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局副局长2010年述职述廉报告(分管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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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局副局长2010年述职述廉报告(分管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

(2010年12月6日)

201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和全系统干部职工一起,团结拼搏,扎实苦干,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分管工作取
得较好成绩,现将履行职责,廉洁从政,加强学习,学法用法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管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疾控工作: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做好霍乱防制、手足口病防控、麻疹强化免疫、乙肝查漏补种等工作。

积极做好霍乱防制工作。成立区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区霍乱防治应急预案》。并于3月26日召开全区霍乱防治工作会议,对我区霍乱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进行部署,要求各医疗单位成立肠道病防治、疫点处理、肠道病抢救领导小组,制定肠道门诊工作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对辖区医疗机构和街道卫生所的传染病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今年全区共登记肠道病人531例,送检337例,送检率为38.89% ,未发现霍乱阳性病例。

认真落实手足口病防控措施。一是建立健全相关组织。区政府办公室、区卫生局相继成立应急指挥小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等相关组织,印发了《区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领导小组下设诊疗技术组、预防控制技术组、后勤保障组。区疾控中心成立了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处置专业组,指导全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二是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区财政今年拨付17620元的专项经费,用于落实应急物资储备,购置了个人防护用品、现场采样设备、现场检测试剂和器材、消杀器械和药品等相关物资。三是加强疫情报告、处置。明确专人负责手足口病疫情的报告和处理,及时做好病例的个案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处理工作。对辖区发生的聚集性病例,区卫生局及时组织疾控中心对患者开展个案调查工作,并对患者所在的托幼机构提出了预防控制措施和相关要求,指导其开展消毒处理工作。四是开展驻区医疗机构及学校(托幼机构)防控工作督查。区卫生局多次组织疾控中心对驻区11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7家学校(托幼机构)进行专项督查。对各单位的组织网络建立、人员培训、疫情报告、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托幼机构的晨午检、卫生消毒、学生因病缺课监测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五是强化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防控技能。区卫生局组织对驻区57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管理人员,卫生所负责人以及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等共计70余人进行了手足口病防治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医务人员手足口病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六是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控水平。利用“相约健康周周行”进社区活动,以及通过宣传单、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开展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宣传,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提高全社会防控水平。

扎实开展计划免疫工作。一是做好麻疹强化免疫工作。9月11-20日对全区范围内8月龄~4岁儿童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共对适龄儿童13040进行了接种,接种率97.50%。二是开展乙肝疫苗查漏补种。10-11月对全区19所学校96-99年出生的学生,实施了乙肝疫苗第一针、第二针的查漏补种,分别接种8410人和5260人,第三针补种将在明年4月份实施。三是开展季度预防接种工作考核。根据前三季度考核结果显示,建卡率100%,发证率100%,卡证相符率100%,脊灰疫苗基础免疫及时接种率96.2%,乙肝三针接种率100%,12月龄五苗覆盖率100%。topv加强免疫接种率95.3%,dpt加强免疫接种率98.6%,mv加强免疫接种率97.6%,乙脑疫苗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率分别为98.5%和95.6%,流脑疫苗基础免疫接种率95.6%。结合考核结果,我局兑现了奖励基金,各接种单位对照不足,积极进行整改,促进了我区预防接种服务水平的提升。四是开展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全区共计查验35290人,其中有预防接种证35178人,有证率99.68%,补证112人,补证率100%。

督促做好结核病、艾滋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公共卫生等工作。

(二)卫生监督: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始终以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餐饮环节量化分级管理脸谱公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等重点项目为抓手,坚持抓基础、造亮点、创新高。

全面实施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业及食堂深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卫生许可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审查结果,对申报单位进行风险性分级和餐饮业卫生信誉度分级,覆盖率100%。

实 行“卫生监督公示”管理制度。对持证、亮证及日常卫生监督结果以“笑脸、常脸、苦脸”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全区714户餐饮业、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持证单位中,笑脸37户,常脸675户,苦脸2户。被评为苦脸的经营户经整改后接受复查已被更新评价结果。对医疗机构实行卫生监督脸谱公示。今年我区在全区有证医疗机构扎实深入地开展医疗
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目前,已对驻区65家医疗机构进行了脸谱公示,共评出笑脸5家,平脸60家。

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开展了元旦、春节(年夜饭)等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检查,共检查餐饮业单位115户,从业人员1485人,重点检查16家年夜饭供餐单位,签订春节(年夜饭)餐饮服务承诺书16份,均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开展餐饮业使用“地沟油”和不合格一次性筷子专项检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9家(其中餐饮单位72家、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及工地食堂37家),未发现违规使用不合格食用油脂和一次性筷子现象。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监察辖区内38所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幼儿园的食堂,督促各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到位。

组织指挥重大活动卫生保障。6-7月先后承担了中高考卫生保障,9-10月承担了淮扬菜美食文化节、国庆节、中秋节等节日期间卫生保障。此外还多次承担了市、区政府交办的重要接待活动的卫生保障任务。每次都能严格按照《区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应急预案》的要求,成立应急工作小组,组织卫生监督员进驻现场全程监管,对冷菜加工环节的卫生,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等进行现场检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排除隐患,销毁问题食品,保证了各项重要活动的顺利通行,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督促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专家组验收。

二、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全心全意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好不贪、不沾。结合分管工作,管好机关科室和有关人员,加强廉洁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要求,认真监督分管范围的人和事,不袒护、不包庇违规违纪人员。

2、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3、注重加强作风建设,坚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

4、没有收受和赠送现金、代币购物卷、礼仪储蓄单、债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商品提货单等各种支付凭证和高档耐用物品、金银制品等贵重物品。

5、没有收受干股等情况。

6、没有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收钱敛财和利用工作调动、提升晋级、迁新居、过生日、子女升学、参军等名义操办的情况。

7、没有参与赌博等情况。

8、没有违反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情况。

9、没有以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价格买卖商品房、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等情况。

10、没有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谋取私利等情况。

11、没有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况。

12、没有用公款出国(境)或国内旅游等情况。

13、没有违反规定用公款请客送礼及工作日中午饮酒等情况。

14、没有违规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各种费用等情况。

15、没有违反公务车辆配备、使用和管理等情况。

三、认真学习,学以致用,政治业务素质得到新提升

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有关文件,研读《科学执政读本》、《公务员能力建设读本》等理论书籍。专研各种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注重领会精神实质。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及时将学到的知识消化吸收,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四、遵章守纪,严格执法,推进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认真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自觉用法律规范言行,指导业务,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坚决做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按照法律程序办事。2010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和分管范围内的行政败诉案件,也没有因行使行政权不当而造成行政纷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事件。

总结一年以来的工作、学习,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不足和遗憾:疾控工作由于人员和经费不足,一些工作不能完全到位,特别是应急能力离上级要求差距较大;卫生监督工作也是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力争把明年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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