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银行个人金融服务发展制约因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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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电子商务全球的加速发展,网络银行下的个人金融业务在我国金融改革下的发展迅速。因此本文在简要分析了现阶段我国网络银行下开展个人金融服务的特点下,重点分析了我国网络银行实现个人金融服务的制约因素。

关键词:个人金融服务;网络银;制约因素

一网络银行的个人金融服务概述

入世以来,金融业与国际接轨使得国内银行面临严峻的挑战,国内外的银行竞争不仅局限于传统领域,而很大程度上体现在网络银行这一业务领域上。网络银行又称在线银行,是网络经济下传统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结合的模式,现有传统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银行。它是以商业银行的计算机为主体,以银行自建的通信网络或公共网络为传播媒介,以单位或个人计算机为操作终端的“三位一体”的新兴银行。

随着国民个人收入水平和家庭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个人对理财的需求不断深入,形式趋向多元化。个人金融服务就是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按客户划分市场,对居民和个人家庭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总称。网络银行提供个人金融服务主要是网络支付服务和网上增值服务。网络支付服务是网络银行基于BtoC商务模式下提供给个人支付网上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方式。这一业务构成BtoC电子商务的核心服务项目。网上增值服务主要是提供给个人的账户信息查询、投资咨询、股票分析、开户、理财、转账、贷款、保险以及通过经济人购买各种金融产品等服务。

二网络银行下个人金融服务的特点分析

1.便利性的多元服务分析

个人或家庭从传统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下进入了网络世界的金融服务,便利性是网络银行提高自身竞争力的一大关键点。首先,个人用户可以不再受银行营业时间和营业网点的限制,24小时实现网上个人账户的查询、挂失,改密码、消费贷款、理财等多种业务。其次实现了任意时间下在线支付网上购物、订票、缴费和证券买卖等业务。如招商银行提供的个人银行大众版本中就提供了一卡通理财、存折理财、信用卡理财、网上支付卡的申请和理财、一卡通缴费、存折缴费、国债投资和消费者贷款等业务;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个人金融服务则包含了个人储蓄业务、个人消费和住房贷款业务、个人外汇业务、个人中间业务、个人电子银行以及个人理财等。这些多元服务的提供可以使客户足不出户完成所需的个人金融服务。

2.引导性的客户定位分析

近两年,我国的国民人均收入不断增加,银行利率的连续调整,股市的火爆,商品房价的政策控制等多方面都加深了个人或家庭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在详细了解自己的目标用户群的偏好、行为模式下结合自己网站的主题,实现清晰的网页和内容引导。改变过去同一化、大众化的服务方式,达到高层次化、专门化的金融服务水平。传统的一些商业银行对客户进行分层,主要是根据持有可投资性资产的数额进行分类。而网络银行则主要是根据个人客户所需的理财功能的多少对个人客户进行分层。进入招商银行的主页下可以清晰的看到个人网上银行业务内容的链接,进入个人银行业务网页后,客户层次分类清晰的显现。个人银行专业版、个人银行大众版、银证通/银基通、财富财户专业版。个人客户可以根据每一种网上银行服务的系统介绍、功能介绍、功能演示、申请指南、操作指导、常见问题解答来了解和确定自己所需网络的个人银行业务。

3.资讯性的内容认知分析

我国正处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过程中,新旧体制的交替,充满着种种的不确定性。网上个人金融服务是金融行业发展出现不久的衍生品,目前我国个人客户对其相关知识的认知和普及率还是十分低下。银行在网络上实行个人金融服务就特别注重内容认知这个环节。内容认知主要包含了各种个人金融业务的认知、操作步骤的认知、安全认知等。在招商银行的网上个人银行的主页上,可以看到一网通、移动数字证书、专业版转账汇款等各种业务的内容介绍;也可以看到各种业务之间区别的内容介绍;同时可以点击安全说明,了解实现网络个人银行业务所面临的一些安全性问题。通过这些内容的介绍,功能介绍、演示,能够是个人很快掌握相关的个人网上金融业务的实现和运作。

三发展网络银行下个人金融服务的制约因素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十九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报告分析,截至2007年1月我国上网用户总数达到13700万,其中15%的网民平时会在网上购物;透过网上进行股票或基金买卖的比例有14%;而其它理财等服务为5.8%,还不超过6%。这一系列数据可以看出网络银行发展个人金融服务形式还比较单一,存在很大的上涨空间,因此需要大力发展网络银行中个人金融服务。但是在发展的同时,必须面对以下所分析的制约因素。

