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课程实施取向下的教师权力对比研究
摘要:课程实施是将课程方案付诸实践,把课程理想变成现实的过程,是课程改革成败的关键环节。在课程实施中有着不同的实施取向,如忠实、相互适应和创生等模式。而教师是课程的主要实施者,在不同的课程实施取向下,教师有着不同的权力。教师权力有着丰富的内涵,文章仅从教师和课程的关系,教师和学生的关系两个方面来解析,并在不同课程实施取向下做对比。
一、课程实施取向
对课程实施的研究来源于20世纪50年代美国一系列的课程改革的失败,当时人们认为只要课程计划完美无暇就一定会在实践中达到预期效果,唯独忽略了课程的实施,失败的教改引起人们开始反思并着手研究课程的具体实施。课程实施(curriculumimplementation)是将新课程方案付诸实践的过程,是课程理论转化为具体教学实践、课程理想转化现实、预期结果顺利实现的重要步骤和手段。当一个新的课程方案以官方政策、课程标准等形式出台以后,课程的具体实施便是检验课程设计的必要环节。只有当新课程被教师和学生接受并付诸实施,那么新课程才会成为名副其实的学校课程,成为教师和学生共同体验的课程。
课程实施取向是对课程实施本质的认识和相关的课程价值观念。课程实施并不是简单的照搬课程计划,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与课程实施的具体情景和实施者的课程理念和个人观念等诸多因素有关,也涉及到到对原有课程计划的调整、修改和补充。因此在实际的课程实施过程中,课程实施取向最能反映人们对课程实施过程的本质认识。课程实施取向有多种,不同学者对此有不同的归纳和分类,但是广为大家接受的是美国的课程学者辛德尔、波林和扎姆沃特提出的将课程取向分为“忠实取向”、“相互适应取向”和“课程创生取向”的分类方法。曲阜师范大学的刘成新教授根据当代课程实施和教育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课程的“适应性创生”取向。
二、教师权力内涵
现代汉语词典对权力这样解释:①政治上的强制力量②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在英文中权力是“power”,有“能量、能力、威力、影响力”之意。对于权力的界定更多的是从政治学的角度。认为权力是影响或控制他人的力量,是个人或集体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他人身上,影响或左右他人行为并使其服从的能力,即使在受动者反对的情况下仍然具有这种能力。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权力具有强制性和支配性,同时也表明了权力是实施者和受动者的双向关系。
教师权力是教师职业赋予教师的权力,它主要来自于四个方面:一、传统观念。在中国几千年的文明中,教师备受尊重,常言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教师承担着替父母教育孩子的任务,担负着为国家培养人才的历史使命,因此在学生眼里,教师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二、法律规定。教师权力是国家法律所许可的,是教师法在规定教师权利的时候就赋予的权力。三、专业知识。对需要指导需要培育的未成年学生来讲,教师乃是知识的化身,是闻道在先,术业专攻。因此教师拥有知识所赋予的权力。四、人格魅力。对学生来说,教师的人格魅力、组织能力、领导能力等都会增加教师的权力。我们这里所说的权力主要从两个角度:一是从教师和课程的关系看,教师参与课程的权力。二是从教师和学生的关系看,教师在实际教学活动中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指导、督促等等的权力。
三、不同课程实施取向中的教师权力对比
(一)忠实取向下的教师权力
1.课程实施的忠实取向(fidelityorientation)
课程实施的忠实取向是在课程实施的过程中,教师严格忠实地按照课程标准、课程计划来执行。在这种模式中,课程方案、课程计划是至高无上的,课程的实施也就是严格贯彻课程方案、课程计划的线性过程。衡量课程实施好坏的标准就在于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的实现程度,实现的越多就意味着课程实施的越好。而课程改革也被认为就象技术、程序一样,只要通过变革课程方案,那么整个教育系统就会发生变革。
2.课程与教师
