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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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区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一年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
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现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初步统计,全区生产总值9725.8亿元,增长16.9%;地方财政总收入1378.1亿元,增长24.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49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4938元,分别增长9.8%和6.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5%以内;节能减排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坚持把扩大内需作为保增长的重要着力点。全年完成50万元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7381亿元,增长33.8%,对经济企稳回升、持续向好发挥了重要作用。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引导资金投向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开工建设了大唐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中石油500万吨炼油扩能改造等一批有利于产业升级的重大项目。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新增公路里程34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00公里。新开工铁路里程2600公里,呼和浩特至北京、通辽和赤峰至北京快速客运通道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完成了二连浩特机场新建和通辽、满洲里、锡林浩特机场扩建项目。海勃湾水利枢纽项目获得国家批复。农牧业、社会事业、节能减排、生态建设和民生领域投资力度明显加大。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认真落实家电、汽车、农机下乡等刺激消费政策,积极培育消费热点,拓展城乡消费市场。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855亿元,增长19.2%。

  坚持把保工业、保企业作为保增长、保就业的关键。制定并实施了促进工业增长的12项政策措施,在较短时间内遏制了工业增速大幅下滑的势头,呈现出逐月加快、稳定向好的态势。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4400.5亿元,增长24.2%。及时制定实施了电力多边交易、大用户直供、易货贸易联动、生产适销对路产品等有针对性的措施,帮助企业改善了生产经营状况。采取联合重组、逐一帮扶等措施,使符合产业政策、产品适应市场需求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基本恢复生产。实施了一系列力度大、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有效缓解了“融资难”等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2009年末,全区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800亿元,增长41%。取消了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减缴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减轻了企业负担。

  (二)大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发展现代农牧业。面对多年不遇的旱灾和农产品市场异常波动的不利影响,采取措施确保农牧业生产获得较好收成。粮食总产量达到396亿斤,是历史上第二个高产年;牧业年度牲畜总头数连续5年稳定在1亿头(只)以上,牲畜出栏数和肉产量明显增长。现代农牧业加快发展,设施蔬菜、设施马铃薯种植面积双双突破百万亩,优质高产作物、良种牲畜比重继续提高,新增有效灌溉面积和节水灌溉面积均创历史新高。农牧业产业化稳步推进,乳业生产销售基本恢复正常,羊绒临时收储政策初见成效。强化惠农惠牧政策,落实各类补贴资金75.9亿元,比上年增加15.4亿元。补贴资金全部实现“一卡通”发放,受到农牧民的欢迎。

  调整优化工业结构。煤炭、电力等传统产业稳步增长,原煤产量6亿吨,电力装机6100万千瓦,分别增长22.8%和22.7%;外送电量960亿千瓦时,连续5年居全国首位。新能源、装备制造、现代煤化工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新增风电装机200万千瓦,总装机突破500万千瓦,居全国首位;装备制造业增长40%以上;开工建设了一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煤炭转化项目,煤化工形成产能560万吨甲醇当量。积极推进自主创新,在大口径厚壁无缝钢管制造、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等领域,取得了一批国内领先的技术成果。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关停小火电机组20万千瓦,淘汰水泥产能360万吨。煤炭安全生产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加快发展服务业。完成第三产业增加值3695.4亿元,增长15%。商贸流通业繁荣活跃,交通运输业稳步回升,旅游、物流、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全年新增贷款1784亿元,是上年的2倍。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发展迅速,引进区外金融机构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生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1300多万亩,较常年增加300万亩。草原建设总 规模达到5610万亩,依法将8.4亿亩草原划定为基本草原,新一轮草原普查全面展开。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23万亩。节能减排取得明显进展,初步核定:单位gdp能耗下降7%左右,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净减0.8%和2.58%,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全区火电机组全部完成脱硫改造,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22.93万吨,重点流域、重
点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煤田火区、沉陷区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四)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国企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引入国电集团注资40亿元对蒙能公司实施重组,使蒙能公司重获新生。呼兴电网整体划转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了内蒙古东部电网公司,扩大了外送电量,对自治区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和东部盟市煤电资源开发将产生重要推动作用。资源领域改革实现新突破。依法开征了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为资源开发的合理补偿、矿区生态保护恢复等进行了初步探索。进一步完善了煤炭资源配置政策,有力地促进了产业优化升级。金融领域改革明显推进。组建了内蒙古银行,对促进地方金融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大兴安岭国有林区剥离办社会和辅业改制取得重大突破。土地草牧场适度规模经营和农牧民合作组织发展明显加快。积极推进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搭建了水利建设投融资平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实施。文化体制改革迈出重大步伐,组建成立了内蒙古出版集团和影视集团。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展开,基本完成自治区政府部门“三定”工作。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稳步推进,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了绩效工资制度。

