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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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月,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县十五届人民政府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廉政工作会议、全州人事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作为工作主线,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稳慎推进
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以就业和社会保障为重点,突出就业安民之本,坚持保障惠民之策,围绕培训强民之举,多做维权利民之事,牢记履职为民之责,立足创新谋发展,全力以赴抓重点,扎实工作求突破,推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发展。
一、抓效能建设,带好队伍,保障履职
(一)贯彻会议精神,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在全州人事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召开后,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早谋划,早部署。一是及时向全局干部职工传达会议精神,掌握2010年目标任务,明晰工作思路,做好工作计划。二是及时把全州人事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形成书面汇报提纲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争取各级、各部门对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视、理解和关心支持。三是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2010年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抓紧学习,提高素质。一是年初制定了结合部门实际的各项学习计划。二是长期坚持每周1次理论学习,每月1次辅导式政策法规集中学习和支部学习。三是做好痕迹管理,要求每位干部职工增强敏锐性、每月撰写一篇信息,深入研究工作、每年撰写一篇调研文章。
(三)完善制度,增强责任。一是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将2010年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重点工作项目、民生工作项目等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把责任落实到人,发展目标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建立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局办公室明确专人搞好工作督查,局党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分析会,一次局务会,强化工作目标管理。三是健全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开展“文明股室中心”、“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评比表彰活动,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考核落后的取消“文明股室中心”称号。
(四)树立正气,强化服务。一是认真分解落实党建目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认真巩固落实法治政府“四项制度”、责任政府“四项制度”、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各项措施,以优质高效为目的,切实为群众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三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为抓手,坚持从部门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五好五带头”,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效能型队伍,达到自身队伍建设“五个一目标”,增强执行力,提高机关服务水平。
二、抓人才管理,服务优先,发挥作用
(一)以服务为前提,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抓好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在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以“忠诚教育”为核心的“公共服务职业道德与技术方法”培训教育活动;在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中组织开展以“低碳经济”为主题的公需科目培训,并下发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完善了开展的危机管理培训考试备案3924人发证等工作;完成了全县58名事业单位考聘人员初聘培训,发放教材自学,填写个人信息工作。
——为职称外语等相关网上考试报名工作60余人次,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72人,发放各类考试合格证140余本。
2、抓好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管理工作。
——完成县乡政府机关公务员及机关工人1318人的考核和结果应用工作。一是我县县乡机关政府系列实有1323人,其中:公务员1135人,机关工人122人,试用期66人。本年度实际参加考核人数1318人,其中:因患病长期住院超过半年不参加考核3人,被判处缓刑不参加考核2人。二是根据省、州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按职务层次优秀比例不超过20%以内,全县政府机关总人数1318人,优秀等次261人,优秀率19.8%,称职等次1251人,试用期66人,受处分不定等次2人。三是按时限要求完成政府机关公务员专项统计工作。统计的范围是政府行政机关39家(县级27个,乡镇1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9家,统计的对象为列入公务法实施范围的行政机关已经登记的公务员。四是完成新录用公务员37人的公务员登记工作。
——完成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4418人考核和结果应用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考核程序,根据各单位按职务层次优秀比例不超过20%以内。全县应参加考核4418人,实际参加考核4396人,参考率 99.5%。考核为优秀834人,优秀率为18.97%;称职(合格)3443人,合格率为77.93%;参加考核只写评语而不确定等119人次:其中:见习期人员107人,受处分参加考核而不确定等次4人,涉嫌违纪不确定等次6人,病假6个月以下不定等次2人;基本合格1人;不合格1人;未参加考核21人。二是我县共有初级职务评委库(评审委员会)
5个,全年涉及职称晋升12个专业(中学教师136人、小学教师164人、工程31人、卫生59人、农业21人、新闻2人、教练员1人、图书6人、艺术1人、经济2人、会计2人)共425人。其中副高级35人,中级251人,初级149人。三是底全县共有各类专业技术资格人员4060人,获得各类专业技术资格3938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97.00%。
3、做好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考录(聘)和引进人才工作。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楚雄州人事局2010年州、县、乡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县2010年县、乡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并于3月1日至3月11日开展了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全县30个岗位(含法院检察院5个)最终报名人数为873人,后于4月27日组织533名考生在考点开展笔试考试工作。
——根据州人事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事业单位考聘67名、引进人才1名,合计考聘、引进专业技术人员68名。
4、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引智工作初见成效。
2010年4月经云南省外专局批准下达我县亿利丰有限公司《坚果加工技术的研究》立为国家级项目,在三岔河、石羊两个乡镇引进美国山核桃种植400亩示范基地进行引种项目,计划在6月下旬进行栽种。
