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典型”与“传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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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与西方只是在个性、共性、个别性、普遍性这些概念上打转转不同,中华古代文论在塑造典型人物上,提出了“传神写照”的观念。从一定意义上说,典型人物形象的根本特征,就是要形神兼备,让读者感到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但同时又在它身上能够见出深刻的社会意义来。中国古代的“传神写照”说是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典型论。

小说、剧本等基本上是写实型作品。一讲到中国古典小说,我们的眼前立刻就涌现出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曹操、宋江、林冲、李逵、鲁智深、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这些活灵活现的人物。文学作品中创造的人物形象不可胜数,但我们只把那些最成功的人物形象称为典型。一个小说家和剧作家是不是优秀,不是以他们写了多少作品为标志,而是以他们创造出多少典型人物为标志。曹雪芹只写出大半部《红楼梦》,但他却创造了十余个典型人物,他当之无愧是中国古典的小说大师。典型无疑是写实型文学的审美理想。

典型是个性与共性的统一吗

在西方文论中,由于其历史文化背景和文学发展等原因,由于哲学上的崇实的倾向,由于文学摹仿论在长时间里占着统治的地位,文学典型论得到充分的发展。第一,典型理论提出得比较早;第二,典型论到了黑格尔和别林斯基那里已经基本成熟,提出了个性与共性、普遍性与个别性相统一的典型观。但是在黑格尔与别林斯基之后,典型问题仍然争论不休,中国与西方皆如此。歧见纷呈成为一种理论景观。问题出在哪里呢问题就出在典型是个性与共性的统一、普遍性与个别性的统一,在理论上有重大缺陷。从哲学的角度看,不但典型是个性与共性的统一、普遍性与个别性的统一,实际上世界上我们可感知到的一切事物(包括人与物),都是个性与共性的统一、普遍性与个别性的统一。例如,教师里面坐着的这些学生,每个都是独特的“这一个”,你不可能在其他地方找到一个与他或她完全一样毫发不差的学生,这是它的个性。但这一学生毕竟是学生,他或她几乎具有所有学生的普遍性质,这是它的共性。就是说任何人都是个性与共性的统一,都是个别性与普遍性的统一。这样一来,典型与非典型就见不出区别,都是个别与一般的统一、个别性与一般性的统一、偶然性与规律性的统一,只是在哲学层面说明了典型与非典型的共同特性,并没有从美学的艺术学的视角来揭示典型的特性。

那么,在写实型文学中,什么是典型人物呢从哲学的观点看,典型是一个悖论:一方面,典型是个别的、独特的、生动的、陌生的;可另一方面,典型又是一般的、普遍的、本质的、熟识的,它是一个矛盾体,是一个有机统一的、充满生气的、活生生的人。俄国著名文学批评家别林斯基说:典型是熟识的陌生人。这样说是有道理的。典型是熟识的,因为典型不是天外来客,他往往就在我们身边,是普遍存在的,是天天接触的。以《红楼梦》中的凤姐来说,她世故、圆滑,会逢迎拍马,她嘴甜心苦,两面三刀,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上头一脸笑,脚下使绊子。你看他对贾母的态度,对丫鬟的态度,对王夫人的态度,对赵姨娘的态度等,这些表现,我们还见得少吗我们甚至可以说,在每一个单位,我们都可以看见王熙凤,我们对这类人是再熟识不过了。但典型又是陌生的,因为他又是独特的这一个,你不可能在找到第二个。还是以王熙凤来说吧,她只生活在荣国府里,是那个贵族之家的总管家,她有她独特的出身与经历,有她特有的喜怒哀乐,有她自身特殊的命运遭际……世界上只有一个王熙凤,从这个意义上说,她对我们又是陌生的。

