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五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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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省委作出《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大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市委下发《中共**市委关于贯彻“云岭先锋”工程,大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后,我办党支部立足部门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办发《关于在全市县以上机关推进“云岭先锋”工程,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创先争优活
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市 “云岭先锋”工程“三评”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市县以上机关“三评”工作办法的通知》和市直属机关工委发《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施“云岭先锋”工程的安排》、《关于在市直县以上机关推进“云岭先锋”工程,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安排》等文件精神,深入领会、把握实质,及时部署,制定了我办5年的《关于推进“云岭先锋”工程,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我办党支部按照方案,深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五年来,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做到“六好六带头”的目标,即基层党组织做到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发展思路好、制度建设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党员做到带头学习讲政治、带头团结顾大局、带头干事谋发展、带头创新建佳绩、带头服务比奉献、带头自律树形象,以开展“比学习、创一流素质;比团结,创一流团队;比干劲,创一流风貌;比服务,创一流作风;比工作,创一流业绩”的“五比五创”争先创优活动和创建“带头学习求知、带头求真务实、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服务基层”的“四带头”先进机关为载体,抓牢抓实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有力推动了机构编制部门各项工作,取得了扎实绩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抓党组织建设

为了切实抓好“云岭先锋”工程,我办一是及时组织,建立机构,成立了实施“云岭先锋”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梁永康主任亲自任组长,由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了办公室工作人员。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抓,党支部书记具体抓,各科室配合抓,共同抓落实的党建工作领导机制。三是认真安排部署,我们及时召开两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安排部署“云岭先锋”工程,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5年的《关于推进“云岭先锋”工程,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拉开了我办实施“云岭先锋”工程的序幕。四是经费保障,我办召开主任办公会,决定每年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安排了一定的资金,作为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党建工作经费。从而做到了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工作人员到位、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载体丰富、有经费保障。

二、强化班子,带好队伍,抓牢思想教育

以组织开展好社会评议机关作风、民主评议党员、民主测评领导干部“三评”工作为契机,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专题作风建设等各种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一是加强班子建设,不断转变学风,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效率,着力解决干部在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贯彻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行政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建设了一个团结务实、朝气蓬勃、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二是带好机构编制工作队伍,教育全体干部职工树立光荣感、自豪感和责任感,建立并完善岗位责任制,使每一位职工都明确自己的职责,热爱本职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上班先到一步,下班后走一步,工作中勤奋敬业,热情服务,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相送、一句好话相伴,使每一位来办事者满意而归;不断加强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名利观;开展“两个务必”和长征精神教育,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扶贫挂钩村开展扶贫挂钩活动,体验山区群众生活,从而树立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意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守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管好自己的脑、嘴、手、脚,树立了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发展壮大党员队伍,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积极主动发展党员,把业务骨干和工作带头人培养为入党积极分子,支部指定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帮助教育,增强其入党光荣感,五年内吸收预备党员2名,至今,我办6名干部职工均为中共党员;我们还努力把党员业务干部培养为管理干部。四是是强化党员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建设信念坚定、思想统一、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建设了一支党性强、作风正、素质优、 有活力,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了机构编制工作者爱岗敬业和奉献社会的责任意识、开拓创新和奋发有为的进取意识,强化了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的自律意识,提升了思想政治和业务工作素质,确保了机构编制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三、增强素质,提高能力,抓理论业务
学习

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一手抓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同时,做到五个坚持,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素质,达到工作能力明显提高。一是坚持单位与个人互动,多渠道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根据个人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确定学习目标,安排领导干部到党校参加各种思想政治理论和领导能力培训,鼓励在干部职工参加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等,提高干部职工学历层次。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切实发挥示范作用,用好的学风促动,上下联动,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三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习与调研、学习与实践结合起来,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端正学风,克服“一阵风”、“热一头”的表面式学习和为拿文凭而学习,为应付检查考核而学习等不良学风,强化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意识,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四是坚持制度保障,增强学习的规范性,遵守“四个一”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学述廉、带薪学习、讲党课等制度,做到学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有记录。五是坚持学以致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深入反复学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云南省各级机关机构设置和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各级机关领导职数管理暂行办法》等机构编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做到对理论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对政策应知尽知、胸有成竹,使每一位干部职工达到活学活用,不断提高学习成效,得心应手,成为业务精湛的行家里手,在工作中能独挡一面。