  (五)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应对就业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制定实施了稳定就业岗位、以创业带动就业、扩大就业培训规模、开展就业援助、强化就业服务等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有效地推动了就业工作。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1.6万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235万人,其中转移就业6个月以上的168万人;培训城乡劳动者65万人。组织实施了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人才储备、扩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等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专项计划,使8万多名高校毕业生落实了就业去向。积极开展对“零就业家庭”、“零转移家庭”、“4050人员”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

  社会保障工作扎实推进。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增加21.3万人和193.2万人,将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医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实现自治区级统筹,启动了国家和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参保人数达到100万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达到1200万人。城乡低保水平进一步提高,202万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积极推进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工作,加快社会福利项目建设,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

  加快实施民生工程,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十项民生工程”完成总投资377亿元,比上年增长1.7倍,1500多万群众受益。其中农村牧区公路投资97亿元,新增60个苏木乡镇通油路、1004个嘎查村通公路;解决了1.23万户农牧民通电问题;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4.4亿元,15万低收入农牧民得到扶持;开工建设国有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401万平方米。安排资金104亿元,比上年增长46%,全面落实了“十件实事”。城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5元;农村牧区低保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8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人均每月提高125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95万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6.4%;教育资助政策使36万困难大中专学生受益;农牧业保险实保面积6041万亩,增长34%;解决了120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取消地方制定的收费项目108项,累计为企业和群众减负1.6亿元;筹集廉租房源5万套,其中新开工建设4.2万套,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六)着力加强社会建设。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免除了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住宿费。实施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各类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进一步提高,办学条件继续改善。组织实施了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对农村贫困家庭和牧业旗中职学生实行免费教育。高等教育规模稳步扩大,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达到35万人。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人才流入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开工建设了42所旗县综合医院、110个苏木乡镇中心卫生院和59个社区卫生机构项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稳步推进。加大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力度,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规划建设了一批重大文化设施项目。艺术创作繁荣活跃,文化遗产保护得到加强,启动了元上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农家(草原)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扎实推进。体育事业稳步发展,我区健儿在第十一届全运会上取得较好成绩。

  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进一步巩固。深入开展平安内蒙古建设,圆满完成了国庆60周年安全维稳任务。国防动员建设、人防工作稳步推进,军地军民关系更加和谐。信访工作得到加强,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不断健全。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政务公开取得积极进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加大行政监察力度,确保了中央和自治区扩内需、保增长等重大决策的有效落实。加强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和专项资金审计,资金运行进一步规范。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自治区又好又快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经受住了国际金融危机和各种不利因素的严峻考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区各族干部群众顽强拼搏、共同奋斗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辛勤工作的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向所有关心支持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持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还比较困难,经济效益尚未明显改善。在基数比较大的情况下,实现投资增长难度加大。二是结构性矛盾依然比较突出。产业结构单一,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不协调,非资源型产业发展滞后,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产业体系尚未建立;产业延伸不足,“原字号”和初级产品比重高,资源精深加工能力不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足;农牧业基础仍然比较薄弱;服务业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不协调,城乡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收入水平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部分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四是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地区间发展差距明显,社会事业有待加强;生态脆弱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部分地区生态环境仍在退化,生态保护建设任重道远。五是政府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工作与形势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差距,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比较薄弱,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虚报浮夸、形式主义、铺张浪费、以权谋私、消极腐败等现象。我们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解决好这些问题,决不辜负各族群众的期望和重托!

