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工作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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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局机关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工作体会
立足教育防范强化监督制约
局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工作体会
近年来,我局党组紧紧围绕**省防震减灾工作发展大局和本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局党风廉政责任制领导小组的指导作用,在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方面,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廉政工作方针,强化“教育
、制度、监督”三个环节,筑牢“思想道德、规章制度”两道防线,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我局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促进了我省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将我们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化教育,警钟长鸣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在**这个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课题,其中最突出的一个方面是党风廉政教育如何适应新形势、新情况,与时俱进开展得更有成效。
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党的形象,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尽管地震部门所掌握的权力和资金与政府许多部门相比要低,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却一点也不能放松。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教育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减少和防止党员干部政治生活中发生人生“悲剧”,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通过教育加强防范。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经验教育,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同时重视反网腐倡廉的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从已查处的案件中认识腐败给国家和个人及家庭造成的巨大伤害,从中得到警示,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保持教育的经常性。“纪律教育月”是**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一个坚持了数年的好做法。多年来,局党组把纪律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和我局的工作实际,突出教育主题,坚持党组负总责,纪检、直属机关党委具体抓落实的做法,使“纪律教育月”活动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如2002年纪律教育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为主题,着重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作风转变和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2003年纪律教育月以“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为主题,着重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官僚主义,脱离群众,弄虚作假,办事拖拉、人浮于事等突出问题。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年”的活动,我局向省直机关和各市、县地震部门发了“**省地震局机关作风调查表”173份,从反馈的信息看,全省防震减灾的社会职能得到了加强,我局防震减灾工作得到社会的认可;2004年纪律教育月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对县处级以上干部着重进行树立正确权力观的教育,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作风飘浮,贪图享受、奢侈浪费、以权谋私、脱离群众等突出问题上取得了明显效果;2005年以学习《实施纲要》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为主题,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实施纲要》和《学习纲要》知识竞答活动,并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通过这些专题教育,体现了“教育月”活动形式多样、教育面广的特色,收到较好的效果。
(二)结合实际抓主题,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利用正反典型进行示范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我们通过组织党员干部收看《根深叶茂》、《执着追求》以及“非典”时期**涌现的钟南山等一批先进典型的演讲录像片,对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到的先进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的学习,增强了正面教育的说明力、感染力,使广大党员干部对如何把握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有了新的认识;同时,通过组织收看《扭曲的人生》,《忏悔与警示》和《赌色筑囚笼》等**省的反面典型案例教育片、请省纪委的领导为全体党员干部作《预防职务犯罪与反腐败斗争》的专题辅导报告、参观《全国从政警言书画展》等活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受教育,进一步认识到我国现阶段出现的腐败绝不是根本制度性的腐败,理直气壮地肯定了我们的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增强了反腐败必胜的信心和斗志,从而提高党员干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三年来,我局组织观看教育片三十多场次,组织参与廉政建设教育等知识问答和竞赛活动、上党课和专题学习辅导报告会二十多场次,购买学习资料2000多册,受教育人数年均达900多人次。
(三)学习形式多样化,增强教育的灵活性。在开展学习教育过程中,我们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学、摆、查、改紧密结合,即:学习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与查找思想工作作风上结合起来;剖析反面典型的腐败轨迹与自查廉洁自律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与查找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薄弱环节结合 起来;贯彻落实制度创新,推进源头治理腐败各项措施与分管工作的部署、检查落实结合起来,使廉政教育的内容贯彻到防震减灾各项具体工作中。局党组在中心组的学习安排上,注重安排相当比重的党风廉政教育内容,在全局学习安排上起导向作用。
二、建章立制,有法可依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局始终将制度建设看成是对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政建设
的坚实保障。多年来,我们一直重视制度建设,坚持与本单位的行政工作,业务工作,财务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对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补充,基本形成了一套“环环相扣,行之有效”的廉政制度体系,力求使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处在“不能腐败”的环境,构筑起一道“规章制度”的防线。
(一)以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为抓手,形成“千万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廉政责任网络。一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局行政部门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人员安排,根据责任分解、责任监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重要环节的要求,制订了《**省地震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起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等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原则,进一步明确了一把手与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签订了责任书落实到个人。廉政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在思想上架设了一条党纪国法的“高压线”;三是强化责任追究,规范权力行使。通过引入述职述廉、诫免谈话、检查考核、群众评议,责任追究等工作手段,使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多年来,我们坚持每年一次的党风廉政责任制民主测评工作。处级干部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在述职述廉的基础上,由群众对领导干部廉政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对处级干部的工作做出评价。测评结果由主管领导反馈给个人。如个别干部的测评结果不理想时,通过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认真严肃的谈话,使其能认识到自己工作的不足,及时改正。实践证明,通过民主测评,廉政谈话等措施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有效地促进领导干部的工作,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满意度不断上升。在“十五”项目实施过程,不少处级干部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项目的实施,对项目的招标议标、项目工程开支等方面做到严格管理,把好项目工程关,推进了“十五”项目工作的进展,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以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为主线,努力打造廉政建设“大环境”,最大限度地降低以权谋私的可能性。一是不断加强基础制度建设,推动我局日常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轨道。对92年以来的108项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等进行了一次清理,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按要求认真对相关的制度进行了修订。经清理,废止32项,保留62项,修订14项。