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出位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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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南部是一片高地,风光迷人,在群山和湖泊之间,密布着神秘的黑森林。天空很低,浮云从头顶掠过,有触手可及的感觉。阳光透过丛林,点点滴滴,静静地洒在翠绿的草地上,勾画出一幅变换无穷的奇妙图景,引人遐思。难怪海德格尔和哈贝马斯这样的思想家会选择这块土地作为他们的栖居场所。

在哈贝马斯教授的盛情邀请下,我有机会重访了一次南德。在观赏山水、领略风情的同时,去领教哈贝马斯的思想。在哈贝马斯家里做客,是一件十分愉快的事情,因为他宽厚仁和,言谈之中有时甚至会透露出一些童真。然而,我们谈论的话题却是颇为沉重的,因为涉及到了刚刚过去不久的科索沃战争。准确地说,是涉及到了哈贝马斯的那篇支持科索沃战争的文章。

战争爆发的时候,我正在德国小城曼海姆集训。记得那天早晨,德国老师克劳斯·卡格先生用沮丧的语调对我们说:“我很遗憾,德国政府忘记了过去,忘记了战争曾经给德国人民带来的灾难,竟然参与了科索沃战争,而且在一定意义上还充当了急先锋”。卡格先生只是一位普普通通的语言教师,连他都能认识到科索沃战争的非正当性、非均衡性,及其对西方政治理论和政治实践可能会带来的危害。然而,作为一位具有世界影响的思想家,哈贝马斯却对这场战争持肯定态度,而且在报纸上公开发表自己的立场,在战争期间以及战争之后,都产生了相当大的反响。一时间,“哈贝马斯与战争”成为了热门话题。哈贝马斯作为一位思想家,直接介入作为国际政治事件的战争,显然是属于“出位之思”,那么,哈贝马斯究竟在哪些地方“出位”了呢?原因又何在呢?

我们还是先来看看哈贝马斯在这篇文章中究竟说了些什么。文章题为《兽性与人性——处于法律与道德临界点上的战争》,发表在1999年第18期的《时代周刊》(DieZeit,1999年4月29日)上,中译文刊载在《读书》杂志1999年第10期上。

文章本身其实并不长,但份量实在不轻。究其原因,起码有这么几个:首先,这篇文章是发表在《时代周刊》上。众所周知,《时代周刊》是德国的一份重量级报刊,政治色彩和党派倾向性都很浓,在很大程度上引导甚至左右着德国公众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观点。其次,这篇文章还刊登在了该报的显著位置,即政治版面上,其隐含的政治动机和政治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文章发表不久,即有评论说,哈贝马斯的这篇文章是德国内阁三个主要人物(施罗德、菲舍尔和沙尔平)叠加起来也难以写出来的,份量之足由此可见一斑;再者,文章是在科索沃战争到了最关键的时候发表出来的。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这篇文章并不仅仅表明了哈贝马斯本人的立场,更多的还是体现了西方左派政党和左派知识分子,起码是德国的左派政党和左派知识分子的共同立场,因而很有代表意义。

哈贝马斯开宗明义,一上来就直言不讳地声明自己对于战争的支持立场。他先是对科索沃战争从概念上进行界定,认为不能简单地把这场战争和历史上任何一次战争相提并论。原因在于,北约轰炸南联盟,既不是政治和经济意义上的“侵略行为”,也不是地缘政治和文化意义上的“防卫行为”,而是人权意义上的“保护行为”。战争的目的是:“保护”——保护阿族人的人权;战争的手段也是:“保护”,高空打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就是为了保护塞尔维亚人。按照哈贝马斯的理解,科索沃战争的所谓“保护”性质,也就决定了它具有相当程度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尽管不排除战争期间所带来的平民伤亡和民用设施的破坏,但在哈贝马斯看来,这些只不过是技术尚不完善的结果,而不是人为的后果,起码不是蓄意造成的。