问题是典型人物的这矛盾的这两面又是怎样统一在一个人物的身上的呢而且这种统一又能不露痕迹,使其以一个活生生的人呈现在我们的面前呢从美学的观点来看,作家在创造这典型人物时究竟抓住了什么呢过去有人说,创造典型是“综合”与“拼凑”,把不同的人的特点综合在一起,就变成了典型。我们要写一个商人的典型,就先观察许多商人的特点,最后把许多商人的相同特点综合在一个人身上,就可创造出典型来。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所谓“综合”一般只能达到共性的概括,不可能深入个性的揭示。可以说,从个性与共性、一般与个别来解释典型人物,大体而言迄今未获得成功。20年代从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典型问题可能是讨论最多的问题之一。比较有代表型的有蔡仪、李泽厚和何其芳的论点。蔡仪认为:“文学艺术中的典型人物的所以是典型人物,不仅是个别性和普遍性的统一;而且以鲜明的生动而突出的个别性,能够显著而充分地表现他有相当社会意义的普遍性。”①这种说法不过是在个性与共性这两个关键词前面加上修饰语,这种修饰语是无法把握的,例如所谓“鲜明的生动而突出的个性”,这“鲜明的生动而突出”,可能言人人殊,不是定性之语。李泽厚改用“偶然与必然”的范畴来解说典型,认为典型是偶然与必然的统一,可以说是换汤不换药,不过是用另一个相似的哲学范畴来取代个性与共性的哲学范畴而已。何其芳可能觉得一味从这种哲学的概念出发去解释是无效的,于是用“共名”说来解释典型,认为典型是许多人共同的名字,这种说法多少有一点新鲜感,但似乎只是从典型人物的最表面的现象所作出的结论。

“传神写照”——中国古代文论中的典型论

在典型问题上中华古代文论提出的“传神写照”说。与西方只是在个性、共性、个别性、普遍性这些概念上打转转不同,中华古代文论在塑造典型人物上,提出了“传神写照”的观念。从一定意义上说,典型人物形象的根本特征,就是要形神兼备,让读者感到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但同时又在它身上能够见出深刻的社会意义来。中国古人意识到这一点,就从人物的表里的角度,提出以形传神、形神兼备的观点。“形神”论形成得很早。《荀子•天论》说:“形具而神生”,对形神问题有了一般的规定。汉代刘安主持编撰的《淮南子》云:画西施之面,美而不可悦;规孟贲之目,大而不可畏:君形者亡焉。

什么是“君形”高诱注云:“生气者,人形之君。规画人形,无有生气,故曰君形亡。”《淮南子》提出的是画人物画的问题,认为如若不能画出人物内在的生气神情,那么这人物就是死的。生气是主宰,形体是外在的状貌,以生气灌注外貌,人物才能栩栩如生。汉代司马迁作为写实型历史文学的作者,对“形神”也有很精当的论述,他说:

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死者不可复生,离者不可复反,故圣人重之。由是观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②

虽然这里只是一般谈论人的神与形的关系,但他提出的形神不可分离的观点,神者生之本、形者生之具的观点,对人物为主的写实文学的创作是有启发的。

魏晋以后,形神关系成为当时玄学的一个命题,论述更为深入。这个问题转入文学艺术领域,这就有顾恺之提出的著名的“传神写照”说。据南朝刘义庆的《世说新语•巧艺》记载:

顾长康画人或数年不点目睛。人问其故,顾曰:“四体妍媸,本无关妙处。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顾恺之的话虽然简约,但其道理却十分深刻。他的意思是一个人物最传神的地方,不在形体的状貌上面,其根本特征在眼睛上面。他画人物,数年不点睛,一旦点睛,就要点得好,所以他说: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阿堵”是“这个”、“这里”的意思。在顾看来“这个”就是人物的眼睛。顾恺之的“传神写照”说,实际上提出了一个“特征”的理念,他认为人物的精神,并不表现在人体的全部上面,不是任何一个地方都具有特征,只有人的“眼睛”是人的灵魂的窗户,这是最具特征的地方。若要把人物的精神写出来,就要抓住人的特征,譬如说抓住人的眼睛来描写。

