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在2009年全县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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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形势 创新思路

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

——在全县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9年1月7日)

同志们:

这次全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市供销合作
社改革发展工作会议,认真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精神,总结近年来我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研究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好这次会议,对于动员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明确目标,创新思路,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县委、县政府对开好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会前专门听取了县供销社的汇报,对近年来供销合作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希望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努力构建新型流通服务体系,在服务“三农”中谋求新的发展,在改革创新中寻求新的突破,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农村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村合作经济的引领力量和农村社会化服务的推动力量,为建设民主文明开放和谐的新**做出更大的贡献!市社非常关心**供销社的工作,多次到**检查指导和帮助工作,并对我县供销社改革和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市社普思润主任专程从保山赶来参加这次会议并将做重要讲话,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鞭策,在此,我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普主任一行亲临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县供销合作社自1952年成立以来,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农民、集体和个体经济相继进入流通领域,多渠道流通体制的确立使供销社系统在农村“一统天下”的地位逐步削弱。同时,自身体制和机制中存在的种种弊端和矛盾也逐步显现,全县供销系统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在严峻的形势面前,县委、县政府加大了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力度,全县供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不等不靠、顽强拼搏,按照“创新机制增活力、创新思路谋发展、创新模式增实力、创新理念抓人才、创新方法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克服了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深、历史包袱重、人员分流压力大、经营设施简陋等重重困难,坚持在改革中创新、在实践中探索、在服务中发展,经历了从体制改革求生存到服务“三农”谋发展的转变,逐渐走出了一条扭亏为盈、由衰到兴的路子,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增强了全系统的发展活力。从减人、减债、减包袱入手,实行职工转身份、企业转机制、联社转职能的改革,企业改制面达95%以上。先后妥善安置职工676人,安顿退休干部职工586人,核销呆坏帐1000多万元,偿还银行债务2000多万元,处理积压商品500多万元,甩掉了人员臃肿和债务沉重的历史包袱。二是形成了有**特色的发展模式。供销合作社以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两社一会”为切入点,以“四进村、五个有”为目标,创新发展模式,拓宽发展领域。全系统共发展“两社一会”291个,覆盖全县85%的自然村,入社农户6073户,联系带动农户72000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4100万元,发展数量居全市之首。三是初步构建了为农服务流通网络。供销合作社坚持开放办社的原则,以“新网工程”为载体,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全系统新建县乡农贸市场7个、再生资源回收公司1个、网点50个、农资配送中心7家、农资综合服务社164个、日用百货超市、便民店32个、多功能服务社7个,流通主渠道作用初步凸显。四是提高了行业人员素质。实施“人才兴社”战略,培养了一批能干事、懂经营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中,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到省内外学习考察300人次,培训乡村干部、农民经纪人、行业职工1500多人次,提高了供销合作社行业人员和农民经纪人的素质。五是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县供销联社连续5年被市供销合作社授予“扭亏增盈先进单位”,连续2年授予“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先进单位”;2003年,中华供销合作总社将我县确定为云南唯一的“全国56个综合改革试点县”,国家人事部和中华供销合作总社授予**群益商行“全国供销系统先进单位”光荣称号;2004年,云南省供销合作社授予县供销联社“全省供销系统扭亏增盈先进单位”;2006年云南省供销社授予县供销联社“全省十强县社”光荣称号;2007年供销联社主任宝启凡同志被国家人事部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08年省委省政府授予县供销联社被“ 先进单位”称号。实践证明:改革是使供销合作社走出历史低谷、重塑新形象、不断增强综合实力的最有效途径,达到了“强供销基础、树供销形象、助农民增收、为政府分忧”的多方共赢效果,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是各级各部门关心、重视、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县供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努力、开拓创新
的结果。县委、县政府对全县供销联社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对供销系统取得的成绩是满意的。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了一系列的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改革取得阶段性突破,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但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县农业仍然是最弱质的产业,农村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农业农村工作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过坎阶段,做好“三农”工作任重道远。加强“三农”工作,需要做的事很多,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是个关键环节。2008年2月,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在认真分析形势、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实施农村现代流通拓展行动,其目的也是要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和培育农村流通主体,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鼓励在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业,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大市场、大流通。过去受城乡二元体制的束缚,我县在流通体系建设中“重城市、轻农村”,在农村工作中“重生产、轻流通”,在经营方式上“重产品、轻服务”,致使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滞后。突出表现在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不少地方仍存在以路为市的现象,经营业态方式陈旧,市场主体规模小、实力弱,流通组织落后,网络建设薄弱,商品双向流通不畅,消费品市场不健全。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农民买难卖难突出,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我县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也不利于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快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迫在眉睫。