同时,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省地震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定》、《**省地震局公务接待规定》、《**省地震局经费审批规定》、《**省地震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规定》、《**省地震局干部监督联席工作会议制度》、《**省地震局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省地震局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规定》、《**省地震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省地震局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省地震局重大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省地震数字观测网络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省地震局银行账户管理规定》等十二项规章制度。局下属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岗位职责有关规定等。制度的建立和建全促进了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政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加强了“十五”期间经费使用、经费审批的监督管理,促进了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工作的管理,对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起到积极作用,较好地实现了制度管权、制度管事及制度管人,有效地保障了防震减灾任务的顺利实施。二是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任用,重大项目工程招投标等听取党办、人事、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意见的工作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把好领导干部“入口关”,对干部的提拔任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严格干部的考核、公示、考察和选任工作程序,先后对拟提拔的处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19人,被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及先进工作者23人、先进党支部8个以及对17名适用货币分房职工的确定等听取党办、人事、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意见,并进行了公示。考察考核任免工作及公示结果表明,群众对干部的任免是满意的。在对一位副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转正的测评中,因群众意见较大未能通过测评,为进一步帮助教育该名干部,考评组经过研究提出了延长半年试用期,以便进一步考察的意见,得到了党组的同意。经过帮助和本人的努力,该处级干部认真进行了整改,积极工作,半年后顺利通过了测评,得到组织和群众的认可。有一位干部原来存在卡要现象,经过严肃教育,得到彻底改正,正成为重要骨干。三是针对人、权、物等敏感环节,加强对人事、财会、审计监察重点部门人员的学习和教育,建立健全严密的内控机制。在开展“树人事干部形象”的学习教育活动中,采用发出“征求意见表”的形式,监督检查这些部门的工作和干部廉洁勤政的情况。检查结果表明:工作质量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5,工作作风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5,办事效率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89,服务意识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78,客观公正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89,廉洁自律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78。;对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也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了整改,收到较好的效果;在认真落实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的意见》方面,局一把手和主管财会工作的局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了局财会、人事、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工作人员会议,自始至终听取了各位会计人员的工作报告,与会人员对照各自的岗位职责,查找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一是针对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滞后,与新税法和新会计制度的要求不相适应的情况,修订了有关财务制度;二是通过对财务内部管理机制的改革,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财务岗位设置,制定岗位与岗位之间的制约制度,加强监督;三是加强财会基础工作,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四是坚持把财务人员的思想职业道德建设放在第一位,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学习和教育。通过对财会室的改革,设立了专职会计稽查岗位,建立了财务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财务印章管理规定》、《大额度资金审核规定》和《出纳存取预备金管理规定》等制度,形成较好的内部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财务人员的行为,同时有效地保证了资金的安全运作。
三、强化监督,狠抓落实
监督靠制度作保证,制度靠监督去落实。我局历来重视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同时是对领导干部能力、水平、事业心和责任感的真正检验,也是廉政教育和加强对干部监督的具体落实。
(一)领导重视,以身作则。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领导的示范作用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局党组在加强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的同时更注重领导的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协调到位,表率到位;始终注重发挥领导的示范作用,要求别人做到,自己首先做到;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学习方面,坚持中心组学习的四落实制度,坚持当好党课的主讲人,撰写学习论文,结合本局的实际,探讨和研究事业发展中的新问题,为党员干部做出了表率;在遵纪守法方面,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是没有纵容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二是坚持不插手工程招、投标或货物采购指定供货商等情况,不以表决人的身份参加工程招投标会议的表决;三是在公务用车方面,坚持不设个人专车和固定用车;四是职务消费严格按制度管理的规定支出,没有不合理的开支。
(二)部门协调,形成合力。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党办和人事教育部门,在加强干部教育监督方面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形成“局班子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处室互相监督,群众积极参与”的有效监督机制。发挥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为了更好地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加强干部监督检查工作,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结合我局实际,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成员由局党组纪律检查组、人事教育处、纪检监察审计处、机关党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干部工作的现状,研究对策;通报领导干部遵守党纪政纪、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廉洁自律有关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自查、检查和年度述职、述廉测评情况;研讨有关加强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的工作建议;通报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任中审计,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和财经法纪的行政处分。联席会议制度为党组分析和掌握干部队伍的状况及时提供有效信息。
(三)效能监督,全程跟踪。一是突出“跟过程”,强化对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结果评价。加大内审的监督力度,把工作目标放在对重大项目的跟踪审计和对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效益管理审计上。纪检监察审计人员深入到现场,了解项目的实施管理情况和工作特点,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是突出“明责任”,促进局各项工作全面提速。针对机关工作作风存在的问题,从明确廉政建设责任制、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临时交办工作责任以及经费审批责任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入手,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通过对“十五”期间经费使用、固定资产的管理监督,强化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的程序管理以及政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和制约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有效地保障了防震减灾任务的顺利实施。三是突出“问结果”,将群众的满意程度和工作成效作为效能监督的主要内容,实现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任务质和量的协调统一。通过开展全程参与和行政事务的处理,对跟踪项目总结和最终结果的验收,提出评价和整改意见,确保项目按要求实施,促进局各项经济活动的健康发展。
(四)办事公开、畅通渠道。按照办事公开的原则,一是公开办事的依据,办事程序,办事内容等,增加公众的参与程度和办事的透明度。二是建立了廉政监督电话告知制度,保障服务对象的监督权;三是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畅通了群众投诉渠道,切实保证群众的监督权。
这些年来,我们通过一系列的教育、监督工作,在事业发展的同时,总体做到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事实证明:“是非明于学习,名节源于党性,腐败止于正气”。我局在加强干部的学习教育、强化监督制约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及新形势、新局面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今后我们将发挥优势,正视不足,进一步落实中纪委和中国地震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开阔视野,努力工作,勇于创新,认真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的各项工作任务,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从而推动我省防震减灾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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