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市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与2011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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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具体指导下,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围绕一个中心、倡导两种精神、落实三项任务、抓好四个重点、树立五种意识、实现六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即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咸阳这一中心;弘扬无私奉献、敢为人
先两种精神;落实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任务;下大力气抓好党建带队伍,抓好创新争一流,抓好重点打基础,抓好服务树形象四个重点工作;强化创新推动发展,典型带动全局,协调提升效能,服务树立形象,补弱促进跨越五种意识。使全市的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法律宣传形式、人民调解机制、法律服务效果、队伍管理水平、基层基础工作、法治城市创建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现将今年的主要工作情况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设想报告如下:

一、2010年工作情况:

(一)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为契机,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全面进步。

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我们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为动力,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再掀普法新高潮,努力为国际化大都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一是广泛开展法治广场、法治大集、法治公益广告的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法治城市创建进程。全市13个县区市分别建立了法治广场和法制宣传一条街。基层司法所利用农村集镇古会组织了不同主题的普法大集2684场次。局机关先后印发27万本“五五”普法口袋丛书、5000本《2010年法治咸阳台历》、50000份《学法守法三字经宣传年画》。利用全市20余块电子荧屏,定期滚动播出55条法制宣传标语及部分法律条文,使法制宣传更加贴近群众、走近生活。二是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着力推进机关、企业普法。深入到各级机关单位、企业发放法律书籍10万余册,举办法制讲座180场次,解答咨询3500余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5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近20万人次。三是扎实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落实了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项活动”,开展了“知心律师进校园”、“青少年维权讲座”、“青少年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1700多场次,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四是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工作达到“七个一”要求。即收集整理了一套“五五”普法工作资料、一份工作总结、一本巡礼画册、一张汇报碟片、一组系列报道、一批先进典型,检查验收受到了中省两级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二)以社会矛盾化解为重点,推动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是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按照配强队伍,理顺体制,健全机制,硬件达标,作用良好的要求,全面完成了国债资金建设项目,共建成规范化司法所182个。狠抓法律顾问室建设。在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大项目建设工地、重点旅游区和治安混乱复杂地区建立“法律顾问室”550个,为群众提供了便捷的法律服务。加强基层调委会建设,在全市2700多个自然村,建立了不同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3100个,创建标准化调委会2100个。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

二是积极开展双“115”活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围绕国企改革、城镇拆迁、旧城改造、土地征用中的社会难点、热点问题和群体性纠纷开展调处化解工作。先后组织100名司法所长,深入到1000个村组、社区,送5000本法律书籍,讲1000场法制课,调解1000起矛盾纠纷,培训5000名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双“115”活动。各级调委会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206件,调处率达98%,将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积极参与市万名干部下基层,矛盾纠纷大化解活动,并及时指导和总结。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活动及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有效化解了百余起有影响的涉法涉诉案件。积极与市卫生部门协调,成立了咸阳市医患矛盾调解中心,为调处医患纠纷提供了平台。组建咸阳市重点项目法律服务团,深入到彩虹扩建项目、子午轮胎、彬长煤矿等22个重大建设项目单位进行法律服务,有效地减少和预防了一批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案件的发生。

三是狠抓安置帮教、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加强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124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了工作。深入省红石岩监狱和眉县劳教所探望了咸阳籍服刑人员及学员650余人,分别与红石岩监狱和眉县劳教所签订《帮教协议书》,将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提前到服刑期间,省广播电台时代法制栏目、咸阳电视台法治聚集栏目、咸阳日报对我们的作法进行了专题报道,收到了很好地社会效果。二是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7月,召开 了“全市社区矫正试行试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市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先后组织400余人参加部省市社区矫正知识培训,提高了基层人员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水平。接管了800余名社会矫正人员,创造了“六个一”工作方法即:矫正对象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汇报一次,每月当面进行思想汇报一次,司法所每月对矫正人员谈话一次,每月登门回访一次,每月给矫正人
员上一次法制教育课,每月组织矫正人员参加一次公益性活动。这一做法受到省司法厅领导的表扬,《陕西司法要情》予以报道。

四是加大监督力度,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一是充分发挥传媒作用,宣传司法行政职能,公开单位承诺,公布监督电话、设立监督信箱,请各级单位和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给予全方位监督。在开展“三新”主题教育活动中,向全市50余个部门发放了征求意见书,征集各类意见建议10条,为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奠定了基础。二是聘请市综合执法局局长邢万川等11名精通法律、敢于监督的工作人员为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员。每年召开座谈会汇报工作情况,组织深入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检查指导,监督工作。

(三)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推动法律服务工作上水平。

全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工作创先、服务创优,业绩争优”为内容,将创先争优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开创了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全年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11100余件,评查案卷550宗,其中优秀卷宗达到25%;律师办理刑事案件3335件、民事案件4263件,担任法律顾问280家,代书6400件。