供销合作社自建社以来,就是农村流通体系的主渠道,拥有其他系统不可替代的组织、网络、经营、人才等传统优势。近年来,我县供销合作社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转换机制、化解债务、丢掉包袱、创新思路,以发展“两社一会”和“农资农家店”为切入点,努力开拓农村市场,积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着力化解历史性债务,扭转了多年经营亏损的困难局面,取得了经营领域不断拓宽,经济效益得到回升,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自身实力显著增强的成效,积蓄了开拓农村市场、活跃城乡流通的新优势。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已经明确供销合作社是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主体。这对供销合作社来说,迎来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机遇方面,有中央和省市强农惠农政策的大力支持,有农村市场扩大的广阔前景,有前期改革积累的丰富经验和各级党委、政府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有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良好氛围。困难和问题方面,农产品供求格局、农业生产方式、农村社会形态、农民思想观念等都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社会形态加快转型,不仅对“三农”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课题,也对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加之我县供销系统正进入新旧体制转换的关键时刻,还存在着诸如:职能不清,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流通体制不健全,基层社发展不平衡,一些历史债务还没有完全消除,社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还没有形成,流通组织不发达,流通基础设施薄弱,消费品市场不健全等困难和问题,严重制约着供销系统的健康发展。因此供销合作社要担当起我县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的重任,不深化改革不行,不加快发展不行,许多困难和问题,要靠创新思路来解决,靠改革发展来突破,推进“二次创业”刻不容缓。

全县供销系统,要深刻领会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三农”工作的新部署,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发展中的新经验,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明确改革发展新任务,把加快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工作,抓好抓实。切实发挥优势,推进组织创新、经营创新和服务创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明确目标,扎实抓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在创新中实现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必须坚持为农服务的方向,坚持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开放办社的方针,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围绕建立健全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改革创新组织、经营和管理体制,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实施“乡村流通工程”,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网络,全面提升竞争能力,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现代流通中的主导作用、在农村合作经济中的带动作用、在农村社会服务中的骨干作用,突出重点,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新突破:一是要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在转变职能,建立新的组织管理体制上实现新突破;二是要推进社有企业重组,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造龙头企业上实现新突破;三是要推进基层社改革,在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上实现新突破;四是要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上实现新突破;五是要制定和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在培养农村专门人才上实现新突破。

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加快建立适应农业农村发展的农村流通体系。到2013年,力争90%的乡镇有农村超市,90%的行政村有村级综合服务社(农家店),90%的农资商品和80%的农村日用消费品配送到乡村超市及农家店,70%的零售终端(村级农家店)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50%进入市场的农副产品由乡村流通网络经营;90%以上的乡镇改建1—2个专业市场,5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1个集贸市场;培育一批有一定规模的农村现代流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农资、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规范完善乡镇“两社一会”50个,积极探索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新的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流通企业及农村流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加盟或特许经营等方式,打造**农村流通服务体系。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改革创新供销合作社的组织管理体制,激发内部活力,加快职能转变。改革是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持久动力。过去供销合作社靠改革扭转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发展过度中的不利局势,实现了扭亏为盈。当前和今后,供销合作社也要靠改革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供销合作社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划、引导、协调、服务、管理;负责农村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工作;实行社企分开,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监督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合理流转,保值增效,取得的资产收益主要用于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和社有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

二是推进社有企业改革重组,培育龙头骨干企业。近年来,我县供销企业的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全县供销系统的改革改制已基本完成,但部分企业的改革还不彻底,企业产权不清、权责不明仍然是制约发展的主要原因。下步,必须继续深入推进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社有企业改革,通过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兼并收购、特许经营等多种形式,加快社有企业改革重组,围绕打造龙头骨干企业。继续推进社有企业重组,通过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兼并收购等多种形式,优化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培育经营主业突出、管理技术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生产型、加工型、流通型龙头企业,不断深化人事、分配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切实调动经营者和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不断发展壮大社有企业。

三是多形式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壮大供销合作社实力。农村基层供销合作社是供销系统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是基石。充分发挥好基层社的作用,对抓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和农村商品流通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改造重组基层社作为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关键环节来抓。要紧密结合基层社的实际,通过参股、兼并、托管、加盟、租赁等方式推进改造。多形式、多途径,打造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对改制后具有一定实力的,通过组建农资、日用消费品等商品配送中心,推行连锁配送,发展成为市场化运作、产权明晰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对实行民营化改造的基层社,通过吸纳经营骨干、其他经济组织和农民加入等方式,发展多种合作形式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对边远、贫困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社,可以组建跨行政区域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对基层社已经歇业、破产或撤销的乡镇,可以引导发动农村能人,自愿组建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基层供销合作社。

四是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一步加强“两社一会”和“四进村、五个有”市场建设。以主导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为依托,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引导农产品经纪人、农村能人、种养大户、运输专业户和龙头企业等领办、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基层供销社和购销店为基础,大力创建农村综合服务社。积极探索兴办流通、消费、信贷、担保、保险等专业合作组织,特别是要组建一批农村日用消费品专业合作社,这些专业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给予按法人实体注册登记。大力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完善合作机制,拓宽合作范围,创新合作模式,提高合作水平,积极引导分散经营的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切实发挥各基层供销社连接农民、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纽带作用,着力解决单家独户“办不了”、村级组织“统不了”、政府部门“包不了”的问题。同时,要不断规范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民办、民管、民享”的运作机制,真正成为农民认可、农民欢迎的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广泛联合农业优势产业中的同类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联合组建县级农产品流通专业协会,推动跨所有制、跨区域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努力形成“行业协会 龙头企业 专业合作社 农户”的新型产业化经营方式,为广大会员提供信息、技术、营销、协调、维权等服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积极参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农民调结构,指导农民种产品,帮助农民销商品,并在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等方面引导好、服务好。