四、注重落实,促进发展,抓认识理思路

我办既是党委的工作部门又是政府的工作部门, 具体承担全市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一是提高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机构编制管理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完善我国政权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关系到党政机构的高效运转,关系到党执政能力的不断提高,关系到落实为人民服务宗旨,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局,我们单位虽小,但人人都能充分认识其责任重大,牢固树立了“小机构、大服务”的理念。二是明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聚精会神抓部门业务工作,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又好又快发展。三是结合实际,解放思想,理清编办服务和发展思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编办的有力指导下,我办不断积极探索研究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方式方法,理清了“严格三项制度,着力三点管理,突出三个重点”的工作思路,即:严格“三个一”和“五个不准”制度,严格编制审核卡制度,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配套制度;着力领导职数的核定和配备管理,着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着力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管理;突出改革重点,突出发展重点,突出精简重点。四是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工作思路落到实处,有力推动了机构编制工作全面发展,使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切实用在涉及民生、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和部门,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维护好党和国家的形象,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机构编制工作适应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优化配置,合理设置机构,科学配置职能、完善运行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提高行政能力,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轨道。

五、转变作风,民主集中,抓好制度建设

以制度为保障,严格落实制度,实事求是,切实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转变。一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省委制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十项制度》,按照省委《关于坚持和完善各级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建立了领导班子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和领导干部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完善了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和程序,把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党内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纳入党建目标管理,坚持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二是建设切实可行、管用有效、运转协调、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勤政廉政制度》、《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文件收发起草审批制度》、《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工作制度》、《工作请示报告制度》、《接待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考勤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等规则制度,并认真坚持落实好。最近,还建议市委在研究制定《正确处理十个关系,构建民主和谐干部工作新机制工作规则(试行)》中纳入了10条涉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内容,涵盖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机构设置、调整、审批程序、规格权限,领导职数设置、调整、批核等内容,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更为社会广泛关注和支持,三是执行好、落实好“四项制度”, 通过政务信息网络和政务公开栏,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通过认真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 “四项制度”,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保证国家机关正确使用权利,促进工作作风改进,建设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社会广泛参与的民主政治氛围。四是求真务实,转变作风,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认真落实云南省《农村工作守则》,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切实解放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转变作风,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服务于民,以人为本,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到基层一线,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对群众说实话、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向四川灾区捐款,到扶贫挂钩村和贫困党员户送温暖,努力帮助他们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实际困难问题,为其改善基础条件、发展产业出谋划策,让老百姓得利益、得实惠。

六、创建文明,营造和谐,抓精神文明建设

在抓好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同时,结合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一是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积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建设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精神文明,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思想境界,营造了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二是组织好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不断优化条件,投入一定经费购置了乒乓球桌、中国象棋、跳棋、篮球等体育用品,安排活动场所,订阅各种书报资料,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好各种健康有益的党支部活动、工会活动。三是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学习榜样典型,以正面教育为主,结合各种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加强党的理论学习,学习张桂梅、冯建雯、杨丽伟、和学贤等身边的典型,学习焦裕禄、孔繁森、任长霞、牛玉儒等典型事迹,坚决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四是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良好的环境氛围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重要因素,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五年来,我们认真开展“比学习、创一流素质;比团结,创一流团队;比干劲,创一流风貌;比服务,创一流作风;比工作,创一流业绩”的“五比五创”活动;创建“带头学习求知、带头求真务实、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服务基层”的“四带头”先进机关,2006、200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均获得优秀。干部职工也积极把先进性具体体现在了各项实际工作中,表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机构编制各项工作有新突破,良好的环境氛围推动工作见成效,铸就人才育英模,2008年3月冯建雯同志荣获“全国机构编制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受到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部表彰,全国仅表彰32名,云南省仅她一名,荣誉不仅是她个人的,也是**的,荣誉更加鼓舞人心,振奋精神,更有力促进机构编制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七、顾全大局,创建佳绩,抓牢部门业务工作

