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的知识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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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哈耶克(F﹒A﹒Hayek,1899-1992)是被公认的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自由主义思想家,在其六十余年的学术生涯中,对各种形式的计划经济、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极权主义进行了不遗余力的批判,是坚定的自由主义捍卫者。由于对自由市场的坚定信奉和市场经济的深刻洞见,哈耶克荣获了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除了是集众多二十世纪伟大的自由主义者的“朝圣山学社”(theMontPelerinSociety)的创立者外,哈耶克还是数个领域的精神领袖,一生涉猎的科学领域包括:经济学、心理学、政治理论,法哲学等。并且在所涉的每个领域都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在对众多领域作了跨学科的研究之后,哈耶克建立起了一个庞杂而坚固的自由主义思想体系,正如J.Gray所说:“哈耶克的论著阐发了一个思想体系,其抱负之宏大完全可与穆勒(John﹒Mill)(由于翻译原因,后文的约翰﹒密尔指同一个人)和马克思(K﹒Marx)的思想体系相媲美,但是却远不如它们易于受到批判,因为哈耶克的体系乃是一种在哲学上站得住脚的有关理性之范围和限度的观点为基础的……。”

凯恩斯(J﹒M﹒Keynes)说“这个世界其实是由思想统治的”这一观点是非常正确的。在我国建立法治的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了解和研究哈耶克的思想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国内兴起了一股学习和研究哈耶克的热潮,已翻译出版了哈耶克的几乎所有的重要著作。本文的目的在于理出其思想体系的基石。在我看来,作为哈耶克思想体系基础的是他于1936年发表的《经济学与知识》(EconomicsandKnowledge)中提出的“知识分工”的思想。由于“知识分工”的存在,使人们必然对现实世界中的很多事件处于必然的无知状态。每个行为主体都只能根据自己的信念和所掌握的信息作决策。作为传递信息的系统的市场协调着不同的行为主体的行动。市场和其它的制度要有效的运行和发挥应有的作用,个人必须能自主的做各种决策。因此,自由是必不可少的。而法治是自由的真正保障。故哈耶克的思想脉络可简单表述为:知识分工到自由,再到法治。

早在二十世纪的二十年代,哈耶克作为专业经济学家就已经具有了世界声誉,是坚定的反凯恩斯主义者,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干预主义成了时代的最显著的特征,凯恩斯的干预思想成为思想界的主流,作为凯恩斯长期论敌的哈耶克从大论战中败下阵来。尽管在那个年代哈耶克仍然写出了不少在今天看来属经典之作的论著,但这些都被知识界对凯恩斯的追捧所淹没了。直到1944年发表《通往奴役之路》(Theroadtoserfdom),哈耶克又为自己获得了世界性的影响。这一次,不仅仅是在经济学家中,而且在普通百姓中,哈耶克都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通往奴役之路》很快成为畅销书。但这也给他带来了一个不好的影响,在职业经济学家们看来,一个严肃的经济学家是不应写出如此大众化的读物的。传言这还使得他未能在当时快如日中天的芝加哥大学经济学系谋得一个教职,倒是后来却成为该校“社会思想委员会”的主要教授。

在与凯恩斯论辩的数年中,哈耶克对凯恩斯的很多主要著作都作了批判。但由于凯恩斯在学术上经常改变自己的观点,且往往在论辩中不能针锋相对,使得哈耶克渐渐厌倦了这种争论。以致于凯恩斯于1936年发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后哈耶克没有及时对其进行更猛烈的批判,这也成了他终身遗憾之事。在凯恩斯的思想风靡之时,哈耶克发现仅仅从经济学上对凯恩斯主义及其它形形色色的干预思想进行批判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对其更基本的思想渊源进行彻底的攻击。这一次,哈耶克的雄心更大,他不仅要对各种各样的干预思想进行猛烈的批判,而且还要建立起牢固的自由思想体系,使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得到延续,当然,后来的事实证明他做到了。

