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还要向右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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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布什上台之后,对内政策全面右摆。“9•11”之后,侵犯美国基本民权的措施陆续出笼,已引起国内外瞩目。但是有一件事外人不大注意,那就是取消遗产税的问题。这是布什上台后提出的第一批举措之一,在“9•11”之前,与反恐无关。这个问题看似不大,对美国政治、经济、社会却意义重大,在美国国内有很大争议。果真“取消派”获全胜,对美国式的资本主义可能产生深远影响。

取消派:政府惩罚成功者

布什上台后第一批政策措施之一就是提出题为“经济增长与缓解税收法”的一揽子法案,包括把最低所得税由15%减至10%,最高由45%减至33%,同时逐步取消遗产税。其方向与里根政府被称为“劫贫济富”的政策有类似之处。经过激烈争论后,国会两院通过修正后的税法,并由总统于2001年7月7日签署。有关遗产税部分规定从法案生效日起,逐步递减,到2011年全部取消。但是又加一条补充规定:到2011年重新回到2011年的征税水平,这一条称作“夕阳条款”。也就是说,减免是暂时的,10年以后从头再议。当然这一条是反对取消者力争得来的。取消派于心不甘,到2002年7月同一届国会(第107届)第二次会议时,又提出删去这一保留条款,使取消遗产税成为永久性的。此案在列入日程前达成一项协议,即参院必须有60票,而不是简单多数通过。结果众议院通过后,参议院表决是54∶44,未达60票,没有通过。那是中期选举之前,当时参议院民主党尚占多数。投票之后,布什总统表示:这一结果令“美国人民”失望。

布什及拥护派的理由是:此法案实施的10年中,那些本应交税的人将少交2360亿美元,而他们用这笔钱投资所得利润将使政府增加比这更多的税收,既符合增长又符合公平原则,与整个减税方案一样,有助于鼓励人们承担风险和创造财富。现行遗产税挫伤储蓄和投资的积极性,对于那些凭自己的努力和才能积累了财富的人不公平。而且,同一笔财产在生前已经交过所得税,死后再征税,等于重复征税,这是“政府惩罚成功者”。特别对那种世代相传的中小家庭企业和农场打击最大,有的下一代因交税后产业缩水而无法继续经营下去。因而使这些企业和农场主在生前不集中精力经营其产业,却要花很多时间根据遗产税策划死后的财产。2002年共和党人在国会中再次提出取消这一条款时,还是以维护中小企业利益为辞,说如不取消这一条,10年以后,遗产税又会“从坟墓里钻出来”危害中小企业,实际上他们在这10年中也不得安心。这一派人把遗产税简称为“死亡税(deathtax)”,布什总统在正式讲话中也用了这一名词。

反取消派:法案动摇美国立国基础

另一方面,反对这一法案最力者正是美国最富有的慈善家。2001年2月,布什的方案刚一提出,盖茨基金会会长老比尔•盖茨(比尔•盖茨之父)立即发起向国会请愿书,得到乔治•索罗斯、大卫•洛克菲勒、斯蒂夫•洛克菲勒(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会长)等120名美国富豪联名签署,要求不要通过这一计划。他们都是在遗产税起征线以上的富豪,也就是说,其后代是布什方案的受惠者;但他们同时也多与公益事业有关,相信取消遗产税会损害公益事业。比尔•盖茨夫妇没有签名,但表示拥护这一请愿书,并表示准备在有生之年把所有财产都捐出去。老比尔•盖茨还在《华盛顿邮报》发表个人署名文章,全面阐述他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包括他对美国社会贫富悬殊的批评。

概括起来,这一派的理由大体是:遗产税是对大量集中的财富和权力一种切实的、民主的约束。废除遗产税将扩大富人和普通美国人对经济和政治的影响力的鸿沟,只能使美国百万、亿万富翁得利,而损害那些入不敷出的穷人。“死亡税”是故意混淆视听的恶名,似乎多数美国人都要付这种税。事实上,遗产税是财产税,它只涉及占2%的最富有的美国人。1997年,大约一半的遗产税是2400份500万元以上的遗产所付。废除就意味着在今后10年中给美国最富有的继承人减去2940亿的税款(按:此数大于布什的估计)。第一个10年中联邦税收减少2940亿,到第二个10年的损失就会膨胀到7500亿。目前遗产税所带来的财政收入(1999年为280亿)相当于联邦政府全部用于补贴住房和城市发展的支出。政府的损失要么靠向支付能力更弱的人征税来弥补,要么削减社会保险、医疗补助、环保和其他对公众福利至关重要的政府项目。

