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克里斯特瓦的文本理论
提要:文本理论在当代西方文论中具有重要影响。其代表人物克里斯特瓦借鉴本维尼斯特的话语理论和巴赫金的对话主义,提出“文本就是生产性”,这既是对结构主义文论的颠覆,也是对“性”问题一种新的思考,推动了文学理论从结构主义向后结构主义乃至解构主义的转变。但是由于这种文本理论是建立在符号学基础上的,在使得文本无限开放的同时也使之消散。与此同时,它也并未完全摆脱结构主义的思维模式。
作为在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文论的影响下所产生的重要理论,文本理论影响甚巨,而论及文本理论时,自然会想到罗兰·巴特、德里达等理论家。但是,当我们跟随这些理论家在“从作品到文本”的转换中尽情地享受文本所带来的快乐的时候,我们不能忘记理解文本理论不可或缺的关键人物——朱利娅·克里斯特瓦。作为一位丰产的理论家,克里斯特瓦关注的领域甚广,从符号学到文学理论,从女性主义理论到精神分析学说,均有不同程度的理论贡献。而就文学理论而言,她借鉴新兴的话语研究和符号学研究,为二十世纪文论“引入了新的景观”[①],在推动文学理论从结构主义向后结构主义乃至解构主义的转变时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即是对其“文本”理论的理论渊源、生成语境及基本内涵和存在的问题的分析和解读。
一、从语言到话语
有学者将克里斯特瓦同其前人理论的差别归结为三点:
1、致力于严格而复杂的学科间性的研究;2、将“文本”视为一个深受其他文本影响的动态过程,这些文本从前被认为是在文学作品边界之外的;3、理论的自觉性,即,承认批评话语研究对象的意蕴。[②]
很明显,这里所谓的“前人”主要是指结构主义者。进入20世纪之后,文学学科的独立性、科学性成为文学研究的理论诉求。自文学理论的“语言学转向”之后,力图借鉴语言学并使之成为文学科学的理论研究模式是俄国形式主义、布拉格学派以及结构主义等流派自觉的理论实践。雅各布森的“文学性”理论,以语言学为理论基础,以语言的诗性功能为旨归,这一问题域奠定了其后文学研究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并形成了一种新的研究范式。在结构主义文论这里,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构成了它的理论前提和研究模式。比如,索绪尔所提出的“语言/言语”模式就构成了一种解释框架,具体的文学作品位于“言语”层面,而文学理论则应处在“语言”层面,它研究的是文学的“语法规则”。结构主义文论家托多洛夫就明确指出,结构主义诗学的目标“不再是描述特定的文本,凸现特定文本的意义,而是要建立这一特定文本所以产生的一般规则……因此这一科学不再关注现实的文学,而是可能的文学。换言之,它所关注的是构成文学现象的抽象特质:文学性。”[③]也就是说,结构主义诗学的研究对象不是具体的文学作品,而是“文学”这一特殊话语的基本特性和抽象规则,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抽象结构的一种具体体现。因此,在结构主义文论中,主体、历史都已被剔除得干干净净,也就不可能有什么意蕴存在,结构主义叙述学就是它的直接体现。这种研究固然使文学研究更为深入和细化,更具有科学性和专业性,但同时却也使结构主义的文学研究日益封闭、狭隘,除了孤零零的结构,什么都不指涉。而这在罗兰·巴特、德里达等后结构主义者看来是不可接受的。但是问题在于,他们又接受了索绪尔提出的“能指”和“所指”之间关系的任意性原则。这一原则赋予语言系统以独立性和自足性,使语言从复杂的历史、关联中剥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自足的分析对象和系统。所以,如何才能超越结构主义那种思维模式和框架而又不损害到语言的独立性和自足性呢?来自东欧的克里斯特瓦生逢其时。
