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人事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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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工作,推动了我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现就我市2010年度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推进人事人才工作


续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创新人才引进与激励机制,加快培养和引进开放型经济管理人才,坚持人才工作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服务,实施重点联系和定向服务,先后为河北博伦特化工、鹰特化工等市重点企业和项目单位引进各类技术及经济管理人才300名。

稳步推进人才工作。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对多层次的人才需求和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局始终以服务于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为宗旨,精心筹划,真抓实干,不断拓宽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领域。一是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先后举办人才交流会四次,博伦特药业、韩朴金属制品公司等重点企业到场参会,共提供营销、外贸、化工等专业610个岗位,当场签订就业协议403份。二是加强人力资源综合市场建设。积极整合人力资源市场和人才市场,在全市率先建成了多功能、多层次、开放式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拓宽了服务领域,畅通了人才流动渠道,有力促进了全市市场有效配置人才资源良性机制的形成。同时,认真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信息入库工作。全年共接收毕业生报道468人;接收毕业生档案856份;办理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495人;签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326份。三是引智工作取得重大突破。5月27日接待日本专家今川博司来基地进行技术指导,为下一步基地规模的发展奠定了的坚实基础。同时,完成了吕家庄果树示范基地申报国家级基地工作,成为国家示范性项目。

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基本完成了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汇总工作。共涉及教育类46个单位;科研类2个;卫生类17个;文化类3个;农林类22个;广电类2个;机关所属服务性事业单位21个;其他事业类25个。共计138个单位。

强化服务,扎实做好日常人事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全面完成。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参加考核人数为8967人,行政机关应参加考核人数为797人,优秀人数109人,称职687人,未确定等次1人。事业单位应参加考核人数为8170人,优秀人数1147人,合格6902人,不合格3人,未定等次112人,未参加考核6人。

干部人事档案升级圆满完成。按照上级关于档案升级的统一要求,我局投资8万余元,购置了密集柜、电脑、复印机等硬件设备,并对档案室重新进行了修缮。同时抽调30余人历时个月对我局管理的1936卷档案逐人进行了资料的收集、鉴别,审核、整理工作,基本通过石家庄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国家一级标准验收,受到领导好评。其中对711人出生年月不一致或有涂改问题的进行了重新认定。下发学历认证通知单277份,学位认证通知单10份。对34名同志缺少入党志愿书及证明材料,下发补充材料通知书。对204名转录干情况进行审核。

全面深化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公开选调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招录考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操作规程。全市共招聘工作人员98名,其中教育系统招聘人员49名,卫生系统39名,计生系统10名。此次招聘共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共五个环节。并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一是严格招聘政策规定,周密制定招聘工作方案;二是整个招聘过程做到了五公开;三是面试工作做到临时现场“三抽签”;四是考试外包;五是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全程回避;六是考场实行全封闭运行;七是笔试成绩四方联合登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八是招聘过程接受全程监督。由于各项工作准备到位,措施严密,没有接到一起举报投诉事件,赢得的了社会、招聘单位和领导的一致认可。

职称、工资福利工作正常推进。职称工作:发放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145人。发放通过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35人;发放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52人。完成了2010年全市拟评中、高职113人的申报前换证工作以及180人的初级职称的初聘、认定及评审工作。工资工作: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定试用期工资、转正定级、职务变动调整工资审批等364人。审核义务教育学校在职人员绩效工资403人。完成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0年工资正常晋升7699人,月增资总额194646元。完成了机关工作人员2010年两年进档和滚动升级工作,其中晋档2465人,月增资总额98110元,人滚动升级403人,月增资总额7555元。完成机关工作人员确定试用期工资、转正定级审批196人。

二、大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继 续以扩大就业和促进就业为重点,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制度。全年新增城镇就业2600人,实现农村劳动力向非农转移17500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50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150人。劳动力输出4600人。失业率控制在2.6%以内。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阳光工程”培训,共完成培训9663人次,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
800人,城镇及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培训1100人,农村劳动力培训8500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3500人,完成创业培训63人。

