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流失是我国最严重的公害
1.1.2分布广
水土流失遍布全国各地,不论山区、丘陵区、平原区,还是农村、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水土流失。在黄土高原,严重水土流失面积达43万km[2]。在内蒙古河口镇到龙门之间,面积达10万km[2]的晋陕陕谷地带,年平均水土流失模数达1万t/km[2],最严重的地区达5万~6万t/km[2]。在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达73.94万km[2],占流域总面积的41.1%,水土流失区土壤年侵蚀总量约22.4t。在东北,黑土地水土流失面积达5万km[2],占黑土地总面积的42.8%。目前沿我国北方地区约有沙化土地面积20万km[2],潜在的沙漠化土地面积16万km[2]。
1.2趋势
第2次遥感普查结果表明,经过近年来的综合防治,我国部分地区水土流失程度有所减轻,但从全国来看,水土流失严重、生态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总体来看,程度在加剧,危害在加重。目前,平均每年水土流失面积达1万km[2],沙漠化也呈扩展趋势。据最新的卫星遥感图片显示,在我国的北方,西起塔里木盆地,东至松嫩平原西部,一条东西长约4500km,南北宽约600km的黄色带正在扩展。从治理上看,全国367万km[2]水土流失面积中,亟待治理的有220万km[2],还有2666.67万hm[2]坡耕地要改造。长江上游、黄河中游、风沙地区、黑土地等水土流失依然严重,治理任务十分艰巨,如果按照现在的治理速度和技术水平,要半个世纪才能初步治理一遍。更为严重的是,在土石山区、石灰岩地区、黑土地以及一些人口密集的水土流失区,如果不能尽快治理,人们就有可能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
2危害
2.1导致耕地减少,质量下降,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据统计,建国以来全国因水土流失而损失的耕地约266.67万hm[2],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在100亿元以上。每年流失的土壤,相当于在流失的耕地上刮去1cm厚的沃土。在自然状态下形成1cm厚的土层需要120~400年,这也就意味着土壤流失的速度比土壤形成的速度快120~400倍。年复一年的水土流失使土层变薄,土地日渐贫瘠,土地生产力大大下降。资料显示,全国4200万hm[2]坡耕地和666.67万hm[2]风蚀耕地,平均每年要流失土壤30~150t/hm[2],全国每年至少有50亿t沃土付之东流,上亿t氮、磷、钾养分随之流失,超过了全国一年的化肥用量。在干旱和半干旱的“三北”地区,由于乱垦滥伐、过度放牧,鄂尔多斯草原沙漠化面积由50年代初的66.67万hm[2]扩展到80年代初的400万hm[2],已占到该草原面积的一半以上。据统计,目前我国北方沙化面积已扩展到20万km[2],潜在沙化面积达16万km[2]。日益严重的水土流失随着对耕地资源的破坏,直接造成粮食播种面积的减少和粮食单产的下降,并进一步导致粮食总产量的下降,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2.2淤积江河湖库,加剧水旱洪涝灾害
水土流失淤积河床,降低江河防洪能力。黄河年输沙量达16亿t,成为世界河流输沙之冠,其中4亿t淤积在下游,形成千里悬河。长江也日益混浊,每年进入中下游的泥沙达5.3亿t之多。湖南洞庭湖每年游积泥沙约1.2亿t,湖面已由50年代的4350km[2]减少到2690km[2]。湖北省的湖泊面积20世纪80年代比50年代减少61%,50年代初期湖北有332个面积在333hm[2]以上的湖泊,现在只有125个,总面积为2520km[2]。建国以来,泥沙淤积水库、塘堰达220亿m[3],等于损失上百个大型水库,影响农田灌溉和城乡供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年达100亿元。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严重的国家,自然灾害的种类多、频次高、强度大、影响广。建国以来我国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约25000多亿元。年均灾害损失约占年均GDP的3%~6%,占财政收入的33%左右,高出发达国家几十倍。在我国的自然灾害中,因水土流失而造成的灾害是最严重的。建国以来,我国农业因灾害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总损失的40%以上。
目前,我国有1/2的人口、1/3的耕地和70%的国民生产总值处于江河的洪水水位之下,泥沙淤积造成“悬河”增多,有20余万km江河堤坝一旦遇到大的洪水灾害其后果不堪设想。
2.3使生态环境恶化,造成贫困,影响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西部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已由1986年的9790.06万hm[2]减少到1999年的8953.57万hm[2],减少0.7%,10多年来对水土流失的治理时起时落。目前西部的生态环境正呈现出由系统结构破坏向整体功能紊乱演变的态势。
目前,全国4200万贫困人口绝大多数都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其中西部地区,国家扶持的贫困县307个,农村贫困人口达2300万,一些地区已形成“越垦越究,越究越垦”的恶性循环。因水土流失造成的沙漠化地区多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也是少数民族聚居和边疆区,水土流失在加深贫困程度的同时,也扩大了地区间社会经济发展的差距,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据调查,沙漠化危害严重的西部地区1995年农村人均产值1014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4.2%,为东部地区的1/5。在水土流失地区,尽管国家已为扶贫工作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恶劣的生态环境很容易使扶贫的成果丧失,一场旱灾就会使许多刚摆脱贫困的群众再次陷入困境,一场不太剧烈的山洪就可以将多年的努力付诸东流。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30年间流沙压埋房屋2200多间,棚圈3300多间,有近700户村民被迫迁移他乡。宁夏由于沙漠化导致搬迁的生态难民就有100多万,青海已搬迁了20多万生态难民。