当然,顾恺之也不是机械地认定只有人的眼睛才具有特征,不同的人实际上情况不同,人物的特征也可以在别的部位上面。记得多年前,读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小说《一个女人的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其中写到一群赌徒的特征,作者就不写眼睛,因为这些赌徒的眼睛似乎都经过了锻炼,无论输赢或遇到什么情况,都可以不露自己的感情。但是赌徒们的手的特殊动作,就十分清晰地表现出他们的内心的颤动:“……唯一摆晃不宁的只有那些手——绿呢台面四周许许多多的手,都在闪闪发亮,都在跃跃欲伸,都在伺机思动。所有这些手各在一只袖筒口窥探着。都像是一跃而出的猛兽,形状不一,颜色各异,有的光溜溜,有的拴着指环和铃铃作响的手镯,有的多毛如野兽,有的湿腻盘曲如鳗鱼,却都同样紧张战栗,极度急迫不耐。”不同的人其特征可能在不同的部位。所以《世说新语•巧艺》篇又说:“顾长康画裴叔则,颊上益三毛。人问其故,顾曰:裴楷俊朗有识具,正此是其识具。看画者寻之,定觉益三毛如有神明,殊胜未安时。”在画裴叔则时,特征变成了面颊上所加的三毛。通过这“特征化”的三毛,表现出裴的非凡见识。此后这种“传神写照”和抓特征的思想,一直被后代所继承。到了宋代的苏轼那里,这一思想得到了更好的发展。苏轼是一位主张“神似”的作家,他的著名诗句“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一直被人传诵。他在谈到顾恺之的“传神写照”说时,曾有重要发挥:

传神之难在目。顾虎头云:传形写影,都在阿堵中。其次在额颊。吾尝于灯下顾自见颊影,使人就壁模之,不作眉目,见者皆失笑,知其为吾也。目与颧颊似,余无不似者。……凡人意思各有所在,或在眉目,或在鼻口。虎头云:颊上加三毛,觉精彩殊胜,则此人意思在须颊间也。优孟学孙叔敖抵掌谈笑,至使人谓死者复生。此岂举体皆似,亦得其意思所在而已。③

苏轼对顾恺之的“传神写照”说发挥在哪里呢主要两点:第一,强调个人的特征可以在不同的地方,不一定就在眼睛上或鼻口上,因人而异;第二,提出了“意思所在”这个概念,这所谓的“意思所在”,就是表现不同人物的特征。这样,苏轼的“意思所在”就与现代的“特征”这个概念实现了沟通。这一点是很重要的,这在当时应该就是一种理论概括了。明清以后,叶昼、金圣叹等小说评点家,虽然在具体的批评中继续运用“传神写照”说评论作品,有的地方还评点得十分精彩,但作为理论概括都没有超过苏轼的“意思所在”的表述。

现代的“特征”概念是德国学者希尔特首先提出来的。黑格尔在他的《美学》第一卷中称赞他为“伟大的鉴赏家”,并且引了他的论点。希尔特说:特征是“组成本质的那些个别标志”。这就是说,特征是“个别标志”,是不可重复的,是这一个,而且是生动的;可这“个别标志”又体现出生活的本质,是深刻无比的,蕴涵丰富的。因此我们可以说,特征是一个纽结点,一个交汇点,一个焦点,现象的与本质的在这里纽结,个别的与一般的在这里交汇,在特征这一焦点里,的确就是“意思所在”之处,折射出陌生的与熟识的,生动的与深刻的。

