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烟草专卖局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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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武汉市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市局),在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围绕行业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普法教育为先导,制度建设为保障,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较好地发挥了法制工作的作用,推动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取得良好成
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2010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全市查获涉烟违法案件4315起(其中万元以上案件1380起),查获非法“三烟”总量8296件,案值6022.8527万元,其中,假烟4141.498件,案值3413.5899万余元,分别占总量的50%和56.58%;罚没卷烟5328.96件,罚没款总价值3636.406万元。简易案件240起,案值27.2965万元;一般案件2500起,案值2742.7837万元;重大案件236起,案值866.3258万元。查破涉烟刑事案件117起。共有174名违法人员被刑事拘留,被各级法院判处刑罚的共有117案164人;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件16086件,取缔无证经营户6286户。全市已向省局上报完成符合国家局标准的网络案件5起,符合省局标准的网络案件15起,有效维护了武汉市良好的卷烟市场环境。

在加强对涉烟违法行为查处的同时,我们也十分重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2010年我局系统仅发生了1起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卷烟市场净化率达到95%以上,无证户始终控制在5%以内。提高了市场占有率,为我市卷烟产销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加大依法执法考核力度。

市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副局长具体抓,在工作中,把依法行政工作和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列入重要内容和议事日程。同时,不断加强法制教育,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要求的各项行政任务,带头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使全局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对依法行政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加强基层法制工作建设,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市局制发《市局关于在各区局设立法制办公室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区局设立专司法制工作的法制办公室,与内管科合署办公,明确机构职能和人员组成,以组织文件形式确立落实一名专职法制员,各管理所一名兼职法制员。法制工作机构和执法队伍健全,法制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法制办公室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普法培训工作中,能发挥其审查监督和综合协调作用,基本形成了分管领导重点抓,法制办公室具体抓,其他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各区局对法制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均有较大的提高,加强了对法制工作的领导,制定了法制工作要点,根据市局法制工作部署,合理安排年度法制工作计划。并将重大执法过错作为一票否决考核项目。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多数区局将法规工作明确列入区局总体目标管理与考核方案项目,制定了相应的考评办法和激励约束机制,为做实做细法制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二、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全年无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

(一)完善执法运行机制,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全市烟草专卖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理行政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做到许可证文书正确、程序合法、期限准确。

市局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在原有13项执法办案工作制度基础上,按照今年新出台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相应修正完善了《专卖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专卖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专卖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专卖执法案卷审查制度》、《专卖执法案件移送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法制学习和培训制度》等8项制度,新增《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制度》、《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制度》等7个行政处罚程序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使我局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得以更加实际、深入的开展,成效更加显著。

全市各区局已全部建立了完善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每月定期登记执法人员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对专卖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二)市局每月开展执法案件和行政许可案件的抽查,各区局进行一案一审。市局法规处每月组织对各办案单位的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月度检查通报,及时指出、改正办理案件中的错误。今年1—11月底共抽查案件1248起(占我局同期行政处罚案件4315起案件的29%),其中:一般案件(含万元以上报奖案件)1111起,简易案件137起,行政许可案件122起,有效防止错案的发生。同时,各办案单位的法制员对每一案件也进行一案一审,建立案件审查台 帐,对法制员在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正,案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结案归档。市局集中研讨抽查发现的执法办案的突出或共性问题,针对不同情况逐个进行解决,进一步促进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避免了在烟草专卖法律法规适用过程中的一些疑难和争议问题。增加了烟草专卖执法的严肃性,使案件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三)定期开展行政执法
工作考评。2010年9月,由市局法规处组成检查组,采取“听、查、看”的形式,重点围绕组织建设、工作计划、普法宣传、行政执法责任制、痕迹管理等内容,对局属各区局半年和全年法制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形成书面检查通报,分析总结了各基层单位取得的成绩,推广了有益经验、做法,并及时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向市局反馈整改情况。年末将以上工作的结果与工作绩效挂钩,有力的促进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细化案卷评查标准,拟将案卷评比纳入常态化的制度性工作。

市局在武汉市政府法制办案卷评查标准框架下,继续细化案卷评查评分标准,使各项目标准更具体明晰,操作性更强。制定案卷评比工作制度,拟定每年定期开展案卷评比工作。

三、梳理执法依据,清理规范性文件,严格依法界定专卖职责权限。

(一)认真清理执法依据。根据要求,针对新修订的《烟草专卖法》、工信部制发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实施,以及《湖北省卷烟市场管理若干规定》废止和《湖北省烟草专卖局实施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暂行办法》新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三定”规定进行了清理,共清理了72项执法依据及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文件,并进行分类排列,列明目录,做到分类清晰,分类科学,避免发生冲突和遗漏。

