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水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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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政支队参公和市河道采砂管理局的成立,标志着我市水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1、我市水政监察支队顺利完成参公管理工作及相关工作;

2、成立淮河河道采砂管理局

2012年10月11日,淮南市淮河河道采砂管理局成立暨揭牌仪式在市水利局六楼会议室举行。省水利厅副厅长王广满、淮南市副市长刘涛出席仪式并为淮南市淮河河道采砂管理局揭牌。 淮南市淮河河道采砂管理局是我省沿淮城市首家成立的采砂专管机构。采砂管理局的成立,标志着我市河道采砂长效管理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对于推进我市河道采砂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对于有效遏制淮河淮南段水域非法采砂行为,保障淮河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通航安全将发挥积极作用。

二、开展的工作

1、严格执行收缴分离,推行政务公开

我局凡制定涉及全局性、长远性和公正性利益的重大水利建设项目都通过新闻媒体、水利信息网、《水利动态》向社会公布,便于广大干部群众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在财政预算、建设项目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方面实施公开,我局认真执行财经纪律,水规费征收严格实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和非税收入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大宗物品实行政府采购,大力推行 阳光作业 ,杜绝 暗箱操作 。干部选拔、考核,人员的招聘、分配,转业退伍军人安置等方面实行公开。在规定期限内对相关人的情况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将本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审批程序、行政执法流程、行政收费标准依据、办事纪律、服务承诺等在淮南市水利信息网、大厅电子屏和公告栏上一律予以公开,方便群众在办事时进行查询监督。

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我局水政水资源科经市编办批准更名为 水政水资源和行政审批服务科 正式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上半年完成行政审批8项。

我局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做到 建章立制不缺位,依法行政不错位,履行职责不越位 。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行政审批改革的规定,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我局将原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压缩为11项,全部纳入政务中心水利窗口办理,同时制定了水利局行政审批项目汇总表和办事流程图,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并在政务中心水利窗口设置了便民卡,规范行政审批主体,优化了服务流程,实现了行政审批便民、公开和高效运行,并编制了《淮南市水利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服务指南》。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多次到 窗口 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极大地提高了 窗口 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

3、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实施、定期清理工作

为了推进水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制定了《淮南市水利局工作制度》,《制度》制定了机关管理、领导班子议事、公开办事等七方面的制度以及十七个具体实施细则。2010年我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涉及我局的42项行政处罚条款进行了认真梳理,结合实际对其中有裁量幅度的29项制定了《淮南市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并上网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我局认真贯彻市政府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进行清理和调整。建立并施行了领导班子议事制、公开办事制、过错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全面梳理执法依据,确定执法职权,分解执法责任,明确执法流程,将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执法的运作体系放在局水利信息网上,接受社会监督。

4、依法履行规范性前置审查、备案审查

我局在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同时,将清理意见表和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查、备案,并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根据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结合省水利厅的要求,我局重新规范了全市统一的水行政执法文书,并下发至凤台县、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遵照执行,并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行风评议内容,加大考核力度,推进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5、行政执法人员须持证上岗并依法行政

我局所有执法人员全部参加了省厅组织的水法规知识培训,并通过了由省法制办统一组织的执法资质考试;办理了执法证件,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并以制度约束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近年来围绕打击淮河非法采砂、汛期清障等违法行为开展工作,开创了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新局面。通过严格执法,有力地维护了水行政主管部门正常的水事秩序,树立了水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做到了有为、有位、有威。

6、大力开展宣传。

我局以以每年 3.22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 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宣传主渠道作用,采取开辟专栏、记者采访、电视讲话、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水法律法规,使水法规意识被全社会广泛接纳。
我局的淮南水利网面向社会公开我局的制度建设、工作情况、服务指南等,便于广大干部群众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局水政工作的领导,提高工作水平,我局及时调整推进水政工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局水政水资源科为主要办事机构,安排专人开展推进水政依法行政工作。

领导重视,形成依法行政的合力。2012年初,我局及时制定《淮南市水利局2012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及《淮南市水利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法制政府的目标,以制度建设和规范行政执法为主线,全面推动我局向 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 转变。

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是:

1、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水平。

2、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3、基本形成防范和化解水事纠纷的机制,应对突发事件、抵御和抗击各种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4、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提高。

开展依法行政培训,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局党组十分重视水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水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本单位组织法制培训。每年年初,都对水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员培训,聘请专家、学者给执法人员授课。二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法制培训。积极组织参加省市法制办组织的依法行政和执法培训,并由局里统一解决培训资金,为执法人员创造学习条件,我局所有执法人员全部参加了省厅组织的水法规知识培训,并通过了由省法制办统一组织的执法资质考试;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水规费征收等行政执法程序和案件卷宗。每年都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执法案件卷宗检查,经常对行政审批、处罚和收费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行政执法人员不文明、乱作为行为。我局为了确保依法行政的合法性与可操作性,聘用了一名专业律师作为本局的法律顾问,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培训等工作。

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机构。局水政水资源科作为市水利局的法制工作部门,同时又作为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理局依法行政日常工作。科室目前现有2人,聘请法律顾问1名,负责组织起草有关水法规,组织水法律法规的实施并监督检查;实施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水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协调处理水事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培训等。多年来,在市法制部门和省水利厅的帮助和指导下,推行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四、2013年淮南市水政工作思路

1、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省委1号文件《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的实施意见》,市委[2011]10号文件《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和改革的实施意见》。

