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检查局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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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检查局在厅党组和主管厅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厅党组工作部署,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开拓创新,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责,积极组织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加强财政监督制度建设,创新监督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了厅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财政监督
工作力度

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是保障财政资金运行安全及效益发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措施,是财政部门履行管理职责的基本要求,更是财政监督机构的基本职责,为此,我局力求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上取得新的成效。

(一)尽职尽责,认真组织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厅党组关于财政监督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展服务的要求,组织厅六个监督检查处,同时抽调市县财政部门及借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160余人,历时4个半月,在全省先后开展了11项财政专项资金等五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共覆盖了厅机关6个业务处室、18个省辖市本级、56个县(市)、51个乡(镇、办事处),16所省属高校、18家省直垂直管理单位、21户国有企业、66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60多家社会团体,延伸检查项目单位944户、调查城镇居民1686户、农村居民4398户。在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中,共检查资金58.62亿元,发现有问题资金6.22亿元,占检查资金总额的10%;在会计信息质量和“小金库”治理检查中,共查出有问题资金19.4亿元。其中查出“小金库”资金3.7亿元;在县乡财政基础管理工作检查中,发现了一些县(市)存在财政预算编制不完整、法定支出安排达不到法定要求、财政部门代编单位预算、专项资金项目库没有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执行不到位、政府采购预算未编制且未实行“管办分离”、投资评审业务涉及面窄、信息网络不完善及运行安全无保障等问题;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3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审计报告,3家事务所审计程序履行不到位,仅依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361份,隐瞒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报告68份,66家事务所在审计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204份,39家事务所出具有问题验资报告127份,以及会计信息真实性不够,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确保整改和处理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恰当,我们组织28名人员历时2个多月进行了认真梳理、复核、审理确认,向厅长办公会提交五份检查报告,在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基础上,分别提出了整改纠正、处理处罚、案件移交和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等建议,得到了厅领导的肯定。

(二)严格执法,认真做好对查出问题的整改纠正和处理处罚工作

在检查报告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为巩固监督检查成果,按照厅长办公会决定,及时向省政府、省纪委、财政部报送了监督检查报告,向市县财政部门印发了《县乡财政基础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提出了六条进一步加强县乡财政基础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扩大内需等11项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规定,向省辖市人民政府下发整改通知57份,对121家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追缴财政资金3346万元,对12名责任人建议有管辖权单位给予了追究行政责任处分,将5家单位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8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罚款6万元,对11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给予了警告。针对今年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向市县财政部门及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94份,应整改问题资金21.7亿元。预计下达处理处罚决定111份,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案件51个,应追缴财政资金1.66亿元(已追缴5734.09万元),其中应上缴各项税金4562.97万元(其中已上缴2610.35万元),拟向有管辖权的部门建议追究行政责任81人,行政处罚注册会计师事务所48家,注册会计师66人,罚款45万元,对54家事务所下达整改通知。查出问题整改纠正和处理处罚决定的落实,对严肃财经纪律,促进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打击会计造假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服务政府和财政部门宏观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有效促进了国家财税政策的落实,震慑了经济犯罪,树立了财政部门的监管权威。

(三)尽心尽力,努力完成厅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组织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对厅党组安排的其他财政工作,能尽心尽力地组织完成。一是指派专人参加了我省援助四川江油灾后重建资金、援疆资金和工程建设领域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管工作,由于这些同志工作认真负责,得 到了相关部门的肯定;二是组织六个监督检查处会同省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了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的清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三是组织厅财政监督检查一处和二处对郑州市、洛阳市应上缴省财政的党政机关津贴补贴调节基金进行了审计,共追缴资金3072.8万元;四是组织六个监督检查办事处会同预算处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产业聚集区和科技园区增
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基数及增量返还核定方案》,并开展了模拟核查工作,为进一步完善方案,完成三税基数及增量返还核定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产业聚集区、科技园区发展的财政激励政策打下了基础;五是组织六个监督检查处会同厅基层财政管理处开展了农村普九教育债务化解检查验收工作。

二、坚持锐意进取,建立健全财政监督工作机制

健全的法规制度、良好的工作机制是保障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的制度保障。为此,我局力求在财政监督法规制度和机制建设方面取得突破。

(一)开拓创新,加强财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建设

根据财政厅立法工作规划,在进行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河南省财政监督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即将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在全省颁布执行,进一步提高了财政监督的法律地位,为财政部门依法开展财政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为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能,提高工作成效和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财政“大监督”工作机制的要求,先后组织制定印发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财政“大监督”格局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河南省财政厅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河南省财政厅收支管理类处室财政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河南省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处监督检查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10项制度,初步建立了各级财政部门及其财政专职监督机构与财政业务管理机构上下联动、全员参与、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协调有序、运作规范的财政“大监督”工作机制,实现了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为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机制保障。