(二)合理调节利益关系,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1、深化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理事业单位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4274人,447.18万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知识分子补贴8人,月增资170.00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变动工资130人,月增资12865.00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变动工资1人,月增资17.00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浮动一个薪级工资和固定一个薪级工资27人,月增资517.00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正常增加薪级工资4333人,月增资108133.00元;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确定工资35人,月增资1820.00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善后处理26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2人。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及时核定2010年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1480万元。
2、深化完善公务员基本工资结构和规范津补贴。审批机关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1643人,167.55万元;办理机关工作人员学历变动工资8人,月增资944.00元;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技术等级)变动工资8人,月增资944.00元;人民警察警衔等级变动津补贴22人,月增资2576.00元;法官(检察官)等级变动津补贴2人,月增资380.00元。调整乡镇司法助理员津贴标准28人,月增资5548.00元。办理机关单位新录用人员转正定级确定工资11人,月增资1039.00元;参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重新确定工资5人,月增资1512.50元;政府系列机关单位科以下部分工作人员按规定条件晋升级别工资93人,月增资1032.00元;政府系列机关单位科以下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岗位)档次工资478人,月增资15757.00元。
3、严格执行政策,规范审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退休政策审批退休,建立和完善退休审批台帐,按规定办理正常退休和规定准确及时上报提前退休审批材料计及装订职工档案。办理正常退休计8人;整理上报提前退休材料21份,其中,因病退休6份,特殊工种退休15份。办结提前退休11人,其中,因病6人,特殊工种5人。建立特殊工时登记台帐,并按时上报半年年审批情况,审批办理特殊工时2户,涉及职工8人。
(三)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1、深入调查研究,为推进各类机构改革工作做好准备。一是认真总结回顾政府机构改革调研情况及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理清近年来各部门、各单位机构和职能变化、调整情况,摸清县直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人员情况,开展了政府各部门职能调查。二是进一步梳理各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理清了改革思路,夯实了基础,确保能在上级批复机构改革方案后迅速推进我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调研,完成全县中小学教师的编制测算,参与专业技术管理股开展岗位设置工作,进一步理顺、规范事业单位,扎实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四是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严格执行《县县派驻乡镇机构人员管理办法》,对相关部门人员调配进行管理。做到乡镇人员编制只减不增,完善乡镇实名制动态管理并进行永久性公示。逐步消除混岗情况,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
2、坚持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巩固事业单位改革成果。不断深化和完善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保护聘用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人事聘用关系。上半年指导办理和鉴证新签、续签、变更、解除、终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70人210份。
3、实现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年检161户,其中:初始登记1户,变更登记30户,正常年检121户,注销2户,未参加年检7户,年检合格率达100%。同时将相关材料提交国家数据库,实现了事业单位网上登记。
(四)走访慰问,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一是做好春节期间企业军转干部的走访慰问工作,共发放慰问金6600.00元。二是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补助部分企业军转干部门诊医疗费的通知》(楚政办通〔〕133号)文件精神,及时足额兑现了我县17名企业军转干部的门诊医疗补助16320元。三是坚持好维稳零报告制度,确保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稳定。
三、抓民生,强保障,见成效
(一)突出安民之本抓就业,在实现劳有所得上有新突破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标语等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一是利用国际劳务输出宣传月时机,努力营造一个积极参加国际劳务输出的良好氛围,引导更多的有志青年外出务工,推动我县国际劳务输出深入发展。二是在人力资源市场设立了云南省“贷免扶补”政策宣传专栏,大力宣传“贷免扶补”政策。三是利用开展日常工作的机会,不失时机地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宣传。引导广大劳动者树立“就业靠发展,发展靠创业”的新观念,努力营造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和鼓励创业、支持就业的良好氛围。上半年全县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10049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16950人的59.29%;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92人,完成全年目标数1400人的63.71%;使用再就业资金70.98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89人,完成全年目标数500人的77.8%。
2、充分发挥政策促就业作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通过举办就业政策培训班、建立企业用工服务机制、困难企业的申报认定等工作,紧紧围绕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培训和创业补贴政策等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制定的一系列“保企救岗”的社会保障政策进行宣传,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针对用工调查中反映出来的部分企业普遍存在“招工难”问题,主动服务,不断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通过媒体宣传、及时为企业发布用工信息,定期不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全力为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打造用工交流服务平台,为企业做好人才需求服务。贯彻落实国家对困难企业的扶持政策,按照政策规定,做好困难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困难企业扶持16户,完成目标任务28户的57.14%,稳岗人数1052人,完成目标任务1200人的87.67%;并认真落实好困难企业的扶持政策。
