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解构主义”叙事图式的绘制
摘要:解构主义叙事理论在20世纪90年代重新兴起之时,丹尼尔?潘代提出了后解构主义叙事理论,掀起了一轮学界风波。对潘代的后解构主义叙事理论进行梳理可以发现,潘代的后解构主义叙事理论固然有其可圈可点之处,但也存在理论评述不够深入、根本概念的表述不严谨等缺陷。
关键词:丹尼尔?潘代;叙事学;后经典;后解构主义
一、引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界出现了对叙事研究兴趣的回归。作为对经典叙事学的反思、创新和超越,后经典叙事学大兴其道、势头猛进。以至于美国著名叙事学家戴卫?赫尔曼在其主编的《复数的后经典叙事学:叙事分析新视野》一书中,开篇惊呼:“叙事研究领域里的活动出现了小规模但确凿无疑的爆炸性局面”[1]1,揭穿了“叙事学已死”的谎言。横向多元、纵向深入式的发展使得叙事学勃发无限生机,迎来可喜的二次繁荣。认知叙事学、后现代叙事学、女性主义叙事学、后殖民主义叙事学在互补共存中极力彰显后经典叙事学的活力与表征。马克?柯里曾用“多样化”、“解构化”、“化”来形容当前叙事理论的发展态势[2]。叙事不再被认为是一个固定结构,而是多种批评之维的混成品。而且,“叙事学”一词的使用发生了重大变化,已经越来越为“叙事性”或“叙事”所取代。目前,解构主义的叙事研究虽兴盛异常,但无数学者欲以超前思维,试论解构主义叙事理论的建构与发展。丹尼尔?潘代便是其中翘楚。潘代被誉为“后解构主义叙事理论的旗手”,在《新史》、《性别》、《大学》和《叙事》等国际著名期刊上连续撰文阐述后解构主义叙事理论。2003年更是潘氏的多产之年,在力推《叙事躯体:走向身体叙事学》之后,他又出版《解构主义之后的叙事》(以下简称《解》)一书,竭力推陈他的后解构主义叙事理论。本文以潘代的新著《解》一书为中心旨趣,由此来解探潘氏后解构主义叙事理论的构建及其运作体系。我们认为,在以J?H?米勒为代表的解构主义者依然为解构主义与叙事学的相融发展摇旗呐喊、推波助澜之际,若对潘代的后解构主义叙事理论加以考察,既可加深对解构主义叙事理论的理解,亦可解答解构之后叙事学走向的困惑。
二、后解构主义叙事理论探幽
叙事学发展的范式转移证实了叙事研究的复杂多样。安斯加尔?汝宁在总结当今叙事学研究模式的时候发现,后现代主义、新历史主义、后殖民主义以及女权主义等理论与叙事学相继结合、携手联姻,无疑将叙事研究引入了新的发展阶段[3]。叙事已不再局限于纯粹的文学叙事范畴,无怪乎《复数的后经典叙事学》的第三部分、《叙事理论指南》的第四部分皆以“超越文学叙事”冠名。进而,叙事研究的“泛叙事性”浮出地表,用赫尔曼的话来说,“‘叙事’概念涵盖了一个很大的范畴,包括符号现象、行为现象以及广义的现象;例如我们现在所说的性别叙事、历史叙事、民族叙事,更引人注目的是,甚至出现了地球引力叙事”[1]20。柯里则坦言:“如果说当今叙事学还有什么陈词滥调的话,那就是叙事无处不在这一说法”[2]1。所谓的泛叙事包括:文学叙事、心理分析叙事、历史叙事、法律叙事、电影叙事、歌剧叙事、音乐叙事、表演叙事以及图画叙事等。瞬时间,德里达在《字学》中提出的“文本之外无物”[4]的观点已经被潘代的“叙事之外无物”[5]2所取代。
在上述语境下,潘代撰写《解》,意在阐释“叙事因何在解构之后得以重现,叙事既可被视作一种探讨文学结构的方式,亦可被用于分析文本与世界之间的互动关系”[5]4。本文以《解》一书为基础,详细阐述潘代后解构主义叙事理论所涉及的核心概念与理论框架,并对其加以分析和梳理,在圈点这一最新理论独到之处的同时,也力图对其欠缺与不足一一指陈。
从内容上看,《解》包括后解构主义叙事形式、后解构主义叙事的时空观及后解构主义叙事的整体性3部分,三者相互联系、互融互通,横穿于全书的8个章节。每一章皆采用先叙话题,后引入理论,再辅以文本例证的布局之法,条理清晰、层次分明,一扫理论著作的艰深晦涩。
纵读全书不难发现,在潘代看来,后解构主义叙事与解构主义之间有着一衣带水的相邻关系。读者只有在熟谙解构主义理论的基础上,理解物质性、世界性、空间和时间等4个关键词汇,方可正确地把握潘代的后解构主义叙事理论。