(二)加强宣传,切实发挥财政监督信息促进工作作用

做好财政监督信息工作,是为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及社会各界了解并支持财政监督工作,指导市县认真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扩大监督工作影响,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的重要措施。为此,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一是认真编发财政监督信息,及时上报财政部并印发厅领导和各市县财政局。本年度共编写财政监督信息16期,被财政部监督检查局采用15篇,厅办公室采用11篇,发挥了交流经验,促进工作作用;二是研究下发了《河南省财政监督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编报内容、报送程序、任务和考核办法,规范了信息报送工作;三是加大了财政监督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在《河南日报》刊登了“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通告,宣传了治理范围,治理重点、政策规定、举报方式及奖励政策。向《中国财经报》积极撰稿介绍了我省的财政监督队伍、监督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中国财经报》连续三期进行了宣传报导,在全国财政系统引起了良好反映;四是召开了全省财政监督信息宣传工作座谈会,交流了经验,同时建立了财政监督信息联络员制度,将信息报送单位明确到市、县和乡(镇)财政所,为进一步发挥财政监督信息促进工作作用打下了基础。

三、坚持勤政廉政,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干部队伍建设

牢固树立队伍是更重要的基础建设理念,按照业务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要求,切实加强了财政监督干部队伍建设。

(一)创先争优,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大力弘扬“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财政工作宗旨,不断强化干部队伍服务观念、效率观念、法制观念、大局观念和责任观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强化为民理财意识。全局同志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会议精神,积极参加了省委组织部和厅机关党委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努力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不断规范自身的言行;二是加强法律学习,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全局同志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十多部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每开展一项新的工作,都力求先弄明白怎样做合法,争当依法行政的模范;三是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财政监督工作能力。会同厅干教中心举办了两期财政监督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班,开展了财政监督检查查前培训。全局同志在认真学习国家的产业政策、财税政策、财务会计制度、财政监督业务知识的同时,通过阅览报刊、杂志、上网查询、收看电视、参加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丰富和完善自身业务知识,开阔视野,增强独立思考、开展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创新能力;四是开展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全局同志认真参加了厅里组织的创先争优、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学习贯彻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读书征文、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向机关党委提交了党支部及党员创先争优承诺书。召开民主生活会,通报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通过加强学习,参加厅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同志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热情,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打造了一支知识全面、业务熟练、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财政监督干部队伍,为全面完成厅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保障。

(二)警钟长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注重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行动上抓好廉政建设,为做好各项业务工作提供根本保障。一是加强学习,筑牢防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一年来,全局同志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全省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河南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办法》等廉政建设规定,强化了廉洁自律的思想意识。二是完善机制,构建防腐倡廉的制度保障。完善内部约束,强化源头治理,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按照《河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2012年实施办法》及《河南省财政厅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要求,以规范权力运行行为为目标,开展权力搜索、监督定位的流程规范工作,组织制定了《财政监督检查局工作规程》和《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工作规则》,建立并实施了财政监督检查、复核、审理和处理处罚三分离制度;制定了《财政监督检查局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实行工作人员对主管局长负责,主管局长对局长负责,局长对主管厅领导及党组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了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财政监督权力运行机制。三是执行制度,以实际行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述职述廉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考核;认真落实《河南省财政厅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要点》和《河南省财政厅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结合我厅及省直部门近几年发生的腐败案件,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局同志进一步强化了廉洁从政的观念,做到了严于律己,自我约束,不参加有可能影响工作的宴请,不涉足高消费娱乐场所,不收受礼金、礼券和贵重物品;不断探索财政监督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途径和方法,坚持把党的民主生活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坚持在每次召开的局务会上都把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强调,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一年来,由于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的紧、抓的实,没有发现大家发生不廉洁的行为。

由于我省的财政监督工作组织得力,成效显著,得到了财政部领导的充分肯定。财政部监督检查局耿虹局长在我省举办的财政监督干部培训班上讲课时指出:“河南财政监督生机勃勃,成效显著;河南高度重视财政监督工作,注重加强财政监督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强筋健骨,形势喜人;河南财政积极作为,建立财政‘大监督’格局,并由专职监督机构跟进考核,走在全国前列”。部监督局郜进兴副局长在全国会计监督座谈交流会上,对我省的会计监督工作进行了通报表彰。《中国财经报》以“监督行动篇、机构队伍篇、制度机制篇”连续三期对我省的财政监督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印发了我省《以财政监督为抓手扎实促进两基建设》的经验交流材料。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厅党组及主管厅领导重视与支持的结果,是厅内各处室支持配合的结果,也是我厅财政监督专职队伍全体人员奋勇拼搏的结果。但与厅党组要求及全省人民的期望相比还有许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改善;二是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创新;三是监督检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等。在新的一年中,我们将按照厅党组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各项工作,为圆满完成各项财政监督检查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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