五是创新经营方式,加强网络建设,搭建为农服务平台。一是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网络建设。以县农资公司为依托,通过资源整合,集中力量打造县城规模化、标准化经营的大型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延伸农资服务链,逐步建立乡镇和村级农资配送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拓宽农资经营范围,完善网络建设。二是加强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建设。以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基础,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龙头企业带动、基层供销合作社主导、乡村经营网点加盟等发展模式,按照“乡乡有连锁超市、村村有便民店”的要求,完善以县级配送中心为依托,中心村镇日用消费品网点、村级放心店和便民店为载体的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为群众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三是加强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建设。以农产品购销、加工、配送企业和批发市场为龙头,以农产品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为依托,建立上联市场、下联农户的农产品经营网络,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实施品牌战略。四是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组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加快建设。五是加强农村流通信息网络建设。结合“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创办“乡村流通工程信息网”,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整理、分析发布制度,形成农村流通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六是加强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合理布局、完善功能”的要求,科学规划建设全县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构建以区域批发市场为核心,乡村集贸市场为基础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切实解决农民交易无场所和交易环境差的问题。同时,要大力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源于农业、熟悉农业的农村经纪人、运销大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保障市场的高效运转,有效组织农产品进城、进超市,组织工业品下乡、进农家店。

六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大力实施“人才兴社”战略,继续解放思想,强化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乡村流通工程”的实施,抓好全县供销系统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分析市场和驾驭工作的能力。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干部健康成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广泛调动干部职工投身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夯实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实力和活力。

三、大力实施“乡村流通工程”,着力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

流通活则百业活,流通兴则百业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健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的今天,流通成为连接生产与消费、城市与农村的重要纽带,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环节。供销合作社要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对“乡村流通工程”的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上来,着力构建供销合作社的新主体、新网络、新体制、新机制。要创新发展模式,打破区域、行业限制,鼓励有实力的基层社跨乡镇创办经营服务网点。要创新农村经营服务纽带,依托供销合作社品牌,按照市场化的要求,坚持自愿、互利、有偿和平等原则,鼓励社会流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流通合作组织等,通过加盟和特许经营等方式,联合打造农村流通服务体系。要创新农村流通经营业态,引进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直营加盟、特许经营和总经销、总代理等现代营销方式,鼓励各类流通企业开展或参加网上交易、会展交易和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业态。

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既需要供销部门自身的努力,也需要各方面的扶持。各乡镇、各部门要把乡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对大中型农资、农村消费品和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重要商品储备设施、农村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农村集贸市场等流通基础设施要加大直接投入或给予必要的资金补助,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可以探索牵头组织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国土、税务等部门要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有关优惠政策:对供销合作社在改革改制中,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权属归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土地、房产由相关部门办理权证手续,只收取工本费;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供销合作社企业,按规定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供销合作社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改变用途的,按国家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参与“乡村流通工程”建设的龙头企业用地,给予税收、简化土地征用手续等优惠;对农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民族贸易地区供销合作社企业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供销、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认真落实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有关政策,做好相关人员的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积极稳妥地解决供销合作社政策性亏损财务挂账,减轻供销合作社的债务负担。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不得通过行政等方式无偿或低价侵占、平调供销合作社的资产,城市道路建设等需要占用供销合作社资产的,必须按照有关政策给予补偿安置,切实保障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四、切实加强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统筹城乡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认识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把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和“乡村流通工程”建设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切实做好全县乡村流通工程规划,分解建设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发展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根据工作职能,认真研究解决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通力合作,认真做好协调、督促、落实工作,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发改、建设部门要牵头制定落实“乡村流通工程”建设规划,安排流通基础设施项目;财政部门要落实“乡村流通工程”建设扶持资金;经济、商务、农业部门要主动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数字乡村工程”等,支持“乡村流通工程”建设;税务部门要依照有关优惠政策给予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税收减免;民政、工商、国土等部门要做好“乡村流通工程”建设主体企业的注册登记、产权登记等工作;宣传、文广部门要及时宣传报道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和“乡村流通工程”建设中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供销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强化忧患意识、发展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调动干部职工投身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步伐,推进“乡村流通工程”建设。要把服务“三农”、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作为改革发展的重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同志们,2009年将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也必定是充满希望、大有作为的一年。我们置身于**改革发展中,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改革与发展融入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进程中,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着眼于统筹城乡发展、立足于服务“三农”,再创供销合作事业新辉煌,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富裕明主文明开放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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