3、贯彻落实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政策,推动我县以创业促进就业工作。为推动我县各类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就业再就业,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强化培训,积极探索“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路子,不断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创业培训,通过培训,142人实现自主创业。二是认真落实云南省“贷免扶补”政策。发放创业小额贷款41笔,195万元,帮助41人实现自主创业,通过扶持他们自主创业,共吸纳123人实现就业。三是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为创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小额担保贷款户集中办理了贷款手续,并及时发放了400万元的贷款,通过他们的创业带动了236人实现就业,发挥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4、加强人才交流服务工作,积极挖掘就业岗位,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是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调研。针对调研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帮助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二是引导广大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就业,积极引导毕业生到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就业,鼓励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到村委会任职”等实现就业,多渠道、多领域、多形式实现就业,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努力为毕业生就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三是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推进创业带动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四是认真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临时救助和跟踪服务等工作,建立健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工作机制。高校毕业生就业10人,完成目标任务100人的10%。
(二)坚持惠民之策抓保障,在解决后顾之忧上有突破
1、找准突破口,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上半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075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13240人的98.7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6509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6727人的9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7112人(农民工4701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7211人(4800人)人的98%;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2567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2800人的91%;失业保险扩参保人数达8305,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8400人的98.87%;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1783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13300人的88.59%;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扩覆343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650人的52.76%。
2、及时下达征收计划,确保社会保险费征缴。上半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征收1219.8万元,当期征缴率98.01%;欠费回收9.68万元,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10万元的96.8%。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952.3万元,当期征缴率95%;欠费回收7.6万元,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100万元的7%。工伤保险费征收92.8万元,当期征缴率94%;欠费回收0.8万元,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3.8万元的21%。生育保险费征收17.4万元,当期征缴率93%;欠费回收0.3万元,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2万元的15%。失业保险费征收81.53万元,当期征缴率95%;欠费回收0.4万元,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1.8万元的22.22%。收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5万元,收缴2010年度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费2万元。收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参保保费9.19万元。
3、严格执行政策,确保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上半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597万元,支付率为75%;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59万元1593人,为1585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221458元,月人均增加139.75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8万元84人。生育保险基金支出4万元9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2.96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支付133万元,支付率为60%。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支付4.5万元。
4、进一步强化社会化管理服务。建立退休人员社区活动室3个,制定了《县企业退休人员管理费管理使用办法》,改制企业移交退管中心管理退休人员913人,遗属供养150人,落实政策人员22人;退管中心移交乡镇、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907人,推行了乡镇、社区社会化延伸管理。
5、探索推进社会保障工作新领域。一是于4月1日起启动实施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管理工作。二是于5月26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州内发生的住院、门诊和药店购药费用实行“州内同城无异地”结算工作。三是于6月1日起正式启动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三)围绕强民之举抓培训,在培养技能人才上有新突破
1、组织培训需求调查,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遵循“面向市场,扩大就业,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提高质量”的原则,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力资源,特别是技能人才的需求,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全县12个乡镇和部分村组开展走访调查,详细了解各乡镇农民工的就业意向、技能需求等情况,结合各乡镇的实际和产业结构发展需求,尽量满足农民工的需求,做到大多数农民工想培训什么专业就培训什么专业、想在什么技能上得到提升就培训什么技能,使技能培训更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共举办了中式烹调、餐饮服务员、手机维修、探矿、选矿、电工等工种、306人参加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完成全年目标数2600人的11.77%;通过培训,197人实现了转移就业。