(二)明确执法职权。根据梳理后的有关规定,根据相关执法依据的立、改、废的情况又对执法职权进行界定,重新制定了《武汉市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职权目录》,明确11项执法职权及26项违法案件查处职权,列明了每一项职权的法律依据。并且,绘制了《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行政许可流程图》、《烟草专卖行政检查流程图及案件处理流程图》、《案件查处流程图》,确保严格依法执法,做到既不越权也不缺位。

(三)明确执法职责。在明确执法职权的基础上,再次明确了包括市局及区局专卖、法规的局级、处级、科级、管理员四个层级在内的28个岗位的职责及市局法规处、专卖监督管理处、稽查支队、区局专卖科、稽查大队及管理所6个部门的职责,基本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权责统一。

(四)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市区两级局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市局发布的3个规范性文件均在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上级领导部门备案审查。市局法规处一直加强对全市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我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到100%,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认真开展规范自由裁量权及“三步式”程序执法工作

,我局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制定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及《“三步式”程序执法暂行规定》,制作了武汉市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自由权及三步式程序执法标准,进一步更新了执法理念,明确规定了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幅度。为防止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奠定了基础。我局为此制作了与三步式执法相对应的,统一的法律文书,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顺利开展明确了操作规范,奠定了基础。

走访各区局,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和“三步式”执法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今年我局法制部门陆续走访了黄陂、武昌、江岸等区局,通过检查、询问、座谈等方式了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和“三步式”执法规定自实施以来,基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当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充分掌握具体实际情况后,分析研究可操作性的处理措施。并在交流的过程中注意推行一些区局的有益经验和先进做法。

五、坚持开展专卖管理队伍文明执法和执法岗位大练兵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专卖管理队伍管理整体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持专卖队伍的战斗力、纯洁性。市局通过会议、大讨论、简报、专栏等各种方式和手段,从市局到区局、管理所自上而下,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动员,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引导全体执法人员积极投入到活动中来。在自我分析活动阶段,将学习内容细化、量化,结合下发的文明执法活动材料,对照16个案例,在完成上级规定的学习内容的基础上,根据本行业、本地区和执法队伍水平情况等实际,增加了一些学习内容。通过个人学习和集体学习、辅以社会执法监督员讲座,进行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经过我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历练后的专卖管理队伍,从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都有了提高。

为进一步深化国家局提出的“两个至上”在岗位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员工的政治、业务、技能素质和实战本领,强化各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强化动手能力训练,市局(公司)于2010年5月至7月期间开展专卖管理人员“规范-从点滴做起”专题教育整训活动。为此,市局成立了专卖执法人员教育整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教育整训活动的实施,指导、检查和考核,并且,明确了活动内容、阶段,工作要求。市局为配合此次活动,抓住专卖管理中的案件办理及证件管理这两大主要工作内容,通过学习讨论、自查自纠、明示承诺等环节,有力的推动了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全系统累计制作简报共20期,办专栏18期,宣传横幅39幅。向社会群众征求意见对象1150人,15场次;收集意见和建议共计178条,查摆问题7个方面,层层项项制订整改措施。

这一系列的举措,为提高专卖管理执法队伍和整个后备干部队伍的素质搭建了一个十分活跃的平台,在这一平台的支撑下,专卖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不断的提升,将我局专卖执法队伍建设也推向一个新的高潮。

六、充实法制工作力量,引进法律专业人才,提高法制队伍建设水平。

我局不断加大法制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在与湖北省委党校联合开办了法学研究生班。在全市系统内通过层层筛选,挑选出业务能力强、文化程度高、工作业绩及表现突出的50名专业骨干进行法学专业课程的学习培训,学制三年,2010年7月全部以优异成绩毕业,为我局系统法制工作的开展储备了一批专业人才;我局在招聘员工时十分注重法学专业人才的引进,共招聘了20名法学专业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占招聘人数的8%。

充实和提高市局行政复议机构力量。为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促进和谐烟草、和谐社会建设,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烟草专卖行政复议工作的正常进行,按照省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要求,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发文调整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行政复议知识培训和考试,提高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及技能水平。

