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市建设与环境污染整治情况的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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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我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环保局、省农业厅等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湖州在杭湖宁发展带率先崛起的总体目标,以全面完成生态省建设年度工作任务为重点,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抓手,以省“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省市人大环保执法整改、国家六部委环保专项行动等为载体,加大生态建设推进力度,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生态市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生态省建设、环境污染整治专项督查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生态省建设、“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省市人大执法检查整改、妥善处理环保群体性事件专项工作以及国家六部委环保专项整治督查整改等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

(一)抓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生态市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为了认真做好各专项工作,我们按照“有组织机构、有会议部署、有责任分解、有文件要求、有督促检查、有目标考核”六个“有”的要求,高度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市人大、市政协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多次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工作督查和视察。市人大还精心组织了环保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生态市建设和环保执法整改工作情况报告。通过统一认识、狠抓落实,全市上下增强了对“绿水青山是湖州的金山银山,生态优势是湖州的最大优势”的共识,将生态优势定位为湖州的立市之本和核心竞争力,并把“生态优市”作为湖州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发展战略写入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全市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生态市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的良好工作格局已经形成。

(二)抓重点难点

按照加快实现“两个基本、两个率先”的目标,我们坚持“治旧控新、监建并举”,抓住当前生态环保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攻坚克难,标本兼治,着力加以推进。

一是以五大专项整治为抓手,着力推进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今年以来,针对环境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认真开展了五大整治:

重点污染源整治。严格按照总量指标,对全市831家污染企业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对省、市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在线监测或监控,所有运行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均已安装在线监测。对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的283家排污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和限期改正书,并明确污染治理要求和验收标准,督促开展治理任务。

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整治。不断探索和创新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的工作机制,重点围绕规模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的防治,市政府颁布了划分畜禽禁养区的通知,分批落实了“禁养区”内养殖场关停转迁工作,对9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污染治理,大力推广农村能源生态新模式。通过沼气工程、净化过滤、加工有机肥和直接作肥料的形式,着力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安吉县采用工程措施启动了深溪河面源污染整治工作,为全国首创。

长兴蓄电池行业整治。市、县政府出台了《进一步整治和规范蓄电池行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市政府常务会议还专门听取汇报,进行研究。按照“提升一批骨干企业、规范一批达标企业、关闭一批作坊企业”的思路,划定了蓄电池行业禁办区、限制区和集中整治区,推动蓄电池行业规范有序发展。长兴县对铅酸蓄电池行业整治决心大,成立了以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以“四铁”精神强势推进;关停力度大,全县原有铅酸蓄电池企业175家,通过整治,关停了125家,减少了71.4%;治理成效大,督促企业全部安装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达到排放标准,39家企业领取了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区域环境污染整治。全市继续深入开展矿山整治工作,进一步减少了矿山数量,调整优化了矿山布局,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矿运道路硬化、码头整治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吴兴区开展了铝合金行业整治,对17家铝合金氧化企业发出了环境监察通知书,督促企业完成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依法关闭了治理不达标的企业。长兴县把xx年作为环境整治年,继续深化喷水织机行业、耐火材料行业等多项整治。另外,南浔区小化工整治、安吉县竹制品加工污染整治也取得新的进展。

居民饮用水源地整治。修订了《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定》,发布了《关于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的通知》。开展了饮用水源地大检查,加大了对饮用水源的监测频次,切实加强取水口管理,特别是搬迁了中心城市西门船舶交易市场,对城西、城北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控制范围内的船舶进行全面清理,确保饮用水源水质。通过对长兴县包漾河附近乡镇喷水织机的集中规划和治理,饮用水源水质得到明显的改善。

二是以创模、创园活动为抓手,着力改善生态人居环境质量。抓住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的契机,以项目为载体,大力夯实生态环保基础,努力营造“天蓝、地绿、水净、人和”的生态人居环境。加快截污工程建设,扩大了截污范围,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2.32%。以“水清、流畅、岸绿、景美”为目标,开展了“清河道淤泥、清河内网簖、清河内停靠船只、清沿岸违章建筑、清两岸垃圾”的“五清”大行动,实施了长兜港、旄儿港拓浚等工程,把河道变成了城市风景线。扩大了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范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医疗垃圾收集处置覆盖全市所有2302个医疗点。城市绿化工作进一步加快,仅湖州中心城区就新增绿化面积120多万平方米。

三是以监管能力建设为抓手,着力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为推进对污染源的科学化、定量化、法制化管理,开展了大规模的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加快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工作,全市重点污染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已上在线监控监测设施46台套。加强环境质量监控能力建设,完成了省下达的水质自动监测站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任务。出台了《湖州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了环境应急指挥系统,配备了毒性因子快速测报仪等一批应急监测设备,加强了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三)抓特色亮点

