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与考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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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教学模式与考试评价

课堂教学是实施教育的主要形式,在人才培育中居于重要地位。从19世纪德国著名教育家赫尔巴特的《普通教育学》出版以来,有关教学理论与课堂教学的研究广泛开展起来。教学理论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与继续发展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心理取向的教学理论,另一条就是赫尔巴特所提出的哲学取向的教学理论,影响到世界教学理论流派的形成与演变。赫尔巴特的理论遵循柏拉图的“道德即知识”的恩想,把道德教育与学科知识教学统一在同一个教学过程中,主张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五种道德观念:内心自由、完善、仁慈、正义和公平。他的理论经其弟子的补充、发展而演变为百科全书派,强调系统传授学科知识及教材的逻辑体系和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清末以降,赫尔巴特的教学理论伴随着“西学东渐”传入我国,对我国教育理论界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在中小学课堂中被广泛应用。

我国当代教育方针强调,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一教育方针在教育和数学目的上具有“社会道德本位”取向,“为了实现这一道德目的,知识就成了教学的一切,依次便演绎出一种偏重于知识授受为逻辑起点、从目的和手段进行展开的教学理沦体系”。赫尔巴特的教学理论与我国的教育方针相吻合,适应了发展中国家对人才、对知识的急切渴求。课堂教学实行班级授课制,在世界范围内广为采用。在我国中小学课堂中,赫尔巴特教学理沦的内容与方式具有独特地位,至今仍难以被其他教学理论所取代。

根据这种教学理念,课堂教学的目的在于增加学生各学科的知识存量,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而是否达到预定的效果则需要考试评价来反映并检验。同时,考试也反映出特定的教学观念,考试的内容往往侧重考察知识的掌握程度。从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来看,传统的考试评价显然存在某些缺陷。布卢姆把教育目标分为两个领域:一是认知领域,包括知识、领会、运用、分析、综合、评价;二是情感领域,包括接受、反应、价值评价、组织、性格化。而传统的教育测量理论和考试方法在内容上主要侧重在认知领域中的前三个方面,对于情感领域和认知中综合性较强的方面有所忽视;在形式上倾向于忽视平时成绩,以升学考试的一次成绩作为选拔标准;在功能上主要检测学生是否掌握了更多的学科知识,侧重诊断性功能、区分优良和分等鉴定功能。

考试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能够发挥检测、激励和筛选的积极功能,这是考试评价手段被广泛运用于各类教学活动的重要基础。但是,当考试演变成为衡量一切教育活动的标准时,就夸大了考试应有的作用,不免产生负面影响。在基础教育阶段,偏重书本知识的检测、鉴定,忽视实践环节的检验,不能全面评价和正确引导学生的发展。考试作用被泛化乃至取代学业及品德评价的其他标准,不利于学校育人功能的全面发挥。

受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驱使,频繁的学业考试与升学模拟考试,不仅加重了学生的身心负担,也偏离了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以各级升学考试大纲为本,只要是与此相关的内容,希望全部都灌输到学生的脑中,而与考试无关的东西,则束之高阁。学生所有心思都放在如何记忆、背诵知识上,如何最大限度地适应考试,在考试中获得好成绩。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学评价也是围绕升学考试运转。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应试教育”。“应试教育”的流行,既有教育指导思想、课堂教学理念上的偏差,也受到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制约,其中升学考试评价制度是重要诱因之一。

二、课堂教学改革对考试评价的新要求

我国已跨入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阶段,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趋向多元。在新的时代要求下,基础教育的办学思想、培养目标、教学方式方法与评价标准也应加以变革。中等教育既要为高校输送学术性人才,也应传授职业技能;需要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教育的主题从知识为本转向能力立意,教学的选择性增强。在课堂教学中,纯粹的灌输书本知识,或储存事实性知识,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教育的目的是发展人的个性,促进人的主体意识和个体特征的发展,在个体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在教育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提升人的主体地位,教育的这一重要功能在信息时代已经成为关注的焦点。教育培养的应当是情绪饱满、精神振奋,具有审美能力和生活情趣的自由个体。课堂教学蕴涵着思想与艺术的智慧。教师在向学生传授知识的过程中,传承人类积淀下的历史文明,这是历久弥珍的文化瑰宝,是智慧与美的综合体现。应当让学生在课堂中体验到文化的魅力,体验到美的享受,引起情感的共鸣,在身心愉悦中收获知识、体验生活和陶冶情操。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与课堂教学改革的兴起,与这一课堂教学理念密切相关。高中新课程改革自1998年启动了2002年在山东、广东、宁夏、海南四省作为试点试行,教育部拟用四年时间在全国内推进。这一改革主要集中在课程设置和学分制方面。

首先;”普通高中新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高中课程设置了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13个科目。其中技术、艺术是新增设的科目,艺术与音乐、美术并行设置,供学校选择。每个科目还有若干个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个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

其次,新课程改革将实行学分制。普通高中学制仍为三年,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选修课由选修(一)和选修(二)组成,选修(一)是地方课程,选修(二)是学校课程。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实行学分管理。每个必修模块和若干选修模块按规定的学时、规定的方式学习,并且达到质量要求,可获得学分。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三年中学生要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和28个选修学分,即须获得144个总学分才可毕业。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设选修课程,学生可跨班级选修。研究性学习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三年共计15学分。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2学分。

新课改以学生发展为本,目标在于培养学生的终身学习能力,“特别强调培养学生具有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掌握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职业意识、创业精神和人生规划能力;学会交流与合作,具有团队精神”。所以在课堂教学中,教师需要适时启迪学生的智慧,培养学生基本的科学和人文素养,重视独立自主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具备开阔的心胸和国际化视野,让学生学会合作互助。教师成为学生成长的向导和监护人,引导学生学会学习,重视学生的创造性与主体性的发挥;教师把课堂交给学生,让课堂充满青春活力;把班级交给学生了让班级洋溢欢声笑语;把创造还给学生,让学生演绎多彩人生。

新课改计划在2005年全国存8-10个省、市、自治区试行,2006年有15-18个省、市、自治区进行,2007年全国进入高中新课改阶段,与此相配套的是新-的评价体系,尤其是高考的改革。新课改中对学生的评价将侧重发展性功能,打破笔试一统天下的局面,将学生的学习过程、品德、情感纳入评价范围内。并为高中生建立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钓成长历程。这就涉及到新课改与高考的关系,两者紧密相连,息息相关。学生如何在发展综合素质的两同时顺利进入高等学校是一个极为必要解决的问题,但新的高考改革方案尚未出台。教育部在推行新课改之际,考虑到新课改与高考可能产生的冲突,把高考权下放给部分地方政府,山东、广东、宁夏、海南四省在2007年的高考中根据本省改革的实际情况自行命题,但各省在高考命题中如何把握标准,保证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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