在克里斯特瓦看来,现代语言学理论一开始就走向了一个误区,那就是在科学的名义下,忽略了言说主体的存在。更为重要的是,“语言学依旧沉浸在其初始时的系统化氛围之中”[④],因此,克里斯特瓦指出,由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以及雅各布森的语言学理论所催生的结构主义文论对“文学性”问题的探讨,已经陷入了困境。“法国文学批评为俄国形式主义着迷,但是形式主义将自己局限于对语言学观念的置换,并将它们应用到叙事分析之中。”[⑤]克里斯特瓦承认文学研究的对象应是文学性,但是应在不否认语言和文学独立性的前提下,摆脱这种抽象、静态的语言学分析模式并恢复语言和文学自身的生命力。语言学家本维尼斯特和巴赫金的话语理论为克里斯特瓦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巴赫金对克里斯特瓦的影响,很多学者都已有了深入的研究,但是本维尼斯特的话语理论则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本维尼斯特的话语理论认为,索绪尔所说的“语言/言语”中的“语言”,其自身并不存在,它只是规则系统和交流手段,而话语才是语言的具体运用,才是活生生的、真实的语言。[⑥]因此,语言学应该研究的是具有生命力的话语,而不是抽象而又僵化的“语言”。显然,这就不再承认索绪尔的“语言/言语”的区分,而是提出了“语言/话语”这样一种新的区分,或者也可以说,这种研究实际上注重的不再是对语言的类型和层次的区分,不再关心规则和秩序的建立,而注重的是将研究深入到话语之内。话语不仅可以表示一种语言行为,也可以表示语言的结果,既包括语言的生产行为,也包括语言的策略、方式,以及语境等诸多要素,根据这种理解,语言不再是一个简单的符号结构体系,而是被言说着的陈述主体以及各种意义所缠绕,“正是在语言之中并且通过语言,人类才将自我建构成为主体(subject),因为在存在(being)的现实中,只有语言才能确立‘自我’(ego)的概念”[⑦],因之,语言是主体隐匿之所在,有关语言的见解只有基于真实的、言说着的话语才有意义。
如果说本维尼斯特从语言学的角度为超越结构主义思维模式提供了思想资源的话,那么,巴赫金的超语言学和对话理论则适应了文论创新的需要。超语言学一方面针对的是俄国形式主义文论,另一方面针对的也是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它不是“在语言体系中研究语言,也不是在脱离开对话交际的‘篇章’中研究语言;它恰恰是在这种对话交际之中,亦即在语言的真实生命之中来研究语言。”[⑧]语言不是一个僵死的事物,而是处于总在变化、运动着的对话交际的语境,是有生命力的语言,“我们所说的语言,不是抽象的语法范畴构成的体系,而是有思想内容的语言,是作为世界观的语言,甚至是作为具体意见的语言;它在一切思想领域里能保证达到起码的相互了解。”[⑨]这就是话语,是活生生的应用中的语言。巴赫金强调话语具有内在的对话性,“话语在同一语言范围内与他人表述之间(这里是话语本来就有的对话性),在同一民族语范围内与其他‘语言’之间,最后在同一文化、同一社会思想观念范围内与其他民族语言之间,都有着对话性。”[⑩]超语言学强调话语的对话性,既批判了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又提出了一种对话主义。从这一角度来看就不难理解巴赫金为何会提出复调小说的理论。
无论是本威尼斯特的语言学理论,还是巴赫金的“超语言学”,都强调话语的对话性。显然,这种理解是对语言问题的一种新的理解。而“文学毫无疑问是一个享有特权的领域,语言在其中被运作,被净化,被改造”[11],换言之,文学已经成为话语运作的特殊方式和场所,而文本理论的提出正是这一思想自然地延伸。
二、文本及其生成
在本维尼斯特和巴赫金等的影响下,克里斯特瓦将俄国形式主义文论和结构主义诗学对“文学性”问题的理解转换成了对“文本性”的理解。与结构主义那种抽象、静态、一元的文学性不同,文本性着重强调的是一种内在的生命力,她说:
文本就是生产性,这意味着:首先,文本同其所处语言的关系是一种(破坏——建设性的)再分配关系,因此,最好通过逻辑范畴而不是语言学范畴对其进行研究;其次,它是文本之间的置换,是一种互文本性(intertextuality,也译为“文本间性”——引者注):在具体的文本空间中,取自其他文本的若干陈述彼此交汇、互相消解。[12]
此段英译如下:
Thetextisthereforeaproductivity,andthismeans:first,thatitsrelationshiptothelanguageinwhichitissituatedisredistributive(destructive-constructive),andhencecanbebetterapproachedthroughlogicalcategoriesratherthanlinguisticones;andsecond,thatitisapermutationoftexts,anintertextuality:inthespaceofagiventext,severalutterances,takenfromothertexts,intersectandneutralizeoneanother.