二、对新古典均衡理论的批判

作为哈耶克思想体系的基石的即是与凯恩斯的《通论》同年发表的《经济学与知识》(因为这两篇文章,1936年应是经济学思想史上重要的年份)。在这篇文章中,哈耶克第一次提出了“知识分工”的思想。至亚当﹒斯密(Adam﹒Smith)1776年发表《国富论》以后,他的自由市场的思想受到了广泛的重视并且也得到了继承,但作为其核心思想的分工理论却没有得到发展,只是在1928年杨格的一篇文章引起了人们重新重视分工思想。显然,哈耶克这篇文章里把分工理论作了创造性的发展。在新古典经济学的均衡分析中,会有一些不符合现实的基本假设,如信息是完全的、个人偏好不会发生变化、不考虑时间因素等等。这里的信息即是哈耶克所用的“基据”(datum)也即在这里“意指的是应当成为客观事实的东西,而是对所有的人来说都是相同的……”(哈耶克,2003a,P60),而作均衡分析时不考虑时间因素,在哈耶克看来“纯属无稽之谈”。故均衡理论中以往被忽视或不合实际的假设实是非常重要。“第一,只有当一个人持续采取的先后行动都是同一项计划中的一部分的时候,他的这些行动之间才会存有某类均衡关系;因此,这个人所具有的相关知识所发生的任何变化,亦即会致使他修正自己计划的任何变化,都会打乱他在他的知识发生变化以前所采取的行动与他在此之后所采取的行动之间的那种均衡关系;换言之,一个人只有在他的预期被证明是正确的期间内所采取的行动才能构成均衡关系。第二、由于均衡是行动间的一种关系,又由于一个人所采取的行动从时间上讲必定是相继发生的,所以显见不争的是,就赋予均衡这个概念的任何意义而言,时间的推移便是至关重要的。”(哈耶克,2003a,P57),从这段引文可见哈耶克的动态经济学思想。在这篇文章中,哈耶克同时也对新古典均衡理论中的信息充分的假设作了批评。

在研究均衡是如何产生的时候,新古典经济学中隐含的一个假设即完全竞争市场,这就意味着信息充分,市场中每一个成员都知道每一件事,故“第一,那种为了满足均衡分析之假设所必需的完善市场绝不仅限于意指各类商品的特定市场;第二,必须把整个经济系统都假设成一个完善的市场,而在这种完善的市场中,每个人都同时知道每一件事。这样,有关完善市场的假设就仅仅意味着,即使该共同体中的所有成员没有被假设为绝对的无所不知,也至少应当被认为是自然而然的知道所有与他们的决策相关的事情。”(哈耶克,2003a,P68),在一篇文章中,要创造性的包含多种思想,实属不易。除了上述两点外,哈耶克在这篇文章中还阐述了理性预期的理论,我相信这篇文章影响了基德兰德(Finn﹒Kydland)和普雷斯科特(Edward﹒Prescott)(在经济周期和经济政策的设计上的重大贡献而获得200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正如前述,哈耶克对静态分析的批判中指出的,在均衡分析中不考虑时间因素是不可取的。一旦考虑到时间因素,则市场中的行为者的偏好和行动的其它相关的条件都可能发生变化。在这种动态条件下的均衡理论,不是某个时点上的均衡状态理论,也绝不是行为者无所不知条件下的均衡理论。“无论过分追求纯粹经济学的论者偶然说过些什么,有一点似乎是不容置疑的,即惟一能够证明我们关注这种均衡状态的合理理据乃是这样一种假定:社会中存在着一种趋于均衡的趋势”(哈耶克,2003a,P67)。这种趋势需以行动者正确预期作为特征。“第一,只要预期被证明是正确的,那么均衡就会持续下去;第二,只是在与个人决策相关的那些问题上,这些预期才必须正确的”(哈耶克,2003a,P64-65)。从这些分析可见,在哈耶克看来,新古典的均衡分析,以静态分析、完全信息为基础实为不可取。而应是建立在行动者正确的预期,即是行动的一致性基础上,以动态分析方法为分析工具的均衡理论,用此一理论可以描述一种逐渐进化的社会,也可以用来描述那些近来一直给我们的研究造成许多麻烦的只具短暂性质的价格关系。但是如何才能达致这种均衡状态呢?要达致均衡状态需要行动者的正确预期,每个人需要知道什么知识以及多少知识呢?哈耶克在回答这一系列问题时提出了“知识分工”的深刻洞见。