2、在培训中最大限度地方便灾区群众就近就地参加培训,把培训班办到村委会,把技能送到灾区群众身边,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市场需求量大的就业培训,提升我县城镇、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共组织开展创业培训228人,完成目标任务200人的114%;通过培训,142人实现自主创业。
3、新增职业技能获证人数306人,完成目标任务1150人的26.61%;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人数5人,完成目标任务10人的50%。
(四)多做利民之事抓维权,在推进文明执法上有新突破
继续加强我县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劳动保障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农民工工资领取和经济补偿金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劳动关系与企业工资宏观管理。继续以推进劳动合同签订为重点,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建立和调整劳动关系。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不断改进管理手段,提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率,尤其是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全县用工2378户,16600人,其中,城镇8067人,农村8523人。其中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85%。新签订劳动合同290人,终止劳动合同4人,解除劳动合同22人。按时向州局上报工伤申报材料48份,认定48人并及时送达认定结论。及时准确整理劳动鉴定材料,按时向州局上报劳动能力鉴定材料4份,鉴定4人。受理仲裁案件1件,受理结案仲裁案件1件,收案率和结案率达100%;处理劳动争议调解1件,做到案结事了。
2、积极做好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及工资清欠工作。参加全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人数30余人次,印发各种宣传资料1500份,开展咨询2次,共检查用人单位70户,涉及劳动者7446人,其中农民工6967人,查出拖欠农民工工资3件,责令3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工单位补发工资6.4万元,涉及农民工47人,补签劳动合同32份。督促和追讨农民工工资209.01万元,涉及农民工652人,确保了“两会”及春节期间的社会稳定。上半年共开展了3次专项检查、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10件,立案1件,结案1件,结案率100%,为755名劳动者追回工资共计284.9万元。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完成劳动执法年审工作。开展巡视检查人均32户,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人年均50户的64%;执法年检户数达1561户,完成年检任务数1576户的99%,涉及职工11604人;新签劳动合同116人;组织了140家用人单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律法规培训。三是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确保执法年审工作取得实效。在开展执法年审工作中,审查用人单位规章257件,纠正用人单位规章35件,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16人,对两户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企业下达整改指令书进行限期整改,责令限期补发劳动者工资报酬27人7.6万元。
四、重民情,落实办理“建议、提案”和来信来访
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作为接受监督、汇报工作的实际行动,做到认真组织研究,反复修改书面回复意见,严格按程序面商,确保依据充分、态度诚恳,表达准确。“建议”4件,“提案”16件,已办理回复,面商率、满意率达100%。用心用情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每月集中研究一次,接待回复来信来访155人(次),回复信访件15件(次)。
五、抗旱救灾,广辟就业门路
今年以来,为做好抗旱保民生、保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将旱灾带来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积极应对旱灾影响,切实强化服务,把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抗旱自救的有效手段,积极采取劳务输出、就近就地就业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创业促进就业等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千方百计为灾区农业群众开辟就业门路,帮助灾区群众用外出就业的收入弥补受灾的损失,通过转移就业拓展增收新渠道。
(一)开展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农业劳动力基本情况。通过深入调查,县各类企业共需求人数4718人,缺口人数为1044人,共调查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34203人,有转移意愿的3193人,为做好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开拓市场,不断拓宽转移就业渠道。先后与江苏宝利嘉纺织有限公司、江苏洪泽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青鹿制鞋企业集团等11户省外企业取得联系,提供用工岗位9075个,工种涉及纺织工、操作工、挡车工等11个工种。
(三)举办“抗大旱、保民生”专场招聘会,为灾区群众搭建劳务输出平台。精心组织3月27日、4月4日两场“抗大旱、保民生”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专场招聘会,共组织县利英特色食品有限公司、县彩印有限公司、金碧制药有限公司等22户县内外企业入场招聘,提供用工岗位3390个,招聘会上现场发布省外用工岗位10000多个。招聘会吸引600多名农业劳动力参加,通过交流洽谈,170名农业劳动力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
(四)落实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创业。为鼓励支持农民工创业,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在人力资源市场开通了农民工创业服务政策咨询电话,并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创业的各种优惠政策,特别是对创业人员在“放宽市场准入限制”、“财政扶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培训和创业补贴”、“社会保障优惠”等政策方面举行大张旗鼓的宣传,鼓励灾区农民工自主创业。
(五)强化劳动监察,营造就业环境。向灾区农民工发放维权手册、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宣传资料,为做好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营造良好的就业氛围。
六、下半年工作意见
(一)高标准、严要求继续抓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和“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强化学习,提高队伍素质,勤政廉洁,增强科学发展的能力,提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措施,千方百计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待省州对我县机构改革方案进行批复后,将按照上级批准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置机构,调整工作职责,完成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审核、报批工作,并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四)加强与省内外用工单位的协调联系,千方百计挖掘就业岗位和就业信息,加大省外劳务输出和国际劳务输出的力度,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有效缓解我县就业压力。
(五)用心用情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促进和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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