  二、2010年主要工作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我们面临的任务繁重而艰巨。随着世界经济逐步复苏、我国经济企稳向好,我区发展的外部环境有所好转,但不确定因素依然很多,发展中还有不少深层次问题亟待解决。我们既要坚定发展信心,又要增强忧患意识,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工作。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不动摇,继续推进“三化”进程和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扩大内需,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深入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增强经济增长的活力和动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真正做到富民与强区并重。加强精神文明、民主法制和政府自身建设,保持社会和谐、边疆稳定,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区生产总值增长13%以上,地方财政总收入增长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1%,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左右,节能减排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

  这些目标的确定,充分考虑了各方面因素。总的原则是积极稳妥,突出重点,发挥预期目标的导向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坚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调结构、促转变并举。近年来我区经济发展虽然取得重大进展,但欠发达的基本区情没有根本改变,发展不足仍然是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因此在坚持发展上决不能有丝毫动摇,必须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努力加快发展步伐;同时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切实做到好字当头、又好又快。二是坚持富民与强区并重。改善民生既是发展的目的,也是发展的动力。要通过发展改善民生,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要强化富民措施,通过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实现富民与强区协调推进。三是坚持自我发展与争取国家支持相统一。准确把握内蒙古在国家整体格局中的定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培育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努力加快自身发展步伐。

  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以扩大内需为重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保持投资稳定增长。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调动各方面投资的积极性,拓宽投融资渠道,全年力争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700亿元。一是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落实好资金配套等各项条件,加快推进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积极筹划新的建设项目,继续争取中央新增投资、国债项目和专项资金。二是调动企业和社会投资积极性。大力优化投资环境,完善投资政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的领域,都要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论规模大小、企业性质,都要平等对待、积极争取。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优化金融环境,鼓励金融机构拓宽信贷领域,增加信贷投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支持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途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年力争引进区外资金2500亿元。

  努力扩大消费需求。一是提高居民消费能力。要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推进收入分配结构调整,扩大就业规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群众有能力、有信心消费。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公务员津补贴政策,在全区事业单位推行绩效工资制度,提高低保、抚恤、养老金标准,努力缩小地区、城乡、行业收入差距。二是落实刺激消费的政策措施。完善住房消费和调控政策,大力发展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继续实施家电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等政策,积极支持我区产品开拓区内外市场。继续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加大对关系群众生活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努力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三是大力开拓农村牧区消费市场。加快农村牧区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简化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手续,方便农牧民。大力培育农牧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二)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升级。一是巩固提升传统资源型产业。煤炭工业要稳定产能,提高产业水平。严格落实煤炭资源就地转化一半的要求,继续推进煤制二甲醚、煤制乙二醇等煤化工项目建设。电力工业要坚持与市场需求和工业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布局电网和电源点建设。继续推进大用户直供试点和电力多边交易,培育拓展区内用电市场。加快呼伦贝尔至辽宁外送通道建设,尽快启动锡林郭勒至江苏、鄂尔多斯至河北等电力通道建设,积极拓展区外用电市场。二是加快工业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完成工业投资4560亿元。自治区组织实施170个重点项目,其中续建项目85个、新开工项目85个。突出抓好500万吨炼油、300万吨煤制化肥、200万吨聚氯乙烯、15万辆轿车等重大工业项目。严格项目管理,严防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全面完成“十一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三是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加强对工业运行的协调与服务,引导企业加强管理,着力通过整合资源降低生产成本,着力通过开拓新市场提高占有率,着力通过技术改造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重点亏损企业减亏增盈。

