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乡镇文化站建设与发展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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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乡镇文化站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基础建设情况。“九五”期间,乡镇文化站建设有一定的发展。目前,全市114个乡镇中,113个乡镇建立了文化站。至2004年底,全市已建成江苏省群众文化先进镇67个,徐州市“万册图书馆”镇32个,“中国民间艺术之乡”2个,“江苏省民间艺术之乡”4个。建成国家二级站2个,国家三级站51个

  (二)人员素质状况。全市113个乡镇文化站在职人员471人。业务干部为460人,占总人数的97.7。大专以上学历人员168人,占比为35.7。中级职称人员为50人,占比10.6,初级职称人员166人,占比35.2。
  (三)活动开展情况。乡镇文化站开展文化活动的内容主要是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举办科技推广、宣传教育和各类知识培训,利用重大节日,开展文艺演出活动。
  二、我市乡镇文化站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文化站管理体制不顺,缺乏活力。农村文化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体制性障碍。乡镇文化站由乡镇政府负责管理,县文化主管部门仅对其行使业务指导职能,这种体制,一是产生了文化专干不专的问题。一些文化站干部常年承担行政工作任务,难有精力组织文化活动。二是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难以调配使用,造成文化站人员不能流动,缺乏活力。三是乡镇政府对文化站投入少,管理不力。有的乡镇因财政紧张,出现文化站被出租、被挤占、被挪作它用、被拍卖的现象。
  (二)乡镇文化站设施落后,阵地萎缩。近年来,乡镇文化站出现了下滑的趋势。全市113个乡镇文化站中,有76个文化站无活动房,其中无房站16个、危房站4个。乡镇文化站文化设施面积由“九五”时期的3万平方米减少到1.3万平方米,下降了56.7。有一些乡镇文化站,阵地萎缩、辐射功能差,缺乏设施器材和图书资料,加之管理不善,沦为“空壳文化站”。
  (三)乡镇文化站队伍素质偏低,人才匮乏。一些文化站工作人员大多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初从事文化工作的,专业知识趋于老化,知识面偏窄,思想观念较为陈旧。近年来,调进或分配的新增人员大多不是专业人员,文化站工作人员难以评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文化设施资金投入不足,缺乏后劲。国务院有关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每年对文化事业拨款的增长幅度要高于当年财政预算增长幅度的1-2个百分点”。江苏省和我市也先后出台了相应的文化经济政策,可我市县、乡两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均未达到要求。
  (五)文化活动形式单调,内容陈旧。文化活动方式过于简单,内容缺乏创新,往往仅限于逢年过节办几次卡拉OK演出或举办一些广场文化活动,而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形式没有被充分挖掘和利用。一些封建落后的观念在广大农村时有抬头,“法轮功”、“占卦算命”、“看风水”等封建迷信活动仍有市场。
  (六)文化站人员工资待遇偏低,拖欠严重。全市471名文化干部中,有10的人员发放全工资,每月1100元左右;60的人员执行国标工资,每月600元左右;20的人员实行定额工资,每月400元左右;5的人员只发200元左右的生活费;另有5的人员因财力所限停发了工资。无论实行何种形式工资,几乎都存在工资拖欠现象。拖欠时间一般在3至8个月,稍长一点的在10至20个月,最长的达40个月。目前,全市乡镇文化站人员均未办理养老金、医保金、公积金。尤其是一些老民办站长已面临退休,至今身份仍没明确,退休后生活没有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我市乡镇文化站建设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乡镇文化站建设
  农村基层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继续加强乡镇文化站建设。乡镇文化站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进我市乡镇文化站建设进程。
  (二)调整理顺乡镇文化站管理体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主要责任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文化局是政府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文化站是基层全民事业单位。建议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乡镇文化站实行垂直管理,将乡镇文化站业务、人事、工资等关系交由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管理,实行定编、定岗、定员。按照1992年文化部颁发的文化站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市乡镇文化站实际,建议每个乡镇文化站核定编制数为2人,即站长1名,业务人员1名。对于业务量较大的文化站可实行人员招聘制。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可由文化站通过三产收入支付。对于目前遗留的43名老民办站长工资待遇问题可采取老人老办法,由市人事局、 财政局、文化局联合发文,依据有关政策给予妥善解决。
  (三)组织实施江苏省乡镇文化站标准化建设工程
  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文化厅关于组织实施乡镇文化站标准化建设工程。对今后凡是由乡镇政府投资兴建、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具有7个以上公益性服务功能、实施创新管理体制的文化站,省政府将每站扶持30万元。为遏制我市
乡镇文化站逐渐下滑趋势,缓解乡镇政府经济负担,建议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联合组织实施乡镇文化站标准化建设工程。凡是乡镇建成标准化工程的文化站,市、县两级政府给予经济扶持,建成标准化工程的文化站其产权要明晰,即省、市、县扶持资金建成文化站的部分,其产权属县政府,交由县文化局代管;乡镇政府投资部分的产权属乡镇政府。
  (四)进一步加大对乡镇文化站的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各级政府每年对文化事业拨款的增长幅度要高于当年财政预算增长幅度的1—2个百分点”的规定要求,加大对乡镇文化站的投入。建立徐州市乡镇文化发展基金,乡镇文化发展基金由市财政局按照各级地税部门开征的3文化事业建设费中提取。徐州市乡镇文化发展基金由徐州市文化局管理,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监督。
  (五)丰富农村文化活动内容,创新农村文化活动方式
  文化活动内容决定着文化活动对群众的吸引程度,直接影响着文化活动的成效。农村文化要由“小文化”发展成“大文化”。县(市)区文化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文化站人员的思想、业务培训,促使乡镇文化站人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技能,不断探索创新乡镇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道路。乡镇文化站要面向广大农民群众、利用方便农民参与的文化设施和场所,开展农民喜爱的文化娱乐活动,活动既要考虑老年人文化活动的特点,又要照顾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的需要。采取固定设施和流动设施、阵地服务和流动服务相结合。在固定文化设施很难发挥作用的地区,可以发展流动文化车,建立流动文化服务点,让群众定期在文化服务点享受文化生活。把文化活动同农民的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文化艺术在思想教育中的作用。通过举办科普知识讲座、开展群众乐于参加的文艺体育活动、编发科技资料等形式,使农民群众自我娱乐、自我教育。发挥农民参与群众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利用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优势,引导和带领周围群众继承传统,弘扬先进文化,彰显本地特色。有条件的乡镇可组建农民艺术协会和民间社会组织,最大限度地把农村文化阵地办成广大农民求知的课堂、求美的窗口、求艺的乐园、求富的良友。
  加强乡镇文化站建设是为了农民的文化生活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更好地满足农民朋友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委员们认为,要把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文化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视与支持,认真探索管理农村文化建设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当地政府经济建设同步考核的内容之一,各级政府要发挥引导、规范和服务职能,切实保证文化投入,要进一步加快农村文化体制改革步伐,加强基层文化产业链的连结与延伸。实践证明,各级政府只要真正重视基层农村文化建设,切实履行宏观规划、管理和服务职能,及时提供公共文化产品,精心培育文化市场,就一定能够有效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事业的健康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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