三、“知识分工”的含义

如果我们假设经济社会中任何人都是全知全能者,那么我们可以宣称社会处于均衡状态或可以处于均衡状态。然而,这个“均衡”含义却没有任何的经验性意义,在真实世界里,任何人都不可能知道所有的事件及事件发生的原因,每个人所拥有的知识占全社会知识总量的微不足道的一部分。或者说行为者个人不可能掌握完全的信息,即使是一些伟大的专家,他们可能对某一领域或少数的几个领域知之甚多,但他们绝不可能完全了解所有的知识。这即是类似于劳动分工的“知识分工”(thedivisionofknowledge)。知识分工在哈耶克看来“至少是与劳动分工同等重要”的问题,甚至是经济学中的“中心问题”。然而它却一直未得到认真的研究。既然个人只能掌握部分知识,要达到“均衡”状态,需要对拥有不同知识的个人进行协调。显然,每个人只能根据自己拥有的知识行动。一旦与行动有关的外界情况发生了变化,或者个人在行动过程中发现了一些新信息,则行动者就可能会改变其行动。因此,“为了达到均衡,一个人所必须拥有的那种相关知识乃是根据他的原初状况而注定能够获得的那种知识以及他在当时制定的那些计划”(哈耶克,2003a,P77)。

因为知识分工或信息不充分,一些人没有机会了解到会使他们改变行动的知识,故均衡能得以实现。把掌握不同知识的行动者协调起来,价格机制作为人类社会最伟大的发现,担当着这一职能。人们不需要知道某种产品的详细的生产情况,不需要知道需求者对该产品的喜好程度,也不需要知道这种产品的原材料的稀缺程度,该种产品在市场中的价格传递了足够的信息,这些信息指导着企业家们是增加对这种产品还是减少对这种产品的生产;同时指导着消费者增加或减少对商品的购买。传统的经济学,对价格机制的分析形成了大量真知灼见的文献。但他们一直假定形成价格的那些客观的“基据”都是给定的,因此一直习惯于只强调价格知识的必要性。而哈耶克重视的知识却非如此。“我所关注的知识问题中的那个更为广泛的方面,实际上就是有关人们如何能够获得和使用不同的商品以及他们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切实获得和使用这些不同的商品这样一个基本事实的知识问题,亦即为什么不同人的主观基据会与客观基据相一致这样一个一般性问题。我们在这里所讲的知识问题是在不同人的主观基据与客观基据之间存在着一致性,而绝大多数当下的均衡分析研究却只是假定存在着这种一致性”(哈耶克,2003a,P75)。哈耶克还在解释这种知识问题的注解中对“知识”作了进一步的说明“这个意义上的知识要比通常所谓技艺的东西更宽泛,而且我们在这里所说的知识分工要比劳动分工的含义更宽泛”(哈耶克,2003a,P84)。至此,我们可以简单的对“知识分工”作一小结: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特定知识,而他们的行动要根据自己的信息作出只要行动者根据自己的信息而作的行动是一致的,则“趋于均衡状态”能实现。