我办坚持把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举措,把实施“云岭先锋”工程贯穿于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方式,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一是用发展眼光推动改革。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用发展的眼光加强行政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改革创新,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改变就机构论机构,就编制论编制的传统管理方式,从注重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向机构设置、编制核定与职能配置和编制结构管理并重转变,既管好编制,又管好职能;从注重控制新增机构编制向控制新增机构编制与主动整合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并重转变;从注重事前审批向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督并重转变;从注重机构编制具体事务管理向机构编制具体事务管理与机构编制理论研究并重转变,加强机构编制前瞻性研究,突破旧思路,创新举措。从而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一定程度解放和提高了社会生产力。二是依法行政持续发展。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云南省各级机关机构设置和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各级机关领导职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落实“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四项制度作为机构编制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树立了依法行政理念,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在全省率先开通了“12310”机构编制举报电话,制定“12310”举报电话管理办法,严肃清理检查吃“空饷”,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法律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初步建立了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的调控体系,依法管理机构编制,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从而实现了机构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科学化、规范化、经常化,使机构编制工作走上了健康可持续发展道路。三是围绕中心统筹兼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紧紧围绕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从提高行政能力来筹划、落实机构编制工作,全面统筹考虑,处理好行政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和近期任务、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把握好改革的进度、深度、力度以及社会可承受度,健全各项改革的配套措施,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同时,处理好各种思想教育、作风教育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的关系,加强机构编制工作人员力量配备和硬件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能力,从而进一步理顺了机构编制管理与各层各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使机构编制管理绩效不断呈现出来。四是规范机构编制审批程序。严格按照“三个一”和“五个不准”制度,即“一支笔审批,一个部门承办,一家行文”的“三个一”,“不准超编进人,不准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和提高内设机构的级别,不准违反领导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不准越权审批机构编制,不准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的“五个不准”。做到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增减的,必须按照审批程序,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或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报编委或党委、政府审批;凡涉及机构、编制及领导职数事宜的不得与其他事务在各类请示、报告中合并上报,必须专事专报。除机构编制部门外,上级业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下级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对下级的机构编制不能作出规定,部门下发文件和召开会议擅自涉及机构编制事宜的,一律无效。五是完善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制约的机制。严格规定了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和核批的编制范围内,人事部门才能核定人员和工资,财政部门才能列入财政预算范围内并核拨经费,银行才能给予开设帐账户并发放工资。对擅自增设机构的,财政部门一律不予核拨经费,银行不予开设账户;对超编和未经核办编制审核卡的人员,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公安等部门做到不予办理调配、社会保障、人员经费核拨、户口迁移等手续。由于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协调统一,有力控制了人员和财政经费的过度增长,促进了机构编制的有效管理。着力领导职数的核定和配备管理。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非常重视领导职数的管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执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地县乡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 2001]22号文件)中有关领导职数核定的规定。除遇重大改革和换届选举等特殊情况外,坚持不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六是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合理地界定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岗位,将事业单位编制分为管理人员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明确规定市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占总编制数的80%,管理人员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总数不得突破总编制的20%;县(区)及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占85%,管理人员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总数不得突破总编制的15%。实现了事业单位人员分类管理,有效控制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的盲目增长。2003年,全面完成了市级事业单位的“三定”方案。2005年,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各县(区)事业机构编制上划市级管理,科学合理地下达了各县(区)事业机构和编制控制数,明确规定各县(区)调整事业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必须上报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审批。七是加强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管理。为了切实做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市委、政府在我市《实施乡镇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要求:要严格按省委[2004]27号文件“各地州市党委、政府要把乡镇编制管理工作列为对县级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对不按规定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编制招聘人员的,要严肃处理”的规定执行。全市四县一区均在各乡镇实行了机构编制公示和人员定编、定岗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建立了包括机构设立(变更)的批文、编制核定(变更)文件、实有人员名册等在内的规范的乡镇机构编制档案。通过切实加强和规范管理,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实有人员都控制在编制范围内。八是认真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和中心工作。根据省编办关于认真做好年度机构编制的统计工作,为市委、政府提供了有关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准确的数字依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在做好日常登记管理工作的同时,按要求完成了市级登记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并督促、指导县(区)完成本级事业单位的年检工作;在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争取各类编制,缓解了我市行政编制紧缺的矛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党内互助“八个一”活动的通知》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挂钩扶贫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挂钩结对帮扶活动;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向四川灾区捐款。九是取得可喜的绩效。通过共同不懈努力,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做到了“八个没有”,即:没有擅自设置机构、改变机构及其内设机构隶属关系的现象;没有擅自改变机构及其内设机构名称、附加其他机构名称、提高机构和内设机构规格的现象;没有擅自增加人员编制或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的情况;没有擅自超编制配备工作人员,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人员的现象;没有违反规定为超编人员办理录用、调配手续和核拨财政资金以及采用其它方式冒用财政资金的情况;没有因职能消失或萎缩,一年以上未正常开展工作,未申报撤销机构的情况;没有出现隐瞒、谎报、拒报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的现象;没有违反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方案”的情况。2008年8月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到**,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后,给予高度评价,肯定的认为**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各方面都走在了全省前列。

我办在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中,结合部门实际,找准结合点,选准突破口,采取切实措施稳步推进,把实施“云岭先锋”工程贯穿于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方式,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努力使“云岭先锋”工程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受益的民心工程,成为实实在在的利党利民工程,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中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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