上半年社会治安综治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报告
区综治办,区维稳办:
今年上半年,区交通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在两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以新一轮平安建设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和综合治理基础工作,大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健全综治、维稳工作齐抓共管长效机制,确保道
路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持续稳定,着力打造“服务交通、法制交通、平安交通、廉洁交通、和谐交通”,为全区经济止滑提速、爬坡上行、加快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环境。现就我局1-6月开展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一)随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组织机构。成立了区交通系统开展新一轮平安创建工作和“月月创平安”活动领导组(交党组17号);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落实好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维护社会稳定、治安大局和平安创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综治工作述职制度和实绩考核档案。对所辖各单位严格实行由主要领导负责本单位综治维稳、平安创建工作,由分支机构(科室)领导负责本机构(科室)综治维稳、平安创建工作,由每个干部、职工负责家庭成员的普法、治安教育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网络,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二)局党组、行政专题研究部署全年工作任务。及时制定印发了《泸州市纳溪区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交党组5号)、《泸州市纳溪区交通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点》(交党组12号)、《市区交通系统“月月创平安”活动实施方案》(交党组18号)和《市区交通系统“三月综治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等文件,做到年度工作早计划、早安排、有措施、有落实。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严格目标考核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主要领导代表局党组、行政与交通各单位和局各股室签定了综治、维稳、普法工作目标责任书30份;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实行半年自查、年终检查等措施,量化细化综治、维稳、普法、平安创建等目标管理责任;将党政领导抓综合治理实绩与晋职晋级、评先受奖直接挂钩,把年终考评与单位评先创优挂钩,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二、加强交通安全监管,着力打造平安交通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月月创平安活动”、“百日安全活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从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良作业环境、安全管理缺陷四个方面入手,重点排查交通运输和建设、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规章制度的健全、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和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落实、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业主完善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深入开展渡口渡船,船舶超载、非法载客,防船舶碰撞、泄漏,超长、高速公路、旅游、出租客运和危化品、超限超载运输,公路养护施工、交通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交通建设违反“三同时”行为,深化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
1-6月,全系统共组织检查水陆运输企业223户次、维修企业120余户次、客运站98户次、客货运车辆3454台次、渡口及码头409座次、各类船舶1688艘次、公路60余条次,修复水沟320m,疏通涵洞6道,清除占道堆物43处1436.5㎡,查处超限车57台、卸载380吨。道路运输查处违章车辆570台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55起;水上交通查处违法行为5起,处罚金6500元,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起,配合乡镇消毁“三无”船舶1艘。
(二)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监督管理。依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16号)等法律法规,我局并要求有关管理部门、企业、业主在全面抓好日常安全管理的同时,突出抓好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春运、汛期、冬季、逢场赶集、周末、学生寒暑假等重点时段;通航水域、水库,客渡运、危险品码头,车站、运营线路、运输生产全过程等重点区域;水上“三关一监督”、客渡船“六不发航”、船舶签证放行、营运船舶“五不出港”,道路运输“三把关一监督”、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三品”检查、“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等重点环节;“两客一危”、超长、高速公路、旅游、出租、农村客运,危险品运输车船等重点运输工具“四个重点”的安全监管和责任落实。主要采取制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搞好运力储备、调度,实行24小时值班,经常深入一线巡查监控,依法严查重处“三超”、“三违”、超限运输、冒雾冒险行车行船等措施,切实从源头上杜绝各类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集中开展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按照省、市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区政府决定从1月15日至6月30日,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打击车辆非法营运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按各镇(街道办)属地管理、依法依规、标本兼制、综合治理,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和疏堵结合的原则,重点查处了区境内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面的”、“两轮摩托车”和利用下线营运车辆、报废车
从事非法营运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从事或参与非法营运、为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的人员等。区交通局、区运管所和区利达公司等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疏堵结合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整治行动,1-6月共出动运政执法人员260余人次,检查车辆580余台,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19台,其中:面包车70台、摩托车49台。严厉打击了非法营运涉恶势力和团伙,有效遏制了我区非法营运的滋生势头,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合法经营者和广大乘客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通过扎实开展上述各项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区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着力打造“平安交通”,实现新一轮平安创建工作目标奠定了基础。
三、妥善调处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切实加强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区交通系统信访工作领导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所辖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结合交通信访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信访工作意见》(交发20号),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和强化制度措施的落实。同时,要求交通各单位继续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处理信访和维稳问题工作制度,切实以信访群众满意度和群众息诉息访率为重要评价尺度,及时办理有关部门转办、督办的信访事项,全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隐患消除在未萌状态。
(二)畅通渠道认真做好排查调处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注重信访调处工作与交通建设和发展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扩展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妥善处理好了农村公路建设、发展农村客运、交通安全生产、整治非法营运、工程建设欠款和行政执法、长江客渡运、企业改制等引发的信访和来访问题。1-6月,区交通局共受理信访12件(次),均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结回复;调处回复12345市长热线转办问题15件;未引发群体性上访、越级访和到市、省进京访事件,确保了交通系统的平安稳定。
四、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抓好集中性的法制、综治宣传教育。交通各单位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在精心组织开展好今年的“三月法制、综治宣传月”、“6月禁毒宣传月”活动的同时,充分利用交通“月月创平安”、“百日安全生产”、“6月安全生产月”、“打击非法营运”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集中开展了各类民事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法规、行业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治安防范、平安创建内容的宣传、培训活动,激发全民的参治意识、平安意识、社会意识。扩大法制、综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法制、综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社会效果。
(二)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党风廉政“三化”建设风险防范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等活动,进一步推进交通系统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活动。始终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经常性学法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学法用法年度评议制度等,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守法行为,提高其依法执政和规范执法的能力,有力推动交通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沿着法制化轨道健康发展。
今年1-6月,区交通局组织中心组学习(讲座)6次,主办《法治》电视专题节目和协办电台《阳光政务》专题节目各1期,刊发《交通信息》22期,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和学习心得13篇,印制宣传资料18000份,出动宣传车20余辆次,投入经费上万元。系统共挂大幅标语72幅,张贴小标1150余幅,设点宣传20余次、散发宣传单30440份、宣传挂图295张、宣传书籍(手册)755册,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80余场次,接受群众咨询680余人次,举办从业人员培训班195期、参训人员5906人次。
五、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按照全区综治、维稳工作总体要求和部署,继续做好维稳和信访工作,积极调处、妥善解决好群众利益问题,严防群体性上访、越级访和到省进京访事件的发生。
(二)继续强化责任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源头管理,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平稳过度。
(三)积极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发杨团队合作精神,深入开展“月月创平安”活动,为顺利通过省新一轮平安创建验收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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