这一措施还将在美国经济中产生涟漪效应,不仅联邦税收而且州政府税收都将减少。现在由于经济紧缩,各州已经在缩减支出。正当帮助老人和儿童的关键项目面临削减的危机时,给富人以这样丰厚的减税待遇是违背良心的。另外,几代以来,遗产税是刺激最富有的人进行慈善捐赠的强有力的因素。废除法取消了富人向公益事业捐献的一大动力,据美国财政部估计,1997年来自遗产的慈善捐赠达143亿,其中3/4来自每笔500万以上的遗产,60%来自2000万以上的巨额遗产,完全废除遗产税之后,对慈善事业的捐款一年将减少60亿,因此对非营利组织——从教育机构一直到帮助贫困无助的人的宗教组织的打击是毁灭性的。至于中小家庭企业的利益,1997年的税制改革法已经给予了充分照顾,还可以进一步提高个人付税的起点。老盖茨还说这一法案将使“美国的山水都留下疤痕”,因为诸如“自然保护”等一些土地信托机构极大地受益于遗产税鼓励下的大片空地、农场和旷野的捐赠。

另一位在《福布斯》杂志上名列第二的保险业巨子巴菲特(WarrenBuffett)也强烈反对这一法案,他说他没有在盖茨请愿书上签名是因为这份文件对其危害性还强调得不够。他认为,除了经济损失外,更重要的是破坏了美国赖以建国的社会基础,那就是凭个人贡献而不是凭家世致富。以保留遗产刺激创业就像挑选冠军的儿子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一样错误而荒唐。

老盖茨和巴菲特等人提出的反对理由应该说是真诚的,因为他们都不准备留给子孙大笔遗产,他们对公益事业抱有信仰,也关心贫富悬殊的扩大。实际上他们也反对布什整个减税方案,不过特别反对取消遗产税,认为影响太深远。

保守派会不会得意忘形

围绕取消遗产税之争实际上反映了美国一直存在的两种思潮,也是美国百余年来政治生活中钟摆摇摆的两端。正反两派在论战中都以美国传统为根据,而且都强调自由、公平和个人奋斗的原则。但是对自由竞争和社会公平的侧重面不同。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大多征收高额的遗产税,这与累进制的所得税的原理相同,是作为缓解贫富差距的杠杆。美国1916年开始正式征收所得税,也包括遗产税。当时所得税定得较低而对待遗产税比较苛刻,不到1万美元就开始起征,而且税率很高。主要是为防止出现世袭的贵族阶级。后来逐渐放松,税率历届政府都有变化,到小布什上台时,遗产税的起征数是67.5万,税率从37%开始累进,到300万税率达55%,到1000万以上再加5%。其中对家庭农场和家庭企业放宽,起征数是100万。在克林顿执政时期国会就曾通过逐步取消遗产税的法案,为克林顿所否决。布什用了“政府惩罚成功者”一词,道出了他这一派理念的核心,就是那些富人是“成功者”,首先应予鼓励,也就是所谓“滴漏(tricklingdown)”原理,还涉及政府对社会福利负多大责任的问题。

事实上,美国社会的自然趋势是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端赖强大的舆论压力和各种公益事业以及政府抑富扶贫的政策予以平衡,起到了调节矛盾,推动渐进改良的作用。累进税制和遗产税都是这一平衡器的一部分,自从建立以来,税率不断浮动,但是在政策最右时也没有根本取消遗产税之说。现在共和党极有可能乘在国会两院都占多数的优势,在布什任期内加劲推动永久取消的方案,使其成为既成事实。果真如此,将是一件大事,其影响深远,难以估计,既有象征意义,又有实际意义。正如巴菲特所说,此事涉及了美国民主理念的基础。承认了世袭富翁的合理性,是违反美国看重个人奋斗、白手起家的传统价值观。自从小罗斯福“新政”以来,美国一直存在一股保守势力企图改变“新政”所代表的民主政府的理念。现在小布什的内外政策向右转是全面的,已经做到了战后历届政府所没有做到的程度。遗产税问题是一个象征,因此引起有远见的,也代表美国主流的大富豪的警觉和反对。按照常规,到这个程度,钟摆该往回摆了,但是由于美国人被恐怖主义吓住了,甘心给总统以空白支票,只要保证安全,一切可以委曲求全。这是本届政府所处的极为特殊的环境。现在共和党又在两院都占多数,这是否会让保守派得意忘形?美国政治向右还要走多远?钟摆何时或者是否还会摆回来,将是对美国民主活力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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