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新解读新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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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党章:新解读新阐释

党章:新解读新阐释
教学对象:共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教学目的: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加强道德修养,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进一步强化制约监督,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教学提示
:适当引用教学参考之内容;
教学时间:20分钟
一个问题:为何再提学习贯彻党章
2006年1月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以下简称“一六”讲话)。强调要紧密联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实践,紧密联系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努力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不少同志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党中央再一次强调学习贯彻党章?

实际上,学习贯彻党章,是贯穿我们党的历史的经常性工作之一,是我们党一贯十分重视的问题之一;在不同的历史背景及不同的现实需要的情况下,还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集中的突出的单独的加以安排。

远的不说,仅就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看,最重要的集中学习贯彻党章就有三次:

2005年,为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更好地肩负起历史使命,中央决定,从1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其中,党章作为“第一文件”,是贯彻始终的重点内容。第一批是“重点学习”,第二批要求“重点学好”,第三批则着重强调了“学习贯彻党章”。

在“十一五”开局之年,胡锦涛同志集中讲党章问题,提出要把学习贯彻党章的问题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可以说,此次中央重提学习贯彻党章的问题,有特别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的“不言而喻”:

新党章的重要性“不言而喻”。2002年11月诞生的十六大党章,即我们党的现行党章,是进入新世纪后的第一部党章,体现了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新条件下党建的经验和要求,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最充实最完备的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历史赋予这部党章的特殊使命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发展中的大国,要把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十六大以来,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尤其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实践,完全验证了十六大党章的强大威力和与时俱进的品质。

党内存在的问题“不言而喻”。比如理想信念的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问题、纪律观念尤其是政治纪律观念的问题、对国家发展大势的认识问题,以及道德修养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等等。有的问题是累积下来的,在我们党内存在的时间很长,比如不讲规矩的问题、言行不一的问题、法规执行不力、监督不实的问题等等,很多问题积重难返。

形势紧迫、任务艰巨“不言而喻”。我们要完成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大历史任务。现阶段,改革正处于关键时刻,2006年又是“十一五”开局之年。党的建设也处在一个关键时期,讲落实科学发展观也好,讲构建和谐社会也罢,关键在于党,在于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提高,在于党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增强。这都需要我们集中地用比较长的时间学习贯彻党章持续不断地加以推进。

两个“新”字:凸显讲话的重要内涵

胡锦涛总书记“一

事实上,这是对全党首先是县处级以上干部上了一次党课,是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现行党章的最新解读;在广义上,更是对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强化党内约束机制,长远的目标是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实现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的最新阐释。

“新解读、新阐释”,两个“新”字,新在哪里?

新处之一:进一步强调了党章在党的建设中的基础性意义。他在讲话中两次说到党章是“总章程”。一次是一般意义上的:“党章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一次特指十六大党章:“是我们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他说,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7000万党员的大党来说,把全党同志的思想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按照党章行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所以,我们党历来把制定、完善党章,学习和贯彻党章,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我们习惯上讲,思想建设、理论建设是基础,这是正确的;我们也说过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是保证;现在进一步说“学习贯彻党章是基础性工作”,这是新话,强调了作为既有政治纲领,又有组织章程,还涉及理论观点的党章,在党的建设中的基础性意义。

新处之二:明确地指出了党章在整个党内法规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他在讲话中重申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思想。认为我们既要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制度建设和创新,不断完善各方面的体制机制,又要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和创新,不断完善党内各方面的体制机制。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推进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他还首次提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要着力于加强科学性、系统性、权威性的“三性”的要求,从而使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思路和设想更清晰、全面、完整。

新处之三:胡锦涛同志鲜明地把学习贯彻党章同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同不断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联系起来,从而使这项任务具有时代特点和新的高度。他强调说学习贯彻党章要联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实践,紧密联系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具体实际,紧密联系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做到“六个进一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加强道德修养,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进一步强化制约监督,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新处之四:胡锦涛同志强调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的统一性,以“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的新概括来表明重在党章贯彻实施,重在党章确实有效,才能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把党章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维护好,才能确保我们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才能保证全党严格执行党的制度和纪律,才能有效引导党员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员标准。

新处之五:胡锦涛同志首次提出包括党章在内的制度建设质量和水平的命题。他强调制定各项法规制度要行得通、做得到,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配套、衔接,并同国家法律法规协调配合,要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增强法规制度的约束力,抓好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加大对违反法规制度行为查处的力度,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

