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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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工作难点 推进新农合发展

一、成绩面前找不足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的一番话,体现了党中央对农民问题的的高度重视。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民的小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正是党和政府在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环境大背景下,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自2005年实施新农合制度以来,我县县乡两级政府始终把新农合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多措并举提高农民新农合政策认知度,多措并举健全新农合运行机制,多措并举拓展参合农民受惠面,多措并举加强资金监管,实现了“党和政府赢得民心、医疗机构赢得发展、参合农民赢得实惠”的“三赢”目标。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问题,分析问题,其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以求更好地发展。据县政协组织的相关专题调研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农民参合意愿逐年走低。也许有的同志不会同意这个观点,他会说,不可能,从统计报表看,年年递增呢,2013年参合率更是达到了99.21%,而2005年仅为82.03%,这不提高了许多吗?但是,据调研了解,因为新农合指标是乡镇考评的一项硬性指标,为了不影响考评,乡镇政府以行政命令压村级组织,村级干部收不到钱,只好用工资垫付。有的村干部感叹说,好不容易不收三提五统了,谁知又要收新农合。明明知道新农合是好政策,为什么农民的参合意愿会走低呢?究其原因:一是年缴费标准逐步提高,2011年每人每年收30元,2012年收50元,2013年收60元,2014年收70元,年年加,却没有人解释加的理由,农民觉得憋气;二是以前收的钱如果没消费可以结转到下年,可以冲抵缴费数额,自2013年开始不行了,许多农民问,我交的钱没使用,钱哪去了?面对这种状况,乡镇干部担心,怕一项好政策坚持不了长久;村级干部苦恼,垫付的钱不知道能不能收回?农民朋友生气,自己交的钱虽然不多,但是你负责这事的人总要说个子丑寅卯来。这种负面情绪如果不引起高度关注,必将阻碍新农合的健康发展。

(二)基金运行风险逐年加大。在新农合运行过程中,少数农民、一些医疗机构甚至犯罪团伙盯上了新农合数以亿计的基金,以为是唐僧肉,都想咬上一口。如2012年县职能部门查处有违规收费、冒名顶替住院、有第三方责任的外伤患者补偿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高达33家;村卫生所违规操作、套取补偿款行为屡见不鲜;西港镇梁凤彩等13人伪造报账资料骗取新农合补偿款案件,涉及票据竟然达到90余万元,更是给新农合资金安全运行亮起了黄灯。究其原因,一是少数村民贪图小利的心理驱使,不愿交统筹的数十元钱,碰到大病,想借别人的证件蒙混过关;而少数村干部、村民,明明知道事情真相,考虑到左邻右舍,抬头不见低头见你,都帮着打埋伏;二是一些医疗机构唯利是图,抓到病人就像抓到一个财神爷,不割一块肉不放手;三是管理有漏洞,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据了解,作为新农合专职机构县农医局定编6人,在编仅4人,要管理数以亿元计的基金、管理数百家医疗机构,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其他如乡镇负有协助责任,无编制,无经费,能够完成征缴已是不易,要乡镇配合新农合基金监管既没能力,也没积极性。

(三)补偿措施不够完善。据参与新农合的群众反映,新农合补偿虽然有改进,但是距群众愿望还有差距,一是门诊统筹看病不便民,门诊统筹只能在本乡镇看病,不能到邻乡邻村;二是少数乡村医生门诊补偿操作不规范,没病的就开点补品;三是外地门诊看病不能报销,这涉及到20万在外务工人员,他们是新农合主体,也是缴费主体,他们在外地进行了门诊治疗,回家不能报销,非常不理解,抵触情绪大;四是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偏低,文件确定的报销比例在实际报销时大幅度下降,群众不理解,医院懒得说明;五是慢性病对象确定不透明,只要有关系,没有慢性病的也弄个慢性病,享受优惠补偿等。

二.突破难点促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一项最大的民生工程,事关我县七十余万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大局稳定和社会和谐,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县政协调研组建议:

(一)切实抓好宣传,做好释疑解惑工作。

首先,乡镇、村组干部一定要做明白人,理解把握新农合政策。“新农合”的原则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因此,有必要讲清讲透两件事,一要讲清讲透缴费为什么逐年增加,这是因为国家随着财政增长,投入公共医疗经费逐年增加,为了激励农民积极参与新农合,实行投1元补 贴4元的政策,无论钱多钱少,最后还是参保人使用,如2005年一人投20元,最高补偿8000元;2013年,一人年缴60元,最高补偿达到8万元,这就说明,投得多,受惠多。二要讲清讲透缴的参合资金即使没使用也不能结转的道理,这是互帮互助的需要,是大家一条心对抗大病的需要,要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宣传“无病是福、有病互助”、“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理念。

其次,乡镇村组、职能部门、医疗机构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抓好宣传,如制作宣传小册子、电视专题片、张贴宣传标语等;医疗机构尤其要及时公布患者一共花了多少钱、得到多少补偿等信息,增强群众对新农合的认同感、信任感,引导其积极主动参与这项工作。

(二)多措并举,编织严密的基金运行网络。一是制度要严,职能部门要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完善修改基金监管制度,建立举报有偿机制,严惩违规操作的医疗机构和责任人。二是健全机构,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参照其它县的工作情况,适当增加新农合职能单位的人员和经费。三是要逐步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经办的机制,分担基金风险,有效降低医疗成本,减少医疗费用, 提高群众的整体医疗水平。四是严打犯罪,设置新农合基金高压线,对违规骗取新农合补偿基金5000元以上的单位或个人,由政法机关立案查处,从严从重处理。

(三)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补偿措施。一是既不能冒进,群众提什么要求都满足;又不能保守,拿以前的规定来回应群众期待。二是措施要便民惠民。便民就要积极推行新农合信息“一卡通”建设,逐步取代纸质新农合证;全县21个还没有联网的村要尽快连接;以加快村卫生所信息化建设;允许参合农民跨乡镇就诊并享受门诊统筹补偿。对外出务工人员在外门诊治疗费用,可凭当地医疗机构发票和处方回参合地按相关政策补偿,造福在外务工人员。惠民就要充分考虑财力、物力,逐步降低农民个人缴费标准、降低起报线,提高报销比例,逐步实现农民免费享受最基本的医疗保障服务,让农民有病可医、有病能医、有病敢医;优化门诊统筹补偿政策,对当年没有用完门诊报销指标的农户的结余部分,按一定比例滚存至下年度使用;鼓励农民连续缴费,缴费年限长的可适当提高医疗补偿待遇;加强慢性病对象审核,规范慢性病治疗管理。可参照乐平、余江等地市经验,尝试大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补偿托管制度。

同时建议在出台政策前,多方征求意见,尤其要征求基层的意见,要注重医疗保险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医保待遇的公正公平性,充分考虑政策的连续性以及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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