潘代用“物质性”一词来强调后解构主义与“叙事”的姻联。而“物质性”则与利奥塔所指称的“具体性”即物质性实体、抽象化概念的一维看法相左,潘代认为,后解构主义的“物质性不能被简单看作是世界或文本物件的稳定性、客观可知性”[5]15,因为“物质性”其实是主体在试图创造一个稳定牢固的客体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它不是客体自身固有的特性。换言之,客体、主体和物质性3者间的动态关系决定了任何对后解构主义叙事的研究必须从它与物质性的密切关系入手。潘代认为,当叙事者将叙事对象物质化的时候,就会发觉自己与叙事对象的关系拉近了,但小说的情节却变得更为复杂化了。也就是说,物质性能够解释叙事文本何以能在否定其他可能性的同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而处于叙事的“在场”表征。
论及“世界性”,“定位”又是不得不提的概念,潘代认为由于评论家总是立足于一定的社会、政治地位,因而文本物质的不稳定性、客观性不复存在。就此,我们在潘代身上不难发现利奥塔的影子,对“宏大叙事”的否认与消解,并以“超新批评”取而代之。但与此相矛盾的是,潘代又认为,若没有宏大叙事的存在,局部式阅读便不具有任何的批评价值。因此,为解决甚或是避开这一难题,他又构造出“世界性”这一概念,籍以说明文本的具体性与抽象性之间的关系,认为“世界性”是后解构主义叙事理论研究的重心。文本的“世界性”表明,如果要将开放式的文本建构成叙事,批评家既要关注文本的局部,又不可忽略文本的整体。“世界性”的存在意味着“文本不稳定;作者不能界定具体‘对象’;无法确立与文本的单一关系”[5]54。或许,正是为了回避这种“世界性”,后现代主义小说家转而强调文本的即兴创作过程,虽然开放式的创作从某种程度上显示了文本的“世界性”,但“负面含义”存在又让后解构主义叙事论者无法绕过对它的讨论。
“定位”、“位置”、“局部”等等皆与“空间”息息相关,而“空间”正是后解构主义叙事理论的又一核心概念。潘代在讨论了德里达、约瑟夫?弗兰克、波德莱尔、哈维以及詹明信等人的空间观之后,指出“由于空间的本体歧义性,它连接着文本与世界”[5]33。以空间形式为基础建构起来的文本具有物质性,进而可以为人们理解和接近外部世界的物体提供渠道。他从“局部位置”、“批评定位”等两个维度出发,来审视担当文本与世界性之间的媒介的空间。
文学理论对时间的关注曾一度超越对空间的关注。柏格森提出著名的生命,认为时间是一种绵亘的状态。胡塞尔在其扛鼎之作《内在时间意识的现象学》一书中也曾明确指出:纯粹意识的本质是它的时间性,所有的现在的意识都拥有一个过去的和未来的界域意识。沃夫冈?伊瑟尔把阅读看作一个沿着某种文本轨迹一边行走,一边由读者凭借个人“文学能力”填补其“空白”,使之“具体化”的过程;而斯坦利?费什和詹姆斯?费伦把文本看作是读者反应行为所留下的痕迹,从而将阅读的时序性问题转到可分析的具体物体上;德里达认为意义在一路“异延”、“播撒”、“附饰”等时间旅程中,无可确定。而“后解构主义作品的迟缓时间,恰恰体现了从对时间进程的整体把握到该进程的中断性和不确定性的转变。有了这样中断性、迟缓性的时间我们就能完全理解后解构主义的文本”[5]116。在潘代看来,理解文本时间性的方法无外乎两种:小说家式的和评论家式的。如果想要说明读者如何从一个局部位置向另一个位置移动,这两种方法必须双管齐下、齐头并进。
综上所述,这4个相互联系的核心概念合力探讨了文本如何同时体现叙事整体性与叙事开放性,贯穿于后解构主义叙事理论的始终,对于全面理解潘代的后解构主义叙事理论体系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按照潘代的理解,“文本对象的物质性不仅仅是世界性问题的一种哲学论断,而且也是可以用来建构和探讨这些问题的一个文本特征”;而“时间与空间是构成文本与世界连续性的常量”[5]55-58。
三、后解构主义叙事理论的“激进”与“缺失”