一是突出体制机制特色,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全市加大财政环保资金投入,建立了生态市建设资金,专项用于生态市建设项目补助。将平均污水处理费从每吨0.41元调整到每吨0.91元,基本理顺了治污价格机制。市区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项目由专业公司市场化、专业化运行管理,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全国污染治理装置市场化运行示范项目。德清县率先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对承担水源涵养、生态林保护任务较重的西部乡镇实行财政保障型体制。安吉县加强了对生态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了生态公益林利益补偿机制,生态资源可入股参与旅游门票分红,保障了林农经济利益,促进了生态公益林建设。

二是突出村庄整治特色,统筹城乡环保事业。以改水、改厕、改路、改线等为重点,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建设了湖州开发区赵湾村等一批在全省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环境美、设施全、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型村庄,省委、省政府曾多次来湖召开村庄整治现场会。在湖州开发区基山村建设了膜法水厂,为解决饮水困难山村居民饮水问题探索了一条路子,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肯定。各地还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在88个村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工作,72个村运用美国阿科蔓技术、湿地处理技术、接入工业污水处理站等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取得成功。

三是突出优势产业特色,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结合我市纺织、建材等传统产业发展优势,以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新型纺织、新型建材、特色机电、医药化工四大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编制了全省第一个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出台了《关于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启动了“3911”工程,围绕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3大任务,提高纺织、建材等9大行业资源循环利用水平,组织100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实施100个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安吉县在发展竹产业中,做足循环经济文章,初步形成了从竹根到竹叶的系列开发产业链,对竹子原材料、废料实行全面综合利用,产品开发已形成食品、建材等5大系列700多个品种,以1%的产竹量创造了全国20%的竹业产值。加快淘汰落后的生产力,今年已淘汰水泥机立窑41座,减少粉尘年排放量近2万吨,减少二氧化硫年排放量2400多吨,而且腾空了大量土地和用电量,为生态工业发展让出了发展空间。

(四)抓执法监督

一是坚持末端治理与源头控制相结合。开展了百日环境污染大整治,仅市环保局就出动执法人员965人次,检查企业295家次,立案查处企业21家,限期改正8家,警告7家。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实行环保审批一票否决制,从源头上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建设,今年以来共否决了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73个。出台了《湖州城区“六小行业”管理办法》,对餐饮、娱乐、加工等行业实施集中办公、联合会审制度,从源头上解决环境污染扰民问题。

二是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在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的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注重日常管理,通过白天查、夜间查、面上查、重点查、突击查、回头查、守候查多种手段,进一步健全了日常巡查制度,加强了对企业排污的监管。强化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意识,开设厂长经理环保培训班,把环保管理融入企业管理,增强了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三是坚持部门执法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在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的同时,努力调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向社会公布了12369环境投诉热线、2399866“创模”工作热线,进一步畅通了群众环境投诉渠道。建立了一支608人的市容群众监督总队,对市容市貌进行监督。

(五)抓氛围营造

一是依托宣传媒体造势浓氛围。按照生态建设要做到“广播有声,报纸有文,电视有像,单位和公共场所有宣传品”的要求,向各新闻媒体、社区、文化、教育等主管部门下达了宣传报道任务。在市各大新闻媒体开办了环保专栏,定期编发了生态市建设、“创模”工作简报,在街道、社区以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加强了环保宣传。配合中华环保世纪行、母亲河千里行等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各级各部门普遍加大了对生态环保的宣传力度。

二是依托创建活动乘势浓氛围。以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为契机,进行了有声势、有力度、有深度的宣传发动,建立了全社会参与、支持创建活动的工作机制。开展了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饭店、绿色医院、绿色企业和“保护母亲河”号等创建活动,增强了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

三是依托督查检查借势浓氛围。按照“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在加强工作检查、督查的同时,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生态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督查、视察,认真配合国家、省有关生态环保的检查和督查,有力地推动了生态市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二、各项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省建设工作

对照xx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的要求,我市一类目标考核内容已全部完成。全市没有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的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及百人以上恶性环境污染群访事件。全市已落实生态建设专项资金2741万元,大大超出省政府提出的不得少于地方财政支出0.15%的要求。长兴蓄电池行业完成环境重点监管区污染整治任务,已通过市级核查验收。德清漂莱特公司也已完成污染治理,污染物排放基本做到稳定达标。

