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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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已成为做大我国经济总量、解决城乡就业的重要推动力量,在推进国有资产与国有企业改革与重组,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虽然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总体发展环境良好,但也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如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融资困难、信息不对称等。不久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中小企业发展状况与面临的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在“目前不利于企业发展最主要的问题”调查中,有66.9%的企业将“资金不足”作为第一位的问题。这充分说明,融资难是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而资信评级资料不全、缺乏抵押不动产、信用中介服务市场化程度低、失信惩罚机制缺位等因素造成银行贷款监控成本过高是银行不愿意给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主要原因。

一、金融支持不力是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重要原因

有调查表明,在整个银行开户的各个客户当中,大户占的比重大概0.5%左右,得到的贷款额却占整个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50%多。而中小企业户头占80.9%,得到的贷款额却不到金融机构贷款总额1%。

充足的资金供给与合理的资金安排是企业良好运行的基础。但我们现有的金融体系无论是在观念上、体制上还是在技术上,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都不如大型企业。我国中小企业存在的资金困难十分突出,已经极大地抑制了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等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笔者认为,从我国的现实原因与操作情况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重要原因在于金融支持的力度不够。虽然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当前的融资困难已经不存在认识上的问题,主要是如何去实践与落实相关的政策。而实践与落实相关政策的关键,除中小企业自身的信用意识与风险防范水平以外,一方面在于对我国金融制度与体系的完善;另一方面在于加强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在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可操作性。因此,在高度重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性与急迫性的前提下,在政府财政对中小企业给予必要资金支持的同时,在金融组织结构上,在整个金融布局的组织结构上,要能够使我们的组织结构更加有利于向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切实从金融机构的制度设计和实践操作两个层面来解决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问题才是解决当前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根本办法。

二、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制度安排

1、合理金融制度设计,化解金融支持体制障碍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着力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央行的信贷政策也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但由于国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设计对象主要是面向国有企业,导致了现有商业银行面对中小企业的可操作性水平较低。因而,追究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根本原因,还是要回归到现有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制度设计问题上来。

笔者认为,从完善金融制度的角度来看,出于化解企业金融支持体制障碍的考虑,一方面在时机成熟时,有必要将一部分金融机构进行非国有化,或者放开一些小的金融机构,从制度上给中小企业开放一个融资渠道。另一方面,还要改革现行的贷款审批程序,形成合理的制度安排,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授信体制和政策。

2、搭建银行与企业间的资金供求对接平台,谋求金融支持协同效应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制约瓶颈,而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融资体制、信用环境、金融机构等诸多因素,需综合协调、配套解决。

笔者认为,在当前依靠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尚不能完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的情况下,政府可以通过搭建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与银行资金供给对接平台,协调信用中介机构、担保机构和贷款银行共同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通过谋求金融支持协同效应,争取更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实践证明,通过政府部门的牵线搭桥,以银企洽谈会的形式加强银行、担保机构、企业的交流,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解决。,

3、直接融资与债券融资共进,寻求全方位金融支持渠道

《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创造条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各种方式直接融资。一方面,要积极支持是具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融资。另一方面,还应鼓励中小企业以吸引外部直接投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要摆脱中小企业对商业银行特别是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融资依赖,构建中小企业更为广泛畅通的间接融资体系。

4、建立中小企业专门金融机构,构建全方位金融支持体系

实践表明,而专门化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则在贷款成本、信息收集成本、经营灵活度等,具有大型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优势,有能力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信贷服务。应鼓励与规范民间金融或合作金融,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小型商业银行,大力发展地方性、社区性的中小金融机构。与此同时,还应抓紧时机逐步建立和完善开发性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票券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构建全方位的、多元化的金融支持体系。国家还可以考虑成立一家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由国家

出资,在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下,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种融资便利和综合性融资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免息、贴息、低息贷款等,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世界各国扶持中小企业的通行做法。目前世界上已有半数国家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而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才刚刚起步,还没有形成健全的信用担保体系。而专业信用担保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必要途径。

