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动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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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这次全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动员会议,主要目的是动员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研究部署全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改革任务。对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先后召开了县长办公会和书记办公会进行了专题研究。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政府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资金)集中于国库单一账户,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的集中支付机构根据单位批准的预算和用款计划,直接将款项划入商品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账户上的一种制度。我们原来的财政资金拨付方式,是将财政资金拨给各预算单位,并由各单位支付给商品和劳务提供者。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这种财政性资金拨付方式,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在财政支出管理上逐步暴露出种种弊端,主要表现在:预算单位多头、重复、分散设立账户,导致财政性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财政资金过早流出国库,资金经常滞留在预算单位,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财政资金支付过程中缺乏事前监督,支出随意性较大,截留挪用资金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腐败现象;财政资金的具体支付使用情况难以全面掌握,不能及时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依据;部分部门、单位人员少,缺少掌握一定会计专业知识的人员,既不能准确、及时的进行会计核算和提供会计信息,也牵扯了单位较多的精力。

近几年,针对这些弊端,我们也进行了一些改革。一是实行了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改革,增强了预算约束力。二是从98年8月开始,稳步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并对采购资金实行了专户直接支付。三是实行了工资集中统一发放。从2000年4月开始对县直行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从2002年6月对乡镇教师工资也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四是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从今年开始,对部分重点建设工程,已经实行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施工企业。这些改革为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们这次将要进行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一次更为全面彻底的改革,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变三不变”。“一变”,即改变财政资金的支付方式;“三不变”,即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对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

首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建立廉洁、高效政府的有效途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可以有效解决过去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和多户头存放问题,由层层下拨支出变为国库集中支付,既减少了在途时间,也减少了某些专项资金被层层截留、挪用的现象,有利于财政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取消单位的银行账户,将有效地控制一些执收执罚单位截留坐支、公款私存等现象的发生,从制度上有效遏制腐败,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其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助于强化财政预算执行,是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理财水平的重要措施。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把预算执行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和事中监督,把对支出预算总额的控制变为对每笔支出的控制,使各项支出能严格按预算执行。财政预算部门、支出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机构三者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有机体,有利于加强对财政支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不合理支出;有利于依法理财,真正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从而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第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加快经济发展。目前的分散支出方式,弱化了政府的调控能力。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将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财政资金管理分散,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把预算内、外资金真正统管起来,有计划地组织、调度和调剂资金,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同时,预算单位暂时不需支出的财政性资金,能够全部集中在财政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对资金统一调度和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集中财力,发挥资金的规模优势办大事,充分体现财政资金对经济发展的导向作用。

第四,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规范和强化财政支出监管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方法,是财政资金运作方式的根本性变革。从2003年10月份起,省里先后选择部分省直部门和市、县进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为在更大范围上加快推进改革积累了经验,准备了条件。在今年的全省财税工作会议上,韩寓群省长明确提出:“今年要重点抓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省部门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积极在部分市县试点,尽快在全省推开”。市里也对这项工作作了专门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确定把我县作为改革试点县。因此,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今年省市财政支出管理方式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因此,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全力做好这项工作。

二、明确重点,精心组织,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要明确指导思想。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为: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逐步建立起资金管理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科学、规范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概括起来讲,就是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从而形成“管钱的不拨钱、拨钱的不花钱、花钱的不见钱”的资金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遵循规范操作、明确职责、方便用款、严格预算的原则,稳步实施,逐步推进,确保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有效。

(二)要健全完善制度。制度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一项新生事物,改革工作更是处于探路和摸索阶段,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运用。特别是对于一些配套改革措施,上级也没有明确的指示和要求,很多东西需要我们探讨研究、创新思路。因此,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摆脱传统的思维方式和理财模式的束缚,大胆地试、大胆地干。同时,要在不断地摸索前进中,及时总结经验,弥补不足,逐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运作机制,用制度规范操作,靠制度提高效率,推进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从目前的情况看,最迫切的是单位抓紧时间做好银行账户资金移缴、清理工作,保证传统支付模式向国库集中支付模式平稳过渡。

(三)要规范操作程序。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一项程序性、规范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不能有任何的疏忽和纰漏。首要的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研究制定明确的资金收缴、支付程序,并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要根据《改革方案》的要求,对收缴、支付程序进一步细化明确,以清晰的步骤、简明的方法,使各项程序更加规范,更具可操作性。要建立和完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库管理运作系统,保证准确、及时地反映国库每天的收支情况、资金活动情况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确保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规范、有序地高效运行。

(四)要统筹协调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增强改革的主体意识,顾全大局,恪尽职守,搞好配合。财政部门作为这次改革的牵头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方案要尽可能周全,工作要尽可能细致,做到改革过程不影响单位工作,不影响机关运行,不影响业务开展,做到紧张有序,手续完备,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要牢固树立为预算单位服务的意识,做到既坚持原则,又热情服务,切实为单位理好财,为政府把好关。要主动与部门和单位多沟通、多协调,形成改革合力,把改革不断推向深入。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坚决防止和及时纠正不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收支行为。金融部门要依照程序,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开具的支付令支付资金。从而形成各部门、各单位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的良好格局,推进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领导,严肃纪律,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省、市的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紧密配合,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好改革大局。

一是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同志,能否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工作的成效。每次改革实际上都是一次利益的再分配、再调整,都不可避免地要触及某一方面或某一部分人的利益。因此,改革难免会遇到阻力,有时候阻力还很大。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树立大局意识,排除阻力,克服困难,大张旗鼓地宣传改革,坚定不移地支持改革,努力做改革的排头兵,同时,要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工作,形成人人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在这里特别强调,严格的组织纪律是改革顺利推进的必要保证。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保持高度的组织纪律性,把支持改革,落实改革措施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做到“四严”。即:严格保管各类账簿,严格按规定时间交接账款,严禁转移资金、突击花钱、集中报销,严禁变相开设银行账户。县纪委、县监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严明纪律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顺利实施的通知》,这次会上也已经印发给大家,会后要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部门和人员,将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严惩不怠。

二是紧密配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由财政部门统一办理和具体承担各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业务,但并不改变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部门经费继续实行包干办法,预算单位包干经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管理权不变,支出审批权不变,原单位固定资产仍由各单位管理,原单位债权债务仍由各预算单位负责,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准私自举借新的债务。各预算单位在“三权不变”的原则下,要继续加强对本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的监督管理,努力增收节支,及时足额将收取的资金缴付到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专户,并严格把好资金使用关口。

三是严肃督查。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涉及到部门和单位利益,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寓检查监督于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全过程,不放过任何一个工作细节。财政部门要按照工作日程,对工作中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加大检查调度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改革工作平稳推进,顺利进行。

同志们,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县委、县政府适应形势、新任务发展要求做出的重大决定。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尤其是领导同志,要以创新的眼光去认识改革,以健康的心态去适应改革,以积极的言行去支持、配合和实施改革,奋发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全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为促进县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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