2、推进水利综合执法

(1)准确把握当前水利综合执法面临的新形势。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利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特别是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的召开,使水利事业步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水利事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也面临严峻的考验,水事纠纷增多、矛盾更加突出、人水关系紧张的情况日益明显,水利综合执法的任务更加艰巨而繁重。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要站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战略高度,增强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利综合执法,为我市水利事业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2)进一步明确推进水利综合执法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高效、规范、有力的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理顺执法体制,明确执法责任,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权相对集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保障水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为我市水利改革与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

通过推进水利综合执法提高我市的水行政执法能力,树立水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提升水行政执法的地位,有利于 人、水、法 和谐社会建设。

五、凤台县水利综合执法情况简报

凤台县地处淮河中游,是全国水利建设先进县,水资源丰富、水系较为复杂,特别是近年来成为采煤工业大县后水事管理明显增多,而这些水事管理往往是复合型的,掺杂水资源、国有水工程、防洪安全、水土保持、规费征缴等多项内容在其中,涉及多个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经过多年来的摸索,凤台县水行政综合执法已初具规模,基本涵盖水资源取排、水土保持、河道管理、防洪工程安全、水管单位权益保护、规费征收等工作,具备解决复杂水事要求的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1、建立专门的水利综合执法专业队伍。

凤台县于1991年成立了水行政执法机构 县水政水资源办公室 ,2004年更名为 县水政监察大队 ,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0名,大队人员全部取得省行政执法资格。现有明珠大厦第六层为专门办公场所,执法装备齐全。

经过整合,该大队负责五大方面的职责,即国有水工程保护、水资源(内河及地下水)管理、防洪安全监察、水土保持监管、规费集中征收(主抓水资源费、水保费、水工程占用补偿费四费,协调国有水工程供排水费、河费两费)。根据不同的情况对照不同的法律条款,采取不同的程序,统一作出执法检查、调查统计、制止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具体行为。在日常工作中,与局防汛办、工程股、管理股、机电站、灌区管理处、各水利站穿插协作。

2、主要任务开展情况

水资源管理。一是及早摸清水资源基础情况作为综合执法的技术依据,先后编制了《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城区水资源综合规划》,发布了《凤台县水资源公报》,编报了《采矿区地下水资源勘测调查评价项目建议书》。编写《年度主要用水企业年度用水统计报告》等技术分析资料;配合省市做好地下水调查、入河排污口调查、水功能区划、年报编制等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水资源执法监察。建立规模企业取用水档案,不定期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如开展 非法取水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 凤淮路取水刷车点清理行动 、 硖石路打井经营户取缔行动 、 灌区违法排水堵塞河道取证执法 等。近年来共处理各涉水行为230多起,行政处罚11起。三是推行计量取水。先后在30多家企业安装了流量计,对12家进行远程监测。四是打造 数字水政 。先后建成 水资源计量远程监测系统 、 城区地下水位监测系统 等,作为科学管水的先进手段。

水土保持监管。一是大力加强对城乡取土企业的监管。先后联合乡镇对各取土企业(砖窑场、采石场等)进行了检查统计,开展水保执法专项检查。加强了对永幸河沿岸洗选煤场的检查,防止水土流失以及冲刷河岸、污染水体。二是做好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监察。做好对凤台县境内的各煤矿、电厂及其改扩建项目的水保方案实施检查工作。先后对凤台电厂施工等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管,督促解决水保方案实施的遗留问题,落实水保方案 三同时 制度。三是积极做好在建水利项目的水保方案监督。在水工程改造中把块石护岸护坡、植被绿化、导流排水作为水保的主要措施

国有水工程保护。一是严把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按照《安徽省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占用水工程的建设项目事前进行论证,经审批并签订协议后方可开工建设,从源头做好管理。二是严查跨河穿堤。先后依法办理了二十多家企事业单位的线路跨河、临河建设、河床穿越、管道铺设以及开堤施工等审批手续。三是严把入河排污口设置。对在内河申请设置的排污口严格手续检查,加强使用期间监督。2012年处理企业排污淤积河道案件两例。

水行政处罚开展情况。针对以上职能,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及上级对行政处罚的规定,以 能调则调、该罚则罚、调处结合 为原则,稳妥实施行政处罚,近年来共立案11起,结案10起。主要做法:一是建立内部办案制度。从2004年开始制定和完善执法办案制度,现大队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调查取证、应急处理、及卷宗整理业务。二是规范执法案卷制作。按照省水利厅规定的执法流程和文书式样,使用省水利厅下发的执法文件格式填制文书。三是注重执法档案建设。大队建有标准执法档案室两间,是省二级档案管理单位,获凤台县档案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水法宣传开展情况。在凤台县水利局的统一安排下,结合 五五 、 六五 普法工作,大力开展水法宣传,争取社会舆论,增强公众的水法规意识。具体工作有以下几项:一是以每年的3月22日 世界水日 和 中国水周 为核心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二是沿内河建立宣传长廊,目前永幸河沿线已建各类规格尺寸的永久性水法宣传牌20多个,形成固定宣传阵地。三是在世界水日、春节期间定制大量的明信片、台历、宣传画、生活物品等,进行宣传发放。四是针对水法规文件较多、群众了解不透的情况,印制大量《法律明白卡》、《法规摘录册》结合基层水政执法向公众发放。五是积极发表各类新闻报道。

6、面临问题。一是队伍参公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人员待遇偏低。二是法律人才缺乏,多年来未得到补充。三是水利综合执法行为社会影响小,与其它行政主管部门缺乏联合。四是由于水利厅水政监察总队系统内部缺乏至上而下的执法考核,基层政府难以重视,靠水利局单一部门推动力量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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