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现状和存在问题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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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16日,**区5名留守儿童在垃圾箱内生火取暖导致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亡,社会反响强烈。留守儿童管理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可持续发展、理应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区作为全省重要的劳务输出地,留守儿童较多,给社会治安管理带来新的挑战。**公安分局立足职能,以“守望乡村”工程为契机,联合教育等部门对我区农村留守儿童现状进行调研,现分析研判如下。

一、**区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

**区辖21个乡镇办事处,全区总人口82.4万人,全区共有农村儿童102114人,其中,留守儿童 41798 人,占全区总儿童数的16.58%。**区留守儿童以父母双方外出务工为主,也有父亲单独外出务工,母亲留守家中。全区留守儿童分布广泛,犹以交通不便、经济不发达的大山包、炎山、盘河、大寨子、苏甲、田坝、靖安、苏家院等八个山区乡居多,留守儿童在校生达45%。从总体情况看,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多数是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主,有一小部分跟近亲住在一起。

二、存在问题

**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管理工作,但现实中依然存在较多隐患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三缺失一突出”。

(一)家庭管理缺失。

一是监护高龄化。经调查,全区92.6%的留守儿童都由文化程度不高,大都是文盲、半文盲的爷爷、奶奶、外婆、外公 “四老”负责照顾。隔代抚养大多偏于溺爱,以生活照顾为主,知识、精力上基本无法代替父母履行品德培养、辅导、督促孩子学习的义务,留守儿童的家庭文化和道德教育基本处于空白。二是亲情片面化。经调查,全区留守儿童中57.2%是父母一方外出,42.8%是父母同时外出。由于父母忙于在外打工,只能给孩子物质上的满足,缺乏对孩子精神上的鼓励、开导和鞭策。在最需要安全感的年纪,孩子们精神上得到的却是极度的孤独与无助,久而久之,他们对亲情、对社会的理解片面而消极。三是心理障碍化。留守儿童由于长期与父母缺乏联系,生活上缺少必要的关爱,容易出现情绪消极,失落自卑,感觉孤单,甚至心理压力过大,表现出封闭、冷漠、叛逆、行为孤僻等障碍性特征。经对我区部分乡镇的留守儿童进行调查,感觉生活幸福的留守儿童仅占5%;感觉还可以的占20%;感觉生活不幸福的占70%。50%的留守儿童表示他们最想父母为他们做的一件事是回家。当问及“你觉得父母不在身边对你最大的影响是什么”时,选择“孤单没人聊天”的占33.05%;选择“生活没人照顾”的占46.29%;选择“学习没人指导监督”的占14.1%;选择“其他”的占的6.38%。当提及“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最先向谁求助”时,选择“给父母打电话”的占40.76%;选择“老师”的占17.90%;选择“亲戚”的占18.10%;选择“自己解决”的占23.24%;有19.6%的留守儿童觉得自己不如人,11.4%觉得自己受歧视,9.5%有过被遗弃的感觉。可见,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中普遍存在“过度思念父母”、“生活缺乏照顾”、“遇到困难缺乏开导”等问题。

(二)学校管理缺失。

一是缺少专门呵护。我区留守儿童基本在本乡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由于学校学生多,学校不具备条件,不能为留守儿童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教育,即使想给予他们特殊的照顾和关爱,但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缺少时间精力。由于教师教学任务重,没有精力和时间来管理和特别地关爱留守儿童,加上很难有机会与留守儿童家长沟通,对有问题的留守儿童也难以管理和帮助得很细。经调查,我区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及初中教育的在学率都低于正常家庭儿童,其中14周岁留守儿童的在校率仅为82%;留守儿童在校学习很好的占10%;较好的25%;一般的42%;较差的18%;很差的5%。