四、“知识分工”的意义

哈耶克的《经济学与知识》之所以重要,即因为他在这篇文章中提出了“知识分工”的理念。然而哈耶克在此文中却没有作进一步的发挥,1945年发表的《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TheUseofKnowledgeinSociety)乃是对“知识分工”理论的具体运用。在哈耶克那里,信息不可能是完全的,市场上关于各情形势的知识是分散在各个个人身上。每个个人所掌握的特定情势的信息(可能是独一无二的信息)会使该个人在作行动时要比别人更具优势。整个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乃是由各个不同的个人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作出行动而组成的一个网络系统,因此,经济学研究的不应仅仅是如何配置“给定”的资源的问题,而更应该是如何运用知识,即让分散的知识如何有效的协调的问题。如果一个全知全能者来做决策,他掌握了所有的信息,则依据这个决策行动是有效的。即便不是一个全知全能者,而是一个由专家构成的组织(专家对他所知道的领域有更多的知识)拥有全部信息,也可能作出正确的决策。计划经济体制即根据这一学说而运行的,由中央集权收集信息,而后对全国制定统一计划,生产、分配都按此计划进行。但这不可能是有效的,任何人或任何组织都不可能收集到分散在市场上的所有信息。就算能收集到某一时点上的所有信息,而这些信息时刻都在发生变化,故任何人或组织都不可能拥有任意时刻的所有信息。计划经济的理论基础是错误的,故其不可能长期有效的运行。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哈耶克与米塞斯(L﹒V﹒Mises)牵头,对计划经济体制及其理论基础作了强烈的批判。一些人考虑是否将计划交由有组织的行业来制定,然而“当他们真的看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他们却不再喜欢这项方案了”(哈耶克,2003a,P119),剩下就是市场机制了,即“独立且分立的个人以一种分散的方式制定计划。”通过价格可以解决信息问题,虽然单个个人不可能拥有市场上的全部信息,但他也不需要拥有完全的信息。就算对特定的情势,个人也不需拥有整个事件的全部信息。价格可传递有用的信息,只要价格在市场中是自动调整的,则它有交换信息的职能。行动者在市场中从事经济活动时,总是会自觉或不自觉的披露自己的信息,不管他是否喜欢这样做。与此同时,行动者也会获取自己通过其它方式根本不可能获得的信息。价格不能随意地被干预或破坏,任何“智慧”的头脑都无法拟定市场中各种商品的价格水平,而只能由所有的市场参与者的所有的经济行为,在不知不觉形成价格的高低。一旦价格体系遭到破坏,也即会人为的改变商品的相对稀缺性、劳动的相对重要性,也即不同知识的相对重要性,以致价格会传递错误的信息。整个经济的运行也就遭到了破坏,故价格是“人之行为的产物而非设计的产物。”

由于“知识分工”的存在,单个的个人只了解自身或一些特殊事件的知识,对市场上绝大部分知识处于必然的无知状态。哈耶克从知识论上得出的此一洞见,被邓正来很有意义地称为“知与无知的知识观”。17世纪以后,自然科学在自己的领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人类似乎拥有了足够的实力来改善我们这个世界。那个时期的“伟大人物”们如果看到当今的科技进步的速度,他们在表达上述观点时可能更自信。既然自然科学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能否将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用于研究人类社会,使人类社会更合理的发展呢?以圣西门(Saint﹒Simon)和孔德(Auguste﹒Comte)等为首的唯科学主义者的回答是肯定的,作为唯科学主义主张的思想渊源可追溯到孔多塞(Condorcet)。虽然他认识到了理解和分析社会科学的困难,但仍对时时表露出“自然科学的方法似乎是研究社会现象惟一合理的方法”,在其最为精华的《人类思维进步的历史概貌》中,孔多塞指出“自然科学知识的惟一基础就是这样的认识:支配着万物的已知或未知的普遍规律是必然而永恒的规律;这一原理对于人类的知识和道德的能力,同它对于另一些自然行为相比,为何就应当少一些真实性呢?”(哈耶克,2004,P118)有关历史发展的自然规律的想法,以及集体主义的历史观就这样诞生了。然而,在哈耶克(1952)看来,虽然自然科学本身及其取得的成就不可忽视,但要把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用来分析社会科学且还认为其乃是社会科学分析的惟一正确的方法是完全错误的。“科学所研究的世界,不是我们的既有的观念或感觉的世界,它致力于对我们有关外部世界的全部经验重新加以组织。它在这样做时不仅改变我们的概念模式,而且抛弃感觉性质,用另一种事物分类去代替它们……”(哈耶克,2004,P15),自然科学研究人和自然或自然本身的规律,社会科学研究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自然科学具有“客观性”而社会科学具有“主观性”。用研究恒常性的客观事物的方法来研究随时会因知识或观念改变而会改变其行动的人,即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科学,实乃不可取。

至此,我们分析了哈耶克基于“知识分工”的理念,指出人必然处于“无知”的状态。虽然随着人类社会知识存量的增加,个人可以学到更多的知识,但个人所知道的占社会总的知识仍是微乎其微,个人仍是“无知”的。人类不可能由一些“精英”来合理的设计人类的各项制度,虽然它们都是人类行动的结果。在提出“知识分工”的理念后,哈耶克进而要分析自由和法治。自由保证行为主体根据自己的信息自由作出正确的抉择,而法治则为自由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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