一是积极为政府决策和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组建了13个政府法律顾问团,指派律师为政府的决策行为提供法律服务,受到了党委和政府的欢迎。选聘66名律师为全市省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免费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组建了面向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顾问团”。公证工作主动为经济建设服务,办理了多个重点工程项目中的招投标公证,拆迁中的证据保全公证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公证等,预防了纠纷、减少了矛盾,避免了诉讼。

二是为企业和新农村建设服务。在全市13个县区市成立“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城乡商贸中心法律服务团”,为发展市场经济、农村经济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律师深入企业调研,协助企业妥善解决内部的矛盾纠纷,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供良好法律服务。组织律师送法下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60余场次,赠送法律书籍6000册,为群众无偿起草协议3万余份,引导群众依法创业、依法经营。公证工作积极为“三农”服务,组建13个涉农公证机构和2580人的涉农公证信息员队伍,做到了每个乡镇、每个自然村都有1名公证信息员,使公证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的发挥。

三是积极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组织律师参与处理敏感性、群体性涉法涉诉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为有效防止社会矛盾激化提供了法律服务。全年参与信访接待50余次,配合处理了有关信访事件,减少了社会不和谐因素。加大司法鉴定法律宣传力度,制作了300多个“司法鉴定法律知识公益宣传栏”,宣传司法鉴定范围、程序等相关知识,有效地减少了群众的盲目上访。

四是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救济力度,使更多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援助。积极争取司法部法律援助福利彩票项目,扩大受援面,做到应援尽援。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按照扩大覆盖、贴近群众、快速便捷的要求,把法律援助机构建设的重点向基层倾斜,在乡镇、街道办及工、青、妇、残、老等社会团体中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313个。发放法律援助爱心卡30000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简化援助程序,实现“咨询零距离”、“受理零等待”。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90件,代书1560份,解答咨询5589人次,办理农民工案件180余件,办理未成年案件85件。

(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

我们始终把“改革创新,勇创一流”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寻求突破点,找准切入点,激活基本点,探索新亮点,较好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跨越,使司法行政工作充满亮点和活力。

一是寻求突破点,创新法制宣传检查验收形式。提出了“七个一”检查验收要求(收集整理了一套“五五”普法工作资料、一份工作总结、一本巡礼画册、一张汇报碟片、一组系列报道、一批先进典型),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扎实进行。把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作为再掀普法新高潮的过程,既总结了经验,又推动了工作,使“五五”普法圆满收尾,“六五”普法高点起步。

二是找准切入点,创新安置帮教工作形式。前移了帮教阵地,先后与省红石岩监狱、眉县劳教所签订《帮教协议书》,通过与服刑人员代表座谈沟通,使帮教工作前移到服刑期间。这一做法受到了安置帮教人员的欢迎,为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促进服刑人员的转化,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三是探索新亮点,创新扩大法制宣传途径。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在办理公证、司法鉴定业务和代理案件、解答咨询中,充分发挥法律专业知识丰富、解答权威性强的特点,及时向咨询委托群众和来访人员开展法律宣传,努力做到办一件业务宣传一条法律,代理一次案件教育一片群众,实现业务开展到哪,法制宣传进行到哪,不留空白,不留盲区。

四是激活基本点,创新管理形式。一是在深入县区巡回培训司法行政人员和调委会主任的基础上,又开展了“万名村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今年又认真抓了“万名调解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同时利用《徐老三说》为平台,积极开展了数字放映员调解技能培训,并在司法行政专场上由省厅领导为首批50人分发了聘书。较好的打造了一支熟悉法律、热爱人民、乐于奉献的基层司法调解队伍。二是为规范司法行政警用车辆的管理使用,我们不囿于传统做法,既举办全市司法行政警车驾驶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班,学习警车驾驶制度、警车管理制度、相关法律,同时组织百余名驾驶员警用车辆管理知识考试,考试合格后办理了警用车辆准驾证,使我市的警车管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升。

(五)以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为抓手,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一是狠抓政治思想建设,保持政治立场坚定,组织党组一班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教育,艰苦奋斗勤奋创业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全年对县区市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2次考核,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2次培训。组织13名党员领导干部分期参加了省厅和市委举办的培训班,并分别组织外出考查学习。二是狠抓作风建设,提高指导工作的能力。今年先后围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律师队伍建设、社会矛盾化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司法鉴定等六项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确定了“一县、一乡、一所”作为党组成员的联系点,较好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了中纪委全会精神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的表率;转变作风、服务基层群众的表率;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的表率;锐意改革、勇创一流的表率。全年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情况良好,全系统没有出现违犯党纪和廉政建设规定的人和事。

