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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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本文首先对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现状及问题进行了分析。然后分析指出体制因素所导致的内部人控制以及投资者不理性的投资理念是导致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给出了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理性化回归的建议。

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存在的问题

不分配股利是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主要形式

1994年到1998年间,中国上市公司中不分配公司的比例分别为:10.81%、19.69%、29.96%、50.60%、56.59%,1999年度更是高达60.45%。呈逐年增加的态势。到2000年以后,不分配比例开始降低(这其中有政策因素的影响,在后面的部分中将会论述)。但不分配的比例仍然保持较高水平,2000年的不分配比例为35.8%,2001年的不分配比例为39.4%,2002年的不分配比例为48.8%,也呈逐渐增加的趋势。

公司不重视股民的现金回报

除了不分配股利外,中国的上市公司一直也不注重现金股利的发放,从总体上看,从1996年以来,每年大约只有20%左右的公司推出派现的分配方案,即使是考虑到派现与送股的混合分配方式,派现的比例也只是在30%左右,到2000年,这一现象得到了好转,约有60%的公司推出了派现的分配方案,但这却是由于政策的原因所导致的。到2001年、2002年,派现的比例又开始下降,但保持在50%以上的水平。

上市公司偏爱“送、转、配”

上市公司为了股本扩张以及“圈钱”需要,送股、转增股本和配股(增发)比例较大。从理论讲,转股和配股不属于股利分配范畴,但在实践中,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的宣布往往伴随着配股、公积金转股等股本扩张行为。以配股为例,从配股公司数量来看,全部上市公司中每年进行配股的公司的比率在1994年—1999年年间几乎都在20%—30%左右。并且满足配股条件的公司大多会提出配股方案。

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现状与问题的原因分析

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是根本原因

从根本上讲,不完善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是形成我国股利现状与问题的直接原因。内部人控制是指股东不能有效对经理层施加控制。我国上市公司中存在着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其主要原因就是国有股权的所有者缺位,即国有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但又没有任何人作为所有者的代表。多数上市公司沿袭了政府——授权机构——上市公司这一计划经济色彩浓厚的运行机制。作为国有股权代表的董事会成员本身就是大股东(国有股)的代理人,而非象一般市场经济国家处于资产委托方的角色,我国上市公司中的董事会成员既然也是代理人,就必然和经理人员一样有着偏离全体股东利益的动机。不少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层人员大都由原国有企业的高管人员组成。

在公司治理机制中,代理权竞争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机制。在国有股占大股的情况下,国有股权名义所有者——全体人民没有更换经理的提议权,经理替换的权力归政府或者组织部门所有,代表国有股权行使经理层任命权力的政府或者组织部门的官员由于没有剩余索取权,因此在任命上对于经理人员在公司绩效提高方面的能力不如私有股东那样重视。因此,缺乏代理权竞争也是导致内部人控制的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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