1.个人的文化观念相对落后

首先从中国国民分析来看,大部分人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对财富的认识还主要是积累现金和储蓄,投资理财的概念还没有转变。其次能够实现网上的个人金融业务的个人,基本要求就是必须配备电脑和文化素质较高。对于家中没有电脑和文化素质较低的个人则现目前无法实现个人的网上金融业务,但是这一部分家庭在整个国民家庭中却占有绝大多数。进一步分析,即便是家中配备电脑,文化素质较高,能很快熟悉网络个人金融服务的家庭很多也不愿意参与网上的个人金融服务。因为他们还存有顾虑,交易是否安全,帐号、密码是否容易被泄露,有多大的风险等等一系列安全和法律问题。

2.商业银行的宣传意识相对落后

一方面当前我国的银行主要是从完善功能和技术领先的角度投入了网络银行的个人金融服务,对于个人金融服务这个潜在的市场的需求了解甚少,而且潜在的需求转化为现实的个人需求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另一方面个人金融业务的开展与信用体系的完善密不可分,我国目前的信用体系发展缓慢,个人征信体系尚未建立,因此网上按揭等业务的开展也无从谈起;另外银行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开展个人金融服务业务投入大,成本高,业务规模小,总体看得不偿失。这一系列的问题最终使得银行不愿意过多的投资开展网络开展个人金融服务业务,更不愿意冒风险对此业务进行大量的宣传和推广。只是为了保持该银行的核心竞争优势,搭建了这一平台。

3.网络市场环境不完善,信用机制不健全

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制度在西方国家已有150年的历史,而我国才进行试点。我国的信用体系发育程度低,许多客户不愿意采用信用结算交易方式,而是以现金交易、汇款等方式进行。网络具有充分开放、管理松散和不设防护等特点,因此交易的真实性不容易考察和验证,对社会信用的高要求迫使我国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以支持网络银行的个人金融业务尽快健康的开展。其次,在网络经济中,获取信息的速度和对信息的优化配置将成为银行信用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商业银行网上支付系统各自为政,个人客户资信零散不全,有关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其整体优势没有显现出来。第三,税务等与电子支付相关部门的网络化水平未能与银行网络化配套,制约了网络银行的个人业务的开展。

4.政府法律、法规制定落后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带来了网络银行下的金融法律、法规建全的新课题。网上银行的个人金融服务开展诱发新的网络犯罪,个人与银行之间的各种风险加大,因此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管理,保障个人与银行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现阶段我国网络银行执行的是在2001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一办法的实施,对规范和引导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健康发展,有效防范银行业务的经营风险和保护个人客户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许多细节与技术问题上仍无明确规定。目前网络银行多采用协议形势,与个人客户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出现问题通过仲裁解决。然而一旦问题出现,又涉及责任认定、仲裁结果的执行等。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使得问题难以得到真正有效的解决。

5.具备网络技术和金融知识的人才缺乏

网络银行是金融业与高科技行业完美结合的产物,因此网络银行个人金融业务是否能够快速提高是决定网络银行能否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必须具有一批既掌握网络高科技知识,又精通金融业务知识的复合型的专业人才。通过他们实现网上银行系统与传统的后台业务系统之间的无缝连接,从而提高我国网络银行的个人金融业务的整体应用水平。但是我国现目前的教育体制下培养的是在各自领域下的专业人才,同时具备计算机技术和金融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几乎是空白。更进一步的是我国面临外资银行激烈的人才竞争。

四、我国网络银行下个人金融服务的前景

与国外银行比较,国内银行最薄弱的环节就是个人金融业务方面,主要停留在作为消费节余的存取款范围,理财、支付、信贷等个人金融服务市场占有率极低,而对方在理财、支付、信贷和信用资料积累有着相当丰富的经验,进驻我国后,势必会抢去这一业务大量的市场份额。因此我国银行必须转变观念和经营模式,树立以个人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下,锁定更多自己的目标客户群体,同时根据客户的需求确定自己的业务方向不断完善和发展个人网上金融服务,在面对国外银行的竞争和自身发展的环境中,独占鳌头,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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