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招管办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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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县招管办以规范、高效、廉洁为根本出发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提高效能、狠抓管理,着力打造效率最高、制度完善、操作规范的招投标统一平台,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就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交易规模大幅增长,资金节约效果显著。
今年以来,我县投资和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截止12月底,共组织
完成各类招标采购905项,中标成交金额13.4亿元,同比增长27.13%。其中:完成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项目246项,中标总金额12.24亿元,同比增长35.25%,节约资金近1.81亿元,节约率为12.9%;政府采购完成交易事项659项,成交总额1.16亿元,节约资金0.29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9.81%。招采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制度建设稳步推进,操作流程规范有序。
招投标集中统一监管作为一个新兴的事物,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制定制度,完善工作。尤其是要借鉴先进地区好的制度,完善我县招采各项工作,为此,我办从年初开始,就将制度建设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予以落实。一是立足我县实际开展制度建设。在总结两年多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年初我办制定了制度建设计划表,从总体上对制度建设做了谋划。今年先后制定了《非招标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招标采购质量价格服务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等制度,提请县政府制定了《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二是全面梳理市局规范制度基础上开展制度建设,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办本着与合肥市等高对接的要求,全面梳理各项制度建设内容,按照合肥市招管局对制度建设的要求予以重新制定和补充,目前已经梳理了市局4大类共78项制度中与规范我县招投标相关的制度共68项,制度建设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目前,我办正按照轻重缓急和涉及的层次,分别确定专人开展制度制定,年底前建立起我县较为完善的招投标制度体系。三是优化业务流程,我办全面引入合肥市招投标中心操作模式,按照一个窗口受理,操作、监督、执行分步实施的原则,优化业务流程,不仅方便了招标人,也建立起了业务、招投标中心、督查相互配合、分段实施,相互监督的内控机制,避免了操作权利过度集中的情况,有效地减少了可能存在的人为因素,消除了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四是建立第三方监管制度,建立评标定标和履约过程第三方监管制度,在人大、政协、纪委主要领导的重视下,我办将在换届结束后,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为县招标评标特约监督员,请他们走进评标现场,参与评标过程的监督;联合质监、物价等部门开展政府采购物品质量、服务、价格监督检查,对哄抬政府采购物品价格的厂家依法查处,提高采购效益。
三、专家评委异地抽取,评标定标客观公正。
专家评委是评标的主体,其素质的高低、受外界影响程度的多少关系到评标客观公正的关键,为此,我办着力提高评委抽取科学化水平。一是积极借用外脑,实行评委异地抽取。从今年7月份起,我办所有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其评委均从省发改委牵头组建的专家评委库内抽取,通过网上抽取、语音自动通知、短信提醒等先进方式的运用,不仅有效地利用了省级专家资源,提升了评委的专业化水平和独立评审能力,解决了“评委”变“常委”这一突出问题,而且进一步增加了评委的保密性,防止人为干预评委,人为控制评委抽取等影响评标公正事件的发生。从省发改委反馈的情况来看:截止10月底,我办从省发改委专家抽取的专家次数和数量位列全省各县之首,10月中旬,省发改委有关领导专程来我县就专家库的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并对我办积极使用省专家库给予高度评价。二是着力加大我县评标专家队伍建设。针对政府采购数额小、次数多,使用省专家库专家不经济的实际,年初,我办就将加强评委专家队伍建设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做,用一年多的时间征集、充实、淘汰了一批专家评委,使得县级专家评委库人数达到近300人,新增专家100多人。在专家抽取方式方法上,借鉴合肥、桐城等地先进做法,投入几万元引入电脑自动抽取、语音短信通知系统,保证政府采购专家抽取的保密和公正,基本能满足政府采购数额小、采购分散对县内专家评委的要求。
四、多措并举强化监督,查处力度明显加大。
一是围绕县重点工程开展履约情况的监督,先后对县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履约情况开展检查,对履约不力的11个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警告,对其中的3家履约不力单位予以不良行为记录。二是强化对违规企业行为的查处。今年来,共对55家单位予以不良行为记录,对其中的15家企业列入我县招标采购活动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禁止其半年至三年在我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投标资格。协助相关部门对放弃中标等扰乱招投标市场行为的违法违规企业予以经济处罚,共没收投标保证金20余万元,罚款近2万元,有效地打击了招投标市场失信行为。三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标后履约质量的监管,与质 监、物价等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共同对政府采购物品质量、价格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请县政府组织开展对我办招采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以及我办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服务态度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的第三方监督检查结果表明,我办组织的政府采购物品总体上质量、服务都是好的,价格也是适中的,没有发
现价格高于市场同类价格的情况。
五、软件硬件加速建设,基础条件提升明显。
软硬件标准化、规模化建设是提升工作水平的基础,我办强化投入,着力加强软硬件建设,不断夯实招采监管工作基础。一是强化硬件投入,先后投入几十万元,购入服务器等硬件设施,建成了招标采购交易网,及时发布我县招采各项信息,确保信息公布的及时性、准确性,让所有潜在投标人都有公平获取信息的权力,在一楼大厅建成了信息发布大屏幕,及时公布当天开标、中标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加大软件投入,在考察合肥、桐城等地后,购入电脑自动抽取专家等系统,引入了市招投标中心信息发布软件系统,实现招标信息在市招投标中心的同步发布;三是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将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今年我办的重点工作予以落实,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开展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在巩固我办每周例行学习制度的基础上,先后8次邀请省、市有关方面的专家来xxxx,对我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分两批组织全办人员赴合肥招投标中心开展为期60天的跟班学习;组织业务骨干参加省市组织的专题培训会议等,不断提升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规范我办各项工作。