市局还聘请了15位有案件审理经验的公安退休干警为烟草案件审理法制员,并指定由市局法规处统一管理,具体对市局稽查支队和13个区局的执法案件审理把关,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律方面的优势,以指导、协助、监督烟草专卖执法行为,研究解决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且,市局还聘请1名资深律师为企业法律顾问,为市局(公司)开展法律事务保驾护航。

以上几项工作举措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我局系统法制工作机构,加强法制人员配置,从而开创了我局纵向、横向联系有序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新局面。

七、拓宽监督渠道,构建畅通的社会监督体系。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随时接听来自社会的声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构建善听民声、广纳民言的社会监督体系,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来监督烟草专卖执法。今年六月,市局以各区局为单位,在全市范围内,面向卷烟经营户和广大消费者,开展烟草专卖执法社会满意度调查,累计调查问卷10000多份,满意率95%。

建立健全社会执法监督员长效管理机制,改进和提高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质量水平。13个区局通过政法委协调,从政府法制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检法部门、消费者协会、卷烟经营户中聘请了204名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监督员,法规处为此统一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制度》等文件,明确了执法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和监督方式。以监督员制度为载体,密切了与社会各界、零售客户的联系,拓宽了掌握市场动态的渠道,规范了执法行为。今年开展社会执法监督员评议,共征求意见123份,通过收集各方意见,充分认识自我,客观对待优缺点。

实行政务公开,建立执法投诉和反馈机制。公开是监督的前提,知情是监督的保证。为了让人民群众对烟草专卖执法工作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便于监督,我局采取印制宣传册、建立滚动电子宣传屏、设立网站和24小时值班电话(12313)等方式,将专卖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权限、执法依据、办案程序、工作时限、处罚标准、服务承诺以及执法人员行为准则、纪律规定、责任追究办法、投诉方式等内容公布于众,方便群众查阅、监督。制定《武汉市烟草专卖局执法投诉管理制度》,各区局、管理所分别建立了《专卖执法咨询投诉登记簿》、设立意见箱47个,按月登记投诉及处理情况,并报市局法规处。

八、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发动工作,为依法行政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市局把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作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知法、懂法是守法的关键。宣传工作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

(一)充分利用街道、社区的力量,形成阵地进行宣传,全市绝大多数社区居委会都设有烟草专卖宣传栏和广播,烟草专卖社区化工作《简报》、《金色网络》的发放现在主要是通过社区专、协管员负责上门发放。同时,许多的街道、社区还充分利用宣传栏制作烟草专卖相关的墙体宣传栏大力宣传烟草法律法规。并且,各区分局也向卷烟经营户及消费者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达10万余份。

(二)开展以打假治劣为内容的宣传活动,我们和《江城警讯》栏目合作,每天对我市的打假工作进行系列报道。在“3&8226;15”期间,市局法规处、专卖处和区分局分别组织专卖人员在中百仓储、亚贸广场、青山商场等地,开展“3&8226;15”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宣传专卖法律知识,现场讲解真假烟的识别方法,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000余份。市局打假展示厅,到目前已接待参观人数及卷烟经营户达万余人次。

(三)通过专门的网站对外进行宣传。市局编写法制工作报导(《创法治环境建和谐烟草》)等8篇宣传报导,分别在武汉市政府法制网、省政府法制网、中国法制信息网(国务院主办)、市局烟草网、省局烟草网上刊发。在行业期刊《金色网络》中,制作了2期法律法规释义解读专刊。扩大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受众面。

(四)市局还聘请专人对打击非法“三烟”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将典型案例向专业媒体投稿,到目前为止被媒体采纳的共有9篇(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的有5篇)。

这些宣传举措,为我市打击非法“三烟”、促进烟草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九、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市局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行政复议办公室组成人员,对行政复议办案经费,按实际发生及时拨付。对于行政处罚相对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受理,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2010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审结1起,未有申请人提起诉讼以及被撤销情况的发生,既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使行政复议工作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市局2010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

一是在队伍建设上,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仍有少数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自觉性不强,离依法行政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

二是在监督执法上,内部管理监督制度规范和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三是在依法行政上,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有待推进;

四是在法律宣传上,题材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充实。

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思路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烟草行业依法行政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市局将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改革意识、发展意识和法制意识,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以实际行动,带领全体干部员工勤奋工作,努力使市局依法行政工作跃上新台阶,积极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和谐。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努力营造良好的烟草执法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烟草市场经营秩序;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努力提高烟草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各项执法制度落到实处,达到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的目的;

(四)转变以监督打击为主的烟草专卖执法机制,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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