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规范定点屠宰工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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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县规范定点屠宰工作的调研报告

物价局副局长 方审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对于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上饶县作为江西省四个试点县之一:严格按照市委提出“上饶县在市中心城区发展中要有更大作为”的要求
,“以建设全省工业经济强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主题,上饶县物价局作为全县价格主管单位,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现根据局里的统一安排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就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上饶县县城于1999年完善了生猪定点屠宰,2000年实行了部分城乡生猪屠宰。原上饶县食品公司于2001年7月1日改制后,成立了“上饶县中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原食品公司以固定资产入股,股份为30%,以原食品公司的下岗职工张少秀为主的个人以90万元入股,股份为70%。上饶县中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承担上饶县城乡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目前,县城行政区域内实行定点屠宰达到100%,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已达到85%。据了解,从2000年以来,县城行政区域内定点屠宰点年平均宰杀生猪9000头左右,最高峰日屠宰36头,平均日屠宰25头,各乡、镇定点屠宰点年平均宰杀生猪1200头左右。目前猪肉市场各环节运行基本正常,没有出现重大问题。

二、主要成效

一是肉品质量有所提高。实行生猪定点屠宰以来,按国务院《条例》的要求,严格实行宰前检疫、宰后检验的规定,在收购、宰杀、肉品上市等环节上严格把关,杜绝了病害猪肉、注水猪肉上市,保证人民群众吃上了放心肉。二是地方财税收入有所增加。定点屠宰有效遏制了生猪屠宰大量偷税逃税现象,县城区域范围内做到了各种屠宰税费应收尽收。2000年以来定点屠宰场上交各种税费370万元,为地方财政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三是城市环境有所净化。减少了因私屠滥宰造成的城市污染和半夜猪叫现象,净化了城市环境,减少了游客投诉。四是增加了就业。各乡、镇屠宰点职工以下岗人员和低收入人员为主,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贡献。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各乡、镇定点屠宰点定点屠宰数量太少。存在偷税漏税现象。据调查,各乡、镇定点屠宰点平均每天的宰杀量约为3-4头。由于宰杀量少,成本费用又高,加上各乡、镇原税务管理部门一直未征收过定点屠宰的税收,从而导致了漏税现象,各屠宰点把各项税费作为自己的营业利润,据为己有。造成漏税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市场需求量少。成本费用,无利润。二、税务部门未把屠宰点作为征税对象。

(二)个别乡、镇屠宰点存在只收费不服务的现象。据调查,有个别乡、镇屠宰点收取了屠宰服务费,但又未为养猪户服务,而任由养猪户在自己的养殖场宰杀生猪。

(三)市场管理欠规范。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白板肉占有我县肉品零售市场的部分份额。一些学校、饭店、酒楼是白板肉的固定消费大户,还有少数居民在周边乡镇购买白板肉,并通过利用冻库流入零售市场,严重威胁着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制约了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发展。存在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稽查大队难以查处。由于周边县各乡、镇未全部实行定点屠宰,我县有个别乡、镇也未实行定点屠宰,白板肉供应点多面广,增加了稽查管理工作的难度。另一方面是零售价格差异。白板肉的价格便宜,这是许多学校、饭店和消费者购买的重要原因。

(四)管理执法力量不足。我县的定点屠宰稽查大队只有稽查人员5人,负责对全县猪肉市场进行稽查。现在该队没有编制,县财政每年未拨款,下面没有收费,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日常工作运行非常困难。对各地市场也无法一一稽查到位,并且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目前他们不具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此种现象极易引发行政诉讼。

(五)猪肉市场价格缺乏约束。在生猪出售、收购、加工、批发、零售过程中,行业利润在各环节分配失去平衡,以至于零售环节的利润超过了其他环节,从而波动到收购、批发各环节。

四、工作建议

以“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减少环节、依法管理、确保供应”为原则,以让广大游客和市民吃上放心肉为目标,政府引导加强规范经营、行业自律,积极加大猪肉市场管理力度,逐步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价格稳定的市场体系。

(一)政府引导规范经营、加强加行业自律,建立市场预警机制。由于市场规模小,供需价格波动大,市场监管难,政府需要宏观调控,引导规范经营、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市场预警机制。一是引导规范经营。一方面政府要加大生猪养殖扶持力度。另一方面要规范协调生猪定点屠宰、批发、零售、消费各环节。加强对批发、零售环节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对所有 肉品批发商、零售商实行考核登记发证,由商业、防疫、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颁发从业许可证,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建立猪肉批发零售价格调控机制,对擅自煽动涨价销售、削价竞争扰乱正常市场价格秩序的,从重处罚,直至取消从业资格,切实维护价格市场稳定。二是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协调好各环节制定相关行业自律准则,屠宰场要及时掌握生猪市场供需情况
,确保猪源稳定,保证市场供应;定点屠宰场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与各部门沟通联系,严保出厂猪肉质量;零售商要掌握市场需求情况,要有序竞争,文明经营。三是建立市场预警机制。商业、畜牧、工商、卫监、物价部门加强对市场监管,建立猪源、价格、质量预警机制,相关部门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在出现质量安全、猪源异常紧张、价格异常波动时期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二)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定点屠宰监管力度。以2007年12月19日国务院第201次常务会议新修订通过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为契机,加强对定点屠宰场及市场的监督管理。一是强化市场巡查,做好市场监管工作,严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腐败变质、瘟猪肉、病死肉、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要加强疫病防控,严格生猪生产和流通各环节的检验检疫,对疫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病死猪肉不流人市场,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三是加强对学校食堂和宾馆、酒店的监管,加大处罚力度,不断规范其购肉行为,严厉制止白板肉、病害肉进入团体伙食单位。四是强化联合执法力度,由政府牵头组织商务、畜牧、工商、卫监、物价部门对市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整治规范力度。五是对学校、宾馆、酒店等大户消费猪肉的购进,实行台帐管理制度,规范购销行为,把好质量安全关。六是强化执法人员素质建设。各部门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做到执法有力、廉洁、公平。

(三)注重舆论宣传,增强市民肉品安全意识。为稳步推进我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使定点屠宰家喻户晓。一是利用宣传彩车在城区流动宣传;二是将如何防治人畜共患疾病知识、识别“放心肉”与劣质肉小知识、病害肉图片资料印制成宣传单,发放给广大市民;三是利用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宣传,使广大市民掌握识别“放心肉”和病害肉的有关方法和知识,提高防范能力,增强法律意识。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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