接着,哈贝马斯指出,科索沃战争对于西方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作为西方社会一员的德国则更加具有特殊意义。联邦德国国防军的正式参战,具有某种象征意义,它标志着“德国人从两次世界大战的阴影中摆脱了出来”,意味着德国民族认同和民族意识以及西方趋向意识的进一步成熟。从此,“内向性”(Zurueckhaltung)不应该再作为德意志民族习性的代名词。更何况,参与战争还把德国人真正带回了国际社会(实际上是带回了欧盟和北约),使得德国人从此不再在“特殊道路”(Sonderweg)上徘徊和处于“孤立状态”,从而“真正实现与国际社会融为一体”。

可以想见,作为思想家和理论家,哈贝马斯自然不会停留在经验材料或感性情绪的层面上,去替战争以及德国的参战“说情”。他不仅能够而且善于不失时机地把“说情”提高到一定的理论层面,具体说是提高到政治哲学的高度,使之成为“说理”,因而读起来似乎也就更有说服力和感染力。比如对于德国参战这一点,我们知道,德国参战,最初并非一帆风顺,在国内国外都是受到相当大的质疑和拷问的。德国外长菲舍尔在战争期间绿党党代会上所挨的“泼墨”就是最好的说明。有消息说,哈贝马斯撰写此文,与菲舍尔当时的尴尬处境大有关系。这点我们暂且不管,还是来看看哈贝马斯究竟是怎样来替战争说理的。

哈贝马斯文章的关键之处在于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即所谓“法律和平主义”(Rechtspazifismus),以此来为战争开脱,为菲舍尔和沙尔平开脱。哈贝马斯指出,“法律和平主义”和“现实和平主义”有所不同,它“不仅想从民权的角度,而且也想在一个合法的全球秩序中,把主权国家之间潜在的战争消灭在萌芽状态”。

哈贝马斯的这个概念当然不是什么新创,而是对从康德到凯尔森(HansKelsen)的政治哲学理论的转化得来的,因此,在哈贝马斯看来,德国政府没有忘记过去,也没有违背传统,更没有违背基本法,相反,他们是成功地把古典政治哲学中的合理内涵付诸了实现。按照哈贝马斯的说法,德国人参战,不是作为单纯的“德国公民”,去干预南联盟的内政,而是作为“世界公民”,去帮助同样作为“世界公民”的科索沃阿族人,以及作为世界公民,但“处于独裁统治之下的塞尔维亚人”。

于是一个新的问题就出来了,这就是:我们究竟应当如何来理解“民权”和“人权”呢?哈贝马斯认为,这是一个全球化的时代,不但经济问题要放在全球化的角度来思考,政治问题(特别是国际政治问题)、法律问题、文化问题等等,所有这一切都要纳入到全球化的思维框架中。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哈贝马斯从全球化的角度对民族国家和民主制度提出一整套的看法。这本是他和德国总理施罗德在1998年的一次文化论坛上讨论的主题。对于这次讨论,我们将另文介绍。这里暂时把这件事交代出来,或许会有助于大家更好地理解哈贝马斯此次“出位”的现实原因。

哈贝马斯一方面充分肯定,民族国家作为现代政治的行为主体,曾经为现代性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和扎根,民族国家已经和现实秩序之间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在某些方面甚至对现代性的自我超越和自我转换构成了障碍,比如,对于民主制度在全球范围内的普及,以及民主制度转化过程中民权和人权的实现和保护等等。因此,民族国家向“跨民族国家”转变,以民族国家为基础的国际政治和经济秩序向以“跨民族国家”为基础的国际政治和经济新秩序的转换,便成为当务之急;与此相配套的就是,民权必须转变为世界公民权,对人权的保护也就必须从全球的角度着眼,也就是说,人权问题已经远远不是“主权国家内部的事务,而是国际社会的共同事业”。