需要注意的是,国内研究者一般都把此处的productivity一词译为“生产力”,并提出“文本就是生产力”的说法。但是我们知道,与“生产力”一词相对应的是productiveforces,如果说“文本就是生产力”的话,就要把文本放入生产关系/生产力以及生产力的几大构成要素这样的范式中理解,而这既讲不通,也显然不是克里斯特瓦的意思[13]。
这里的“文本即是生产性”意味着,首先,它是对语言的不断破坏和重构,是对语言关系的重新分配;其次,既然文本同语言构成了这种“破坏—建设性”的关系,那么文本就不是语言学范畴,它只是逻辑意义上的存在,从而也就不应该根据语言学理论以及语言学模式对其进行研究;复次,“互文本性”是文本最主要的特征,换言之,文本不是一个单义结构,而是存在于互文本性之中,这是一个无限开放的空间,文本之间遵循对话原则,彼此互相指涉,可能是交汇融合,也可能是彼此消解。这就如罗兰·巴特所说的,文本是复数存在,是“构成作品的能指之织体”[14],同作品相比,“作品是实体的碎片,占据着书本的空间(例如在图书馆里),文本则是一个方法论领域。”[15]
作为一种“方法论领域”,文本理论的提出也同刚刚兴起的符号学研究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正如克里斯特瓦自己所言:“既然社会实践(经济、习俗、,等等)被视为一个‘象语言一样有结构的’意指系统,那么,任何实践都可以作为同自然语言相关的次级模式而被科学地研究,它以这种语言为模式,转而又成为一种模式或范式。”[16]这种符号学研究将社会、文化、风俗习惯等对象从具体的实践中抽离出来,并将其作为符号体系而研究,文学是其中一种特别的符号学实践。罗兰·巴特强调过,符号学就是语言学的解体过程,因此,符号分析也就是符号消散的过程,显然,这也就是克里斯特瓦所强调的文本对语言的再分配关系。所以,在克里斯特瓦看来,文学文本的这种生产过程就是意指过程,它是在“语言中(通过符号学和符号配置的异质性)所作的工作,是它使得一部文本显示出言语交流和表述中没有说出来的东西。”[17]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这一问题,克里斯特瓦提出了“意指实践”(signifyingpractice)的概念:
我把意指实践称为符号体系的建立和抵消。建立符号体系要求社会结构内的言说主体的同一性,主体承认这一社会结构是同一性的基础。抵消符号体系是通过使主体经历烦乱、狐疑的过程而实现的;这间接地挑战了先前已经获得他认同的社会结构,因此,同时发生的就是社会中多次的断裂、复兴或者革命。[18]
也即是说,文本的生成就是意指实践的过程,是语言规范、符号体系和结构的不断地建立和抵消的过程。
对于文本的生成,还可以通过两种不同的文本类型来理解,一种是“现象文本”(phenotext),一种是“生成文本”(genotext)。这两种文本类型由诗学语言所组成,“现象文本,是交流中的语言,并成为语言学的分析对象;生成文本,可以凭借一些语体和语言要素发现它,尽管从本质上讲它不是语言。”[19]简单地理解,现象文本就是印刷出来的语言现象和文字载体,它体现了结构和意义以及言说主体的有限性;而生成文本则是抽象的、文本之中语言意义的生成过程,它也是文本的一部分,它可能源于文本的无意识,通过节奏、语调、韵律和复述甚至叙述的方式等体现出来,在某种程度上,生成文本甚至破坏、分裂、扰乱了现象文本,而文本正是在现象文本和生成文本这种双重性的交叉和融汇中生成的。
对于这种过程,克里斯特瓦又是以语词为基础进行分析的。在她看来,语词在作品中不是一个固定的点,也不具有一成不变的意义。一个文本的出现,是多个语词交互作用的结果,任何一个文本都是多种语词空间的交汇,它包括若干个对话,包括作家的、读者的,以及整体语境中先前的各个文本的对话。
基于这种认识,克里斯特瓦认为,巴赫金所提出的对话主义所揭示的不仅是对话者之间的复调或者字面上的信息交换,它还包括更为复杂的一些东西。“任何文本都是一种由各种引文拼贴镶嵌所建构的;任何文本都是对其他文本的转换和吸收。”[20]对一个文本而言,不仅其内部的语词之间存在着对话,不同的文本之间也存在着对话,在此情况下,任何一部文本都不是孤立的,而是与此前或者共时的文本之间存在着对话关系,而且,一部文本在诞生的时刻也就是与后来的文本对话的时刻。这种互文本性使文本不再是一个闭合的结构,而是无限敞开,进入到广阔的空间。每一个文本都是在与其他文本相互关联时才确定自己的位置的,相对于其他文本而言,任何一个文本都是其他文本的互文本。而作为意指实践,它们又处于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大文本之中,有着共同的母体相互参照。