四是开展廉政建设,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先后邀请县纪委有关领导来我办开展警示党课教育,组织中层干部赴白湖监狱管理局开展现场警示教育,组织党员赴新四军江北指挥部开展警示教育等,提升全办人员廉洁自律的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深的感觉到,当前我县招标采购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职能职责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招管办作为监管部门,还没有执法权,无法完全发挥执法监督的职能,招采中心也需要积极按照市政府126号令的相关规定,增加招标代理等的职能;二是信息化水平不高,尤其是运用信息化手段避免报名信息泄露、方便投标人等方面还需要改进,与市局和兄弟县(区)局的信息化建设还有较大的差距;三是集中采购计划性不强、规模偏小,无法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四是人才力量还比较薄弱,尤其是造价、工程、信息化等专业人员队伍建设需要加强;五是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主要是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等信息与市局没有形成统一的互认,无法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2014年工作计划
2014年,县招管办将以行政区划调整并入合肥为契机,以招投标“合肥模式”为标杆,以建设廉洁、高效、公正、有序的要素交易平台为目标,以“四个建设”为载体,拓宽管理领域,加大监管力度,着力打造廉洁高效、规范有序的招投标交易平台,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成本最低的要素流通交易平台。具体落实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强化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阳光操作
从合肥等先进地区情况来看,加大信息化建设不仅能方便投标人、降低投标成本,而且能从最大程度上做到报名信息的保密,防止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由于实现保密由“电脑”代替“人脑”,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泄密的风险。为此,我办将信息化建设作为xxxx年的首要工作。一是全面建成网络报名系统,通过强化人力、财力投入,加大网上招投标信息系统的开发与采购,选调专业人员到信息技术岗位,实现招标采购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缴费等投标全程网上操作,真正实现报名信息的保密,从源头上防范围标、串标行为。二是切实推进信息公开,通过招投标专业网站将招标、中标等信息全面公开,让所有投标人足不出户就了解招标、开标的相关情况,鼓励所有潜在投标人参与到投标竞争中来,最大限度地提升竞争力。同时,在我办醒目位置设置招投标信息公示栏、信息查询台、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栏等,方便投标人查询。适时引入评标现场直播等系统,让评标置于阳光监督之下。
二、强化标准化建设,提升招标采购水平
从市局的实践来看,标准化建设是提升招采工作水平和效益的有力方式方法。一是实行采购需求的统一标准,借鉴市局的做法,在政府同意的前提下,与财政部门协调,对办公设备、空调等通用商品实行统一技术标准、规格,制定我县办公电脑、空调等通用商品的统一标准,便于规模集中采购、扩大竞争,形成规模效应;同时,提高政府采购的计划性,将过去随时采购改革为每季度对通用商品服务项目集中采购一次的模式,减少采购的次数,扩大一次采购的规模,提升采购的规模效益。二是实行招标采购业务流程标准化,按照市招投标中心先进的操作模式,做到一个窗口(业务科)对外,受理、操作、审核、监督各环节的分开,实现分段操作、各负其责、相互衔接、相互监督的内控机制,防止权力的过分集中造成对招标结果的影响。三是实行体制标准化建设,按照市政府126号令的要求,在经过县委、县政府的同意后,我办将增加招标代理职能,同时在内设股室上开展与市招管局、招投标中心配置对接。四是实行招标采购文件标准化,将市局招标文本引入到我县招标文件制定上来,实现各项招标文本统一、规范,提高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和规范性。五是实行评标办法的标准化对接,市招投标中心目前实行的是“有效最低价”评标办法,与我县过去实行的“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我办将全面引入该评标办法,对今后招投标没有特别审批的项目,一律使用该评标办法。六是在业务范围上全面对接统一,按照xxxx年全市招管委会议精神的要求,对5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全部政府采购项目等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我办在贯彻此项要求的基础上,拟对规划设计、医疗设备、电梯、中央空调等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政府采购项目也组织赴市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
三、强化法制化建设,继续加大处罚力度
一是加大标后监管的力度,按照市政府126号令的要求,在争取县政府实行委托执法后,今后将加大对各类中标企业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县委、县政府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计划与住建等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对工程质量、进度等相关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继续抓好投诉处理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协调处理的原则,认真受理来自社会各界的投诉,借鉴市局关于投诉处理的相关规定,规范投诉的行为、提升投诉受理的质量,根据反映的相关内容,实行自办和联合办理等方式,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三是实现处罚信息与市局信息的共享和互认,争取市局对我办处罚信息的互认,实现在我办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者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同样在市局也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和进入“黑名单”,加大共同打击失信企业的力度;四是逐步建立健全各类参加招采活动主体信用体系,将投标企业从报名、投标、履约情况作为一个整体,全面客观地予以记录,作为评价一个企业的信用状况,适时将信用记录引入评标中,作为招标文件一部分予以使用。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选送人员赴市局培训,根据工作需要继续选送关键业务岗位人员赴市局开展跟班学习,将派出学习作为一种常态化,不断提升我办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邀请市局业务骨干来庐挂职,针对我办将要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实际,邀请市局有丰富招标代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来我办挂职,按照市局的先进模式,高起点做好我办招标代理等工作;三是选聘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在县政府批准的基础上,我办根据招标采购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人事代理等方式招聘造价、信息化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招采中心工作人员队伍中,提升单位人员总体素质。四是积极鼓励单位员工自学,出台相关政策,在学习时间、学习经费、政治待遇等方面鼓励单位职工开展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五是积极开展走出去战略,招投标体制机制建设是一个新兴的事物,各地都在积极的探索,本着学习先进经验、学习先进做法的思路,关注国内招投标创新发展的信息,及时组织办业务骨干开展专项学习考察,开阔视野和思路,提升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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