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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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已接近尾声,”六五”普法即将开始。在新形势下,是否能继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进程,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一部适应社会形势需要的普法规划。下面,结合自己多年的普法工作经历,就”六五”普法的保障措施谈谈看法。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机制。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全民性工作,涉及面广,因此建立一个具有指挥全局的权威性的领导机制,是实现普法目标向更高层次迈进的关键所在。前些年,通过各级普法机构的努力,基本保证了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是,随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工作机构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更为突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取得突破性进展,必须形成更加科学的、统一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运行机制。可借鉴湖北、辽宁、安徽等省制定普法宣传教育地方性法规的做法,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名称、编制、经费、人员、职责、职权等作出统一规范。名称可定为“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与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合署办公,但应作为常设机构设置,配备一名同级副职为专职副主任和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单独列编。

二是要强化刚性保障机制。我国已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一基本治国方略载入宪法,有些地方也在尝试立法。但仅限于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规范,依法治理工作则很少涉及,致使法制建设工作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甚至出现用传统行政手段抓法制建设的现象。因此,国家应尽快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立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其组织、机构、职能、责任、义务等,以确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权威地位。”六五”普法期间,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度、考试考核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评比奖励制度等各项制度,并用法律规范加以确定,以规范和结普束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是要强化考核评估保障机制。”六五”普法规划要在量化考核上下功夫,建立一种权威性的长效评估机制,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工作标准,定期检查验收,公开评比结果。普法主管部门每年应根据工作安排,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各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评议。对连续两年取得考核优秀等级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先树优资格,单位挂牌整改,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或由普法主管部门建议同级党委、政府予以免职。要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考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核等制度。规定领导干部年度普法考试不合格,其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级。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连续两年未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不得提拔重用。在提升职务或跨区域、跨行业转任新职务时,还必须在任前接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考核。凡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暂缓任命并进行补考。两次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任命或不再提请任命,以督促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重视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四是要强化监督激励保障机制。检查监督是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建立健全包括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新闻监督和群众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机制。同时,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对查处的违法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纠正,以保证普法任务的落实。特别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行使国家权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要通过建立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各种奖项之中,广泛表彰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公正司法等方面的先进集体(个人)。尤其要注重对从事普法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逐步改变五年表彰一次的惯例。同时,对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勇于揭发者也要予以表彰奖励,以弘扬正气。

五是要强化队伍建设保障机制。普法队伍建设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但是,就目前队伍建设状况来看,仍是一个薄弱环节。拿我们地区来说,县(市、区)级专职普法人员为1-3人(编制在司法局),基层单位多数是兼职人员且年龄偏高,这根本不能满足日常普法工作需要。”六五”普法期间,一方面可通过单独列编定编的形式,彻底解决普法人员不足、不专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大法制新闻队伍、法制文艺宣传队伍、法制宣讲团队伍、法律服务志愿宣传队伍、退休老干部法律宣传队伍“五支队伍”的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中坚作用。同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坚决清除那些违法违纪人员,促进执法状况的全面改善,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

六是要强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目前,大部分地区都存在普法经费数额不足、不能到位、不能专款专用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影响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六五”普法期间,可借鉴科普法和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加大普法经费投入的做法,由司法行政、财政等部门研究出台具体的保障办法,明确提出建立普法依法治理最低经费保障机制,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适时增加。同时,要加快硬件建设,对普法必用的车辆、微机、摄像机等基本设施,及时更新换代。

七是要强化理论研究保障机制。加强普法依法治理理论研究,可以为加快普法依法治理立法和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撑。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加入wto,普法依法治理的环境、条件等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果理论研究跟不上形势需要,无异于自断前程。因此,在”六五”普法期间,要动员一切有志于普法工作的人士,特别是基层普法工作者,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形成一套科学指导普法依法治理伟大实践的理论体系,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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