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的诱惑

打印本文 - 下载本文〗〖0条评论 - 150推荐〗〖字数:23000字〗

英国小说是个女人味很重的体裁,尤以18、19世纪为甚。这表现于几个方面。首先,许多名篇出自女作家之手(如克拉拉·里夫、安·拉德克利夫、简·奥斯丁、玛丽·雪莱和布朗特姐妹等都是英国小说史上的里程碑);其次,这段时期小说的读者中女性所占的比重非常可观;第三,18、19世纪小说的内容也多牵涉女性主题,大抵不出爱情婚嫁这一范围,且多数作品的主角是女性。一些小说索性用女主人公的名字作为标题,如《摩尔·弗兰德斯》、《帕美拉》、《克拉丽莎》等。据批评家依恩·瓦特的研究,小说这一文学形式在该国的兴起本身就与18世纪妇女地位的改变密不可分。(注:参见IanWatt:TheRiseoftheNovel:StudiesinDefoe,RichardsonandFielding(BerkeleyandLosAngeles:UCP,1957),45-49,151-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66,216,222,219,218,137页。)这个时期女性的社会地位有较大上升,其最直接、最重要的后果便是英国从此有了婚姻自由。爱情婚姻是文学永恒的主题,这个时期的作品自然而然地开始注意对男女微妙复杂的感情关系的描述。(注:参见IanWatt:TheRiseoftheNovel:StudiesinDefoe,RichardsonandFielding(BerkeleyandLosAngeles:UCP,1957),45-49,151-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66,216,222,219,218,137页。)而无论以深度或广度言,这种描述显然非小说不能胜任。

小说的流行尽管得益于妇女地位的上升,但同时也反映并加深了18、19世纪英国妇女仍相对卑微的社会地位。“反映”显而易见,“加深”则需要一个前提:即文学作品对社会现实的干预作用。法国批评家福柯有关知识与权力的论述为这个前提提供了理论依据。福柯认为,知识的制度化是权力的工具和载体。主导一个社会的各种力量以及其间的关系都体现在各类知识中间,知识甚至是这种力量关系的结晶。知识又由各种出版物和媒体传播到个人,影响他们的观点,左右他们的行为。所以,人们对书籍和各种媒体产品的消费是社会权力中心辐射其力量、左右人们言行的重要方式。(注:参见MicheleFoucault:TheHistoryofSexuality,Vol.1(NewYork:PantheonBooks,1978)。这一论点也与马克思主义关于意识反作用于物质一论不谋而合。)福柯的理论激励了一大批评论家,其中最引人注目者当推批评家萨伊德。萨氏对欧洲东方学的研究表明,西方诸强对东方最近几个世纪以来的征服同其在文化领域中对东方世界的表述相辅相成。(注:参见EdwardSaid:Orientalism,lsted.(NewYork:PantheonBooks,1978)。)在晚期资本主义,经济与政治逐渐融合,生产手段和文化表述手段也日渐统一,这种条件尤其有利于上述“互惠”关系的存在。当今的美国娱乐业(尤其是好莱坞)是文化、经济与意识形态融为一体的最佳代表。制片商、电视网、报纸和大银行互相渗透,逐渐演变成一个庞大的文化产业,其职能包罗从表演、制作、发行到播放渠道的整个过程。可以想见,这一产业的政治经济影响力辐射到远在文化娱乐之外的各个领域。我们所处的具有浓重后现代色彩的时代,政经力量的施展己不再仅仅(或主要)依赖于对生产方式的控制,而更多地通过对表述手段——“代码”——的控制来实现,因此上述一体化也在所难免。(注:参见CraigOwens:BeyondRecognition:Representation,PowerandCulture,ed.ScotBryson,BarbaraKruger,LynneTillmanandJaneWeinstock,(Berkeley:UCP,1992),260页。)通俗点讲,一个政治经济领域财大气粗的人必须同时是在象征层面能呼风唤雨的人,亦即拥有文化表述手段,反之亦然。颇有意思的是,文化的这一后现代特征早在18世纪英国小说家里查逊身上便初露端倪。被许多人尊为英国小说之父的里查逊还是一个成功商人(英国有名的印刷商),并常自我标榜为清教伦理的道德卫士。写作对于里查逊可谓经济、政治、意识形态一举三得。出版小说不仅给他带来丰厚的经济收入,同时也是这位虔诚的清教徒传播其宗教理念的主要手段。

福柯和萨伊德有关文化表述与权力的理论于小说同样适用。当然,小说对现实的影响有其独特的机制与形式。同电影一样,小说有其他文化形式无法比拟的照明(illuminate)现实的能力。这种照明是文学干预现实的主要渠道,因为权力(power)运作的一个基本条件是可视性。在《约束与惩罚》一书中,福柯通过监狱建筑的可视性对改造犯人所起的作用一例,十分形象地证明了可见性(visibility)对于权力作用之重要。(注:MicheleFoucault,DisciplineandPunish:TheBirthofthePrison,tans.AlanSheridan(NewYork:VintageBooks,1979).)需要指出的是,可见性未必等同于视觉意义上的“看得见”,它同样可用于抽象意义;如小说和电影对于现实生活的描述便是为读者观众“照亮”了社会现实,尤其是其中各类社会关系以及读者和观众自身所处的位置。换言之,文学和电影让人们看清了他们自己是什么人。作品的照明把我们每个人象征性地纳入我们所处的社会关系网中,并赋予特定的社会角色。此处所说的“象征性”指的是法国心理分析学家拉康(JacquesLacan)所称的“象征秩序”(SymbolicOrder),(注:拉康把人的主体分为“想象秩序”(imaginaryorder)和“象征秩序”两部分。)内容包括语言、文字和法律等具有约(规)定性的系统。文学艺术将读者观众带入这类象征秩序中,使其意识到并接受自己的社会角色。同时,小说还通过其“照明”效应把我们每个人置于社会的共同监督之下,在阅读与欣赏过程中对读者和观众的行为产生鼓励或抑制作用。有的理论家认为,文学、媒体甚至包括公路边的广告牌都可能是社会监视的形式——倒不是因为它们“看”到了我们,而是因为我们从中看到了我们自己,我们的投影。法国后现代学者让·波得里亚的比喻十分生动:

事实上这些广告牌能如“监视电视”一样好(或者说一样坏)地观察、监督你。这种电视看着你,你看着里头混杂于人群中的自己。就在观察这一瞬间,这电视成了一面不涂银的镜子。这个游戏通过“分身法”把整个世界包裹在其中。(注:JeanBaudrillard,SimulacraandSimulation,trans.SheilaFariaGlaser(AnnArbor:UniversityofMichiganPress,1981),p.76.)

