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读政策避免签定不合理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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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读政策避免签定不合理购房合同

于中国的老百姓来说,住进一套称心如意的房子,也许是一生中最大的宿愿。但是购买一套住房,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或许是数年心血、半生积蓄,再不就是花二三十年的时间去还贷供房,以换取一个驻足安身之所。如果一不小心踏入奸商蓄意布下的陷阱,落得钱房两空,那可真是欲哭无泪。


家表示,要想买楼不上当,就要注意以下几大购房政策,做到轻松购房。

楼不合格拿不到房产证

据了解,业主迟迟拿不到房产证,绝大部分原因是出自发展商。若是发展商在项目施工的过程中违章,或是工程没能通过有关部门必要的验收,则无论业主是否交齐了房价,都不可能拿到房产证。

付清房款可拿房产证

只要楼房验收合格,即使房产商欠交地价款,已付清房款的业主也可以领到业主证。这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新近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大大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公摊面积新规定将出台

据了解,日前建设部已下达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对公摊面积的计算实行全新规定。新规定明确指出,凡是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的,层高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房屋墙体向外倾斜以及阳台、挑廊等水平投影超出底板外沿的,以投影计算建筑面积。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以层高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房屋套内具有使用功能但层高低于2.20米的部分,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应明确其相应权利的归属。

误差超过3%可退房

有最新规定表明,若实际购房面积与购房合同中规定面积的误差超过总面积的3%(包括3%),业主可选择向开发商退房,拿回自己已付的房款。若然误差在3%以内,则多除少补。专家表示,有了这个新规定,发展商再也不能钻“3%”的空子了。

户型结构与合同要相符

业主验收房子时,单位的户型结构应与购房合同对得上号。若是发展商未经业主同意而擅自改动过,则业主有权退房。

不按期交楼可要求补偿

除少数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情况外,若发展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如期交楼予业主,业主可根据有关法律向发展商要求合理的赔偿。

“交易手续费”有了新标准

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在今年4月15日已开始按新标准收取。具体如下:新建商品房每平方米3元,经济适用房减半计收,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存量房(二手房)为每平方米6元,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五一”黄金周,发展商“大打出手”,各种让利优惠一起送,无非是想购房者与其签下一纸“证书”。但买楼是“终身大事”,签合同一招不慎,满盘皆输。所以,有关专家建议,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细节。

房屋功能合同中写清楚

陈先生以每平方米3800元的价格购买赤岗某楼盘的地下商辅,在购房合同上,发展商把商铺的楼层写为“首层”,但没有注明是商铺。等到房产证到手后,陈先生才发现在用途一栏上写的是“住宅”,导致陈先生无法在工商部门办理做生意的营业执照。

双方责任和义务要明确

在买房合同当中,发展商应对消费者的付款方式、限期以及违约责任和房款结算等条款作出很清晰的认定,而消费者也要和发展商确认有关交楼时间、房子质量等责任和义务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发生纷争。

充分利用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体现了购房者对房产商的约束,要把发展商在楼书和广告中的所有承诺详细写进补充合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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