强化就业再就业服务,不断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开展了我市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将创建重点放在农村社区,完善了农村劳动力资源管理及向非农产业转移工作制度,逐级建立了社区就业工作台帐。进一步健全了乡镇级职业介绍机构,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奠定了基础。通过一系列的创建活动,在往年达标的55个社区持续达标的基础上,新创建了充分就业社区19个,并已上报石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进一步健全完善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再就业援助机制。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帮扶就业困难人员。今年全市新增公益性岗位38个,专门用于解决“4050”人员和就业困难家庭人员就业。成功举办了2010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组织了一次援助月专场招聘会,走访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12户,帮助各类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12人,保证了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做到了随时出现随时解决。

继续贯彻落实对下岗失业人员、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政策。积极引导各类企业进入人力市场招收职工,实行全免费和“一站式”优质服务。同时加强镇(街)社区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场地到位、经费到位、制度到位、工作到位,有效促进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的开展。共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石家庄创业服务乡下行走进晋州暨2010年秋季招聘会”等活动4次,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活动期间共有231家企业参会,共提供就业岗位8330余个,涉及40多个专业和工种,各类入场应聘人员8100多人,现场签定就业意向1729人,150余人与创业项目达成创业意向。

积极落实上级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为我市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再就业优惠证》的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办理社保补贴,共完成审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对象350人,落实社保补贴99.94万余元,其中“4050”人员发放172人,发放社保补贴60.84万元;非“4050”人员178人,发放社保补贴39.1万元

三、不断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深入实施

积极推进参保扩面和征收,进一步夯实了社会保障财力支撑。截止目前,企业养老保险达到21143人,申报完成8500万元,征收850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达到4374人。征缴完成万元;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37375人,为95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0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达到25770人,征缴保险费2440万元。住院报销1189人次,支付待遇1318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达到了27118人。住院报销734人次,支付待遇238万元。企业工伤保险人数达到17046人。征缴保险费300万元。支付待遇320万元;事业工伤保险人数达到了6536人。征缴59万元。支付待遇26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52438人,支付待遇166人次,12万元。失业保险申报完成210万元,完成扩面340人,为我市425名失业职工和203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共发放失业补助金297.1万元。在狠抓各项保险基金扩面征收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目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已达到100%。

社会保障政策不断完善,各项保险待遇得到全面落实。共办理接续工龄83人。正常退休人员待遇审批126人。审核特殊工种退休人员档案30人。受理上报工伤认定案件185起;其中个人申报8起。下发工伤认定补正通知书9份、下发举证通知书8份。受理上报劳动能力鉴定材料35份。送达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各种文书600份。为中断缴费人员及时办理补缴养老保险2111人,补缴养老保险费4194万元。为企业流动人员代办补缴手续、退休等手续266人,收缴养老保险费2618万余元。

积极做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组卷上报工作。为帮助企业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专门起草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明白卡》,《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报卷程序及表格》下发到各乡镇及项目单位;截止目前完成失地人员养老保险审批八个批次,审核上报卷八个单位。由于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至今没有一起因征地手续办理问题而影响我市的项目建设进度,受到了市领导的一致肯定。

四、努力保持劳动关系稳定和谐

加大执法力度,劳动力职介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按照石家庄市关于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联合公安、工会等部门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此次活动共出动人员8人,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检查各类中介12家,依法取缔未取得职业介绍许可证从事职业中介行为的11家。

积极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各单位的禁止使用童工、工资发放、劳动合同签定、工作时间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80家,补签劳动合同3200份。接到拖欠工资等投诉28起,办结28起,结案率100%。为129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19.85万元,有效的保护农民工的权益,为社会的和谐和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认真做好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摸底调查和信息采集工作。根据市大队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制定了《晋州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信息采集的通知》文件,规定了采集的范围、方式、报送时间具体要求。在此次工作中共印制文件100份各种表格5000余份,各乡镇出动人员90人次,收集汇总全市各类企业2485户;劳动者人数9.0869万人。

积极谋划劳动保障年审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计划安排,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年度审查。共审查各类用人单位49家。其中,事业单位12家,涉及劳动者367人。企业37家涉及劳动者1578人,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1000余份,办理用工备案18家。劳动年审中46家用人单位合格,一家基本合格,2家不合格,下达限期整改2份。

加快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晋州市加强劳动合同签订和用工备案工作的实施方案》,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起我市完整的劳动用工备案动态监管体系。并以市政府名义组织召开了各乡镇长、劳动保障所所长参加动员大会。