这种课程取向中,课程是由学科专家、教育主管人员、出版商等组成的课程专家在课堂之外,用他们以为最好的方法最好的策略为教师和学生制定的。因此说课程的实施无非是教师被动的呈现课程专家预先设定的知识,教师对课程的设计、选择、修改没有任何的发言权。这样看来课程和教师是单向控制的关系,课程是控制方,教师是被控方。这种课程实施取向下的教师没有课程意识,也没有课程开发权力。只是等待政策、标准的下达然后执行,就象“泥水匠”一样,建筑设计师让糊哪里就糊哪里,成为标准的“教书匠”。
3.教师与学生
课程实施的忠实模式下,教师是知识的占有者、承载者和传播者,是高高在上的真理,其任务就是教会学生课程内容,学生则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要想获得课程内容必须听从教师的命令安排。因此教师会严格要求学生学习这些“金科玉律”,杜绝学生的任何“歪理邪说”。这样的课程赋予教师一种专制强迫的权力,一种控制和支配的私人化特权,教师可以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学生身上,学生必须严格服从,否则就是压制和严厉惩罚,更有甚者把教育惩罚权误认为是体罚权,对学生进行严重的身心摧残和侮辱。虽然这样也能把学生拉到“正道”上来,但学生是完全被动,往往还会对教师产生抵触情绪。这种模式下教师权力对学生是单向控制的,教师和学生是一种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
4.忠实取向下的教师权力图解
课程对教师单向线性控制,教师对学生单向垂直控制。
(二)相互适应取向下的教师权力
1.课程实施的相互适应取向(mutualadaptationorientation)
课程实施的相互适应取向认为,课程实施的过程是一个课程规划者和课程实施者“讨价还价”的过程。课程在实施的过程,实施者总是试图对课程规划做出适当的修改,以适应自己的教学。这种课程实施模式不仅要考虑课程计划本身,也要考虑学校中由各种复杂因素组成的具体实践情境。它一方面包括因课程变革而引起的原有学校内部组织、学程计划等一系列的变化,同时实施新课程的实践也会给新课程的目标、方法等内容提供调整空间。课程实施的相互取向模式不再认为课程实施是对课程义无返顾的执行,而是要考虑实施者的实际需要、兴趣爱好以及其他具体情况。
2.课程与教师
如果说忠实取向实施的课程只是由课程专家在课堂外独立创造的,那么相互适应取向实施的课程,在课程专家设计好以后,会考虑教师在实践情境下创造的课程知识来修改、调整。教师在实施新课程的时候不再是盲目执行,而是会根据自己掌握的教育理论、结合自己的教学经验、特定的学生情况、实际的背景等因素,对课程标准作适当调整,创造出一种更适合应用的实践理论。这样教师的实际需要和实际情况成为课程审议的重要话题,所以说相互适应取向下的课程实施,教师的课程主体性得到一定发挥,教师有了一定的课程影响权力和相当的课程参与意识。但是课程专家还是居主导地位,教师的课程参与权力是处于弱影响的地位。
3.教师与学生
课程实施相互适应取向下的教师,在实施新课程的过程中,会更多的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关注学生的兴趣和爱好,把学生当作“人”看待,而不是被动接受的“机器”。学生的主体性得到极大的发挥,学生对课程的反应会影响到教师对课程的调整,因此说学生也积极参与其中,课程实施和课程创造变成教师学生共同的过程。这种模式下,教师对学生不再是一种绝对的控制,而是变成一种影响,反过来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方式也会给教师一定影响。因此相互适应取向的课程实施中,教师对学生不是完全控制,而是更多的影响,教师影响学生,学生影响学生,但是这种影响以教师为主导,是不对等的,教师对教学活动的影响是主要的,是具有决定权的。
4.相互适应取向下的教师权力图解
课程对教师主导影响,教师反过来影响课程;教师对学生主导影响,学生反过来影响教师,这两种影响都是不对等,以一方为主导,另一方处于劣势。
(三)创生取向下的教师权力
1.课程实施的创生取向(curriculumenactmentorientation)
课程实施的创生取向认为,真正的课程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创造的教育体验、教育经验,那么课程设施的过程也就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创造、体验、构建课程经验的过程。这种课程实施模式把外部原有课程资料、教育政策、教学策略等当作构建新课程的一种课程资源,课程的真正构建者是教师和学生。课程实施中充盈着师生动态的不断体验、不断前进、不断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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