值得注意的是,文学与媒体的监视因带来可见性、透明度而具有潜在的诱惑力。青少年追随影视明星,模仿其服饰打扮言行思想,这是诱惑使然,因为模仿给人以虚幻的快感,使其满足于被模仿的角色;同时这也是一种抑制,因为它限定了模仿者的选择,成为规范其行为的途径。这种模仿尤其能使处于社会中下层的人(特别是弱势群体)安于现状、接受现实,因而是维持社会现有秩序、保证社会安定的有利条件。文学艺术的功能之一便是为这些人的社会角色添加一些甜味佐料,使之充满诱惑力,易为人们接受。

对于多数18世纪英国年轻妇女,小说正是这样一面魔镜。由于题材上与女性联系紧密,小说在当时拥有大量的女读者群(为中产阶级妇女阅读的主要文学形式),是妇女读者了解并接受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尤其是有关婚姻恋爱方面的伦理与观念——的主要渠道,因而也成为当时社会监督年轻妇女言行的“眼睛”。这个时期小说为女性读者塑造出不少贞洁贤惠的同龄模仿对象,这些形象多因其贤德最终获得丰厚的财富与圆满的婚姻。后人将此类小说称为“教育文学”,因其不仅为当时的年轻女子提供了行为准则,还积极诱使她们接受和遵守这些道德规范。里查逊笔下的帕美拉就是一例。

帕美拉:贞洁贤惠的典范

18世纪的英国是一个宗教日益衰败、世风每况愈下的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也引发了深刻的社会变革:这些变化中有的严重威胁着英国传统的价值体系、伦理观念和宗教信仰。对于道德卫士如里查逊者,引导人们接受、遵守传统的道德规范无疑是当务之急。他们大声疾呼,号召宗教复兴,重振传统美德。许多基督教行为规范手册因此被重新编纂出版,其中数《女士图书馆》丛书(Ladies#39;Library)最为有名。从其标题不难发现,此次道德复兴运动的主要对象是妇女的德行。这套丛书中的许多小册子在初版时并不唯独针对妇女,这次被稍加编辑,改头换面,成了妇女行为规范手册,,颇耐人寻味。(注:RitaGoldberg,SexandEnlightenment:WomeninRichardsonandDiderot(Cambridge:CambridgeUP,1984),pp.47-51,p.41,p.41,pp.123-127,p.47.)这些书籍在宗教、道德方面的观点与当时的小说(尤其是里查逊的作品)可谓互相呼应(这种一致并非巧合,因为里查逊本人也曾撰写过此类手册)。(注:KatherineCummings,TellingTales:TheHysteric#39;sSeductionandTheory(Stanford:StanfordUP,1991),p.97.)撇开内容不说,单在题材上,两者讲述的都是女性问题。这种关注于妇女当然并非抬举之象,反倒表明其社会地位之边缘性,因为规范与准则通常主要用于约束弱势阶层。以18世纪小说为例,成为故事矛盾之源、作者/读者关注之对象者,多为处于权力中心之外、社会边缘、或被统治压制的社会群体。里查逊的小说是最好的佐证。贯穿里氏作品的一个中心问题是适龄未婚女子的贞操与美德,而对于定义、解释这种贞操和美德以及正处于严重危机的宗教和道德,小说却讳莫如深。

在18世纪的英国,前面提到的社会变化加深了宗教衰退带来的不良影响。彼时的英伦经历着一场史无前例的婚姻危机。在国家向个人中心型社会经济秩序转变过程中,婚姻日益成为一种商业交易。同时,由于资本主义的出现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男人对妻子的依赖较之农耕时代大大减少,妇女的经济价值随之降低,多数男人也不再指望通过获取嫁妆来提高经济地位。这些因素促使许多男青年结婚年龄大大推后,加之一连串战争造成男性人口下降,英国一段时间出现了单身婚龄女青年过剩的现象。(注:参见IanWatt:TheRiseoftheNovel:StudiesinDefoe,RichardsonandFielding(BerkeleyandLosAngeles:UCP,1957),45-49,151-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66,216,222,219,218,137页。)不难想象,在世人眼中,这些为数不少的“女光棍”对业已堕落的社会风气无异于雪上加霜。更何况由于基督教素来将女性肉体视作淫乐与罪过的象征,清教伦理更提倡节欲,美化婚姻,禁止婚外(前)性行为,人们视这些过剩女性为洪水猛兽。道德卫士们的担忧确实也非完全空穴来风。生活艰辛逼良为娼,英国当时确有大批妇女迫于生计而沦落风尘,而且数量空前。(注:RobertPalfreyUtterandGwendolynBridgeNeedham,Pamela#39;sDaughters(NewYork:McMillanCompany,1936),pp.21,33,32,229.)可悲之处唯在于社会变革的受害者反被视为道德沦丧宗教衰颓的罪魁祸首。(注:参见IanWatt:TheRiseoftheNovel:StudiesinDefoe,RichardsonandFielding(BerkeleyandLosAngeles:UCP,1957),45-49,151-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66,216,222,219,218,137页。)

当然,将社会风气的败坏归咎于妇女非特英国独有。在一些伊斯兰社会,妇女被从头到脚包裹起来,为的也是防止其身体所具有的诱惑力破坏社会的道德秩序。其实在世界多数社会里,每有道德问题成为社会公害,妇女往往会成为治理的首要对象,似乎约束妇女是包治各种社会病害的灵丹妙药;或者说,要使一个社会井然有序,好象关键在于控制其妇女。18世纪的英国也不例外。当时颇具影响力的《绅士杂志》(Gentlemen#39;sMagazine)就建议社会采取措施使妇女均能自食其力,以防她们变成老处女或从事不良行当。(注:RobertPalfreyUtterandGwendolynBridgeNeedham,Pamela#39;sDaughters(NewYork:McMillanCompany,1936),pp.21,33,32,229.)