三、文本与写作
文本理论的提出还同一种新的文学观念有关,那就是罗兰·巴特、德里达等高度重视的写作问题。罗兰·巴特说:“我并不把文学理解为一组或一套作品,甚至也不把它理解为交往或教学的一个部分;而是理解为有关一种实践的踪迹的复杂字形记录:即写作的实践。”[21]德里达则强调
没有内在的标准能够保证一部文本本质上的文学性。不存在确实的文学本质或实在。如果你着手去分析一部文学作品的全部要素,你将永远不会找到文学自身,只有一些它所分享或借用的特性,这些是你在其他文本中也能找到的,无论它是语言,意义抑或所指(“主观”的或“客观的”)问题。[22]
所以,不存在本质上的文学性,只有绝对的写作实践,写作只是一种能指的踪迹。文本就是语言的可能性的一种开放状态,无论作家的创作还是读者的阅读,都是写作。克里斯特瓦也认为,文学问题已经转化成为写作问题。她认为,新型的文学研究要面对的不再是结构主义的文学性问题,而是新的特殊主题,它需要靠超语言学、生物学、不可预测的社会交际、不确定的符码等等来发现语言的规律,这些因素并不能依靠有限的逻辑演绎和理性判断,而仅仅是言语主题自身的规律。“这一特殊主题——既不是沉思,也不是索绪尔的语言,而是文本,它或者破碎或者连贯,通过一种无法预知的必要性而获得(自身存在的)合法性——这一“主题”正好就是巴特在文学中要寻找的对象,它就是写作。”[23]
所以,在这里克里斯特瓦将“文本”同“写作”结合起来,文本就是写作。每一个文本都镶嵌在文本交汇的意义之网中,文本的写作就是对语言的潜能的释放。对她而言,这种新的写作观念是伴随着莫里斯·布朗肖、马拉美、卡夫卡、普鲁斯特等现代作家的写作而出现的,这种写作放弃了对迷宫般的绝对精神的思辨以及对语言本质的思考。它综合了虚构的、性的、新闻体的话语(也即是罗兰·巴特在《零度写作》中所倡导的“新闻体”的“零度写作”),还有新小说派以及“泰凯尔”派,同时还有社会主义(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和萨特的存在主义思想)和结构主义以及文学先锋派的理论,因而呈现出一种杂糅状态,归纳起来,其特点有三:
1、写作的物质性(语言之内的客观实践)坚持直面语言科学(语言学、逻辑学、符号学),但是也坚持同它们保持差异性关系;
2、沉浸于历史的特性,使其考虑到了社会和历史环境;
3、对性的过度考虑,使其走向精神分析,并由此通向肉体、身体和实体的“秩序”。[24]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首先,第一点表明,文本论的提出,并不等于后结构主义者完全反对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而是承认索绪尔语言学中的任意性原则,承认语言结构的独立性,所以,在对写作的理解上,并不拒绝语言科学,反而认为写作是语言之内的一种客观实践。他们反对的是像结构主义文学理论那样,将文学作品、作家的写作甚至读者的阅读都消融到单一的语言结构之中。比如罗兰·巴特就认为,对文本的评估既不可能出自科学,也不可能出自意识形态。因为科学拒绝评估,而意识形态的所谓道德、审美、政治等价值不过是一种再现价值,而非生产的、创造性的价值。所以,对文本的评估只能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这一实践就是写作。[25]其次,这种理解在承认语言独立性的前提下,又同语言学保持了必要的距离,使写作和文本向社会、历史敞开,进而使写作这种语言实践具有一种无限的开放性。复次,写作的肉身性是对罗兰·巴特的写作理论的回应,因为他将文本的写作视为一种类似于快感的体验。当然,它也有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的影子。文本类似于一种语言的狂欢,是一种颠覆等级和秩序的语言,它也恢复了写作的肉身性。在这里我们还可以看到克里斯特瓦后来走向精神分析和女权主义文学批评的理论萌芽。
但是这里克里斯特瓦的分析忽略了写作的一个重要特点,即其本质上的对话性。既然文本和写作具有同一性,那么,文本的对话性也就决定了写作的对话性,作家的写作不仅是与从前的文本对话,还在同自我对话,同潜在的读者对话,因此也就具有一种开放性特征。这种对话和开放面向的不是历史和社会,而是其他文本。
对于后结构主义文论的这种写作观念,伊格尔顿道出了其实质:“写作概念的出现是对纯结构思想的一种挑战:因为一个结构总是设想一个中心、一个固定的原则、一种思想的等级和一个牢固的基础,而正是这些想法被写作中的无限差异和变化抛进了怀疑的境地。”[26]于是我们终于能够理解在罗兰·巴特和德里达那里,为什么写作会是语言的游戏并能带来文本的快乐,因为文本和写作已经成为对任何中心和本源的有力的颠覆方式。