  大力培育新兴产业。要把发展新兴产业作为调整结构、培育新增长点的重要举措,打造具有我区特色的新兴产业体系。一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加快千万千瓦风电基地规划和建设,着力解决电网接入等制约风电发展的突出问题。抓好太阳能、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建设。积极实施煤制天然气、褐煤化学法提质等项目,着力提高煤的清洁利用、综合利用水平。积极发展甲醇下游产品,延伸甲醇产业链,建设清洁能源醇醚基地。二是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打造以多晶硅、单晶硅、太阳能电池为主的硅材料产业链,推进百万千瓦光伏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稀土新材料,发挥包头稀土高新区龙头带动作用,加强稀土原料战略储备和资源整合,积极研发稀土应用产品。三是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突出抓好煤矿机械、工程机械、汽车及其配套产业发展,积极承接先进制造业转移。四是大力发展生物和环保产业。加快建设生物发酵产业基地,做大做强生物制药产业。全面推进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等循环经济项目。

  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以技术突破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投资280亿元,组织实施重点技改项目100个。大力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推进“两化融合”创新试验区建设。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用,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实施“草原英才”工程,强化人才储备制度,加快建设人才流入区。

  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措施,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调整产品结构,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创新。以推进“双百工程”为抓手,以工业园区为载体,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大项目搞配套协作。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做大做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建立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奖励和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破除体制障碍,推进公平准入,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企重组、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和农村牧区建设。

  (三)做好“三农三牧”工作,促进农牧业稳定发展、农牧民持续增收

  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一是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争取国家粮食增产工程建设任务,启动实施自治区新增百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深入开展高产创建活动,建设粮油高产示范田150万亩以上。加快重点旗县肉牛、肉羊生产基地建设,继续实施畜牧业高产创建工程。积极推进规模化养殖,加快建设奶牛、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二是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积极推广良种培育、高效栽培等适用技术,推进农牧业机械化作业。大力发展设施农牧业,继续扩大设施蔬菜和设施马铃薯种植面积。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积极发展避灾型农牧业,提高农牧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三是提高农牧业产业化水平。坚持培育和引进相结合,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一批集中连片的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专业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创建一批具有地理标识的自主品牌,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四是加强现代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完善适合我区特点的农牧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加快建设农村牧区新型流通网络,不断健全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做好动物防疫、饲料安全和农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田草牧场水利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在井灌区加快推广喷灌、管灌、滴灌等灌溉模式,以旱地改水浇地为重点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加强节水灌溉人工草牧场和饲草料基地建设。全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00万亩以上、节水灌溉面积300万亩以上。加快农村牧区危旧房改造,解决1.3万户农牧民通电问题,新增30个苏木乡镇通油路、300个嘎查村通公路,基本实现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

  努力增加农牧民收入。提高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格,扩大农牧业补贴规模,特别是对牧民和牧业的补贴,增加农牧民政策性收入。加强对涉农涉牧补贴资金的管理。完善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使农牧民从农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中更多受益。大力发展农村牧区二三产业,拓展农牧民就业增收渠道。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有序组织劳务输出,努力增加农牧民工资性收入。加大扶贫开发投入,继续组织实施各项扶贫工程。

  (四)加快发展服务业,推进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

  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促进服务业增量提质。加快发展金融业,积极引进区外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地方金融骨干企业,重点支持内蒙古银行、包商银行等地方商业银行扩大覆盖范围。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现旗县全覆盖。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建设一批重点物流园区和物流配送中心。发挥民族和草原文化特色,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打造优秀传统民族文化精品,培育发展新兴文化业态,推进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旅游业,合理开发旅游资源,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重点旅游景区、线路建设。改造提升商贸流通、住宿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会展业、社区服务和市政公用事业,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提高城镇化水平。把推进城镇化作为扩大内需和调整经济结构的战略重点来抓,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稳步推进农牧民向城镇转移,今年全区城镇化率要达到55%左右。一是突出抓好区域中心城市发展。以盟市所在地为重点,加快人口、产业集聚,增强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二是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科学制定并严格落实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治安、市容卫生、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和水电气热配套服务,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三是稳步推进农牧民向城镇转移。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农民工进城后的就业和生活问题,逐步实现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医疗、社保、住房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并逐步在全区推开,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牧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提高区域协调发展水平。研究制定推进呼包鄂经济一体化规划,争取在交通通讯、信息资源、金融服务等一体化发展上取得新突破。加快东部盟市发展步伐,加强与周边省市的经济协作,积极培育自治区新的增长极。继续对基础薄弱地区给予倾斜支持,改善发展条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大资金投入,扶持革命老区、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高度重视县域经济发展,不断增强县域发展活力和综合实力。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财政困难旗县的均衡性转移支付。

