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国中小学课程的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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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通过对德国中小学课程历史演变与发展历程的介绍分析,揭示了德国中小学课程改革的发展趋势:增强课程的宽泛性;加强有关欧洲教育;重视基础性的关键技能及学习能力的培养,促进个性化;加强作为思想方面的价值观的教育。并提出几点启示:优化课程结构;注意课程衔接;充实课程内容;重视潜在课程;加强个别化课程。

关键词:德国;中小学;课程改革;发展

一、德国中小学课程的演变与发展历程

德国的教育行政为地方分权制,各州享有教育立法权力(东部五州1990年10月以前类似于我国,统一后要求东部五州按照西德的模式进行改造)。德国务州的学制、课程、教学大纲有很大差异,但都实行12年的义务教育,明显带有双轨制性质。学生经过四年基础学校的学习,按学力分流到不同的中学,前九年为普通学校教育,后三年部分时间为职业教育。德国中小学课程的发展可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一)二战前德国中小学课程的形成

1.小学教育与课程

16世纪以前,德意志是个落后的封建国家,教育也比较落后,学校都由教会控制,以教堂学校为主,许多公国在乡村还设有学校。宗教改革后,马丁·路德非常关心中小学教育,亲自编写《教义问答》作为学校的通俗教材,教学内容主要是教义问答,也包括读、写、算。威廉一世于1736年颁布《普通教育法》,规定5—13岁的儿童必须接受教育,全国各地一律设立小学。1763年普鲁士公国颁布的《乡村学校课程》规定实行义务教育,奠定了小学教育制度的基础。1787年普鲁士成立教育部,教会不再管理学校,实现了学校事业国家化,这是德国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在课程设置方面,除读、写、宗教教育、唱歌、算术外,还增加了自然、历史、农村和城市生活常识等内容。

19世纪初,德国开始了工业革命,经济迅速发展,教育也进入一个繁荣期,初等教育得到发展。洪堡德就任公共教育部长后,先后于1802年和1805年公布初等义务教育法案。在学科内容上,减少了宗教神学课,增设了实用知识的学科,如博物、史地、自然常识,使学生能学到较为广泛和有用的文化知识。在教学方法上,废除体罚和死记硬背,采用实物的直观的教学。战争后,德国基本上结束了封建割据,实现了以普鲁士邦为首的统一,建立了容克地主和资产阶级联合专政的德意志帝国。1872年,德国颁布了《普通学校法》,确定6—14岁的8年初等教育为强迫的义务教育阶段。八年制的国民学校是实施强迫义务教育的机构。法令还对国民学校的形式、内容和课程设置都作了具体规定。至此,普鲁士政府加强了小学教育,同时也建立了一套双轨的教育制度。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废除了君主政体,建立了魏玛共和国,颁布了《魏玛宪法》,要求废除小学教育双轨制的传统。1920年通过了《基础教育法》,废除了贵族学校,建立了统一的初等教育机构——四年制的基础学校,毕业后经过考试,成绩优异者升入各类中学,其余则进入国民学校高教部,继续学习完成8年义务教育。各基础学校课程大都设有宗教、德语、乡土科、写字、算术、音乐、美术、手工(女生缝纫)及教育。一年级每周平均授课18节,二年级22节,三年级26节,四年级28节。

1933年以后,德国陷入纳粹统治时期,教育上进行“划一革新”,设立了科学、教育和国民教育部,主管课程、教科书及教学程序安排等一切教育事宜,建立中央集权的学校管理体制。所设置课程及教学内容都充满了军国主义、种族主义等色彩,具有民主倾向的教育内容一律取缔,增加战时教材,培养战争所需要的人,学生的知识水平急剧下降。

2.中学教育及课程

(1)帝国时期以前的中学课程

德国的中等教育源于法兰克王国建立以后。公元789年查理曼颁布教育法令,宣布设立寺院学校、教堂学校和教会财团学校,这些学校都是为贵族子弟与教会人员而设的,其课程偏重读写、文法、修辞学、辩证法、算术、几何、音乐、天文学和神学科目。文艺复兴时期,古典语文及艺术课程得到重视。16世纪创办了文科中学,开设的课程有希腊语、拉丁语、文学、数学、几何学、物理学、宇宙学、修辞学、音乐、地理、历史和宗教教育,目的是培养封建公国的官吏以及医生、法官等。骑士学校的目标是为包括王子在内的贵族子弟提供贵族政治教育,其课程是现代语言、数学、自然科学占首要地位,还包括法语、英语、意大利语或西班牙语、德国史、法制史、政治史、地理学,另外道德哲学、公法、自然法则等知识以及骑马、击剑、舞蹈、射箭等也占有很重要的地位。18世纪初出现了一种反映资产阶级需要的新学校——实科学校。1708年席勒创办了“数学、力学、经济学实科中学”,这是世界最早的实科中学之一。学校开设的课程除宗教外,完全以理科和实用知识为主,包括数学、物理、机械学、自然、天文、地理、法律学、绘画、制图等学科。