四、文本论的悖论
如前所述,文本论的提出,既是从多个维度对结构主义文论的颠覆,也是对“文学性”问题的置换和新的思考。因此,它也带来更多值得追问的问题。比如针对“互文本性”这一概念,有学者曾经提出以下问题:“1、互文本性是一个历史性的术语,还是在本质上反历史的?2、互文本性是使文本向历史敞开,还是向更多的文本性敞开呢?3、互文本性是一个可以操作的,还是本质上无法驾驭、关注意义的有限或者无限性的术语呢?4、互文本性提供给我们一种知识的形式,抑或摧毁了我们曾经认为的知识呢?5、互文本性的中心是在作者、读者还是文本自身呢?6、互文本性是有助于阐释,还是拒绝阐释呢?”[27]
不难看出,这些问题体现的正是文本理论的悖论。文本论的提出,使原本被结构主义者视为只是一个语言结构的文学作品变得生意盎然。语言是有生命力的,文本的生产性就是对这种生命力的解放。它通过对语言的破坏、重建来重新分配语言内部的关系。文本走出了单一、封闭、狭隘的分析模式,以语言为工具,穿越了文本之间的广阔空间,没有什么纯粹的文本,文本就是意义生产本身,这打破了意义单一性的局限,赋予文本以无限的意义。“文本就是生产性”不仅意味着对语言的解放,也意味着对文学的解放。
但是,我们仍然有理由提出这样的疑问:文本理论真的超越了结构主义的思维模式了吗?既然任何一部文本都有“互文本性”,任何文本都是其他文本的交汇空间,那么,它的独创性体现在哪里呢?在这一无限互相指涉的网络之中,文本如何确立自身的身份和意义?“互文本性”是文本的开放还是消散?
另一位法国文学理论家热拉尔·热奈特提出的广义文本性(architextuality)实际上道出了“文本论”的实质。热拉尔·热奈特认为,具体的文本,或者说文学作品,只是批评的对象,而诗学的研究对象则不是具体的文本,而是一种广义的文本性,它是“每个具体文本所隶属的全部一般类型或超验类型”[28]。如果更宽泛地理解的话,也可以说是跨文本性(transtextuality)或文本的超验性,它是所有的使一个文本与其它文本产生的明显或者潜在关系的基本要素。比照前文所说的结构主义诗学的基本原则,我们可以发现,文本理论并未完全超越结构主义的思维模式和语言学研究范式。结构主义诗学认为,“文学性”是文学作品的抽象结构形式,“结构”是其最终指向。文本理论则拒绝结构,力图使文本敞开而进入到文本的互相指涉之中,“互文本性”成为其最终指向。但是互文本性也是一种理论的抽象,并成为一种新的规则和秩序。如果说结构主义将自己锁在语言的牢笼中的话,那么,文本理论则将自己囚禁在互文本性之中。从这一意义上讲,二者都是“语言/言语”这一结构主义思维模式的产物。
与此同时,巴赫金曾经强调,话语是一种意识形态的折射,每一个语言符号都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显示存在,它还折射着另一个现实——意识形态的领域,所以巴赫金强调“符号的意义属于整个意识形态。”[29]但是,在克里斯特瓦这里,文本内部话语的意识形态性这一问题事实上被搁置了。所以,文本的无限敞开,是文本内部之间的互相敞开,还是向社会和历史敞开呢?对于以上这些问题,克里斯特瓦的答案并不尽如人意。
事实上,文本理论对社会、历史因素采取了一种拒绝的态度。而这与结构主义文论也是一致的。如果说在巴赫金那里,小说之中是多种声音的对话,在话语内部反映了意识形态的话,那么在文本理论中,无论是克里斯特瓦还是后来的罗兰·巴特和德里达都没有深入这一点。对他们而言,文本只是语言互相指涉的游戏,是与所指没有任何关系的能指的游戏。所谓的“互文本性”也是文本与文本之间、文本内部各种声音的对话。可以看出,结构主义看重的是“语言/言语”的模式,而文本理论则更看重“能指/所指”的模式。换一种说法,我们可以说,无论是社会文化历史结构还是各种语言的所指,都是被纳入到文本之中的符号意义上的存在,它们延异在文本的无限互相指涉之中,成为失去了所指的能指的游戏。所以,罗兰·巴特强调的“文本的快乐”以及德里达所说的“文本之外别无他物”[30],同克里斯特瓦的“文本即是生产性”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当只剩下绝对的写作和互文本性时,文史哲体裁的界限消失了,作家、读者的身份界限消失了,语言的可能性也就被耗尽了,而从纯粹语言学的角度——无论是语言还是话语——来理解文学、理解文学性势必会在耗尽语言可能性的同时也耗尽了文学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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