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防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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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防建设,努力构建坚不可摧的“地下长城

根据省、市人大城环委的统一部署和我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在人大副主任王瑞虎的带领下,调研组成员一行四人,于6月份开始,对我县《人民防空法》和《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为期一个月调研活动。同时还考察学习了湘阴县人防办和邵阳市人防办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的先进经验。通过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实际,深入现场,深入先进单位及人防工程现场,开展了认真的学习和调研。
  一、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加强了组织领导,确保人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近几年来,县委、政府切实加强了对人防工作的领导,相继出台了《中共新宁县委、新宁县人民政府、新宁县人民武装部关于加强人防工作的决定》、《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公共人防工程维护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工作认真落实人防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通知》等7个文件,进一步规范了人防行政审批程序,将人防行政审批项目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了统一管理,联合审批,窗口办理。开始形成了政府重视,军地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了宣传教育,增强了全社会的人防意识
  为增强全民人防意识和国防观念,扎实推进了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几年来,先后成立了“崀高”人防宣传教育基地,新宁县人防宣教中心和社区人防宣教中心。将人防宣传教育纳入县普法教育计划,推进了人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进机关、党校、企业、社区、学校)。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结合国防教育日,人防警报试鸣日,12·4法制日和人防法颁布纪念日等重大活动,开展了一系列辐射面大、影响广的宣教活动,营造全社会了解人防、重视人防、支持人防、参与人防建设氛围,有效提高领导、干部、市民、学生、企业法人的人防意识和国防观念。
  (三)加强了“两费”征收,实现了筹措人防经费新突破
  人防“两费”征收和使用管理是人防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自2009年以来,坚持依法筹措、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控执行“收支两条线”,至2012年底人防“两费”收入已达柒佰余万元,(其中2012年收300多万元,2011和2010年分别为200多万元,今年已收300多万元)。除指挥所建设、警报器建设、人防宣教、人防工程维护、车载警报等工作运转开支外,还结余叁佰多万元。
  (四)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人防结建工程“零”的突破
  1、是占地12.6亩的人防指挥工程已开工建设,预计在2014建成。这将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占时防空,平时防灾的指挥平台。
  2、是全面加强了预警体系建设,编制完成的《新宁县防空武装预案》获得市防空武装预案编制工作二等奖,全县人防警报“双百”达标,经省验收通过。现有警报器8台,机动指挥通信报警系统一套,警报覆盖率和鸣响率均达100%。
  3、是结合民用建筑新建防空地下工程4000平方米、实现了“十一五”期间我县人防“结建”工程“零”的突破。
  二、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教育不到位,存在思想认识问题
  近年来,我县人防尽管在向领导宣传,向群众宣传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深入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的过程中,还有不少领导、干部对开展人防工作存有疑虑,虽然认为人防在国防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但现代高科技战争空袭的重点是大中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因而对人防长期准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人防工作开展存有偏见。不少群众对开展人防工作也存有疑虑,认为今后发生战争的可能性不大,在他们的脑海里和平麻痹思想十分严重。由于领导、干部、群众存有思想认识问题,人防工作目前还很难真正形成领导重视,群众理解,部门配合,全社会支持的工作氛围。
  (二)机构设置不合理,存在人防执法机构和队伍不健全问题
  我县人防办属县人民政府办内设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归口政府办管理,有工作人员7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一名,其它3名,由于没有单独设立,领导环节过多,不能独立行使自己的的职能,也没有独立的机构编制,人防机构的地位与政策法律的规定不相吻合,在实际工作中,即便是专业技术人员全无也无法调进,更谈不上很好地发挥法律赋予人防的职能作用。我们所到的湘阴县早就单独设立了人防办,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
  (三)经费保障不足,存在人防规划和人防工程建设不到位问题
