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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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强调,“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这不仅再次表明,我们党反腐败的坚强决心,也进一步明确了继续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思路,不愧是与时俱进的反腐败部署。检察机关作为反腐败斗争的职能部门之一,负有神圣的历史使命和重大的政治责任。过去的几年,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果,但面对新的

形势,我们的任务仍旧艰巨。在今后的反贪污贿赂工作中,我们认为应着力抓好以下几点:
1.以办案带全局,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查办大案的力度 反贪部门是查办贪污贿赂的职能部门,办案是其职能作用的集中体现,如何保持反贪工作的良好发展态势,惟一出路就是抓办案。做到确保数量,提高质量,促进办案工作健康平稳发展。
一是主动出击,广辟案源。多年来,我院经举报中心分流及初查线索成案率极低,线索成案率低是暂时不能改变的现实,案源不足问题成为制约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赂案件的重要因素,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的课题。但这并不等于我们在此面前无所作为,我们要树立没有作为就没有地位的观念,决不能束手待毙。坚决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树立深挖意识,主动出击,加强沟通,广辟案源。①排查线索,查微析疑。对所有的线索重新进行排查,并要求案件承办人做详细的案件汇报,共同研究分析,选取一些可查性较大的线索,集中力量,重点初查。②主动介入,加强沟通。充分利用举报线索这一资源,进一步加强与举报中心的沟通,努力建立新的工作联络机制。对于有基本犯罪事实的举报线索以及自首案件由反贪局提前介入,两部门联合查处;同时对过去已初查过的犯罪线索,进行回头看,看是否有扩线的可能,并以此拓宽我们的思路。③拓宽视野,主动出击。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纪委、公安、审计、工商、税务相关部门联系和配合。2004年我们拟不定期召开案件线索审查碰头会,分析举报线索,确定重点案件,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积极推行分片包干制,做到划片包干,包干负责。干警亲自下单位摸情况,搜寻案件线索。此外,我们还必须通过我院建立的各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络网,通过联络员、信息员查找线索,使信息员真正成为“信息源”。
二是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独立办案。“两法”实施以来,为适应新的刑事诉讼理念和刑事诉讼的需要,经过多年的思想发动,转变侦查思路,虽已初成共识,但部分干警思想观念尚未真正转变,依赖纪委先“双规”,先逼取口供,再取证的情形依然存在。对此必须反复进行思想发动,统一认识,研究落实推进依法独立办案的具体措施。第一,把推进依法独立办案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力求把依法独立办案逐步变成全体反贪干警的自觉行动。具体把握以下几点:①检察机关掌握可能构成犯罪的线索,除特殊情况外,一律由检察机关初查,并依法决定是否立案。②侦查工作必须以获取证据为核心,立案时要适时果断,采取强制措施要灵活。鉴于受贿犯罪,口供是重要证据,在一次传讯中难以突破,但其他证据又不到位而难以采取强制措施的要主动放人,但放人不等于放弃。③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应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不得借用纪委“两规”。④对纪委移送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线索,立案前要坚持依法独立审查。⑤依法独立办案,务必将调查工作搞扎实,切忌草率接触,传讯被调查对象,防止夹生饭的发生,把基础工作搞扎实。必须明确“十二小时”未必就是拿下口供的十二小时,而是接触摸底、增强领导决策信心的一个重要过程。第二,鼓励干警敢闯敢试。强调把探索实践新路作为考核反贪干警的重要依据,正确对待探索实践中的失误和失败,对探索中的失误和失败,领导要敢于挑担子,重在总结教训,注重保护干警依法独立办案的积极性,激发干警的活力。第三,强化领导办案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三长”带头作用,即检察长、副检察长、反贪局长必须带头办案,外拒压力,内聚活力,加强对办案工作的具体指导,从决定初查到立案,从批捕到起诉,到案件的人、财、物的调配,必须亲自过问,亲自领导,特别是在立案和采取强制措施时,增强风险决策意识,指挥前移,深人办案第一线,全面掌握熟悉案情,把握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适时作出决策。第四,落实保障性措施。全面推行首次讯问12小时全程录音、录像等保障性措施,并积极加强侦查装备建设,添置侦查装备,为推进依法独立办案提供科技支持。 2.以机制激活力,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良好的机制是工作得以有效运转重要保证,只有机制健全并能够运转有序,制度科学并能够落实到位,才能真正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在完善机制规范管理上,我们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规范协调机制。加强与举报部门批捕部门起诉、监所部门等有关部门工作的联系和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与完善上述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根据需要不定期地与举报部门交流案件线索情况。
二是在积极争取和主动接受“公诉引导侦查”的同时,推行“侦查跟踪公诉”的做法,以进一步加强横向工作配合,全过程地保证和考察办案质量。
三是推行大要案个案总结和侦查人员跟庭旁听制度,增强反贪干警的换位思考,全面审视侦查取证工作。
四是加强看守所的安全保密工作,防止串供、翻供现象的发生。
五是规范办案程序。严格按《刑诉法》和《刑事诉讼规则》掌握办案时限。此外。在卷宗、文书审批以及报送、归档等环节上都要提高工作效率,自觉树立“依法、高效、求真、务实”的好形象。
六是强化质量意识,多办精品案件。案件承办人在初查阶段,要通过集体讨论,制定详细的初查计划,计划应明确、具体、可行。案件立案后,要制定详细的侦查方案,侦查方案须由承办人提出,科长、分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分管检察长同意后执行。在结案阶段要求承办人对所提请侦查终结的案件,要完全符合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最低证据标准中要求的严格的证据标准。侦查科长,不仅要听取承办人的案件汇报,还应在案件办理的各个阶段仔细阅卷。在侦查阶段,科长和分管局长要多提出反对意见,及时发现和堵塞案件办理质量的“黑洞”。
3.以作风树形象,整顿工作作风,建设过硬队伍
反贪干警常年战斗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其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反腐败斗争的成败。因此,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一要在干警中深人开展学习十六大、宣传十六大、贯彻十六大的活动。用十六大的精神统一干警的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始终以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人到反贪工作中去,推动反贪工作和队伍建设上台阶。
二要探索科技强侦,提高反贪战斗力。就现状而言,我院反贪部门科技装备相对落后,与前进的步伐不符,现有科技设备在侦查工作中的作用相当有限,我们的侦查方式十年来变化不大,工作效率不高,侦查人员的工作强度都很大。可以说,我们的科技含量较低,科技设备相对落后,发挥作用不明显。实际上,科技强检,是提高整体执法水平,提高干警素质的有力途径,是刑事诉讼和打击犯罪的需要,是加人wto的需要,也是创建先进检察院的需要。从另一方面来讲,我们在科技强侦的提升空间上也相当大。所以,加快反贪部门侦查工作科技建设,提高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是时代的呼唤,也是检察院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三要努力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反贪干警。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培养“学者型检察官”。调研工作不仅可以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还可以通过调研活动的开展,培养出“学者型的检察官”,并通过学者型的检察官的带头作用,最终实现“检察官的学者化”。
四要抓反贪队伍的专业化建设。针对我院反贪部门现有人员状况,我们将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主要包括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两个方面,采用专家授课、专项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进行。我们还将要求承办人撰写办案札记、办案日记、一案一得等。我们试图通过以上工作,锻炼出一支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反贪队伍。反贪污贿赂工作应如何开展,应采取哪些措施,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加以研究和总结,以推动反贪工作的深人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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