据中科院的研究表明,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持续发展总体能力排序中,长江中上游地区水土流失较严重的云、贵、川、青、甘、陕、鄂七省(区),除湖北排在第15位外,其他6个省全部排在倒数10名之列。
2.4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据统计,全国有60余座市镇常年受到滑坡、崩塌的侵扰,50余座市镇受到泥石流的侵扰。1998年,全国发生各种不同规模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约18万处,其中规模较大的477处,死亡1573人,受伤1万多人,毁坏房屋50多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70亿元。2000年我国西北、西南和东南沿海地区,由于暴风雨集中,引发大量滑坡、泥石流等水土流失灾害,死亡人数达1080人。西部地区最为严重,死亡787人,占全国的73%。西藏易贡藏布扎木弄沟发生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特大山体滑坡,历时10mim,滑程约8km,高差3330m。滑坡造成交通中断,4000多人被困,1万群众遭受洪水威胁,经济损失达1.3亿元以上。
2.5严重影响我国建设事业的发展
水土流失严重威胁着我国大中城市、工矿企业和国防要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我国北方包括北京在内的许多大中城市,受风沙危害严重。北京北部的坝上地区,近9年来流沙面积增加了39.9%,浑善达克沙地近7年来流沙面积增加了93.3%,风沙仍在紧逼北京城。全国有1300多km铁路、3万km公路、数以千计的水库和5万多km长的灌渠常年受风沙危害。全国有2.4万多个村庄和许多城镇经常受到沙漠化危害。建在沙化地区的榆林城,曾因风沙而三迁城址;湖北三峡秭归县城,也因滑坡而三迁城址。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南部的皮山、民丰2县城,因风沙危害2次搬迁,策勒县城3次搬迁。
3原因
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中,人为因素是造成水土流失的根本因素。
3.1自然因素
3.1.1土壤条件
纵观我国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土壤都是极易被冲刷的土壤类型。黄土高原的黄土为粉沙质土壤,土体疏松,易被水分散,抗冲刷能力极弱;西南地区的紫色土由紫色页岩、砂岩和砂页岩形成,易于分化,土体疏松,侵蚀严重;南方的红壤、黄壤地区及赣、湘、浙等省的土壤主要为红色粘土和石灰质土,土质粘重,透水性能差;鄂、闽、粤等地的土壤主要是由花岗岩、片麻岩分化而成的岩石土,土质粗糙,易于侵蚀。
3.1.2降雨强度
我国地处亚洲东部季风区,降雨年际变化大,且季节分配不均,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夏季,雨季降水多,强度大,易于形成暴雨,这为水土流失提供了动力条件。据对江西兴国县的观测资料表明:在降雨量(20.5mm)和坡度(33°)相同的条件下,降雨强度为82mm/h的径流量与冲刷量分别为降雨强度4.2mm/h的32倍和17倍,即随着降雨强度的增加,水土流失量也在增加。我国黄土高原地区,6~9月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60%~90%。
3.1.3地形地貌
我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山区和丘陵占国土总面积的2/3以上,地形地貌条件比较差。据对陕西城固县的测试表明:大于35°的坡耕地水土流失模数为每年1.4~2.6t/km[2],是30~35°水土流失模数的2.9倍,25~30°的4倍,25°以下的7.5倍。可见,随着坡度的增大,水土流失加剧。在我国黄土高原地区,地形破碎,沟深坡陡,缓平地只占土地面积的1/5。据不完全统计,黄土高原地区长度为500m以上的沟谷达27万条之多。长江流域则更是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地形破碎,土层瘠薄。这些特殊的地形地貌为水土流失提供了有利的自然条件。
3.2人为因素
3.2.1植被破坏
在正常条件下,植被如果不受到外力的破坏,一般多生长茂密,植被覆盖率可以很高,即使在50~60°以上的极陡坡地和抗冲刷能力很弱的土壤上,在暴雨时也很少形成强水土流失。一般坡耕地的水土流失模数相当于林地的10倍,相当于荒山和其他用地类型的3~6倍。植被覆盖率低,则径流系数就大,水土流失就强。由于长期的不合理砍伐,目前我国的森林覆盖率只有14%,仅为世界人均森林面积的1/5。
3.2.2过度放牧
草场是我国北方的重要植被,但由于过度放牧,导致了草场资源的严重退化,由此也引起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建国以来,我国牧区家畜由2900万头(只)增加到9000万头(只)。据统计,北方部分地区草场超载率高达50%~120%,有的甚至高达300%。目前我国中度退化程度以上的草地占草地总面积的1/3,其中,内蒙古6359万hm[2]可利用草地中,退化面积已达3867万hm[2],占可利用草原的60%。内蒙古草原的牧草平均高度由70年代的70cm下降到目前的25cm,产量由60年代的1635kg/hm[2]下降到80年代的645kg/hm[2]。新疆和甘肃的草场因过度放牧导致退化的面积已分别达63.6%和87.8%。
3.2.3陡坡开垦