对于典型的创造来说,捉住了特征或“意思所在”,就不但能显出个性,而且能揭示出深刻难忘的社会内容。如《三国演义》中曹操多疑奸诈,杀了他的父亲的结拜兄弟吕伯奢全家,并说:“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这短短的一句话就是曹操性格的“意思所在”,就把曹操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我们可能把《三国演义》中许多故事忘掉,但曹操说过的这句话却永远不会忘记。因为它太具有特征,又太深刻了。又如有的人物活动场面,具有特征,是“意思所在”,《史记》中的“鸿门宴”、《三国演义》中的“青梅煮酒论英雄”、《红楼梦》中的螃蟹宴等场面,与我们日常看到的一些电视剧中无聊的吃饭场面不同,它一方面是生动的,另一方面又是深刻的、富于内涵的,这种具有特征的场面,具有真正的“意思”,对于塑造典型人物具有特殊的作用。

总之,中华古代文论中的“传神写照”说、“意思所在”说与现代的“特征”的概念可以联系起来。就是说,人物的“点睛”之笔和人物的“意思所在”,一方面特别的生动、新鲜、有趣,另一方面,又特别地富于丰厚的内涵和深刻的思想,因此对于塑造既有鲜明生动的个性特征又具有深刻历史文化内涵的典型人物就特别重要。抓住了点睛之笔,抓住了“意思所在”,就抓住了特征,也就差不多抓住了典型。典型的创造并不是依赖对许多人物的动作心理的拼凑,而是有赖于对富于特征的生活的把握和生发,有赖于对“意思所在”的发现。我认为,典型是显示出特征的、能够唤起美感的性格。中华文论以“传神写照”说补充了西方的典型论,显示出独特的意义。

典型问题的中西差异,看来与中西文化的差异有密切的关系。

西方文化重视哲学的综合与分析。几乎所有的文学理论问题都要放到哲学的平台上面加以解释。对典型的界说也是如此,典型是个性与共性的统一,完全是一个哲学命题,不是一个美学命题、文艺学命题,因此很难对典型作出具体真切准确的解释。如果我们由此想开去,那么我们就会发现西方文学理论问题几乎都是放置在哲学平台上加以解释的,如用存在与意识的关系来解释文艺的源泉,认为生活的存在是文学艺术的唯一源泉;又如用主体与客体的理念解释文学的本质,认为文学或者是对于客体的反映,或者是主体的表现等;再如用感性与理性的关系来解释文学创作,认为文学创作是理性(理念)的感性显现等。到了20世纪,无论是符号论的文论也好,无论是结构主义文论也好,也无论解构主义也好也好,都是哲学思潮在文学理论领域的一种演化。西方的文化是从宗教转入神学与哲学,即又具体转入抽象。这样谈学的典型也不例外地要具体转入哲学的抽象。也许正是过度地转入哲学的抽象,多少离开了文学典型的具体、真切和生动,因此不太可能把典型问题说清楚。

中国古代文化的精神,都更执著于感性。对于文学理论方面的问题,里面当然也有哲学的元素,但不能不指出的是,中国古代文论更重视直观的感悟。如讲文学的本质,就说“诗言志”或“诗缘情”,是直接的感性的把握,没有西方文论中“理式”那种虚玄的东西;如讲文学的功能,不是“文以载道”,就是“文以贯道”,都是直接功利性很强的,很少西方那种“为艺术而艺术”或“审美无功利”之类的东西;再如讲文学创作,中国文论讲究“养气”、“体物”、“传神”等,不像西方文论更多地讲究“天才”、“迷狂”等。中国古代的文化精神是由道德转入审美,就如孔子在“侍坐”的对话中,从每个人的志向和情操的表达,最后孔子的结论是“吾与点也”,是一种审美的意愿。审美中诚然也有哲学的抽象的因素,但很明显更多是感性的。在“传神写照”的论点中,无论是“形”还是“神”,我认为都是直观的可感的“意思所在”,“神”也许是深一层的因素,但仍然可以在直觉的感受中把握到。个性与共性的统一是二元对立所达到的统一。“传神写照”是形与神一体,是一元的统一。看来正是中外文化精神的差异,导致了中外典型问题上的差异。

中华古代文论的“传神写照”说是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典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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