二类目标考核内容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考核要求。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率为93.7%。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1.2%,地表水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73.3%。xx年全市各主要河流(段)ⅲ类水水质达标率为71.4%。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进一步加快。以规划为指导,全面形成市、县区、乡镇、村自上而下的创建体系,特色明显。在去年成功创建1个全国环境优美乡、5个省级生态乡镇的基础上,今年已组织12个乡镇申报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其中7个已由国家环保总局组织核查,15个乡镇申报省级生态乡镇,其中10个已由省环保局组织核查。安吉县力争明年跨入全国第一批生态县行列,德清县可望在xx年前完成生态县创建工作。加快生态村创建工作,在全省率先制定市级生态村建设标准,结合“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以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置为重点,成功创建23个市级生态村。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52.6%,超额完成省考核指标75%。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0认证。目前,全市有25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超额完成省考核指标19%,有50家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超额完成省考核指标47%。

(二)“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

对照xx年度浙江省环境污染整治目标责任书和xx年度浙江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主要工作: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完成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2个大气自动监测站、21个集镇垃圾中转站的建设;二是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整治,除开展长兴蓄电池、德清漂莱特公司污染整治外,还组织开展了吴兴区印染行业污染、南浔区旧馆镇有机玻璃加工企业污染、长兴县喷水织机污染、安吉竹制品加工污染等专项整治,有效控制了局部区域环境质量恶化的状况。三是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基本完成9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大力推广农业能源生态新模式,规模化畜禽粪尿综合利用率达到88.5%。

(三)省、市人大环保执法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市人大环保执法跟踪检查整改工作,在去年进行认真整改的基础上,针对省人大提出整改重点,今年年初又对全市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梳理,进一步细化分解了42个整改目标。各地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加快制定并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整改及时到位。目前,省、市人大环保执法跟踪检查涉及的长兴蓄电池行业污染、德清漂莱特公司污染、矿山企业污染、南浔区旧馆镇有机玻璃加工企业废气污染、德清新市污水处理厂未投入运行等重点问题,都较好地完成了整改任务。矿山整治工作在去年关闭88家矿山的基础上,今年新关闭矿山28家,累计完成矿山复绿工程37个,中心城区仁皇山、堂子山、肖王山治理复绿工程已全面完成,极大地改善了城市周边环境。南浔区旧馆镇有机玻璃加工企业废气污染整治,按照“完善规划、控点减量、提升工艺、达标排放、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的要求,将192个加工点集中到25个集中加工区进行生产,较大地改善了周边空气环境质量,目前已邀请省有关部门进行监测验收。德清县新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年底完成总管接入工作,启动试运行。

(四)妥善处置相关群体性事件专项工作和国家六部委环保专项整治督查整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治理环境污染妥善处置相关群体性事件专项行动方案》,对列入省级重点督办的4个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和3个存在环境污染纠纷隐患的案件,深入调查研究,落实相关措施,妥善进行了处置。同时,在全市开展了可能因环境因素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13个环境隐患,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负责,分片包干落实整改措施,有效遏制了可能出现的苗头性事件。认真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水源保护区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组织巡查企业1005家次,严厉地打击了违法排污企业,有效地遏制了环境污染反弹的现象。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到人民群众反映环境污染问题投诉781件,来信来访27件。群众环境信访件处结率和反馈率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对照生态省建设等各项工作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不少亟需解决的深层次问题:一是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河流总体水质呈下降的趋势,环境污染治理与控制的任务繁重;二是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经济发展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难度较大,缺乏成熟治理技术的支撑;四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五是群众对环保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环境投诉呈不断增长趋势;六是环保能力建设、队伍素质和环保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对于这些深层次的问题,我们必须勇于创新、攻坚破难、扎实工作,不断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十一五”期间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目标责任制。组织实施《湖州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规划》,全面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二)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人与自然关系和谐。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环保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要强化对饮用水源地、食品生产基地的环境保护。加强污染源的长效管理,强化对排污企业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在线监控自动化。要通过12345市长热线、领导下访、下基层征求意见等,进一步畅通群众环保诉求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率。提高处置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能力,防范和化解因群众环保诉求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三)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工作,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确保排污总量控制在国家、省下达的指标内。狠抓源头控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做到不该批的项目坚决不批,实行环保审批一票否决制。

(四)推进环保事业统筹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抓紧实施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别是在建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加快建成运行。加快截污管网建设步伐,提高生活污水的截污率和处理率。建设工业危险固废处置中心和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加快32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的试点建设,同时结合“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推进113个生态示范村建设。抓好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力争有大的突破。

(五)促进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完善水污染防治运行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财政投入力度,开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多元化投资渠道。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治污价格机制、有偿排污机制。推进环保设施的社会化、企业化和市场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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