里查逊显然也持此观点。在他看来,防止清教伦理在这场危机中遭受践踏的最佳途径是教育妇女抵御肉欲的诱惑和驱使。里氏本人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致力于这项事业。他的小说《帕美拉:美德有报》实际上也是一本婚恋指南,旨在为当时身处不利社会经济条件的未婚少女们指点迷津。首先,小说(以及后来的《克拉丽莎》)提醒青年妇女们,英国是个色狼四伏的社会,象B先生和拉弗雷斯般淫荡的阔佬比比皆是,他们每日伺机引诱、加害于那些不谙世事的少女。B先生对帕美拉不遗余力的引诱生动地展现出彼时女性的贞操与美德所面对的严重威胁。而从帕美拉和克拉丽莎两人均为其追求者所囚禁这一点看,这种引诱实际上是一种迫害。小说给人的总体印象是,在18世纪作一名未婚妇女实非易事:一方面她须竭尽全力找个人嫁;另一方面,她又须时时提防那些貌似殷勤的色狼。两个女主人公所处的都是这种两难境地,而相比之下,克拉丽莎的处境更为艰难:在父母为她物色的丑陋粗俗的索尔姆斯和她自己错委以身的拉弗雷斯之间,她无法作出选择,最后只能嫁给天堂里的夫君耶稣基督。

不过,里查逊的小说也为少女们指出了一条走出困境的道路,路标便是小说塑造的女主人公。帕美拉与克拉丽莎虽命运不同,两人均坚定不移地遵守清教道德准则,尤其恪守该教派有关性行为的清规戒律。批评家瓦特尤称帕美拉树立了“一个新的、成熟的并且极具影响力的女性形象”。(注:参见IanWatt:TheRiseoftheNovel:StudiesinDefoe,RichardsonandFielding(BerkeleyandLosAngeles:UCP,1957),45-49,151-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66,216,222,219,218,137页。)帕美拉首先是个贞洁自爱的典范。面对B先生的软硬兼施和不断变换的花招,她丝毫不为所动,始终坚守贞操。帕美拉最终接受了B先生的求婚,当然说明B氏也非如她当初所说般可憎:她甚至曾可能暗恋这位主人,只是出于道义或碍于面子暂时拒绝他的追求。在给父母的第一封信中,帕美拉曾将B先生称之为最好的绅士。(注:SamuelRichardson,PamelaorVirtueRewarded,4vols.(NewYorkandLondon:Garland,1974),4页(第一册,第一封信),序言22页,正文4,220页(即第二册,第二封信)。着重处按原文。)更有批评家指出,帕美拉最终对B先生的态度转变显示她其实并非那么纯洁幼稚;那种乡下姑娘式的天真之状可能是狡伪之作,全为诱使B先生向她求婚。(注:参见IanWatt:TheRiseoftheNovel:StudiesinDefoe,RichardsonandFielding(BerkeleyandLosAngeles:UCP,1957),45-49,151-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66,216,222,219,218,137页。)这种解释以菲尔丁的模仿作《莎美拉》(Shamela)最具代表性,确也不无道理。但此类居心纵使有之,也丝毫不是帕美拉贞节坊上的瑕疵,因她一再拒作B先生的情妇,无论如何也在实际上严格履行了清教伦理中非婚无爱的教条。另外,从里查逊小说共有的教育性来看,作者可能欲以帕美拉为例指导当时身处逆境的青年女子如何以体面方式觅得如意郎君。帕美拉的高明之处在于她能巧妙克服婚姻危机带来的困难却又不损害清教道德规范。

里查逊在现实生活中同女性的密切关系为揭开他的写作意图提供了宝贵线索。历史材料显示,里氏的社会生活与其意识形态完美融合。他在社交中素来亲近女性,与女读者也频有书信往来,并常“骄傲地以家长身份出现在妇女圈子中”。(注:参见IanWatt:TheRiseoftheNovel:StudiesinDefoe,RichardsonandFielding(BerkeleyandLosAngeles:UCP,1957),45-49,151-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66,216,222,219,218,137页。)对同他密切来往的女性朋友,里查逊也戏称之为其“荣誉女儿”。(注:“Pamela”,“Richardson”,“Austen”,BloomsburyGuidetoEnglishLiterature:theNovel,ed.AndrewMichaelRobert(London:Bloomsbury,1993).)在一个女子嫁人变得非常重要但又日益艰难的时代,(注:参见IanWatt:TheRiseoftheNovel:StudiesinDefoe,RichardsonandFielding(BerkeleyandLosAngeles:UCP,1957),45-49,151-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66,216,222,219,218,137页。)里查逊的“教育文学”不仅宗教意义深厚,其社会实用价值也不言而喻。

美德的报应

既是教育文学,能否使读者喜爱、向往并争相仿效其正面人物至关重要。里查逊的方法已昭然标示于小说的副标题中:美德有报。里氏对他笔下恪守教规、贤惠贞洁的女子出手大方,常以财富、地位和婚姻慷慨嘉奖。帕美拉就因坚决抵抗B先生的非礼而最终体面地得到所爱之人。为彰显帕美拉的幸福,里查逊不惜以近三分之一篇幅描述B先生求婚后的情形——从漫长的婚嫁准备直至结婚的桩桩件件,包括两个情人间日常起居的亲昵之状——事无巨细,尽收笔底。帕美拉所得的奖励确实丰厚,却也有过分慷慨之嫌,因为英国社会等级森严,一个女佣同其上层主人结为夫妇在当时无异于天方夜谭。正如一位学者指出,小说情节的这一发展忽略并否认了作品本身所展示的社会历史因素的力量。(注:JohnRichetti,TheEnglishNovelinHistory1700-1780(LondonandNewYork:Routlege,1999),p.98.)然而帕美拉高攀B先生这一安排体现的正是作者里查逊的中产阶级清教徒世界观,是中产阶级通过个人能力(而非出身)获取财富与权力的代表之作。在18世纪的英国,决定婚姻的主要因素是门第和财富是否般配。对于贫贱卑微的帕美拉,富贵如B先生者自然高不可攀;她能打动B先生并使其最后求婚皆因自身的知识、修养和美德出众之故,而这些品质无一不是后天努力的结果。另一方面,当时正处于上升阶段的中产阶级也视B先生所代表的贵族阶级为道德上的下等人。(注:参见IanWatt:TheRiseoftheNovel:StudiesinDefoe,RichardsonandFielding(BerkeleyandLosAngeles:UCP,1957),45-49,151-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66,216,222,219,218,137页。)作者欲以两人的最终结合向世人表明,中产阶级不逊于上层贵族,个人能力与家庭出身同等重要。由于当时小说的主要读者群为中产阶级,里查逊此举显然也出于迎合中产阶级的政治口味之需。