理清了哈贝马斯的思路,再来结合科索沃问题,哈贝马斯的结论也就一目了然了:北约的军事打击也好,经济制裁也好,都不是古典意义上对一国内政的干涉,而是一次“正义行为”。这次行为既有行为合理性,也有手段合理性,更有目的合理性。因为“从古典意义上说,北约的行动的确是对一个主权国家内部事务的干涉,是对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的破坏;但是,在现代人权政治前提下,这种军事干涉应当可以说是一次庄严的使命,因为它得到了民族共同体的授权(尽管没有得到联合国的同意)。因此,科索沃战争可以说是古典的国家民权向世界公民社会普世权利的一次飞跃”。

哈贝马斯所说的“得到民族公共体的授权”,其中的民族共同体是指欧盟。那么,对于北约行动没有得到联合国的授权这一点,哈贝马斯又是如何解释的呢?按照哈贝马斯的跨民族国家理论,联合国本来应该是一个现实的载体和美好的理想形态。而且,当初成立联合国的根本宗旨,也就是要克服民族国家所存在的一些弊端,以便更好地维持和平稳定的国际秩序,以及在国际范围内保护人权。但是,在哈贝马斯看来,现实中的联合国已经无法承担跨民族国家的使命,因此,从机制上来看,联合国应当在现有的安理会之外,再加设国际刑事法庭以承担司法解释的任务;加设由各国政府作为代表构成的国际议会,以代表各国公民同时也是世界公民的权利。

哈贝马斯的这一联合国改革方案,实际上就是要让联合国由一个国际组织变成一个西方宪政意义上的国家。哈贝马斯认为,要让联合国实现“实体化”和“国家化”,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有漫长的路程要走。在这种情况下,北约就应当而且也已经承担起了“自己的使命”。由此看来,在哈贝马斯的理解当中,欧盟成了改造联合国的榜样,北约部队则成了国际维和部队。世界只要跟随欧盟和听从北约,就可以迈入所谓的“世界公民社会”(Weltbuergergesellschaft)。

在为用北约和欧盟来超越甚至取代联合国进行解释的同时,哈贝马斯还提出了一套新的国际政治理论。内容比较简单:

一是要让国际政治从道德范围进入法律范围。通常情况下,国际政治间的事件是以道德评判为基础的。对于民族国家内部的违宪现象、人权问题以及民族问题等,国际社会所能发挥的是也仅限于道德监督和道德指责。哈贝马斯认为,仅仅停留在道德监督和指责层面上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把国家关系法律化(权利化),也就是说,“国际社会在有权指责的同时,也应当有权干涉”。

二是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不是由三个世界构成,而是有两个世界构成。哈贝马斯在这里用所谓的“两分法”代替了我们所熟知的“三分法”。按照他的划分,以美国和欧盟为核心的西方国家属于“第一世界”,其余的则属于“第二世界”。两个世界之间存在着经济上的悬殊和民主上的差异,而且,“第一世界”中的国家能够把自己民族国家内部的利益和国际利益多多少少结合起来;“第二世界”中的国家则不是处于政治上的独裁统治,就是处于经济上的贫困状态,或者还处于社会和经济转型时期,因而无法逾越民族国家的界限,去关注世界公民社会层面上的国际问题。

但愿我们已经把哈贝马斯文章中的思路和观点基本交代清楚。其实,我们在复述文章的同时,已经潜在地把哈贝马斯涉足战争的基本原因连带交代了出来。在和哈贝马斯讨论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没有和他就文章谈文章,也没有过多涉及其中的一切敏感问题,比如这篇文章是否果真如舆论所说,是应菲舍尔之邀而写作和发表;我们究竟应该如何来理解民权和人权;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基础是否真的就是全球化,换言之,全球化在经济层面上的推广能否足以证明它在政治和文化以及个体信仰层面上的有效性;民族国家作为国际政治的主体是否已经失去意义等等。而是从他的基本理路出发,指出他在以下三个方面有“出位”现象:

首先,哈贝马斯的战争观点和他一贯主张的交往理性显得有些不相吻合,甚至有一些矛盾的地方。比如说,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的最高追求,归结起来就是要用“话语合理性”取代“目的合理性”和“手段合理性”。因此,哈贝马斯用所谓“目的合理性”和“手段合理性”来为战争辩护,也就有些说不过去了。更何况,他历来都是主张要把人类引向一个理想的言语环境(idealeSprechsituation)当中,那里不应当存在强权,更没有诉诸武力的冲突,自然也就没有冲突的极端形式--战争。用战争来规避战争的做法,显然不应该是哈贝马斯的理论兴趣和实践理想。

其次,退一步讲,作为思想家,哈贝马斯用自己的理论对这场战争作出充分的解释,并且持同情或支持立场,这本来也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哈贝马斯应当充分考虑到他自身的影响力,以及他的文章可能会导致的舆论导向后果。不管哈贝马斯意识到没有,他把自己的观点在报刊上发表出来,一定意义上都对战争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为,按照哈贝马斯自己的理论,作为公共领域载体的新闻传媒有两种基本功能,除了批判功能之外,更有一种操纵功能:“在操纵的公共领域里,随时准备欢呼的情绪,一种舆论氛围取代了公众舆论,受到操纵的主要是社会心理学上计算好的提议。这些提议诉诸潜意识倾向,唤起预定的反应”。于是,“喝彩”自然也就代替了“批判”,“人为的公共性”则代替了“合理的公共性”。哈贝马斯当年对这种“操纵的公共性”是持彻底的批判态度的。而自己在对待科索沃战争问题上却刚好掉到了舆论的操纵圈套中,成为了一个公共性的操纵者。

再者,作为思想家,按照哈贝马斯的理想,应当在思想领域里自由驰骋,而少关心现实政治问题(注意不是政治理论问题)。当年,海德格尔的那桩牵涉到学术与政治之间关系的公案,曾令他耿耿于怀,几十年未曾对海德格尔表示出丝毫的宽宥。而今,自己却在有意无意之间与政治越走越近,不仅开始关心现实政治问题,而是开始涉足现实政治事件,这点难免让人会产生一些想法,甚至是猜测:他一直捍卫的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是否还行之有效。尽管哈贝马斯在文章中一再声明,他是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来思考这场战争的,但其中所透露出来的现实政治关怀和政治倾向毕竟还是比较显著的。

针对我的问题,哈贝马斯当时没有给予正面回答,而只是略微解释了一下他的战争立场和他一贯的理论立场之间所存在的内在联系。当我进一步把他的战争立场提高到学术与政治、话语与权力之间关系的高度加以追问的时候,特别是当我把他的文章标题与另一个敏感人物卡尔·施密特(CarlSchmitt)的那句名言“所谓人性,就是兽性”之间的呼应关系提出来的时候,他显得有些激动,无奈之中对我说了一句:“无论如何,我的文章是在中国使馆被炸之前撰写和发表的,我也承认,美国轰炸中国使馆,即便不是故意的,也是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

我不知道如果美国轰炸中国使馆不是发生在5月初,而是发生在4月初,哈贝马斯是否还会撰写和发表这篇文章。但我深知我的问题让哈贝马斯感到有些难堪,于是便赶紧提出告辞。在驱车送我下山赶火车的路上,哈贝马斯一再强调他一定会针对我的问题作出一些必要的解释,让我耐心等待,并且希望在适当的时候实现他访问中国的愿望,以便就这些问题以及其他理论问题与中国学者广泛交流意见。望着哈贝马斯的车子缓缓绕山返回,我心里暗暗在想,解释固然是必要的,也是重要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样的“出位之思”的确要不得,但愿今后不要再在像哈贝马斯这样的思想家身上发生,也但愿我们的学者能从这次西方左派政党的纷纷“出手”和左派思想家的普遍“出位”当中吸取一些教训,千万不要忘了马克思的教导:社会批判和意识形态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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