由于人口和粮食的压力,以增加粮食为目的而开发陡坡所形成的坡耕地在我国大量存在,造成了大量的水土流失。每年进入长江的泥沙约5万t,其中1/3来自坡耕地。长江支流乌江流域44个县,每生产1kg粮食要流失23.5kg泥沙;四川省三江(金沙江、雅砻江、岷江)地区每生产1kg粮食要损失26.5kg泥沙。
3.2.4工程建设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项工程建设活动日益增多,每年搬动岩土总量达380亿t。工程活动因缺乏有效水土保护措施和存在不良行为等,经常导致或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水土流失灾害。
4防治对策
水土流失给我国带来了重大损失,对我国可持续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认为发展中不可避免地要造成水土流失,先发展、再治理等思想的存在和水土保持法治观念淡薄等原因,造成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还很严重。目前,我国水土流失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在局部地区甚至仍存在扩展的趋势。水土流失的治理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战略任务。
4.1积极做好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退耕还林还草的有关方针政策,将坡耕地等退耕还林还草,恢复植被,加强生态建设,从源头上治理水土流失。据测定,在黄土高原地区,同样坡度的陡坡地,耕地土壤流失量是草地的5~20倍,水的流失量是草地的2~8倍。陡坡地退耕还林还草,既可以治理水土流失,取得生态效益,又可以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据对陕西米脂县泉家沟的实验分析:在大于20°的坡耕地上,粮食单产750kg/hm[2],盈利150元/hm[2]以下,且水土流失严重;种草则可达11250~15000kg/hm[2],养牛收益达1917元/hm[2]。
4.2加大对水土流失区的治理力度
充分利用高新技术,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等多种措施,重点加大对黄土高原区、长江中下游地区和风沙区综合治理力度,提高植被覆盖率,力求取得突破。同时,以小流域为单元,坚持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开发,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认真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把防治水土流失与提高农业生产结合起来。
4.3加强预警系统建设,加大监管力度
水土流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只有加强监测,才能及时作出决策,采取相应措施。为适应防止水土流失工作的要求,要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特别是对水土流失扩展严重、水土流失易发地区实行重点监测,及时掌握变化情况。要争取做到将各地防止水土流失工作的成效每年反映在监测数据上,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又可以作为对各地工作成效做出量化考核的客观标准。
因此,一方面要采取最严厉措施,加大对植被的保护力度,制止毁林、不合理开垦、过度放牧等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另一方面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有效降低人为不良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同时,要加大对生态效益的评估,要像经济效益一样,有具体的量化指标。
4.4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国家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水土保持,并确保资金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同时,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和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形成稳定、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银行要增加贷款额度,并适当延长偿还年限。
4.5开展水土保持的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
建立稳定的水土保持科研队伍,加强高新技术的攻关、推广和应用工作,注重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提高我国水土流失治理的水平。
4.6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
从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比较长并取得较好成效的国家来看,基本对策的共同点有:制定《水土保持法》,依法防治;建立比较完整的水土保持行政管理机构和科研机构,并且建立多层次的水土保持协调机构和民间水土保持组织,大力宣传,从各方面推动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制定一些吸引土地所有者和经营者积极治理的政策;国家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水土保持;大力开展水土保持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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