里查逊的小说当然远不止一个政治宣言。里氏企图以帕女所得之美满婚姻为诱饵,鼓励其女读者仿效主人公的行为与策略,诱使她们接受帕女所代表的中产阶级清教徒意识形态。这一写作动机从他的言论中也不难揣测。里查逊曾公开承认,他同女性交往密切为的就是诱导她们遵循道德规范。(注:katherineCummings,TellingTales:TheHysteric#39;sSeductionandTheory(Stanford:StanfordUP,1991),p.97.)里查逊的文学诱导是理论家阿尔图塞所谓意识形态“呼唤”(interpellation)的一种形式。(注:阿尔图塞有关意识形态的论述,参见LeninandPhilosophyandOtherEssays,trans.BenBrewster(NewYorkandLondon:MonthlyReviewPress,1971)。)这种“呼唤”,尤其当其发自文学或媒体时,并不停留于读者(观众)对社会分配的角色的识别。意识形态的“呼唤”需经常佐以各种加甜剂和诱饵,使文学或媒体所描绘的社会角色更具吸引力,更易为读者/观众所接受、认同和模仿。在里查逊所处的时代,由于宗教(尤其是清教)的衰落和其他社会变化,传统道德(及其规定的社会角色)在年轻人眼中已失去光泽,这些诱饵因而显得尤为必要。颇有意思的是,里查逊诱导的对象主要是妇女,似乎其意识形态复兴运动成功与否关键就在能否诱使妇女皈依宗教传统的怀抱.

里查逊的第二部重要小说《克拉丽莎》中,体现他“美德有报”这一道理的主人公克拉丽莎也是一位女性。里氏视此书为一部宗教小说。在给布拉德纱太太的信中他称,书中他试图通过那些值得尊敬之人的行为探求道德与宗教最为崇高最为重要的教条;而对于那些不值得尊敬的、藐视这些教条的,他相应予以惩罚。(注:SamuelRichardson,SelectedLetters,ed.JohnL.Carroll(Oxford:ClarendonPress,1965),p.92.)初观之,作者留给克拉丽莎的似乎不像什么奖赏:她为坚守贞节墨守“清”规付出了生命。然而对作者和克拉丽莎本人(从其书信中可窥一斑)而言,主人公之所得丝毫不亚于里查逊给予帕美拉的嘉奖。尽管故事并未以皆大欢喜结局,天伦之乐也有克拉丽莎一份,只是她所嫁者不是拉弗雷斯,而是天堂里的夫君耶稣基督。克拉丽莎是个圣洁的清教徒,人间的凡夫俗子难与般配。死前她泪书其父,自称为“快乐之女”,并说已舍弃红尘美景,正纵情于天府之乐。(注:参见SamuelRichardson,ClarissaortheHistoryofYoungLady,ed.AugusRoss(Harmondsworth:Viking,1985),1371-1372页(488L),1426页(L510.4),37页,1487-1488页(第537信)。着重部分按原文。)为制造一种平淡、安详甚至是快乐的氛围,里查逊大量着墨用略带欣赏的眼光叙述克拉丽莎离世前后的情形,其描写之细腻、篇幅之冗长堪与《帕美拉》后半部分相比。复述克拉丽莎留给世人的那些信件更淡化了死亡的悲剧色彩,甚至还给故事的结局制造了一种令人向往的感觉。另外,死亡也使克拉丽莎有机会表现她的善良、仁慈、爱心与宽容(皆为清教徒的必要品质)。她立下遗嘱,将祖父传下的房产留与给她带来无穷磨难的父亲:属于她的其他大小财产也分发给家中男女仆佣(有些生前并不亲近,甚至未曾见过面)。即便是对将她迫害至死的罪魁祸首拉弗雷斯,克拉丽莎此时心中怀有的也只是宽恕。她给拉氏如是写道:

所以我重申,我确实原谅你。希望上苍也会宽宥你!此时此刻我别无遗憾,唯恨给父母带去悲伤(你我相识前,他们还是世上最宽容溺爱的父母),给亲戚造成丑闻,使女人的名誉蒙尘;自己的失足也败坏了德行。(注:参见SamuelRichardson,ClarissaortheHistoryofYoungLady,ed.AugusRoss(Harmondsworth:Viking,1985),1371-1372页(488L),1426页(L510.4),37页,1487-1488页(第537信)。着重部分按原文。)

为使自己的宽宥得到充分实现,克拉丽莎不厌其烦致信表兄摩登,阻止其报复拉弗雷斯。拉弗雷斯最终仍死于摩登之手,这一结局既惩罚了恶棍,又无损于女主人公唯神能宥的胸怀。当拉弗雷斯为其罪孽煎熬之时,克拉丽莎已安息于地下,与人世神灵无怨。里查逊的描写更让人感觉克拉丽莎之死并非迫害所致,而更像是某种愿望的实现。用瓦特的话来说,她的死亡“不是对命运的仓促就范,而是召她前去的上苍诸神与她巧妙编排的一次合作”。(注:参见IanWatt:TheRiseoftheNovel:StudiesinDefoe,RichardsonandFielding(BerkeleyandLosAngeles:UCP,1957),45-49,151-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66,216,222,219,218,137页。)小说似乎在告诉人们,恶棍虽然蹂躏了克拉丽莎的躯体,但在精神上她却获得了胜利。克拉丽莎的死亡因此也是里查逊所赐予的一种奖赏,一种宗教含义较深的奖赏。当斯(B.W.Downs)就认为,在《克拉丽莎》一书中里查逊只是延续了《帕美拉》中“美德有报”这一主题,不同之处仅在《克》书中的报应实现于死后,而其中包含的幸福也存在于天堂而非人间,是永久而非短暂的。(注:BrianWesterdaleDowns,Richardson(London:GeorgeRoutlegeandSons,1928),p.76,Watt,p.216.)

