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合一对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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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三月,在第十届全国人大会议上,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在高票之下通过,这告诉我们外资企业在中国享受了20多年的所得税上的极度优势将要结束。新的法规规定了将对国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的25%的企业所得税率,而对于正在享受低税率待遇的外资老企业,将给其五年的过渡期。同时国家为了鼓励高兴技术产业的发展,决定将继续给高科技、环保等类型的企业以税收优惠政策。

一、两税合一的意义

1.两税合一实现了四个统一。两税合一后,将实现四个统一:内资、外资企业适用同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了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强调产业优惠并兼顾区域优惠的新税收优惠体系。四个统一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也有利于推动我国税制的现代化建设和完善。

2.两税合一使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公平竞争。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对我们来说是期待已久振奋人心的好消息。不过由于历史原因,企业所得税在实际征缴过程中,有内紧外松的现象,可以说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是在不公平的起点上竞争。两税合一预示着内资企业将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标志着我国市场经济更趋于成熟。两税合一后,内资企业税率的降低,会增加企业利润,增强盈利能力,提高与外资企业的竞争力。

3.两税合一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假外资和地方政府崇洋媚外的势头。假外资即经济学上所谓的返程投资,指国内企业携资本到国外注册一家公司,进而由这家公司返回国内投资,从而享受包括税收在内的各种外资优惠政策。假投资虽然是内资企业求发展的无奈选择,但却有着相当的危害。大量返程投资企业未被纳入境外投资管理体系,形成管理真空,影响了中国国际收支统计的质量。

二、两税合一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影响

首先,两税合一会带来税收效应,有利于烫平税制改革带来可能产生的利益波动。短期来看,两税合一可能会对税收收入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从发展来看,一方面降低税率会减少逃税激励,从而促进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带来税收收入增长;另一方面,两税合一后内资企业实际税收下降会造成贡献的税收收入减少。外资企业实际税率会由此提高造成贡献的税收收入增加。但由于内资企业贡献的所得税在所得税总额中的比重远大于外资企业,总体来看两税合一后会减少收入,但这几年我国税收持续提高,为财政拿出一部分收入支持税制改革创造了条件,从而形成了“经济——税收——经济”的良性循环,长期仍然会提高我国财政收入。

其次,“两税合一”有利于优化外资结构,提高外资水平,促进外资经济发展。而到现阶段,这种状况已经得到极大的改变。我国当前的资金不是少了,而是没有很好地被利用,资金短缺已不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因此引进的重点将不是资金,而是人才、技术和管理。但我国大部分地区仍处在低水平、重复而盲目引进外资的低级阶段。取消税收优惠,将一部分游资挤出去,会更有利我国经济的稳定,有利于改善我国引进外资的结构,提高外资利用水平。现在我们应该放弃“为引外资而引外资”的发展理念,树立引进高质量、高水平的战略投资的外资,以此来促进我国经济良好发展。

最后,“两税合一”能规范我国的经济环境,使我国市场竞争条件日趋公平,从而加速我国自主创新和跨国投资的技术外溢效应,增加我国技术进步速度,有利于我国经济持续发展。

三、两税合一对外资企业的影响

统一企业所得税后对外资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名义税率降低;二是税收优惠政策减少。

1.名义税率降低,加大了竞争力度。“两税并存”时,两种企业所得税法的名义税率都为33%,但外资企业的实际税率为13%左右,而内资企业的实际税率却为25%左右,内资企业的税负几乎是外资企业的2倍,这也使得内资企业背着沉重的包袱与外资企业竞争。两税合一后,名义税率降至25%,这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为内资企业卸下了包袱,让其与外资企业进行竞争,而外资企业也失去了原有的优势地位,面临的是更加激烈的竞争。

2.税收优惠政策减少,外资企业平均的应纳税额增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的三十多条规定中,有十余条是关于税收优惠方面的,而且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各地还会为了拼比政绩,通过增加本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吸引外资。因此,外资企业所得到的税收优惠更多了。而两税合一后,减少了税收优惠项目,并且限制地方随意增加税收优惠条款,这便使得外资企业的应纳税额增加,继而影响其获利水平。

两税合一政策的前后都有部分人持反对意见,理由是这样的做法使得外资企业减少了收益,所以外资企业会大量撤资,进而影响我国的财政收入。但从短期的事实证明,两税合一虽然对外资企业有一定的影响,但并不足以促使他们撤资或减少对中国的投资,是因为:

1.税收优惠并不是外资企业选择投资地的主要因素,更不是惟一衡量标准。外资企业在选择投资地时,首先考虑的是投资环境,这包括政治因素、经济因素、自然因素、环境因素等等,而税收因素只不过是在决策过程中的附加考虑因素。当今中国拥有许多优势条件,这足为国内市场吸引到许多外资。首先,中国的政治格局稳定,这为外资在中国的引入过程中下了一注镇心剂,保证了经济主要形势不会因为政局的波动而产生剧烈的变化;其次,中国的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相比于发达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经济上的缓慢增长,中国的高速发展更让外国资本看到了中国经济市场良好的局势及巨大的潜力;另外,中国市场庞大规模决定了发展上可观的可能性,随着经济发展中国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逐渐增加,进口商品市场也得到了扩大;同时,中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令中国市场对劳动密集型产业格外具有吸引力。

2.已在中国建立并初具规模的外资企业不会轻易撤资。跨国企业在选择投资地之前,必定先对投资地进行考察,一定决定投资,必定会有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来支持资本运作的硬件及软件基础。若仅仅因为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动就采取撤资策略,不仅会丧失现有的利益和前期投入的基础成本,同时在考虑重新选择投资地必然要耗去额外的研究成本和进入成本,而最后这些资本的收益率未必会比在中国的资本收益率来得高。

3.两税合一后中国市场仍然对外资企业具有吸引力。新企业所得税虽然在税率和税收优惠方面有所改革,但对外资企业来说仍然具有吸引力,这体现在:首先,改革后的税率仍然具有优势,两税合一后名义税率由33%降至25%,此税率低于OECD国家的平均税率,也低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平均税率;另外,中国政府为外资企业提供了充分的过渡期,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5年内,对外资企业仍然采用原有的税法,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外资企业策略转变的缓冲时间,让其适应新税法的改革措施;最后,新税法虽然减少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但很多优惠政策仍然得到了保留。

四、两税合一对内资企业的影响

内资商企在以往一直承受着比外资企业沉重的税负,意味着他们很难得到与外资企业平等的发展机会,这令内资商企业在技术更新、规模扩张以及发展后劲方面的竞争力明显落后于外资商企。近年来,外资商企在中国的“圈地运动”非常迅速,他们已经从初期的适应阶段转向全面扩张。同时,部分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更是推波助澜,对外资商企的新开店数目和计划开店数目规定方面,给予了高于内资商企的待遇。这令内资商企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两税合一使得内资和外资商企在同一起跑线上平等竞争,将对今后的商企发展产生重要而长期的影响。

1.商企的竞争格局将发生根本性变化。我国沪、深两市71家零售类上市公司,树木多而且规模比较小,取消内外资所得税的差别后,市场份额的优势及决策的灵活性将促使规模较大的内资商企开始大规模的兼并、重组,内资利润率的增加将带动企业增加概扩建配送中心、仓储中心、冷链系统、交易中心等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对现代流通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因此,在新格局之下,我国商企之间的竞争将会加剧。如果说两税合一之前我国商企的竞争局面过于散乱、主体过于繁多,那么两税合一将成为一条分水岭,带领中国商企的竞争格局进入几个占主要份额的企业之间的竞争。现今70多家比较知名的内资零售品牌,将展开并购风潮,改变目前的竞争局面。

2.商企的竞争将发生重大变化。截至2005年年末的统计显示,全国百强零售商业家数达15458个,比前一年的数字增长了19.8%;这些商企实现销售额2850.25亿元,比上年增加21,6%.超级市场呈快速发展的态势,其销售额、店铺数量在零售业中占据相当大的市场份额,在我国零售业中已形成了主力也太,成为我国百姓主要的消费场所,经营方式普遍受到消费者的认可。商企的发展趋势是朝着大卖场和便利店两端发展,大规模综合性商企的承载度越来越大,经营手段也在不断更新,这在很大程度上拓展了其服务功能,迎合了现代居民的具体情况。不过与外资商企相比,目前内资商企的市场份额多数集中在普通层次的超市市场。而与此同时,许多外资企业已经开始从盈利大的主要市场向次级市场进行拓展,比如台资好又多超市以及超市行业龙头之一的沃尔玛,他们正在珠江三角洲的小城市谋点布局。这样一来,内资商企便处在一线市场有心无力、次级市场屡屡受攻的形势下,两税合一给其一个喘气的机会,使他们能够重新考虑市场策略和自身定位,在同等的机会下开始与外资企业的竞争。若内资商企善于把握机会,对市场和企业信息了解得更透彻,很可能会在合适的时机从次级市场再战一级市场,转入战略反攻,最终形成内外资商企合理、规范、有序竞争的局面。范、有序竞争的局面。

两税合一政策的前后都有部分人持反对意见,理由是这样的做法使得外资企业减少了收益,所以外资企业会大量撤资,进而影响我国的财政收入。但从短期的事实证明,两税合一虽然对外资企业有一定的影响,但并不足以促使他们撤资或减少对中国的投资,是因为:

1.税收优惠并不是外资企业选择投资地的主要因素,更不是惟一衡量标准。外资企业在选择投资地时,首先考虑的是投资环境,这包括政治因素、经济因素、自然因素、环境因素等等,而税收因素只不过是在决策过程中的附加考虑因素。当今中国拥有许多优势条件,这足为国内市场吸引到许多外资。首先,中国的政治格局稳定,这为外资在中国的引入过程中下了一注镇心剂,保证了经济主要形势不会因为政局的波动而产生剧烈的变化;其次,中国的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相比于发达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经济上的缓慢增长,中国的高速发展更让外国资本看到了中国经济市场良好的局势及巨大的潜力;另外,中国市场庞大规模决定了发展上可观的可能性,随着经济发展中国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逐渐增加,进口商品市场也得到了扩大;同时,中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令中国市场对劳动密集型产业格外具有吸引力。

2.已在中国建立并初具规模的外资企业不会轻易撤资。跨国企业在选择投资地之前,必定先对投资地进行考察,一定决定投资,必定会有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来支持资本运作的硬件及软件基础。若仅仅因为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动就采取撤资策略,不仅会丧失现有的利益和前期投入的基础成本,同时在考虑重新选择投资地必然要耗去额外的研究成本和进入成本,而最后这些资本的收益率未必会比在中国的资本收益率来得高。

3.两税合一后中国市场仍然对外资企业具有吸引力。新企业所得税虽然在税率和税收优惠方面有所改革,但对外资企业来说仍然具有吸引力,这体现在:首先,改革后的税率仍然具有优势,两税合一后名义税率由33%降至25%,此税率低于OECD国家的平均税率,也低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平均税率;另外,中国政府为外资企业提供了充分的过渡期,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5年内,对外资企业仍然采用原有的税法,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外资企业策略转变的缓冲时间,让其适应新税法的改革措施;最后,新税法虽然减少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但很多优惠政策仍然得到了保留。

四、两税合一对内资企业的影响

内资商企在以往一直承受着比外资企业沉重的税负,意味着他们很难得到与外资企业平等的发展机会,这令内资商企业在技术更新、规模扩张以及发展后劲方面的竞争力明显落后于外资商企。近年来,外资商企在中国的“圈地运动”非常迅速,他们已经从初期的适应阶段转向全面扩张。同时,部分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更是推波助澜,对外资商企的新开店数目和计划开店数目规定方面,给予了高于内资商企的待遇。这令内资商企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两税合一使得内资和外资商企在同一起跑线上平等竞争,将对今后的商企发展产生重要而长期的影响。

1.商企的竞争格局将发生根本性变化。我国沪、深两市71家零售类上市公司,树木多而且规模比较小,取消内外资所得税的差别后,市场份额的优势及决策的灵活性将促使规模较大的内资商企开始大规模的兼并、重组,内资利润率的增加将带动企业增加概扩建配送中心、仓储中心、冷链系统、交易中心等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对现代流通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因此,在新格局之下,我国商企之间的竞争将会加剧。如果说两税合一之前我国商企的竞争局面过于散乱、主体过于繁多,那么两税合一将成为一条分水岭,带领中国商企的竞争格局进入几个占主要份额的企业之间的竞争。现今70多家比较知名的内资零售品牌,将展开并购风潮,改变目前的竞争局面。

2.商企的竞争将发生重大变化。截至2005年年末的统计显示,全国百强零售商业家数达15458个,比前一年的数字增长了19.8%;这些商企实现销售额2850.25亿元,比上年增加21,6%.超级市场呈快速发展的态势,其销售额、店铺数量在零售业中占据相当大的市场份额,在我国零售业中已形成了主力也太,成为我国百姓主要的消费场所,经营方式普遍受到消费者的认可。商企的发展趋势是朝着大卖场和便利店两端发展,大规模综合性商企的承载度越来越大,经营手段也在不断更新,这在很大程度上拓展了其服务功能,迎合了现代居民的具体情况。不过与外资商企相比,目前内资商企的市场份额多数集中在普通层次的超市市场。而与此同时,许多外资企业已经开始从盈利大的主要市场向次级市场进行拓展,比如台资好又多超市以及超市行业龙头之一的沃尔玛,他们正在珠江三角洲的小城市谋点布局。这样一来,内资商企便处在一线市场有心无力、次级市场屡屡受攻的形势下,两税合一给其一个喘气的机会,使他们能够重新考虑市场策略和自身定位,在同等的机会下开始与外资企业的竞争。若内资商企善于把握机会,对市场和企业信息了解得更透彻,很可能会在合适的时机从次级市场再战一级市场,转入战略反攻,最终形成内外资商企合理、规范、有序竞争的局面。范、有序竞争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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