新处之六:胡锦涛同志进一步阐述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负有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重任的专门机关,提出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带头遵守党章,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查处各种违反党章的行为,为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做出积极的努力。

随着对胡锦涛同志讲话的学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获得新的力量源泉;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将进一步提高,约束力将进一步加强。

六个“进一步”:为学习贯彻党章指明方向

在“一六”讲话中,胡锦涛同志指出: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学习贯彻党章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他强调,十六大党章是一部好党章,为我们提供了法规的力量,要求全党紧密联系实际和现实需要,着力解决好六个问题,即六个“进一步”。这为我们如何学习贯彻党章指明了方向,规范了要求。

以下按照六个方面,分别说明十六大党章是怎样论断和规定的。

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理想信念是一个党员立身之本的最重要的问题。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我们党的理想信念在党章中是贯穿始终的,表现在我们党的名称、理论、目标、任务乃至共产党员标准及要求的规定中。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十六大”党章通过不作修改、必要增补和若干技术性处理三种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坚持党的理想信念的规定。例如党章总纲部分第一段“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对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作了更科学的表述。即将十二大以来党章关于“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的表述改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突出了党的理想信念的内涵。

除此之外,十六大党章还多处强调理想信念的问题。比如党章总纲部分第三段加进了“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比如党章条文部分第三十四条加进了“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

进一步加强道德修养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十二大党章中即已载明,党员必须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的义务,以后几次修改党章,党内偶有提出关于“共产主义道德”问题的异议,但党中央从不迁就,毅然决然地坚持对党员提出严格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共产主义道德的要求。这件事情较少为人所知,现在我们披露出来,意在再次证明中国共产党在原则问题上的坚定不移,要求党员、干部既在政治理论方面达到成熟,又在道德作风方面保持良好操守。党中央提出“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这是大得人心、党心的事。

十六大党章还规定,中国共产党“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用党的基本路线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员和人民群众,增强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对党员还要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努力使我国人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民”,说明改革以来,关于党员道德修养的强调是一以贯之的,至于实际生活中存在的不足和差异,那是我们工作问题,而不是党员标准问题。

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

十六大报告中提到“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党章中占有重要地位。党章总纲部分有基本的阐明,而条文中方方面面规定都体现了这个基本原则要求。十六大党章中的组织制度一章,主要是在领导班子内部加进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规定,提出:“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其他涉及到党内各种关系方面,党员权利和义务,干部职权与责任方面都包含着发扬党内民主的内容,这里不再一一展开。

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

现如今,改革处于攻坚阶段,各种利益关系面临更大调整,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提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是非常及时的、必要的。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在实际生活中,党的纪律又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财经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等。在各项纪律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政治纪律,离开了全党政治上的统一和团结,离开了维护中央权威、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他纪律也无从谈起。例如十六大党章中除了规定党员有义务“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外,还特别强调,党员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这是有根本规范意义的,同时有现实针对性。

进一步强化制约监督

制约监督问题,是十六大修改党章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我们现行党章的显著优点,可以说,大力加强制度监督跃然纸上,是中国共产党党章历史上前所未有的。

十六大党章首次在总纲上载明“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这使我们党在党内监督问题上迈出的一大步。在条文第四十四条,又顺势而上,规定各级纪委要“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其后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具体法规,目的就是按照党章及相关条文规定使之具体化和容易操作、检查。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把党章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归根到底要靠制度作保障。因此,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把那些通过查处和解剖案例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法规制度,保证制定的各项法规制度行得通、做得到;着力加强制度的系统性,使各项法规制度彼此衔接、环环相扣,发挥法规制度的整体合力;着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抓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使党内法规制度成为全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最后,在如何学习贯彻党章的问题上,要强调的一点是,对于我们这个久经考验、高度成熟的党而言,在理论上乃至法规上,学习贯彻党章的工作从来没有停止,但在实际生活中,在相当的一部分组织和党员中,事实上只是一个“口号”,许多时候党章的学习放任自流,党章的执行失去监督。所以,在学习贯彻党章的过程中,必须指出,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统一,是学习贯彻党章不可移易的原则。“坐而论道”从来都不是我们共产党人的作风。我们必须重视在抓好学习的同时,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到贯彻执行和维护保障上,提高党贯彻执行党章的质量和水平。
我们有理由相信,党章一旦为千百万党员视为自己手中的组织武器,就会成为一种不可抗拒和逆转的现实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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