(三)社会管理缺失。

一是政府管理缺失。虽然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对留守儿童问题日益关注重视,加强了对农村留守儿童管理和关爱,但全区没有开设一个真正为留守儿童服务的“留守儿童之家”。二是职能履行缺失。政府相关部门对互联网、电视、电影、录像、书刊等文化传媒监督管理相对缺失,对一些娱乐场所管理不严,让一些缺少亲情关爱、本就精神空虚的留守少年深陷暴力、庸俗等腐朽文化之中,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经调查显示,全区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留守儿童所占比例高达20%。今年4月5日,分局特别行动队摧毁1犯罪团伙,破获抢劫、抢夺案20余起。4名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有2名是留守儿童。4人的作案手段是从电视剧中模仿而来。

(四)安全隐患突出。

一是监护不力引发的伤害隐患。2011年至今,**区已有14名留守儿童因安全事故受到伤害,有10名 儿童失去生命。在引发伤害的因素中,溺水是第一杀手,其他依次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施工事故、跌伤等。经统计,仅今年以来,**区共发生4起儿童溺水死亡事件,造成6名儿童死亡,其中5名为留守儿童。二是家庭空巢带来的治安隐患。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普遍外出打工,部分村组出现老的老、小的小的家庭空巢化现象,留下人身财产、家庭生活困难等安全隐患。尤其是留守女孩极易成为性侵犯对象。今年以来,**区共发生7起强奸幼女案,破获6起。7名受害人有6名是留守儿童,最大的年仅13岁,最小的年仅3岁。未破的一起由于受害人年仅3岁,长期由祖父母照顾,发案几个月后,外出打工的父母才前来报案,导致有关证据灭失,给案件侦破带来困难。此外,留守儿童被拐骗的案件也时有发生。今年4月初,年仅13岁的女童袁某因家人监管不力被拐卖,案发近1月,在外打工的母亲才赶到苏甲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历经1个多月、辗转6千公里,在浙江嘉兴一工地成功解救被拐卖女童。三是教育不力潜在的发展隐患。由于我区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相对较大,且大部分生活在偏远地区,已达到实有儿童的75%以上,但缺乏家庭、学校、社会的正确引导关爱,相当一部分留守儿童长期处于不健康的成长状态中。

三、对策建议

农村留守儿童的产生来自于家庭和社会两个方面。一方面,家庭的贫困,使孩子的父母不得不走出农村到城市务工;另一方面,我国长期的城乡二元体制以及社会对农民工不公平的待遇,使许多农民没有办法及能力带着孩子一起走进城市,可见留守儿童不仅是教育问题,更是社会问题。留守儿童管理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村家庭的幸福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更关系到我国广大农村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关系到新农村未来人口与劳动力的素质水平。作为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主力军的**公安分局,面对日趋严峻的治安形势,警力严重不足、工作任务繁重,还要承担大量非警务工作,仅靠公安机关一家承揽留守儿童相关工作是不现实的。解决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心理等关系到他们健康成长的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好留守儿童问题,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协调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区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教育好、管理好、发展好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这项工作做得不好,可以预见,在畸形环境成长的下一代将产生更多的马加爵,更多的挪威于特岛枪击案、更多仇视社会的连环杀手。

(一)调整思路,将经济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

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留守儿童大量存在和不断增多的原因,主要是农民生活贫困。调查显示,全区75%的留守儿童生活在偏远山区,经济落后,生活贫困,交通闭塞。他们的父母为了改善生活和送子女上学,不得不离丢下年迈的父母和幼小的子女到外地打工谋生。较多的留守儿童父母称“不进城打工就赚不到钱养活全家,就没有钱供孩子上学。”所以,如果不能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减少留守儿童现象,只能是一句空话。为此,当地党委和政府应想方设法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尤其是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适当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以提供更多的劳动岗位,使更多的农民既能增加家庭收入,又能实现就地就业,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数量。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家庭经济条件的制约和学校基础设施及资金投入的薄弱是导致这一社会现象发展的重要因素,各级政府应加大资金入力度,从三个方面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师工资的投入;大力兴建打工子女学校,改善学生学习的硬环境;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尽量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住宿便利,切实有效地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与管理。同时,政府部门需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其监督机制,以保证这些资金的投入落到实处。

