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和质询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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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长江
按照本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提出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到2月2日18时,收到代表团提出的议案10件,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38件,共计48件。其中,劳动人事方面3件,内务司法方面3件,财政经济方面13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
亓华中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议案》(第1号)、夹江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强血吸虫病防治的议案》(第5号)、陈志良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市中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管理力度的议案》(第19号)、汪精华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抓紧出台新的征地农转非安置办法,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议案》(第27号)、汪精华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切实解决村(居)民大面积内涝、危房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议案》(第28号)、胡伟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城市绿心、大佛景区森林保护管理问题的议案》(第33号),虽然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但由于涉及的问题意义重大,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办理,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重点汇报。
本次会议代表没有提出质询案。 以上报告,请审议。
附:拟转作建议、批评、意见的48件议案附件:
拟转作建议、批评和意见的48件议案
一、劳动人事方面3件
二、内务司法方面3件
三、财政经济方面13件
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方面4件
五、农业方面12件
六、城建环保方面12件
七、旅游方面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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