  (五)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

  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认真编制并向国家上报自治区生态建设总体规划,保持生态建设投入稳定增长,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恢复。坚持草畜平衡、禁牧休牧轮牧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积极推进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退牧还草、“三北”防护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启动实施黄土高原综合治理工程试点,完成林业生态建设100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650万亩,深入开展荒漠化治理,继续扩大保护性耕作面积。严肃查处开垦草原、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加快建立草原生态恢复补偿机制,适时出台草原资源恢复补偿管理办法。大力发展林、沙、草产业。加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发挥我区森林、草原碳汇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碳汇核算、碳汇交易等方面的研究,探索发展低碳经济的现实途径。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最后一年,要明确责任,分解目标,确保全面完成。切实加强节能工作。加快实施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工程,在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推广节能技术。打好减排治污攻坚战。加强燃煤电厂脱硫设施运行监管,推进非电行业减排工程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并正常运行。做好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资源保护和管理。加大资源开发管理力度,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配置政策,以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资源集约开发、节约利用,严格控制向产能过剩行业配置资源。建立健全资源开发利益分配和生态补偿机制,做好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加大地勘工作力度,增强资源接续保障能力。超前谋划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和接续产业发展,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深入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煤田灭火工作,年内煤田火区要有三分之一达到熄灭标准。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加大土地整理力度。规范土地市场行为,清理处置批而未用土地。高度重视水资源的保护节约,大力调整用水结构,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水利方面,开工建设海勃湾水利枢纽等重点水利工程,加强黄河、辽河、嫩江等大江大河及重要支流治理。按期完成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铁路方面,在抓好续建项目的同时,力争新开工呼和浩特至张家口快速客运等12个重点铁路项目,做好通辽和赤峰至北京快速客运通道开工准备工作。公路方面,突出抓好与周边省区市连通的高速公路、呼包鄂通畅工程和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建设总规模1.7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790公里、一级公路1740公里。机场方面,开工建设霍林河机场、阿拉善通勤机场,建成巴彦淖尔机场和阿尔山机场。城镇建设方面,力争三年内完成城镇供热管网二次改造。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综合运用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统筹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扎实推进新一轮就业政策的落实和完善,健全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确保城镇新增就业22万人以上,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240万人,其中转移就业6个月以上180万人。坚持面向高校毕业生、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农牧民三大群体,分类施策,完善措施,强化服务,努力增加就业。积极开展对“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零转移家庭”及其他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扶持自主创业,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全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15万人和880万人,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0万人以上。健全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初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盟市级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在保持城乡低保人数适度增长的基础上,提高保障标准,制定按标施保办法。加强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重视发展社会福利、慈善和残疾人事业,做好老龄工作,如期完成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的各项达标任务。

  办好“十件实事”。预计各级将投入资金116亿元,比上年增加12亿元。建设农村牧区户用沼气10万户;解决100万农牧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大种养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其中种植业参保面积达到6750万亩;筹集廉租住房5万套,其中新建3.6万套,为7.8万户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月均提高120元以上;完善教育资助救助体系,使32万名大中专生得到资助;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城乡商贸流通网络建设;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种乙肝疫苗、白内障患者手术补助等公共卫生项目;适度推进“一杯奶”健康工程,使农村牧区低收入人群中政策内孕期妇女受益。