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是构建良好金融支持环境的必要条件。一是要发展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机构,专门对符合担保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包括政府拨款建立的非盈利性担保公司以及其他的小型担保公司,民间组织建立的互助性担保基金、企业集资建立的行业内互助性担保基金等。还可以考虑直接由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进行小额的特定项目融资。二是要深入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活动,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三是为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要加紧研究和建立再担保机构,以利于提高担保机构资金放大倍数,扩充融资担保额度,也有利于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促进担保机构与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建议建立和完善企业征信法规,制定信用中介机构管理法规和调整信用评级行为的法律制度。尽快出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对担保机构的行业监管与自律、市场准入资质、设立与推出制度、财务内控制度、风险防范和损失分担机制等做出规定。

三、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操作建议

1、加大业务创新力度,积极发展金融支持工具

各个大型商业银行在服务好大型企业的同时,也要寻求更好地为中小企业客户服务。因为大型企业的融资将来会更加依靠于资本市场,包括股权市场和债券市场,因此商业银行将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将会成为其未来业务增长的必然选择。而且,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也是调整银行资产结构、防范银行经营风险的理性选择,各种金融机构应积极寻求业务创新和工具创新,以便更好地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花旗、汇丰等大型跨国银行的经验告诉我们,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对中小企业市场进行多层次细分,针对不同类型中小企业采取有区别的操作性强的对策与措施,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品种创新,开发中小企业在各个金融服务领域的需求,满足不同层次中小企业不同的金融服务需要。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商业银行的自主定价能力还比较弱,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在很大程度上是自主定价权尚未充分运用好,各种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应加强专业人才定价技能的培养。

2、强调灵活性与便利性,改革中小企业融资实践操作

中小企业贷款困难主要在于审批标准严格、周期太长、利率杠杆不明显、信贷服务品种少、对担保人要求高等方面。商业银行在实践操作中可以针对中小企业特殊的财务、经营状况,改进信贷管理制度,制定特殊的评级标准,设立专门的信贷部门。

首先,要改进贷款授权授信体制,简化手续和程序;其次,要制定符合中小企业特点和要求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使信用评级科学合理地反映中小企业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为贷款发放提供便于操作的可靠依据。最后,商业银行在对中小企业加强金融支持的过程中,要注意灵活性与操作的便利性,建立以企业资金投向、还款资金来源、企业预期收益为主,以担保、抵押为辅的审贷制度,从不同角度审视、运用多种方法处理遇到的各种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如增加中小企业的抵押贷款比重;扩大票据业务等。

笔者认为,就中小企业的自身特点来讲,当前我国金融机构要重视对中小企业的动产融资予以支持。央行研究局最近对金融机构的调查结果表明,目前我国由动产抵押与质押的贷款仅为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4%与8%。而在多数发达国家,动产是主要的企业融资来源。美国动产融资占中小企业融资的70%。据调查,我国大约一半的中小企业资产以应收账款和存货形式存在,由于现行法律限制,这些动产不能用于担保,导致15.9万亿人民币资金闲置。而如果按照50%的贷款折扣率计算,这些动产可以担保生成的贷款相当于我国两年贷款的新增规模。

当然,必须看到,我国目前的信用环境还不够完善,动产融资可能会给银行带来新的经营风险。但笔者认为,商业银行完全可以通过加强对抵押动产所有权与真实价值的审核,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解决抵押动产的仓储和监管问题,避免与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业务创新会有风险,但其潜在的收益也是值得期待的。商业银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应加强产品创新风险与收益之间的权衡与协调。

另外,可以考虑在《物权法》中,增加企业以存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作为企业获取流动资金贷款的抵押物,从法律上明确对动产抵押的支持,并对中小企业在获得动产抵押贷款过程中的可能违法行为予以约束。

在中小企业已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重要力量的背景下,继续忽视甚至轻视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将会带来诸多的不良后果:一是中小企业无法从正常渠道获得资金而被迫选择非正常渠道融资,可能会增大国家的金融风险;二是由于中小企业受资金困难生产经营活动无法正常进行,使社会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三是不利于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积极辅助作用,影响国有资产重组的效果。因此,有必要将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摆到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予以考虑,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为推动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寻求各种金融支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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