(二)改革体制,逐步消除城乡差别。

农村的儿童原本就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 ,留守下来接受隔代抚养的儿童处境则更加艰难。留守儿童的父母为地方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各级政府应给予这些儿童更多的关注和扶持,制订和实施优惠政策,采取相应配套措施,使流入城市的农民享有与城市人口平等的权利和社会权益。同时,以户籍制度改革为中心,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壁垒,打破户籍制度的束缚,建设城乡一体的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间的有序流动。此外,还应鼓励城市中小学降低入学门槛,允许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子女在指定的公办中小学就读,并一律免收学杂费,有正式学籍,并在评优奖励,竞赛活动,升学等方面和城里学生享有统一的权力和标准,以消除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所遭受到的歧视,为他们提供均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

(三)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有关部门及时出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将留守儿童管理工作纳入各乡镇办事处政府城乡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中,逐步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层落实”的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积极整合资源,努力完善农村社会公共服务机制和设施建设,为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提供周到的服务。尤其应该发挥乡级政府的基础作用,可逐步在乡(镇)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服务中心与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定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普查工作,督促村委会、学校、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共同抓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管理工作;二是设立专门管理留守儿童的管理机构和关爱留守儿童专项基金,切实解决留守儿童教育成长中的实际问题,从根本上缓解其生活压力,改善其身体状况,使他们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四)整合力量,形成政府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局面。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纳入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切实保障农民子女的教育平等权益;民政部门应及时为困难家庭的留守儿童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督促农村中小学校建立留守儿童情况登记、监护人联系、管理教育责任、情况报告、结对帮扶、沟通交流、寄宿优先等制度,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学校管理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卫生部门应定期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状况,为其提供专业的健康教育与必要的卫生保健和疾病防治条件;司法部门应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公、检、法、司等部门应各司其职,遵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体现对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的司法保护,侧重于教育, 着眼于感化, 立足于挽救,密切配合, 齐抓共管, 形成羁押、预审、起诉、审判、辩护、管教“一条龙”工作体系。文化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校园周边“三室”(游戏室、台球室、录像放映室)、“两厅”(歌舞厅、卡拉OK厅)的整治和监管,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音像市场经营秩序;劳务输出部门和劳务培训机构应劳务培训中增加法制教育的内容,帮助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知晓自己对留守儿童抚养教育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妇联应组织兴办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构,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共青团组织应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志愿者活动;社区(村委会)应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的随访工作,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与教育义务。

(五)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和监护体系,优化留守儿童成长环境。

一是各学校要对留守儿童登记备案,专门管理,多与家长交流,使学校内外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产生合力效应;同时加强留守儿童思想道德教育,针对留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开设心理课程,专设心理教育教师,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心理压力进行疏导,帮助留守儿童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二是加强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的培训指导,让家长以更多方式关心孩子的学习以及身心健康,重视家庭教育,及时发现子女身上的优点和不足,正确引导子女养成良好习惯,能够明辨是非、善恶。三是农村社会要建立由共青团、妇联、工会、村委会等组成的农村少年儿童健康发展的教育和监护体系,齐抓共管,共同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对有劣迹和不良行为的“问题留守儿童”,应及时帮教,及时与家长、监护人联系,促使他们自觉改正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六)发挥作用,使公安工作更利于千秋大计

作为公安机关,应要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履行职能,切实把警务管理向他们延伸。一是加强对农村治安复杂区域,特别是留守儿童、老人较集中区域的治安巡逻;二是突出对不法人员的控制,强化对混迹乡间尤其是混迹在学校周边的不法人员的发现和盘查,严防他们对校园学生的引诱、滋扰和侵害;三是突出针对留守儿童犯罪的打击,对教唆、引诱和利用留守儿童参与犯罪的人员坚持从重打击,坚决惩治;四是全面推进公安民警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开展普法宣传和防范教育,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和甄别善恶,分辨是非,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五是与文化、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肃清校园周边影响儿童健康发展的一切丑恶现象,同时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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