  实施“十项民生工程”。预计各级将投入资金396亿元,比上年增加19亿元,重点是覆盖面大、带动力强、周期较长的民生项目。一是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做好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生态移民等扶贫工程;继续推进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年内计划完成投资70亿元;扩大农村牧区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二是组织实施促进牧民增收工程。对实施阶段性禁牧项目区的牧民,每人每年补贴金额不低于3000元,连续补贴五年;在草场资源较好的牧区开展划区轮牧补贴试点;加大对牧民购置良种牲畜、牧业机械的补贴力度;在牧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三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健全城乡低保水平增长机制;做好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解决好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四是实施城乡居民安居工程。计划改造国有煤矿棚户区3.1万户、林区棚户区1万户、垦区危旧房6000户,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3.7万户,解决4000户游牧民定居问题。五是强化教育经费保障。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提高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补助标准;继续增加职业教育投入。六是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加强创业扶持、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七是强化城乡社会救助。继续对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和“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八是加强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九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强农村牧区通信和邮政设施建设,新建300个移动通信基站;建设2000个农家(草原)书屋。十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完成矿山地质治理恢复面积25平方公里;建成23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既有居住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建设和改造城镇供热管网150公里;支持新能源和环保产业发展。

  优先发展教育。保持教育投入稳定增长。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院系建设。加强重点学科和专业建设,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认真研究化解高校债务问题。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改善民族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双语”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在民族语言授课高中阶段和民族幼儿教育阶段实现免费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重视特殊教育发展。

  大力发展卫生事业。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引导卫生资源向社区流动,重点建设盟市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农村牧区建设一批旗县级综合医院、苏木乡镇中心卫生院,努力实现每个苏木乡镇有一所标准卫生院、每个嘎查村有一所标准卫生室的目标。大力推进蒙、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快自治区蒙医医院建设。继续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出生人口缺陷干预和生育关怀行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加快发展文化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意见,充分挖掘民族文化资源,丰富发展草原文化,加快建设民族文化大区。改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内蒙古演艺中心等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全面完成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现旗县全覆盖。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推动图书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免费向社会开放。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做好元上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各项工作。继续实施无线覆盖、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工程。认真贯彻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七)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增强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农村牧区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推进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扶持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集体公益林和国有林场改革。加快水利和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发展农村牧区金融组织,加快普及惠农惠牧基本金融服务。推进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快投资体制改革,对自治区本级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开展代建制试点,切实解决工程建设“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问题,发挥政府投资的最大效益。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做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步伐,完成演艺集团组建,推进“全区一网”有线电视网络整合,认真做好广播电视制播分离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提升开放水平。巩固传统出口市场,开拓新兴市场,促进对外贸易恢复和增长。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深入开展与俄蒙在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的合作。加强边境公路、铁路和口岸通关能力建设,大力发展口岸加工贸易。抓住国内外产业加快转移的机遇,加强与发达地区和周边省区市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在资源延伸加工、装备制造业配套、农畜产品深加工等重点领域,积极承接先进生产力转移,坚决防止低水平、高污染项目向我区转移。积极引进有利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各类项目,注重引进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

  (八)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精神文明、民主法制和政府自身建设

  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严格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加强政法基层基础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做好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重视和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确保边疆稳定。抓好人防工作和国防动员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和优抚安置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安全治理,加大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坚决排除安全隐患。加强救援体系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高及时有效施救能力。

  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快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大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做好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依法治区方略,切实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认真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加大社区建设和管理力度,更好地发挥社区在就业、社保及维护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立法,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健全政府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提高行政效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作风建设。大兴调查研究、真抓实干之风。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切实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行政监察,确保政令畅通。坚持求真务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行为。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民生领域资金的审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继续压缩政府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严格控制会议、差旅、出国、接待等费用。坚持廉洁从政、从严治政,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明年是“十二五”的起步之年。要组织开展好重大问题研究和调研论证,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提供宏观战略指导。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责任重大而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和“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不断开创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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