奥斯丁对美德的定义:平衡与节制

简·奥斯丁的小说在一些方面承袭了里查逊的奖惩传统。文学史家常将奥斯丁视为19世纪作家(可能因她的多数作品发表于1800年后),但她在风格上其实更接近于18世纪的古典主义。在奥氏作品中,19世纪的浪漫主义激情常为奥古斯都时代的深遂的判断力所调和。(注:“Pamela”,“Richardson”,“Austen”,BloomsburyGuidetoEnglishLiterature:theNovel,ed.AndrewMichaelRobert(London:Bloomsbury,1993).)在内容上,奥斯丁的作品更与18世纪小说一脉相承,讲述的不外乎美德、名誉和财富等话题。这种延续性也说明困扰里查逊时代的社会问题在18世纪后期、19世纪初仍余孽未消。奥氏作品所表现的一系列矛盾正是这些问题的体现。例如,在《傲慢与偏见》和《理智与情感》两书中,嫁女仍是父母最头疼的问题。不过,奥斯丁所嘉奖之美德稍不同于里查逊珍视的贞洁与贤惠。美德于奥斯丁不是对社会规范的盲目遵从,而是一种稳重和平衡,具体体现在能否正确处理激情与理智、爱情与责任这两对矛盾。安·路德曼(AnneRuderman)认为,奥斯丁所谓的美德包括以下几大主要成份:审慎、敏感、正义、自尊、宗教德行与谦虚。这些品质有两个中心特征:理性与节制。奥斯丁素因其机智和辛辣的讽刺著称,并以“带有批判性的常理冲击当时小说中盛行的矫揉造作与多愁善感之风”。(注:MorrisNeedhamandWilliamsBradleyOtis,AnOutline-HistoryofEnglishLiterature,VolII:SinceMilton,2nded.(NewYork:BarnesandNobles,1939),p.491.)她对理性的偏爱在对流行一时的哥特小说的批判中表现得尤为直率。风靡于18世纪后半叶的哥特体小说沉溺于鬼怪、谋杀、篡位等非现实主义主题,宣扬过度的感伤和对超自然力病态的着迷。奥斯丁的《诺伤阁修道院》(NorthangerAbbey)是对这一体裁讽刺的模仿。小说主人公凯瑟琳·摩兰因受哥特小说《尤多尔佛之谜》(TheMysteriesofUdolpho)影响,整日疑神疑鬼,草木皆兵,结果自食其果。理性实际上还是奥氏作品中的一大分界线:她的正面女性人物均头脑清醒,并能恰到好处地把握感性与理性之冲突(或早晚达到这种境界);而那些“问题”角色则多为感情有余理智不足者。《理智与情感》中的艾丽娜和《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代表了奥斯丁所崇尚的美德;在此二人的生活里,浪漫为理智所节制,爱情以责任为引导。艾丽娜身为达什伍德家的长女,更集感情、公正、责任心、理智和忍让于一身。文中体现艾丽娜美德之处不胜枚举,其中尤以其处理自己和妹妹的感情挫折一事为甚。整整四月,艾丽娜悉心照顾受人戏弄感情受伤的妹妹玛丽安,却对爱德华(她的暗恋者)与露茜业已订婚一事于家人前只字未提。她同玛丽安的这段对话可谓艾丽娜美德的集中体现:

是的。但我爱的不仅是他;我很在乎别人的喜忧,所以不想让他们知道我的感受…我的鲁莽有没有让人失望我不知道,我一直尽量自己忍受着而不让这事传开。对爱德华所作所为中的不当之处我也大体不再计较。我愿她幸福;我也相信他会始终履行他的职责,虽然他现在心里会有些遗憾,但最终还会那样的…四个月,玛丽安,这些事我一直藏在心头,从未与人说起;我知道一旦向你和妈妈解释,你们肯定会非常不开心,而我又无法为你们作一丁点心理准备……我现在终于能够平静地看待这件事,坦认从中获取的慰藉,是长时间痛苦挣扎的结果;——这不是能自动涌出的东西;——起初也不能给人带来安宁——不能,玛丽安……”(注:参见JaneAusten:SenseandSensibiliy(Oxford:OxfordUP,1990),227-229页。)

透过上述表白我们不难窥见艾丽娜宽厚无私的为人。这些难能可贵的品质背后是一种惊人的自控能力:在长长四个月间,家人对所发生的一切竟毫无觉察,更不用说她所经受的痛苦。在奥斯丁眼中,这种自我控制能力是一切美德之基础。

这类妇女形象非唯《理》书独有;奥斯丁的另一部力作《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与艾丽娜虽风格不同,两人都是先人后己的贤惠女性。艾丽娜为了妹妹挺身面诘威勒比;而伊丽莎白也因姐姐简被迫与宾利先生分开同达西唇枪舌战。伊丽莎白认为达西拆散了姐姐同宾利的爱情,因此对他深抱“偏见”。这种“偏见”延迟了她同达西的最终结合。伊艾两女强烈的家庭责任感自然与奥斯丁作品中的其他一些女性人物对比鲜明,其中尤以《傲》书中的利蒂亚·贝内特和《芳妮》中的朱莉亚·伯特兰为甚。此二女均与男人私奔,酿成丑闻后仓促结婚以塞人耳目。但是,奥斯丁对这些人物的讥讽并非因为反对浪漫爱情。事实上,尽管小说中财富之重要似乎超越一切(爱情经常必须靠边),从一些人物(如玛丽安·达什伍德和伊丽莎白·贝内特)的言论我们不难发现,奥斯丁仍是爱情的坚强支持者,只是在她看来,浪漫当由理性来调和,爱情须以责任为指导。利蒂亚和朱莉亚成人笑柄并非因其追求爱情,而是过分纵情于斯,丝毫不顾家人的利益与面子之故。即便伊丽莎白也因过于相信感觉缺乏理性而经受曲折。而奥斯丁所指的理性说到底就是对社会规范、利益的遵从与对个人私欲的克制。她的小说实际上在表明,“个人只要服从社会,一切梦想都会实现”。(注:MaryPoovey,TheProperLadyandtheWomanWriter:IdeologyasStyleintheWorksofMaryWollstonecraft,MaryShelleyandJaneAusten(Chicago:UofChicagoPress,1984),p.193,pp.191-193.)