二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加强党员干部政治业务学习。年初制定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规划,向党员干部推荐了15本必读书目,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政治、学法律、学礼仪,开展“主题读书日”、“体会交流”、优秀论文展评等活动。全年先后有30余篇稿件被市级以上刊物刊用。我局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情况被《咸阳论坛》做了报道。加强党员干部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多次组织干部参加部、省业务培训,使党员干部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加强了党组织建设。市局党组对创先争优活动作了具体安排,提出了争创目标和要求。要求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三项重点”工作创先争优,同时开展了“比效率,比作风,比实绩”结对竞赛活动,使党员干部达到会写作、会办案、会办事、会讲法制课的标准。

三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先后聘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华伟、西北政法大学民法教研室主任车辉、教授肖福禄等省内外著名学者对全市律师进行了《宪法》、《刑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培训,提高了律师的业务水平。在公证队伍建设中,组织了公证员任前培训和办证质量监督工作,极大的提升了公证队伍的业务水平。认真组织法律服务队伍的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市的法律服务机构设立了35个党员先锋岗。要求党员律师、公证员在办案办证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六个心”和“三个一”。(即“接待要热心、解答要耐心、询问要细心、受理要精心、回访要诚心、承办要尽心”。接待群众要做到“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个满意的回答”的标准。)将创先争优要求落实到实处。

四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队伍教育。在08、开展的巡回培训和“万名村官法律知识培训”基础上,今年启动了“万名调解人员法律知识大培训”,对全市13800名调解员进行婚姻法、合同法、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法律培训。实践表明,努力培养一支既热爱人民又会做群众工作,既熟悉法律知识又懂得调解技能,既有基层经验又乐于奉献的普法和调解队伍,努力维护基层稳定,化解民间纠纷,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性认识有待深化。有的认为司法行政工作是软任务,存在工作主动性不高和缺乏进取的现象。这与构建和谐社会对司法行政提出的履职要求不相适应的。二是有的地方和部门,组织机构和经费保障没有完全到位,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设施需要不断改善。虽然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但是基层司法行政硬件薄弱的问题没有根本改变。

三、2011年工作打算

(一)以三项重点工作为龙头,着力服务中心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社会矛盾化解、法制宣传先行”、“社会管理创新、法制建设奠基”和“公正廉洁执法、教育监督保证”等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法律服务团的工作,加强领导、整合职能,创新举措,主动贴近,努力提供及时、实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托法律顾问室和基层司法所,做好征地拆迁、土地承包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保障建设项目和土地转经营的顺利进行。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向老少边贫地区延伸,为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等提供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基层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质量,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力争做到应援尽援。

(二)以社区矫正工作为重点,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继续举办全市社区矫正知识培训班,提高基层人员社区矫正法律知识和专业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切实落实“首要任务”,增强矫正教育效果。继续开展“双115”活动,积极参与清理上访信访积案活动,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多次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的突出矛盾,消除陈年积怨。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学会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按照配强队伍,理顺体制,机制健全,硬件达标,作用良好的要求。牢固树立“以有为争有位”的思想,积极主动为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用工作成效彰显司法行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三)以“六五”普法起步为契机,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以“六五”普法起步为契机,创新思维,查漏补缺,全力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认真谋划好“六五”普法规划。大力推广参与式、互动式的普法工作方法,既要轰轰烈烈,又要扎扎实实。要注重普法工作的特色性,在继续巩固和完善法律下乡,法律“六进”,法治大集,法治广场,口袋丛书、法治年画等普法工作原有特色和品牌的同时,进一步抓好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的有机结合,重点项目和重点任务与普法的有机结合。不断创新载体,形成新亮点,总结具有咸阳特色的普法经验。

(四)以强化法律服务意识为抓手,着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坚持“三个至上”,巩固和扩大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做到“四个在心中”;抓好律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规范完善律师执业行为。在公证队伍中牢固树立多做一份公证,减少一份矛盾,多一份和谐的理念,下大力抓好政治业务建设,不断拓展公证业务工作领域,要积极跟进农村土地流转、林权制度改革,做好公证保障服务。以建设服务站,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晓率为重点,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刊做好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定期不定期征求执法执纪监督员意见和建议,及时查办投诉案件,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服务。

(五)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目标,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实践者、保卫者。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市县两级党组班子的学习、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完善集体领导,把党组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加强基层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机关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加强机关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纠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作风飘浮等问题,把各级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落实型、廉洁型、服务型机关。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在律师行业中深入开展争创“五好”党支部活动,体现党组织对广大律师的关爱,充分发挥律师党员在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加强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等基层组织的党建工作,完善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充分发挥基层党员的作用,使每一名基层党员都能牢记宗旨,不辱使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廉洁自律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的“三做起”活动。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和执法执业人员的履职执业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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