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编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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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编报管理办法
重点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编报管理办法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加强重点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管理,突出计划指导性,落实计划实效性,提高计划完成率,使公司重点工作得到全面的落实。并使之适应公司主客观条件变化的实际需要。为保证重点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下简称“计划”或“总结”或“计划和总结”
)实现闭环管理,使编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编报职责
  1.1总经理
  1.1.1负责审批公司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1.1.2负责审批副总经理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1.1.3负责审批各副总经理和综合管理部提交的绩效考核建议。
  1.2各副总经理
  1.2.1负责各自的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的编报。
  1.2.2负责审批和点评分管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1.2.3负责根据分管部门的月度工作完成情况提出绩效考核建议。
  1.3各部长
  负责组织编报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1.4综合管理部
  1.4.1负责根据经总经理审批后的副总经理和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组织编报公司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1.4.2负责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督查、检查、落实,并根据督查、检查、落实的情况,提出绩效考核建议,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执行考核。
  2编报依据
  2.1计划
  ⑴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工作。
  ⑵检查、督查发现的需要组织改善的问题。
  ⑶各级领导临时交办工作。
  ⑷认为需要列入的工作。
  2.2总结
  ⑴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⑵各级领导临时交办而未列入月度工作计划的工作。
  ⑶认为需要在总结中体现的其他未列入月度工作计划的工作。
  3编报类别
  3.1公司月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及分析。
  3.2各副总经理、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和计划完成情况及分析。
  4编报责任人
  各副总经理、各部部长、综合管理部
  5编报程序
  5.1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⑴各部门将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交本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并由分管副总经理确认需列入公司月度计划的项目。
  ⑵各部门每月28日将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的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送综合管理部。
  5.2副总经理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⑴各副总经理将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交总经理审批。
  ⑵各副总经理每月28日前将经总经理审批后的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送综合管理部。
  5.3公司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⑴综合管理部将各部门和副总经理的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进行综合,编写公司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⑵综合管理部每月底之前将公司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及绩效考核建议送总经理审批。
  ⑶综合管理部将编制完成的公司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下发各公司各领导、部门部长。
  6管理规定
  6.1月度工作计划项目数量应控制在4~6项之间,按总分10分执行权重。项目分值权重由编报责任人自行分配,每项工作一般不得超过3分(含),也不得低于1分(含),可设定为1.5~2.5分。每分分值为60元。直接上级可对权重分值分配做出调整。
  6.2对于所报项目为日常工作当中所必须进行的项目,一律视为无效项目,所分配分值视为0分。总权重分值按确认项目的实际分值核定。
  6.3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的编报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和进度完成(遇休息日提前)。每延期一日考核0.5分,从10分权重中扣除。延期三日(含)以上,视为未完成,权重分为0分。
  6.4对虚报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行为,一经查实,除该项目权重分为0分外,另追加该项目权重分值一倍的考核。
  6.5综合管理部将通过不定期的督查、检查,对月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适时进行抽查,以督促相应工作计划的按时完成。
  7除外责任
  对于第6条各款行为的考核,如公司另有处罚决定时除外。
  8其他说明
  8.1本管理办法自2006年5月25日起实施。
  8.2本管理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起草和解释。
  9附表
  附表1:《月份工作计划》
  附表2:《月份工作总结》
  附表1:
  月份工作计划
  序号
  工作计划项目
  权重
  责任人
  是否公司计划
  拟完成时间
  1
  2
  3
  4
  5
  6
  编制部门版权所 有
  编制人
  编制
  日期
  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总
  经理
  审批
  附表2:
  月份工作总结
  序号
  月度工作计划项目
  计划项目完成情况
  权重
  责任人
  完成时间
  1
  2
 
 3
  4
  5
  6
  其它需要列入的工作项目完成情况
  编报部门
  编报人
  编报日期
  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绩效考核建议:
  总
  经理审批
  绩效考核:
  注:此表不够,可另纸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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