19世纪初开展了洪堡德教育改革,整顿各种不同名称的古典中学,九年制的称文科中学,六年制的称古典中学。还进行了课程改革,其显著特点是使拉丁文、希腊文、德文和数学等四门主课具有同样的重要性。1816年公布的中等学校规程,将学科分为两类:1)语法类;2)科学类。其目标是推行全面教育,以古典文学研究和德文教学培养学生在语文和文学方面的能力,以数学、自然科学、历史和宗教教育提高学生的“实科教育”的知识。

1859年,政府又颁布法令,成立了文实中学,一种是九年制文实中学,一种是六年制文实中学,其课程注重拉丁语、现代语、数学及其他科学等,与文科中学处于平行互补的地位。

(2)帝国时期的中学课程

1871年普鲁士建立了一个由25个邦组成的德意志帝国,在教育上竭力推行宗教教育和军国主义教育。1887年德国著名教育家凯兴斯坦纳在慕尼黑建立了以“普通补习学校”为基础的第一所职业学校,并在各地迅速推广。

由于实科派的斗争,实科学校的地位愈益提高,并最终取得胜利。1901年,德国政府公布了新规章,制定了各类中等学校的课程编制和考试制度,明确文科中学(注重古典文化的研究)、实科中学(注重自然文化的研究)在制度上具有同等地位。至此,德国现代中学确定了三种主要类型,并制定了新中等学校课程表。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这个时期以课程分化取代“各科一律学习”的传统,使学生的学习具有强烈的倾向性、明确的方向性;课程注重将现代学科与古典学科有机结合起来,充实现实主义内容。

(3)共和时期的中学课程

第一次世界大战,德国以失败告终,帝国崩溃。1919年通过魏玛宪法建立联邦共和国,1922年中等教育在原有三类中学的基础上,增设九年制的德意志中学和六年制上层建筑中学,两类中学课程设置有所不同,前者以德意志精神贯穿其中,开设德意志文学、德意志历史、德意志地理、德语、哲学、宗教、音乐以及数学;后者课程重视基础教育并兼顾升学预备,课程结构大致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核心课程,如科学、现代语、历史、地理、宗教、公民等;第二部分是音乐、绘画、艺术,男孩加学手工,女孩需学缝纫;第三部分为体育,其中包括游戏、游泳、溜冰、田径、划船等。由此可以看出,民主化思想这时已经渗入中学课程设计之中,开始注意学生的个性发展。同时,中央掌握课程控制权的传统被打破,地方教育当局、师生、家长均在课程事务上享有一定的自主权、自治权。但学校教育中民族沙文主义为纳粹法西斯上台打下基础。

(4)纳粹时期的中学课程

1937年以后,德国陷入纳粹统治,教育上又恢复了1920年以前的中央集权制,学校课程、教育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都由纳粹教育部统一掌握。“种族、战争、领袖和宗教”成了教育纲领中的主要内容。中等学校缩减为文科中学、德意志中学、上层建筑学校三种。

(二)二战后中小学课程的发展

二战结束,德国无条件投降,英、美、法占领的德国西部成立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苏联占领了德国东部,成立了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从此德国一分为二,开始了不同国家的不同改革。我们主要介绍联邦德国的基础教育及其课程。

1.小学教育与课程

二战后,德国为了恢复经济,发展教育,1949年颁布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实行教育地方分权。由此又带来一些矛盾,如学校名称、学制年限不统一等等。1955年,各州州长在杜塞多夫签订了《杜塞多夫协定》,关于小学教育及课程设置,《协定》规定:1)统一各类学校的名称及组织形式;2)小学开设的课程有:宗教、德语和乡土知识、写字、计算与几何、制图、手工劳动和针织劳动、音乐、体育,从三年级起开设一门外语;3)统一小学入学年龄为6岁;4)学校依次为第一至十三级,小学为一至四级。

1957年成立“德国科学审议会”,1958年成立“德国教育委员会”。1959年2月,“德国教育委员会”提出了《改组和统一普通公立学校的总纲计划》,指出要在基础学校(4年)上加设2年观察期。1960年德国教师协会在不来梅提出《革新德意志学校计划》(简称《不来梅计划》),提倡教育机会均等,倾向于建立统一的学校制度。1964年各州部长常设会议在汉堡签定了《联邦共和国各州之间统一学校制度的修正规定》(简称《汉堡协定》),规定:1)全日制义务教育年限为9年,统一从6岁开始上小学;2)4年制基础学校上设2年观察期;3)小学课程可各州因地制宜,但主要应包括德语、数学、乡土常识、音乐、艺术教育、手工或家政、宗教、体育等。

在20世纪60年代广泛的教育改革讨论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加强联邦对各州教育的控制,1969年联邦政府修改了《基本法》,成立了联邦教育和科学部。同时,德国教育审议会于1970年2月提出了《教育结构计划》,主张加强早期教育;建议整个教育体系分为初步教育、初等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对小学课程还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加强国语教学,设置综合科目,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等。1970年7月,教育部长常务会议发表了《对小学工作的建议》,要求对小学进行实质性改革,在课程方面,提出精简教材、从小学三年级起开一门外语课、设立技术课、制定计算机教学计划等。1973年联邦和州教育计划委员会在《教育结构计划》的基础上,提出了更加全面和具体的1970—1985年教育改革方案《综合教育计划》,强调要加强中小学课程的变通性,为提高教育质量,实行分组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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