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招标法、清单规范的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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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招标法、清单规范的大漏洞
家招标法和清单规范,其原意肯定是想对国有部分进行强制监督。但是对项目造价中占最大比例的材料供应及计价形式没有强制规定,对国有投资代表人(建设代理公司、重点建设指挥部、重点办、市政公司等),也就是项目业主方,对材料供应及计价形式的权限没有给予约束,业主往往将材料供应及计价的权限归为己有,借工程招投
标脱离竞争和监督。具体做法就是招标阶段指定价格要求投标人进行计价,或者规定结算时由业主方认质认价。名义上项目是经过第三方代理招投标竞争了,实质上项目造价的大部分就没有经过第三方代理的公开竞价。要点有二:一是没经过第三方代理,由业主自己定价,违反招标法;二是没有公开竞争,业主为自己开脱解释的定价程序,不符合国家招标法的公开竞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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