奥氏作品中的年轻妇女同样也因美德而获得幸福。作者最喜爱的人物伊丽莎白·贝内特就同帕美拉一样上嫁贵族。但奥斯丁对小说人物的奖惩与里查逊的赏罚系统略有差异。奥氏眼中的幸福并不完全等同于财富的拥有,也不带有浓重的宗教色彩,而主要是一种充满愉悦的人生。这种愉悦的源泉不是放浪形骸式的淫乐,而是维系人与人的感情纽带和真爱。(注:AnnCrippenRuderman,ThePleasuresofVirtue:PoliticalThoughtintheNovelsofJaneAusten(Lanham,Maryland:Rowan&LittlefieldPublishers,1995),p.7.)这也是作者浪漫主义色彩较浓厚的一面。所以,奥斯丁小说中的贤惠女性虽未必全能继承丰厚的财产,却都享有非常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较好的名声。这些女性内能与父母兄弟姐妹亲密相处,外又以较好的口碑出入于她们所属的乡村妇女小圈子,并常以其学识和为人拥有众多的朋友。她们所受的“奖励”,唯较之于书中“不贤”女性所遇的“惩罚”,才显出其价值之丰厚。利蒂亚·贝内特和朱莉亚·伯特兰的私奔丑闻不仅使自己名声扫地、众叛亲离,也让其各自家庭为之蒙辱。奥斯丁的奖惩机制可能在玛丽安·达什伍德身上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玛丽安命运的每一转折都与她的行为、选择休戚相关。追逐激情纵情浪漫使这位天真少女初涉爱河即遭挫折,而回归现实遵从常规又帮她找回一个虽不如威勒比般光彩照人却也踏实体面的“替代品”布兰登上校。

奥斯丁和里查逊作品风格迥异,对社会的态度也相去甚远,但两者在小说中或明或暗宣扬的却是一个主题:即美德有报。写作之于奥斯丁也不尽是个人好恶的表达,而更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无论其主观目的为何,她对小说人物的奖惩客观上鼓励了当时的女性读者认可并接受她所倡导的社会道德观,以免重蹈利蒂亚和朱莉亚的覆辙。面对社会问题给妇女带来的种种困难,奥斯丁的答案不是挑战和消除这些问题(她甚至对此都无甚怨言与谴责),而是如何在困难的缝隙中求得幸福。单就这点,奥斯丁便说不上是个女权主义者。近些年有人试图为她平反,其中尤以美国的ClaudiaJohnson最为突出,(注:ClaudiaJohnson,JaneAusten:WomenPoliticsandtheNovel(Chicago: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88).)但两个世纪以来多数评论家仍认为奥斯丁是一个较为保守的小说家。奥氏对妇女处境的关注固然出乎真心,但她所提倡的忍让、节制与“贤惠”无助于唤起人们消除造成这些社会问题的政治经济基础,反而纵容了这些不平等的继续存在,在客观上加深妇女的逆境。在奥斯丁看来,妇女的出路不在改变不公平的社会政经秩序,而在于找个合适的男人。奥斯丁最喜欢的人物伊丽莎白·贝内特倒是表现出几分抗争精神,可惜这种抗争对象模糊,也未辅以改变的见解,因此经不起财富的诱惑。作者也未对这种叛逆表现出太多的赞许。(注:MarilynButler,JaneAustenandtheWarofIdeas(NewYork:OxfordUniversityPress,1987),p.209.)伊丽莎白在参观完达西的豪宅后即对这位傲慢的贵族之裔产生了爱慕之情。另外,奥斯丁的小说多以皆大欢喜结局,也抵消了小说人物对现实表现出的不满情绪。

奥斯丁小说所代表的意识形态以及小说的发表时间引发人们猜测,这些作品可能是对18世纪末开始流行的女权运动的一种消极反应,也正如今天的电影界对奥氏小说极其忠实的改编可能是对始于本世纪80年代的新一波女权运动的一个软性反击。(注:此点为美国学者、亚利桑那大学教授JerroldHogle之见解。)奥斯丁的小说完成了与里查逊的作品极其类似的一个社会行为:为未婚女性提供婚恋上的建议与帮助——只是奥斯丁注重的是态度与操守,而早查逊则更集中在手段上。

女性:诱惑者抑或被诱者?

尽管两位小说家的作品都有“教育文学”之称,里查逊对其写作目的更为坦率。里氏公开宣称其作品宗旨之一便是在世俗化日益严重的英国实现宗教尤其是清教的复兴(当然,也如瓦特指出,里查逊的宗教观念未免失之肤浅(注:参见IanWatt:TheRiseoftheNovel:StudiesinDefoe,RichardsonandFielding(BerkeleyandLosAngeles:UCP,1957),45-49,151-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66,216,222,219,218,137页。))。也因如此,里氏笔下的女主人公(尤其是克拉丽莎)的美德具有强烈的清教色彩。克拉丽莎虽身处富足,却过着极其严格的修道院式的生活,每日必面对上帝自省其身。(注:RitaGoldberg,SexandEnlightenment:WomeninRichardsonandDiderot(Cambridge:CambridgeUP,1984),pp.47-51,p.41,p.41,pp.123-127,p.47.)她对肉欲的反感也体现清教伦理中自我节欲这一基本守则。与此同时,克拉丽莎为两大敌对阵营所围困:一边是由拉弗雷斯代表的贵族阶级,另一边是以她父亲为首的父权家族制度。这位性格刚毅的年轻女子因而也象征着“新的个人主义中自由的、正面的那一部分,特别是与清教密切相关的精神独立”。(注:参见IanWatt:TheRiseoftheNovel:StudiesinDefoe,RichardsonandFielding(BerkeleyandLosAngeles:UCP,1957),45-49,151-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66,216,222,219,218,137页。)她之坚拒屈从他人意志更与里查逊所追随的宗教团体“不服从派”(或“异见派”)如出一辙。(注:RitaGoldberg,SexandEnlightenment:WomeninRichardsonandDiderot(Cambridge:CambridgeUP,1984),pp.47-51,p.41,p.41,pp.123-127,p.47.)对于克拉丽莎的死因评论圈内众说纷纭。无论是她自己的选择,(注:RitaGoldberg,SexandEnlightenment:WomeninRichardsonandDiderot(Cambridge:CambridgeUP,1984),pp.47-51,p.41,p.41,pp.123-127,p.47.)抑或是出于顺从一种高出人类的力量(如上帝的安排),(注:参见IanWatt:TheRiseoftheNovel:StudiesinDefoe,RichardsonandFielding(BerkeleyandLosAngeles:UCP,1957),45-49,151-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66,216,222,219,218,137页。)里查逊其实都必须让克拉丽莎死去,否则难以将其树为女性贞德的典范(而里氏确也在小说的前言中坦承,把克拉丽莎树为典范正是他的写作初衷)。首先,非死亡之悲壮不能体现克拉丽莎德行操守之坚贞。小说传出的信息十分明确:拉弗雷斯可以囚禁、奸污克拉丽莎的躯体,但无法战胜其精神。其次,死亡也使克拉丽莎取得如同清教烈士一般的地位。里查逊对克拉丽莎之死过分详细的描述(约占全书三分之一篇幅),也大大加强了小说的宗教味道。相反,作者如让克拉丽莎与拉弗雷斯达成妥协,从而免其一死,不仅会使小说成为《帕美拉》枯燥乏味的翻版,也将严重削弱作者所要表达的宗教主题,甚至使之完全消失。