   目前我县由于人防经费投入不足,致使人防工程,指挥通信等设备不完善,尤其是人防工程的总体布局没有纳入到县城总规,人防结建工程还只停留在“零”的突破的水平上。原有的人防工程2833平方米,已损毁1800多平方米,可以恢复利用的只有1000多平方米,但只恢复了400平方米。主要原因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地方财政列支不到位,年
度预算中所列的项目都是从所收易地建设费中列支的,政府财政一点儿也没有例。二是易地建设费的收取标准不到位,应收的费没有按法律规定标准收,今年政府虽下文实行刚性收费。但高的不足50%,低的只到15%。因而用于人防建设的资金无法保障,政府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着严峻形势。
  (四)履行人防义务的意识不强,存在人防行政执法的社会氛围不够浓厚的问题
  和平时期人们的国防观念和战备意识比较淡薄,人防在执法时所面临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法律意识不强,社会氛围不浓的局面已给人防依法行政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一些单位和部门及房地产开发商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不够,甚至千方百计,百计千方打着注意、故意推诿、逃避责任。过来一段来,干扰人防行政执法的因素主要体现在办理人防地下室项目审批和依法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环节上,有的通过各种关系途径和手段想达到免除人防法律义务的目的,或要求不建人防工程,或要求少缴,免缴人防易地建设费,有的县级领导也为其说好话,为人防出难题,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商们,在项目审批时都出具了勘探设计院写有的因地质原因,不宜修建人防工程的意见,实际上是一种逃避人防法律义务所采取的行政的技术的等手段,严重干扰了人防部门依法行政。既影响了其它部门和单位履行人防法律义务的积极性,又不利于我县人防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更不利于旅游县城品位的提升。
  三、几点建议
  加强人防建设是党的几代领导集体的一贯思想,也是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措施之一,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形势,增强人防意识,推动人防工作向前迈进。
  一、统一思想,增强人防工作的责任感
  做好人防工作是巩固国防事业、适应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必须牢固树立人防意识,克服麻痹思想,构建好坚不可摧的“地下长城”。同时做好人防工作也是提升城市品位的必由之路,人防建设和城市建设相结合,不仅可以提高城市的总体防护功能,而且还可以缓解城市人口密集,地面交通拥挤等一系列较为突出的矛盾。同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又可以达到节约城市土地,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如邵阳市人民广场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招商引资5个亿,分两期进行建设的,现已基本竣工验收,这个总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的项目,可增加人均掩蔽面积0.1平方米,提供5—7万人避难或储备10万立方米战备物质,可安置就业4000多人,间接提供就业岗位1万余个,每年为政府增加税收约4000万元。又如湘阴县严格依法落实了地下空间的开发要求,共审批地下空间开发工程面积35万平方米,并全部投入使用,可停车一万多台。2012年通过招商引资又投资8亿元,在两大城市广场建设单建式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开发了县城高品位地下商城,增加了8万平方米的防护工程面积,提供就业岗位7000多个,年增财税收入8000多万元。因此,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人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宣传教育,优化人防工作的执法环境
  县人民政府、人防办要采取不同形式,将人防的法律法规向领导及广大干部宣传好,向社会群众、企业法人宣传好,向在校学生宣传好。从而形成领导重视,群众理解、社会支持,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的工作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健全机构设置,加强队伍建设
  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依照法律和政策解决好人防的机构设置和编制问题。充实和加强人防行政执法队伍,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
  四、加强部门协作,推进人防工作依法行政
  县人防办、政务中心,计划、规划、建设、国土、房产、消防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严禁以罚代法、以罚代管、以罚代建行为,加强配合协调,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五、优化人防工程布局,提高人防工程总量
  县政府要将人防规划纳入城市总规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编制详规时,要根据不同区域的人口规模,合理布局。确保人防工程按要求、按标准规划到位、建设到位,确保人防易地建设费依法征收,人防工程经费保障到位,确保人防工程总量稳步推进,地下空间得到充分利用。要尽快论证启动例入新宁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新宁县中心广场平战结合工程”。同时要建立和规范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的审批制度,坚持人防建设与城乡建设、经济社会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和平时期人防工程服务经济发展的潜能,实现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赢”,不断提高城市的综合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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