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扎实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全年共接待政策咨询548人次,涉及工伤赔偿、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咨询等。受理案件97起,办结案件88起,案外调解9起,按时结案率达到100%。

五、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契机,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创先争优意识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局于今年5月起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一是成立了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其它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日常组织、检查和指导。二是召开了本系统的动员大会,对此次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制定人劳系统活动实施方案,三是组织了本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了集中学习。四是制定了本系统的“双包双带”和“党员先锋岗”活动实施方案并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开展各项活动。

2011年工作计划

2011年全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整体部署,坚持把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作为工作主线,继续以就业和社会保障为重点,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实现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1年主要工作目标是:

1、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年内完成新增城镇就业2600人,实现农村劳动力向非农转移17500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50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150人。劳动力输出4600人。失业率控制在2.8%以内。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8000人次。完成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800人。完成创业培训200人。

2、企业养老保险人数达到2人,征缴600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人数达到4300人,征缴万元。企业工伤保险人数达到17500人,征缴300万元;机关事业工伤保险人数达到6600人,征缴50万元。职工医疗保险人数达到25770人,征缴2500万元。居民医疗保险人数达到27000人。生育保险人数达到52770人,征缴50万元。失业保险申报250万元,完成扩面350人。

为确保上述目标任务的完成,2011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推动各项人事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继续做好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凡进必考”,结合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在事业单位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合同制度。二是继续做好考核工作。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强调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的评价和激励作用。三是努力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疏通安置渠道,确保2011年军转安置任务圆满完成;继续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抓好解困政策的落实,做好宣传教育。

二、创新人才工作方式,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一是建立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争取尽早建立全市人才专项基金。二是推进人才创业激励机制的建立,完善人事人才优惠扶持政策体系。探索出台我市技术、知识、信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分配激励机制,为人才创业搭建激励平台。三是进一步抓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人才服务工作。围绕辖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需求,实施重点联系和定向服务。及时掌握企业人才需求动态,组织引导他们参与人才招聘活动,主动为其提供人才引进、人事代理、职称申报等服务,努力为企业引进所需要的高层次、适用型人才,构筑与用人单位紧密合作的人才工作机制。四是着力打造以党政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乡土人才队伍为重点的“五支人才队伍”,为全市经济社会展提供更好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五是拓宽人事代理服务领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各类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切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六是继续深入贯彻公务员法,加强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七是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竞聘、首聘及公选、公招、绩效工资改革等工作。

三、继续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就业。一是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多渠道扩大就业。全面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强化创业服务,引导更多劳动者创业并带动就业。二是继续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认真贯彻落实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的“三优先”政策(即政府提供岗位优先招聘,免费培训优先安排,人力资源市场优先推荐)。三是继续落实好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安置特困下岗失业人员。继续做好公益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户家庭”中的失业人员实施积极的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四是强化就业再就业服务。进一步落实对各类失业人员、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政策,实行全免费和“一站式”服务,为企业招用工提供优质服务;加大就业岗位信息的采集力度,进一步畅通就业岗位信息的发布渠道,力争使更多的失业人员和各类求职者及时就业。五是进一步加快全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步伐,力争年内所有乡镇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基层保障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制度,促进劳动保障工作向乡镇、村延伸,强化基层工作,使之更好地发挥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动保障工作服务社会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继续全面推进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继续狠抓扩面和征收工作,做大做强社会保险基金,为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功能提强有力财力支撑。二是不断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努力扩大社会保险农村覆盖面。继续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争取尽早启动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现养老保险的全覆盖。三是努力推进“金保工程”建设,力争年内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联网,从而将就业、各项保险办理、劳动保障等业务全部纳入微机管理,实现网上办公、信息共享。

五、继续努力维护稳定和谐劳动关系。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为契机,一是继续加强劳动关系的规范、调整工作。全力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和劳动用工备案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做好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用工备案工作。继续推行集体合同,指导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平等协商制度,不断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二是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准确性,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利益。四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在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六、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增强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切实作好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教育,提高工作和服务水平,努力学习先进经验,认真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各项廉政纪律规定。努力塑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干部的良好形象,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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