依恩·瓦特颇有见地地指出,里查逊似乎想借克拉丽莎漫长的死亡过程(尤其是对葬礼十分细致的描写)来说明,“反击思想日益世俗化最有效的方法是向世人展示,唯有相信来世才能免受死亡的恐怖”。(注:参见IanWatt:TheRiseoftheNovel:StudiesinDefoe,RichardsonandFielding(BerkeleyandLosAngeles:UCP,1957),45-49,151-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66,216,222,219,218,137页。)依瓦特所见,克拉丽莎则是里查逊复兴宗教振兴道德这一伟大计划的一个工具;她之死是地道的宗教牺牲。女主人公对父权和贵族的反抗因而也成为对另一种父权形式——以耶稣为代表的宗教神权以及该小说人物的创造者(文学意义上的父亲)里查逊及其意识形态——的屈从。当然,就是上述反抗也最多是象征性的、有限度的。一些批评家更指出,帕美拉和克拉丽莎其实都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反抗精神。(注:帕美拉就在婚后温顺地服从她的“主人”所有“甜密的嘱咐”。详见JerryC.Beasley,“Richardson#39;sGirls:TheDaughtersofPatriarchyinPamela,ClarissaandSirCharlesGrandison”,NewEssaysonSamuelRichardson,ed.AlbertJ.Rivero(NewYork:St.Martin#39;sPress,1996),37页。)克拉丽莎所代表的是妇女的文化功能,即女性及其艺术形象在意识形态的确立和维护中所起的关键作用。社会主流在奥斯丁和里查逊所处的时代及其作品中,妇女是美德与传统的主要保持与传承者。(注:RitaGoldberg,SexandEnlightenment:WomeninRichardsonandDiderot(Cambridge:CambridgeUP,1984),pp.47-51,p.41,p.41,pp.123-127,p.47.)

对于肩负这一使命的妇女本身,能否接受并遵从主流意识形态自然至关重要。文学艺术作为意识形态的主要传播渠道,是诱使妇女们接受意识形态的理想工具。在18世纪的英国,小说作为当时最重要的文学形式成为社会中心力量向女性传达“命令”的便捷手段。与以往各种文学体裁不同,小说是一种商品,其销售好坏主要取决于能否取悦于广大读者,能否迎合其口味。小说的商品本性使其“天生”具有美化、装饰和传播作品所代表的思想立场的倾向。里查逊身为成功商人,自然熟谙市场的运作。在《帕美拉》一书的序言中,他承认写作此书旨在“用一种轻松愉快的方式描绘宗教和道德,使其不仅令人愉悦还能从中获益”。(注:SamuelRichardson,PamelaorVirtueRewarded,4vols.(NewYorkandLondon:Garland,1974),4页(第一册,第一封信),序言22页,正文4,220页(即第二册,第二封信)。着重处按原文。)就此两点,里查逊确实相当成功。小说《帕美拉》的销售数量今天虽已无从查考,但里查逊之后书信体小说数量急剧上升,也足见当时里氏作品之热门及其影响之深远。据文学评论者阿特与尼汉(UtterandNeedham)称,《帕美拉》一出版即成抢手货。瓦特将该书之流行归功于对广大妇女读者产生的吸引力:

几乎未及评论家们觉察,《帕美拉》已成为一种风气。当时不读此书有悖时尚。女士们会在公共场合挥舞这本小说,就象炫耀她们的时装款式一般。人们诵读经文来赞美它。评论家们却珊珊而至,但此时他们纵有自己的意见、原则或偏见,若想逆此潮流而行,恐也难有建树。(注:SamuelRichardson,PamelaorVirtueRewarded,4vols.(NewYorkandLondon:Garland,1974),4页(第一册,第一封信),序言22页,正文4,220页(即第二册,第二封信)。着重处按原文。)

从上述文字不难想见一部作品如何影响其意识形态之传播。小说的广泛流传无疑为里查逊和奥斯丁等作家向妇女读者推销其思想意识及对社会的构想(尤其是有关妇女行为品德方面的观念)创造了一个必要条件。当然,畅销本身就说明读者多少已接受了作品所代表的意识形态。确实,18世纪的这些流行小说在美德、妇道等观念上在当时社会产生了相当深远的影响。评论家称,在确立新的清教婚恋规范中里查逊就扮演过举足轻重的角色。(注:参见IanWatt:TheRiseoftheNovel:StudiesinDefoe,RichardsonandFielding(BerkeleyandLosAngeles:UCP,1957),45-49,151-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66,216,222,219,218,137页。)看来,里氏针对年轻妇女的“以书复德工程”如同他的言传身教一样经历愉悦,果实丰硕。虚构的克拉丽莎已离开人世,但她的死去却在现实中造就出千万个活着的克拉丽莎,为里查逊赢得无数贞洁贤惠的“荣誉女儿”(里查逊语)。

其实,里查逊与奥斯丁的目标并不仅限于诱使妇女接受他们所倡导的道德行为规范。就里查逊而言,创作小说的最终目标是整个民族的宗教复兴。他在《帕美拉》一书的序言中如是写道,写作此书为在提供娱乐的同时,“指导男女青年,使其思想都得到提高”。(注:SamuelRichardson,PamelaorVirtueRewarded,4vols.(NewYorkandLondon:Garland,1974),4页(第一册,第一封信),序言22页,正文4,220页(即第二册,第二封信)。着重处按原文。)里查逊显然将妇女的道德教育视作提高整个民族道德素质的一个手段。他深信,妇女的德行是改善世风的关键,全社会的改变必须始于妇女。他与奥斯丁都希望通过文学教育女性,使其不仅能洁身自好,还能感化、带动他人,从而使全民族到达社会稳定道德健康的理想境界。我们因此不难理解为何两位作家(尤其是里查逊)笔下的女主人公在故事一开始就已经站在主流意识形态一边,或者即使未能如此,也会在故事情节中轻而易举动被“争取”过来。此外,这些女性还能竭力说服男人和德行稍差的女性仿效其行,接受、遵从她们业已接受的政治、宗教或道德规范。比如,《理智与情感》中的玛丽安在受挫后为其贤惠宽厚的姐姐艾丽娜的品德所动,开始对爱情采取一种更为冷静理智的态度。这种感化若发生于男女之间,往往成为一种色诱。《帕美拉》就是一例。