举凡“后”字辈理论,大都包含3重含义:第一,时间上的“后”;第二,对先前理论的继承与依赖;第三,对先前理论的反思与超越。潘代的后解构主义叙事理论亦然如是。首先,时间上的“后”。潘代多处引用了德里达的解构主义理论,而德氏20世纪80、90年代的作品是其分析的重点,故取书名曰《解构之后的叙事》。其次,源于而非趋步于解构主义的后解构主义叙事。一种“相因而生”的关系令后解构主义依赖于解构主义。如前所述,其基本理论的核心词汇基本上在解构主义时期就已经出现;中心论点是解构主义未能完全澄清的问题,即:解构文本之后,叙事文本的整合与走向。对此,潘代并不讳言,他说,后解构主义叙事“是一种写作方式,其‘出发点’是解构主义,源自于那种思维方式中所包含的传统与假设,自然不足为怪”[5]IX。再次,对解构主义的反思与超越。与解构主义一味强调对文本中心的颠覆、消解不同,后解构主义更重视文本与客观世界间的互动。潘代通过分析后解构主义叙事特征在6部文学作品、1部理论著作中的体现,说明了对虚构叙事的关注应该不仅仅局限于文本本身,而应与更广泛的现实空间联系起来,把真实的和虚构的整个世界都包括在内。
整体看来,潘代的后解构主义叙事理论也不乏可圈可点之处。作为一种开创性的研究,后解构主义叙事理论在解构主义依然处于上升发展的时期就对其理论进行颠覆性的研究,可谓大胆的尝试。然而,此番前瞻性的探讨并非全无厚非之处。后解构主义叙事理论体系所涉及的理论基础本身还处在发展上升的阶段,所以潘代的理论评述还不够深入,未能对后经典叙事学理论和后殖民主义做出更详尽的解释。从书名看,这是一本以“叙事”为第一关键词的专著,而重点却放在对“后”字辈理论的探索及反思上,全书未提及杰拉德?普林斯、戴维?赫尔曼以及马克?柯里等著名叙事学家的最新观点,未免有些本末倒置。即便提及某些叙事学家的理论时,潘代的论述也有不够准确之处。比如他认为韦恩?布思在《小说修辞学》中“把‘视角’的空间问题规定为小说修辞结构分析的关键词”[5]73,而实际上布思的目的是要反驳珀西?卢伯克对视角统一性的强调。再比如他把詹姆斯?费伦与斯坦利?费什相提并论的做法也不够妥当,因为费什理论之根本正是费伦所反对的基础论;而费伦对叙事进程的关注也不同于费什所说的读者阅读进程,因为费伦主要探讨叙事的修辞,而费什则是以意识为中心的文体式读者反应批评,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此外,既然是以叙事为中心,潘代则应界定本书所讨论之叙事的本义,但遗憾的是本书并没有开篇定义叙事。即便要表达的是把“后解构主义叙事”概念作为一个整体的意义,但他始终在“叙事”一题上兜圈子,他对“叙事”的定义不下10种且散见于全书,甚至有些定义相互冲突。
这些“叙事”概念混乱是潘代的致命缺陷,虽然他一直通过其他理论来解释后解构主义叙事,但这样做的结果反而使他一直没有阐释清楚后解构主义叙事的真正含义。由于他时而认为后解构主义叙事是解构主义的补充,时而又觉得后解构主义取材于后现代主义,最后又用文本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来说明后解构主义叙事,这样的摇摆不定令人难以确切把握潘代的理论立足点,只能得出结论说后解构主义是一个血统不纯的“杂合体”。这种对根本概念的表述不一致,使潘代的理论容易招致“不够严谨”的嫌疑与非难。
四、结论
通过对《解》一书的分析梳理可以发现,这是一部对后解构主义叙事思想的提挈之作,意在以超越解构主义之目的来分析叙事但作者对于叙事以及后解构主义叙事之界定不够明确,且完全没有涉及叙事学及其最近的走向,未免有失偏颇。尽管潘代强调他所说的后解构主义叙事“并不意味着一种独特的写作文类”,但后来他又颇有些自相矛盾地说,“后解构主义叙事不仅仅是一种文类,而且是一组文本条件,一旦人们依照这些条件陷入思考,就可以产生一种无法回避的写作风格”[5]89。类似的矛盾提法并不少见,如果潘代能够在这些方面更为准确一些,再对叙事学的发展予以更多的关注,或许这样一种前瞻性的理论会更有说服力,他的理论也能走得更远。对于后解构主义思想感兴趣的后来者们如能意识分到这些问题定能纠正矛盾,补充不足,对叙事与解构主义的关系、对其未来之走向做出更加正确的理解与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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