单在性行为这层意义上,B先生无疑是小说中的引诱者,而帕美拉则是被诱者;然而从道德角度讲,帕美拉才是真正诱导B先生弃淫从良的人。人们固然可以以实用主义的眼光看待帕美拉对B先生的引诱,但即便帕美拉果真有意勾引B先生向她求婚,她至少也因此改造了一个荒淫无度的纨绔子弟,在道德上无可厚非。里查逊在小说中暗示,经过这场软较量,B先生已洗心革面,成了一名清教徒(至少在其姐姐戴弗斯夫人眼中如此)。(注:SamuelRichardson,PamelaorVirtueRewarded,4vols.(NewYorkandLondon:Garland,1974),4页(第一册,第一封信),序言22页,正文4,220页(即第二册,第二封信)。着重处按原文。)如此理解,帕美拉则成了里查逊及其意识形态地地道道的征丁人。《克拉丽莎》主要男女人物间也存在类似关系。在小说序言中里查逊称拉弗雷斯为一个“可以理喻者,对来世的奖惩不无信仰(也准备来日改造)”。(注:参见SamuelRichardson,ClarissaortheHistoryofYoungLady,ed.AugusRoss(Harmondsworth:Viking,1985),1371-1372页(488L),1426页(L510.4),37页,1487-1488页(第537信)。着重部分按原文。)克拉丽莎经受的折磨和她最终的死亡很可能触动了这个恶棍较为善良的一面。小说接近尾声时,这个曾经满口污秽的放浪贵族似有祈求上苍宽恕之状。不过,如同他的受害者须于来世受赏一样,拉弗雷斯只能指望在死后悔过自新:

神佑的——他说道,显然在面对着上天;因为他行将死去的眼睛向上看着。一阵急剧的抽搐使他一时无法说话,不过稍事振作后他又极其动情地(看着上方,并张开双臂)说出这个词来:神佑的……(注:参见SamuelRichardson,ClarissaortheHistoryofYoungLady,ed.AugusRoss(Harmondsworth:Viking,1985),1371-1372页(488L),1426页(L510.4),37页,1487-1488页(第537信)。着重部分按原文。)

在两篇小说中,女主人公帕美拉和克拉丽莎都是清教意识形态的诱饵,她们以魅力或言行诱使男人接受这种宗教及其认可的行为规范、政治体制和社会关系。其中以帕美拉一例更接近色诱,因为驱使B先生最终改邪归正的非为他物,正是占有帕美拉肉体的强烈欲望。B先生其实从未放弃这一欲念,只是一开始企图以引诱得逞,后不得已才通过明媒正娶来满足这种占有欲。从这个意义上讲,帕美拉这个形象是清教意识形态及其捍卫者里查逊用以诱使人们上钩的娼妓。这个比喻虽略嫌粗俗但很形象地描述出女性与权力之间的关系。当然,主流意识形态对女性形象的利用在文化表述中以多种形式出现。简言之,男人主导的社会经常通过在文学艺术中塑造女性形象达到控制和利用女性力量(thepoweroffemalesexuality)的目的。这些力量——生理的抑或是文化的——于任何一个人类群体都不可或缺,但若任其自由放纵又有潜在的破坏性。(注:此两点均出自BarbaraBabcock,“TakingLiberties,WritingfromtheMargins,andDoingItwithaDifference”,JournalofAmericanFolklore100(1987):402;FromaZeitlin,“TheDynamicsofMisogyny:MythandMythmakingintheOresteia”,Arethusa11(1978):158。)在18世纪的英国正是这种潜在的破坏力量使单身女性人口被视为威胁社会安定的一大隐患,引发正确教育、控制妇女人口以防全社会道德沦丧的呼吁。奥斯丁通过《理智与情感》一书中几个女性人物的际遇表明,女人的欲望和激情是一种自然的、非道德的力量,如不加以控制不仅使自己深受其害,也常会累及他人和社会。(注:MaryPoovey,TheProperLadyandtheWomanWriter:IdeologyasStyleintheWorksofMaryWollstonecraft,MaryShelleyandJaneAusten(Chicago:UofChicagoPress,1984),p.193,pp.191-193.)里查逊和奥斯丁也正是希望通过小说的奖贤惩恶这一文化机制将女性的潜在破坏力转化为一种建设性的力量。

以是观之,女性既是引诱者,又是被诱者。帕美拉的故事非常具有代表性。乍看是B先生在费尽心机设法勾引帕美拉;然而细读小说,正如一些评论家指出,实际上帕美拉可能在以天真纯洁的假象诱使男主人向她求婚:她的行为至少是一种被动式的引诱。在另一层面,帕美拉赢得的却不止是一个丈夫,还有道义上的胜利,因为B先生的求婚表明他已向宗教道德力量屈服(不管是否情愿)。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帕美拉对于诸如B先生之类的男人而言是涂于宗教伦理和传统道德之外的糖衣。而帕美拉因恪守宗教道德规范而获得的幸福婚姻,对于18世纪那些思夫如渴的英国年轻女读者,更是一个难以抵御的诱惑。从前面所引的瓦特的描述中也可以想见,贞洁贤慧的帕美拉定是当时无数少女艳羡不已的偶像。而引诱这些涉世未深的女读者的是于层层诱惑后面躲藏着的作者里查逊.

当然,细究谁引诱谁可能并不重要。值得文化研究者注意的是,在小说这种文化表述形式中,女性的形象成了意识形态的工具,文学艺术对女性的描述也是社会权力中心将意志强加于斯的过程。这种利用的背后自然是一种不平衡的权力关系。所以,正如有些批评家指出,文化表述可能是一种强奸;对于女性(几乎是所有社会的弱势群体)尤其如此。

版权声明: 请尊重本站原创内容,如需转载本范文,请注明原文出处:中国范文模板网
原文地址:http://www.fanwenmuban.com/lw/xfwhlw/253628.html

    相关评论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